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3-04-06 11:05:05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有关留守儿童的调查报告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家乡,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因此,部分农村孩子脱离父母的直接监护,成为留守儿童。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我们对12个市的91个县区的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获取了有关我区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的详细数据与资料,并就此分析,提出了有关改善的建议和意见,以为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有关留守儿童的调查报告

  一、 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区域是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河池、来宾、崇左12个市的91个县区,被调查对象是初中阶段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

  调查采取问卷、座谈会、入户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涵盖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健康、学习、心理等方面。

  据统计,91个县区总人口为3848.4万人。目前,在外务工的人口有444.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1.5%。儿童总数为971.5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98.98万人,占儿童总数的10.2%。这些留守儿童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有80.63万人,占81.9%;由兄弟姐妹监护的有10.1万人,占10.2%;委托亲戚监护的有5.2万人,占5.4%;无监护的有2.36万人,占2.5%。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家长长期在外务工,留守儿童大多由祖辈或相关亲戚监护,家长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较少,并疏于对孩子的管理,更谈不上对孩子进行应有的家庭教育。因此,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乃至行为、心理等方面较同龄儿童相比,存在问题较多,且十分突出。

  (一)缺乏家庭教育,学习成绩不佳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临时监护人大部分重监护轻教育,由于亲朋好友作临时监护人的要承担繁重的农业劳动和繁琐的家务劳动,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辅导孩子学习。此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祖辈由于思想观念和教育方法的滞后,明显存在着娇生惯养、放任自流的隔代教育倾向。再之,这些祖辈多是文化素质较低或文盲的老年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孩子的学习,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造成学习成绩不佳。如钟山县望高镇立头完小的学生邹某,父亲早亡,母亲外出打工,邹某由爷爷奶奶监管,而其爷爷奶奶年老多病,无力监管,致使邹某常常看电视到深夜或去玩电子游戏彻夜不归,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做,上课睡觉,对学习毫无兴趣,每次考试分数都在10分以下。据调查统计,监管人中不关心孩子学习的占31.6%,留守儿童中成绩中等或偏下的占74.9%,成绩很差的占19.9%。

  (二)缺乏家庭关爱,性格发育不健康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家庭的关爱和教育对孩子的性格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留守儿童正处于生理发育、心理逐渐成熟的关键时期,外出务工的父母及代理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这些变化。家庭关爱的突然断裂或缺位,留守儿童缺少与家人交流的机会,会对他们的心理产生不利影响,容易导致心理问题的发生,如内向、孤僻、自卑、任性、冲动、多疑等。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很多孩子都非常想念父母,由于长期想念父母而又见不到父母,严重缺少亲情沟通,久而久之这种思念便转变成怨恨或性格扭曲。据贺州市妇联对660名初中阶段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显示:有23.2%的孩子出现不同程度的顽皮任性;有10.2%的孩子因父母不在身边,性格变内向;有11.7%的孩子不愿与人交往。来宾市某中学的学生邓某和黄某,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无法忍受孤独冷清的生活,两人相约喝酒后骑摩托车制造车祸以促使父母回来看望他们,最终造成了一起惨痛的交通事故。

  (三)监管不力,不良行为多

  父母外出务工后,托管的祖辈或亲朋只管孩子的吃住,忽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形成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的盲区,导致留守儿童中出现厌学、逃课、迷恋网吧和电子游戏等现象。有的留守儿童与社会上不法分子混在一起,逐步沾染上赌博、看黄色录像、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社会恶习,有的还酿成犯罪。昭平县逸夫小学的领导反映,由于监管人监管不力,该校的留守儿童中有一部分经常在放学以后到电子游戏室玩游戏,该校老师帮老人找孩子是常事。据桂林市妇联对300名小学阶段的留守儿童问卷调查显示:有41.1%的学生表示自己违反过学校纪律;有29.2% 的学生表示自己有过打架行为;有9%的学生表示自己有过偷盗行为。

  (四)生活习惯差,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由于缺乏家长的教育和管理,多数留守儿童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讲卫生,不爱洗脸、洗澡、理发、换衣服的情况。尤其是缺乏家庭青春期指导,使一些处于青春期的留守儿童遇到生理变化时盲然不知所措。如忻城县红渡镇一小女生刘某,由于缺乏青春期生理知识,来月经时认为是当天一男同学打她引起的,要去找男同学算帐。此外,因留守儿童监管人多年老体弱等多种原因,无法认真行使对儿童的监护,使留守儿童还面临人身安全方面的隐患和危险因素。如有的留守儿童患病不能及时医治;有的女孩还与未婚的叔叔、伯伯睡在一起等等。据贺州市妇联调查,该市目前有1200多名留守儿童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独自生活,他(她)们年幼无知,对突发事件几乎没有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因此,该市曾发生过一起五岁留守女孩被邻居非礼的事件。

  三、留守儿童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社会因素

  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于城乡之间给农民工子女教育造成诸多矛盾,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制度相伴而生的农民工子女入学须在原籍所在地参加中考、高考;在城市打工的农民无力承担子女在务工所在地普通学校入学的费用,而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孩子升学考试的问题;各地教材选用不同,使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直接导致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乃至壮大。如富川县红珠湾村的小朋友黄某,曾跟父母到务工的城市就读,后因费用太高,最终还是又回到村里成为留守儿童。

  (二)家庭因素

  农民外出务工谋生,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教育之间产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近几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制度相继有了重大改革,毕业不包分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突出等,使一些家长送子女入学和学生本人上学的积极性不够高。有的家长认为,毕业后没门路照样找不到好工作,还不如早点就业。在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下,家长放松了对孩子的要求。因为忙于务工,家长没有时间和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少,委托的监管人又忙于操持家务和农活,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对孩子进行教育等,这些都是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的因素。

  (三)学校教育因素

  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育上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在农村学校中还没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组织对学生的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等。特别受现有的考试制度的影响,有的学校在教育上重智轻德,致使一些成绩不佳的留守儿童往往被老师忽视。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社会教育又跟不上,直接导致了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问题的产生。

  四、几点思考与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人口城市化、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在今后较长的时间里,这个群体还将继续扩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农村留守儿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后备军,关注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结合本次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势在必行,更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共同肩负起关心、爱护、教育留守儿童的责任。

  (一)政府方面

  1、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的倾斜政策和采取有关措施,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要把关心和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教育和健康成长问题与解决“三农”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规、条例的实施细则,细化和明确具体的处罚条例,早日明确外来打工子女教育的管理主体,健全保障机制,落实和保障孩子异地上学的倾斜政策。一方面,使更多的家长外出打工时,能够将自己的子女带上,在打工的流入地就近安排他们上学;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增加并落实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有计划地配套筹建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托管中心、心理咨询站。

  2、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建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政府的职能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各级政府可以成立留守儿童协调机构。市、县、乡三级可分别组建由一名政府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目前,国家由国务院农工办领导,由全国妇联牵头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工作。建议我们广西在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农业厅牵头,妇联等部门成立机构,各负其责,认真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工作,并给予人、才、物的投入。

  3、要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在本地就业机会。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留守儿童的家长表示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如果家乡有适合自己务工的岗位,都不愿漂泊他乡忍受分离之苦,外出务工实属无奈。作为政府部门要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做到“挣钱养家”两不误,从而减少留守儿童的产生,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这是最终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

  4、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平等发展环境,保护留守儿童应有的权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发挥教育、妇联等部门的家庭教育机构、专家的积极作用,对外出务工的农村家长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他们的家庭教育观念,让他们掌握与孩子交流沟通的方法及科学的教育方式方法。发挥大众媒体优势,大力宣传爱的教育、无歧视教育和城乡儿童平等参与发展的教育。宣传我国保护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弘扬各地各部门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及集体、个人先进事迹,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二)学校方面

  1、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强化心理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充分利用当地有效资源,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制度,培养一批有一定水准的心理教育咨询队伍,健全中小学心理咨询室。

  2、要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要运用书信、电话、信息、家访、家长会等途径,与留守儿童家长保持主动沟通、经常性的联系,让家长及时了解掌握孩子的情况,重要问题要责成其回家亲自参与解决。要利用春节、农忙等时机,邀请返乡劳务输出人员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问题交办会,共同交流、研究、培训等教育孩子的计划,采取措施,落实对留守儿童教育的计划。

  3、着力培训“第二家长”队伍。要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家长”即“爷爷奶奶家庭教育培训班”、“临时托管亲属培训班”等,通过各类培训,让“第二家长”懂得照顾孩子的知识,学会教育孩子的方法,掌握培养孩子的本领。学校班主任要帮助“第二家长”履行好留守儿童的代管责任,共同创造有利教育留守儿童的良好环境。

  (三)家庭方面

  1、加强家庭教育。家长或委托监管人要掌握孩子的生活、学习、成长情况,通过定期亲情电话、信息交流,多给孩子温暖与关怀。同时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孩子的迫切需求,帮助解决问题,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2、经常参与关爱活动。家长或委托监管人要积极参加社会上开展的多样的关爱活动,如“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活动等,以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学习到更多的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方法。同时,通过有家长和子女共同参加的互动的、丰富多彩的各种家庭教育活动,对孩子进行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常识教育、生理心理教育、个性发展教育和心理辅导。

  3、要发挥好家庭的监护作用。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是我国法律赋予的责任,每一位家长都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外出务工的家长要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呵护,避免“关爱缺失”和管理上的疏漏给孩子带来身心上的伤害,以保证实现好留守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参与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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