资产评估调查报告

时间:2020-10-14 09:33:01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资产评估调查报告模板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下面是YJBYS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资产评估调查报告模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资产评估调查报告模板

  资产评估调查报告模板【一】

  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和深化国有资产体制改

  革,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运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工作安排,县国投公司展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和成效

  (一)健全了资产管理体系。从组织机构看,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撤销以后,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划归县财政局,内设国有资产管理股负责全县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010年,县委、政府决定重组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负责国有资产的运营工作,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股、国投公司的二级管理运营体系。

  (二)摸清了资产管理家底。年初以来,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我县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到2011年5月底,共有24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移交给了务川国投公司,其中经营性资产面积约6800平方米,非经营性资产房屋面积约54418平方米,土地面积约211676平方米。

  (三)改革了资产管理模式。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移交了资产,将资产权属进行了过户,国投公司共接管非经营性资产土地155宗,房屋158栋;接管经营性资产(门面)86个。

  (四)规范了资产经营行为。重组后的国投公司,将委托国投公司管理的门面,引入市场运作机制,按照“截时截标、价格优先、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公开竞价,实行阳光操作,有效规范了产权交易行为,实现了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二、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国投公司接手进行实体化管理的工作中来看,也暴露出了管理上的一些弊端和缺陷,深层次的矛盾问题已显现出来。

  (一)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按照国家的管理体制,国有资产为国家统一所有,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进行分级管理,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难以真正有效地实施债权明确的出资人管理职能。此外,由于在移交到国投公司前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开,国有资产监管实际分散在若干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以及给后续管理带来了历史遗留问题。

  (二)制度缺失,执行乏力。现在我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依据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

  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务川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但在地方上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导致在操作中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管和运营。有的单位对拆迁、报废、调出甚至出租的资产不报批、不核减;部分单位运用国有资产取得资产收益,但未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非税收改革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其收入未缴入财政,直接用于单位的日常开支和职工福利,甚至有的单位存在着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个人化,在资产使用环节缺乏了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机构不明,管理粗放。我县国有资产管理虽有独立的机构承担,但是由于后续工作没有跟上。目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触角还没有有效延伸到乡镇,乡镇的一些单位“重钱轻物、重购轻管”,没有建立健全资产核算和管理制度,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一些单位资产盲目购臵,随意处臵,浪费严重;由于无有效的监管,一些单位资产出租暗箱操作,经营收益流失严重;一些单位资产收益体外循环,使用效益低下。

  (四)管用分离,家底不清。由于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账务核算是县财政结算中心统一集中办理,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由各单位负责,导致资产账账、账实、账卡存在不实,造成固定资产账所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国投公司对新

  采购的资产无法掌握其基本情况,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管和台账的建立。

  三、推动我县资产管理创新发展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国有资产管理要遵循“政府统筹规划、财政精细管理、单位有效使用”的原则,按照 “三统一”(统一监管、分类实施,统一配臵、分步到位,统一处臵、规范操作);“两集中”(资产产权向出资人集中、资产收益向财政专户集中);“一盘活”(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思路,着力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创新发展,首先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国有资产是社会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各项职能、进行社会管理、创造物质财富、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物质保证。搞好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把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好、营运好,以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主动当好参谋,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各

  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二)弄清家底,强化监督。根据年初县委、政府对全县国有资产清理整合的要求,县直各单位、教育系统、乡镇和县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臵、新建、使用、处理、报损、移交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处臵行为。特别是教育系统内闲臵的校舍,要如实申报,国投公司规范处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国有资产统一管理运营要求的各项

  制度。完善资产会计账目,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档案齐全。进一步强化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的监督作用。

  (三)理顺体制,完善制度。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范围。一是要坚持分类处臵的原则,对优良的资产要及时进行移交,对不良资产要及时处臵,把归集的资产做实做强。二是对国有资产要更加科学的化分四权,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进一步落实四权主体责任。三是县政府要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召开由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审计、监察、国投公司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国投公司主动作为的工作格局,解决交接两难问题。

  资产评估调查报告模板【二】

  1简介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2总则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 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三、本规定所称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格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活动后,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该评估项目的评估过程、方法、结论、说明及各类备查文件等内容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格式;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3封面要求

  (一)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说明;

  2.评估报告书编号;

  3.评估机构名称;

  4.评估报告书提出时间;

  5.评估说明如分册装订,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此册为第几册。

  (二)评估说明目录

  1.目录应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标题和相应的起止页号,评估说明每一页页码标注应与目录相符;

  2.评估说明中收录的备查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须统一标注页码(原文件或资料的页码可以保留)。

  声明应写明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三)《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下列内容构成:

  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2.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3.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4.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5.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6.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7.资料清单;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

  1.企业名称及简称、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2.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股份企业设立重组情况或拟进行的重组情况;

  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4.近3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审计或正在进行审计的,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

  5.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市场及其市场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

  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

  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

  (五)关于评估目的说明

  1.说明评估目的及与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进展状况,评估目的实现后预计产生的影响;

  2.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载明批件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并收录于评估说明附录的资料清单之中。

  (六)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1.说明需要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明确载明需要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及资产状况;

  2.对于租赁或特许使用的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应特别说明;

  3.如在评估目的实现前有不同的资产占有者,应列表载明各资产占用者待评估资产的类型、账面金额等。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1.明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表述为:#215;#215;#215;#215;年#215;#215;月#215;#215;日;

  2.适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如评估基准日受特定的经济行为文件所约束,应载明该文件的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

  (八)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1.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有责任写明所有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如委托评估的资产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应说明曾经进行的评估情况和调账情况;

  3.如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应逐一介绍;

  4.对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或有资产应说明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关系。

  (九)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须应对本企业因进行资产评估而组织开展的资产及负债清查的情况和结果作出说明,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的种类、账面金额,产权状况,实物资产分布地点及特点;

  2.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计划、实施方案;

  3.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待处理、待报废,高、精、尖设备和特殊建筑物以及毁损、变质存货检测、鉴定的情况;

  4.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呆坏账、无需偿付的负债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5.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进行账务调整的情况,并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

  (十)资料清单

  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名称,主要包括:

  1.资产评估、清查登记表(由评估机构出具样式);

  2.资产与负债清查结果;

  3.相关经济行为的批文;

  4.会计报表;

  5.产权证明文件;

  6.重大合同、协议等;

  7.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8.其他与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

  4内容格式

  (一)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按本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撰写评估说明,其目的在于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描述其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与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三)评估说明是资产评估报告申请审查确认材料的必备部分,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所阐述的内容一致。

  (四)评估说明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确认评估报告的重要文件,原则上评估说明不提交给其他有关当事人。

  (五)评估说明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说明的封面及目录;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4.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5.评估依据的说明;

  6.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7.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六)本基本内容与格式,对某具体评估项目确实不适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增减相关内容。

  5基本内容

  评估报告

  一、概述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五、备查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评估说明

  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四、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六、评估依据的说明

  七、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九、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评估明细

  一、概述

  二、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

  6制作步

  (1)整理工作底稿和归集有关资料

  (2)评估明细表的数字汇总

  (3)评估初步数据的分析和讨论

  (4)编写评估报告书

  (5)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签发与送交

  编写评估报告书又可分两步:

  第一步,在完成资产评估初步数据的分析和讨论,对有关部分的数据进行调整后,由具体参加评估各组负责人员草拟出各自负责评估部分资产的评估说明,同时提交全面负责、熟悉本项目评估具体情况的人员草拟出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二步,将评估基本情况和评估报告书初稿的初步结论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听取委托方的反馈意见后,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分析委托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考虑是否应该修改评估报告书,对评估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和错误之处进行修正,待修改完毕即可撰写出资产评估正式报告书。

  7作用

  档案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对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价值意见。2)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3)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4)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资产评估报告不仅是资产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的总结,也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验证、确认资产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的重要依据,是公众投资者得以了解公司情况的重要途径。因此,资产评估机构必须依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如实反映评估工作的情况,调查取证的资料要真实可靠,不得提供伪证。资产评估报告书必须由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撰写,不受资产评估委托方或其主管单位、政府部门或其他经济行为当事人的干预。 资产评估报告-种类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8基本要素

  资产评估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评估报告类型;

  2)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3)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4)评估目的;

  5)价值类型;

  9种类

  评估范围

  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仅对某一部分、某一项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对象

  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是以资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这里的资产可能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土地。

  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则只是以房地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土地估价报告书:土地估价报告书是以土地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资料详细

  完整评估报告:在完整评估报告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详细说明:

  (1)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的表述应当清晰、具体、不得引起误导。

  (2)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并重点说明:

  1)评估业务承接过程和情况

  2)进行资产勘查、收集评估资料的过程和情况

  3)分析、整理评估资料的过程和情况

  4)选择评估方法的过程和依据、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相关参数的选取和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计算、分析、判断过程

  5)对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的过程

  简明评估报告:在简明评估报告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简要说明:

  (1)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的表述应当清晰、具体,不得引起误导

  (2)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业务分类

  (一)一般评估业务

  一般评估业务就是我们对明确评估对象的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是以交易中资产及股权作价提供参考价值为目的的业务,其完成的标志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范围既包括产权变动情况下出于提供价值参考或发挥鉴证作用目的的单项实物资产评估、各类无形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又包括产权各种处置方式下单项资产或组合资产的评估如租赁、承包、破产、清算、拍卖、使用权转让等;还包括直接作为鉴证目的的补偿、损失确定、涉案财产价值评估等类型的评估。评估业务基准日一般为当前或近期,其时态为当前时态。

  (二)评估咨询业务

  评估咨询业务以评估手段提供咨询服务,它包括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人提供投资项目评估以及企业改制、企业发展战略、商业计划书、兼并收购的尽职调查等咨询服务以及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研讨、财务顾问、咨询相关专业的培训等。例如,评估目的本身就明确为评估咨询或价值分析,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当其他计量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时,评估计量手段可能会被使用;评估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可能会应用于企业管理、企业调查、各类数据化决策管理等。其评估报告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咨询报告、评估咨询报告、价值分析报告、尽责调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基准日的时态可以是当前,但更多的是未来。

  (三)评估复核业务

  评估复核业务主要为满足企业收购、资产交易和资产价值调整等领域的需求,既包括行业监管检查亦含有咨询的成分,前者服务于行业管理的需求,旨在净化评估环境、提高评估师执业水平;后者是接受委托方在作出收购、并购及其他投融资决策之前所进行评估业务,其意图是对评估对象(包括拟收购或自身状况)已评估事项或结果重新检验和核实,或者是对评估有效期内资产状况或其他特别事项的影响作出重新估算。其报告外在表现形式是出具评估咨询报告、评估补充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本质上讲评估复核业务起着咨询的作用,其基准日的时态一般为过去时态,作评估补充报告时其时态为当前时态。我们认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当属于评估复核业务,因为财务报告中资产价值的确认是会计行为,其连续的记录反映了会计确认的结果。评估价值能否直接进入会计系统目前还是一个需谨慎对待的问题,评估界只是运用评估的价值发现技术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必要的复核和调整而已。

  10清查核实

  评估机构对委托评估的企业所占有的资产(含应评估的相关负债)进行清查核实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

  2.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3.影响资产清查的事项;

  4.资产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

  5.资产清查结论;

  6.清查调整说明。

  资产清查内容

  写明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声明中确定的评估范围进行抽查复核,介绍进行资产清查的具体内容:资产类型、账面金额、形成及产权状况(含应评估的相关负债),实物资产应说明对其数量、品质、存放地点进行清查,并说明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的了解。

  实物特点

  简要说明待评估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特点。对于影响生产经营的重大资产项目应指明地点及特征。

  影响清查事项

  简要说明可能影响资产查勘核实的有关事项,例如资产性能的限制、存放地点的限制、诉讼保全限制、技术性能的局限、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对于不能直接清查资产,应说明原因及涉及的资产范围,并逐一列示。

  清查过程方法

  1.说明资产清查的主要过程与使用的方法;

  2.清查过程应反映清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时间计划、实施方案;

  3.清查方法应反映对主要资产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对待修理、待报废、高、精、尖重要设备和特殊房屋建筑物进行检测的技术,对变质的存货进行鉴定的手段。

  资产清查结论

  1.概括说明资产清查结论;

  2.说明资产清查结果是否与账面记录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应说明差异相对程度与绝对程度,并说明差异的原因;

  3.对于产权不清晰的资产应逐一列示,说明原因,并载明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的应承担的责任;

  4.对于是否存在无形资产的情形应特别说明,包括是否折股或纳入投资范围的有关事项。

  清查调整说明

  主要说明根据有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应予以调整的处理,如有调整事项,应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调整事项应说明已与资产占有方取得一致意见,对于双方有异议的事项,评估人员应具体说明调整的原因。

  11评估依据

  资产评估相关法规

  主要说明进行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主要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主要法律法规;

  2.经济行为文件;

  报告

  报告

  3.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4.采用的取价标准;

  5.参考资料及其他。

  主要法律法规

  主要列示国家公布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国家政策。

  经济行为文件

  本节主要说明实施经济行为所必须取得的有关部门批件。

  (四)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主要列示由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采用的取价标准

  主要列示由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文件。

  参考资料及其他

  主要列示有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参考资料,包括经验数据资料、研究成果、统计资料、行业惯例及国际评估惯例等,以及评估人员认为需要列示的其他评估依据。

  12相关要求

  基本要求

  1.评估技术说明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定估算和估价过程的详细说明,具体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评估技术说明应按评估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分类逐一撰写,应至少含有以下基本内容:

  (1)委估资产及负债的账面情况,包括账面金额、发生日期等;

  (2)委估资产及负债的主要业务内容,适当介绍二级明细科目,甚至三级明细科目资产内容;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外资产应分别单独列示;

  (3)评估实施的工作,即评估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4)评估价值确定的方法、依据、计算过程;

  (5)涉及的计算公式;

  (6)涉及的评估价值构成等式;

  (7)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的差异及其原因;

  (8)评估举例,举例应选择典型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应有详细的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都应说明来源或依据;

  (9)外币资金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选取的汇率;

  (10)对于选用特殊方法进行评估,应详细介绍选用该方法的原因及其科学性、合理性。

  2.评估技术说明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分类,但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资产至少应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它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租金标准与使用费标准等。评估项目中不存在该类评估对象的除外。

  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应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存货等分别撰写;评估过程或方法相同的可以适当组合、分类,如产成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可以不并入存货,而单独予以说明。

  2.在分类说明流动资产评估方法前,应按会计科目列示账面值并适当汇总,保证与资产负债表相对应。

  3.各备抵账户账面余额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零值计算,且予以专项说明。

  4.货币资金的评估说明。

  (1)货币资金一般应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和过程;

  (3)对银行存款应说明是否查阅了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数量较大的银行账户函证情况及不符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4)如存在未达账项,应说明未达账项是否影响净资产,影响如何;

  (5)其他货币资金的存在形式、形成原因。

  5.应收票据的评估说明。

  (1)说明应收票据的种类、变现能力、信用程度;

  (2)说明已查阅票据凭证及查阅结果;

  (3)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数额作说明;

  (4)对可能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5)已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并说明所取得证据。

  6.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1)说明是否分析了发生时间、原因,是否对收回的可能性进行了判断,并写明分析结果;

  (2)说明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及核实结果;

  (3)对可能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4)对已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取得的证据。

  7.短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投资种类、变现能力;

  (2)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及评估计算过程;

  (3)非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票面利息率或约定利息率及评估计算过程。

  8.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评估。

  (1)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

  (2)说明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原始发生额、摊销期、所形成的资产或权利是否已在其他类型资产中反映,如反映,应说明不另计评估值;

  (3)应结合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具体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尚存的资产或权利,如存在,应指明受益期、受益额。

  9.存货的评估。

  (1)应分别按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与半成品、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包装物(库存物资)、委托加工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进行说明;

  (2)外购存货说明账面价值构成,分析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并载明已查询市场价格;

  (3)自制存货说明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的税费额或比率的确定方法与数额;

  (4)自制存货的适销程度应说明,并列举依据,如:市场占有率、存货周转率、市场信誉度等因素;

  (5)在用的存货应具体说明如何确定成新率;

  (6)对于存在失效、变质、残损、无用的存货,应说明对其价值的影响程度,需要技术鉴定的,应说明鉴定方法及鉴定结论;

  (7)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应当说明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并结合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长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长期投资的种类、形成原因及对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

  2.对于有特殊约定的长期投资,应详细说明约定的内容,并简要介绍对投资人权益的影响;

  3.对于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询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以及证券市场指数;

  4.对于非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明票面利率或约定的利率;对于非上市的证券,如存在可预计的收益,应说明已按收益现值法评估;

  5.对于控股的长期投资,应写明投资比例,并说明已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类似单独的项目进行说明);

  6.对于非控股的其它投资,应简要介绍投资背景、被投资单位的概况,在不能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情况且不存在资产状况瑕疵情况下(说明原因),对于被投资单位资产变化较大(账面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15%以上的变化或固定资产初始投入项目内容或数量已变化15%以上)或投资超过3年,一般应说明是否已获得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后会计报表。

  机器设备的评估

  1.应总体介绍机器设备的特点、购置日期、类别、工艺流程、技术水平状况、日常管理制度;

  2.应说明评估原值的构成及其来源与依据;

  3.应说明设备成新状况,或增值贬值因素,并介绍进行量化的方法及依据;对于待修理设备,应说明修复的可能性及预计费用;

  4.对于精密、大型、高价的设备,应说明已进行技术检测,并介绍检测情况;

  5.对于报废的设备,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检测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6.对于能够用于独立经营并可单独计算获利的机器设备,一般应说明其收益状况及收益额;

  7.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建筑基础,按房屋建筑物的评估要求进行;

  8.举例说明应选择金额大、技术典型的设备;

  9.举例设备应包括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专用设备,国产设备应包括一般生产设备(机器)、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不同类型,如有自制设备,应予以举例说明。

  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1.总体介绍房屋建筑物的类型、建造日期、面积及特点、日常管理状况;

  2.应具体说明评估对象原值的构成;

  3.应说明房屋建筑物成新状况,或增贬值因素,并介绍进行量化的方法及依据;

  4.对于待修理房屋建筑物,应说明修复的可能性及费用;

  5.对于复杂、大型、独特、高价的房屋建筑物,应说明已进行现场查勘,并介绍查勘情况;

  6.对于国家强制报废房屋建筑物,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查勘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7.对于能够用于独立经营并可单独计算获利的房屋建筑物,一般应说明其收益状况及收益额;

  8.应选择金额大、典型的房屋建筑物举例说明;

  9.房屋建筑物中含附属设备的,应按设备评估的要求进行说明;

  10.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11.举例房屋建筑物应包括各种结构,对于构筑物也应举例说明。

  (六)工程物资的评估

  1.应当说明工程物资应用的工程项目;

  2.工程物资评估说明的其他要求参照有关存货评估说明的格式与内容。

  在建工程的评估

  1.总体介绍在建工程的项目内容、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2.在建工程的评估说明参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评估说明要求;

  3.应说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明细构成,并分析其合理性;

  4.应说明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已支付工程款情况,并详细说明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土地及资源的评估

  1.介绍土地的一般因素、个别因素、区域因素,包括:行政、经济、社会、位置、面积、价格、用途、级别、使用期限、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容积率、地块形状、临街情况、地形地貌、地质状况、基础设施、交通状况、环境质量、区域规划、周边产业状况;

  2.说明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构成,详细说明费用确定的依据,并反映影响因素;

  3.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4.资源性资产的评估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

  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1.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有技术、专利技术、软件、商誉、特许经营权等;

  2.介绍无形资产的种类、名称、形成过程、发生费用状况、存在形式、存在期限以及有关权属的具体内容;

  3.从法律、经济、技术及获利能力等角度分析说明所申报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需法定年检的,须提供已通过年检的证明;

  4.具体说明无形资产特征、获利能力、获利期限;

  5.已实际应用的无形资产,应说明其应用、效益状况;

  6.具体说明对未来收益预测的依据,如市场调查结论、订单合同、政府推广文件等;

  7.对于所选择的评估方法,应适当说明选择原因;

  8.反映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环境、技术进步、行业发展状况、企业经营管理、产品更新换代、市场销售等因素对其价值影响。

  负债评估说明

  1.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评估。

  (1)介绍借款的种类、发生日期、放贷银行名称、还款期限、贷款利率;

  (2)写明根据清查核实情况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

  (3)写明借款条件对企业资产状况及价值的影响及影响程度;

  (4)应说明利息支付情况,并分析利息支付情况对评估值的影响。

  2.应付票据的评估。

  (1)介绍应付票据的种类、发生日期、偿还日期;

  (2)写明根据清查核实情况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

  (3)对于带息票据,应说明利息率及支付情况,并表示已考虑利息支付对评估值的影响;

  (4)写明逾期未付票据的原因,并表示是否已查明确实存在债权人。

  3.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它应付款的评估。

  (1)简要介绍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它应付款发生日期、形成原因;

  (2)写明已根据清查核实情况查明其真实性、完整性;

  (3)说明已考虑了未达账项对企业负债的影响;

  (4)对于预提性质的其它应付款参照预提费用评估的说明要求。

  4.预提费用的评估。

  (1)介绍预提费用的明细内容、计提依据;

  (2)对于长期未转销的预提费用,应说明原因,并说明已查证存在债权人;

  (3)说明已查明预提费用系应付未付的费用;

  (4)对于非实际负担的项目,应逐一说明。

  5.应交税金、其它应交款的评估。

  (1)介绍应交税金、其它应交款的具体内容;

  (2)介绍被评估单位相关的税费政策,特别提示被评估单位所享有的优惠政策;

  (3)对于长期未缴的款项,应说明原因。

  6.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评估。

  (1)简要介绍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具体内容;

  (2)简要介绍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政策;

  (3)说明已对工资、福利费的计提、发放或使用进行了核实。

  7.应付利润(应付股利)的评估。

  (1)简要介绍被评估单位利润(股利)分配政策;

  (2)说明已对应付利润(应付股利)按合同、协议进行了清查核实;

  (3)对于长期未付的利润(股利),应说明原因,并说明已考虑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对企业负债增加的因素。

  8.住房周转金的评估。

  (1)介绍被评估单位住房周转金的形成途径和用途;

  (2)说明已对被评估单位住房周转金的形成、使用进行了清查与核实;

  (3)对于评估基准日住房周转金为借方的余额且数额较大,应适当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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