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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小城镇建设,通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措施,努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增强小城镇内涵,提高小城镇品位,塑造小城镇特色,加快了构筑农村新型城镇体系步伐。
主要表现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了小城镇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小城镇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调整我市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为搞好小城镇建设,市委、市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确定了发展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构筑起我市小城镇建设的总体框架,即突出三个中心(昌城、枳沟、皇华),发展七个重点(吕标、贾悦、石桥子、朱解、相州、百尺河、辛兴),以此辐射带动全市城镇化水平的全面提高。市里专门成立了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吸收建委、土地、民政、公安、计委、财政、农业、金融等部门参加,具体负责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小城镇建设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对小城镇建设的组织领导。林家村镇通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议,统一了全镇上下的认识,增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昌城镇通过选树“十大典型”现身说法,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想城建、人人议城建、人人争进镇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编制规划,促进了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是建设小城镇、经营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的重要基础。它既关系当前,更影响长远。这个问题已越来越被各级领导所重视。近年来,各乡镇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原则,开始运筹新一轮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建立起规划设计统一评审制。昌城镇聘请省市有关部门的专家,经实地考查论证,制定了“沿河拓展,顺路延伸,依托优势,重建五区”的小城镇建设规划,保证了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枳沟、昌城、皇华、相州等乡镇成立了小城镇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认真实施“一书两证”制度,使小城镇规划建设日趋规范。
(三)因地制宜,开拓了小
城镇建设的新路子。各乡镇紧紧围绕市委、市府提出的“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总体思路,结合本镇特点,广开门路,各唱各的“拿手戏”。突出体现在“四个结合”上:一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相结合。昌城镇以乡镇企业为启动点,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实行联片发展,形成得利斯食品加工区、道口重工业区,既节省土地资源,又便于污染治理。二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市场相结合。枳沟、相州两乡镇,牢牢抓住交通便利这一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市场具有辐射力大,吸纳力强,集散度高的特点,依靠市场带动了小城镇建设的发展。三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外向型经济相结合。林家村镇开发建成了占地200多亩的外商投资工业园区,吸引外资建成了两处工艺品龙头企业,年产值达5200万元,在周围带起了一个三产开发区。四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相结合。昌城镇集聚60多家民办和个体私营企业到镇区经营,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名,经济总收入占全镇的70%以上,壮大了小城镇建设的规模,拉动了全镇的经济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各乡镇在小城镇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如下:
认识上有差距。突出表现在:有些地方还没有把小城镇建设摆到应有的战略位置,广大干部群众对小城镇建设在促
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有的乡镇因缺资金对搞好小城镇建设存有畏难情绪,缺少发展新思路,造成工作被动;个别乡镇关起门来搞建设,难以形成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有些地方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缺少长远眼光,制约了小城镇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二)规划滞后。据调查,全市20处乡镇,已完成新一轮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乡镇有11处,占55%;总体规划通过评审的只有5处乡镇,占25%;总体规划经过乡镇人代会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的只有1处乡镇,占5%;全市20处乡镇都没有编制详细规划。从上述情况看,一是规划不健全。9处乡镇没有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有个别乡镇只是口头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无章可循、无序发展。二是总体规划缺乏连续性和权威性。大多数乡镇的总体规划还没有经乡镇人代会审查并报市政府审批,因此规划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没有编制详细规划。导致小城镇建设布局不规范,特色不突出,基础设施不配套。
三、建议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各级领导要把建设小城镇、经营小城镇,作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下大气力抓紧抓好。
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小城镇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小城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发展小城镇有利于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聚集,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辐射带动周边经济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党和国家对小城镇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党的五中全会明确指出: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要引导乡镇企业在小城镇适当集中,使小城镇成为区域中心”,“在稳定发展农业的同时,积极发展二、三产业,搞好小城镇建设”。建设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经营小城镇已成为当前繁荣经济,促进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超前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切实把实施城镇化战略放在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实行领导责任制,把规划、建设、管理好小城镇列入任期责任目标,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小城镇建设,切实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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