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4-10-23 14:05:32 敏冰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精选7篇)

  希望了解某个事件或情况时,我们就需要去粗取精地分析研究,一般会把调查结果汇集成一份调查报告。怎样写调查报告才规范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精选7篇)

  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近期,常委会分管负责人带领我们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维持最低生活、解决温饱和提高生活水平为目标,加大财政投入,规范运行管理,完善保障措施,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多次受到国务院及省、市上级部门表彰。

  1、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坚持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社会保险逐步由职工向居民,由城镇向农村拓展,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了涵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截至去年底,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机事保、城居保参保总人数分别达11.3万人、18.1万人、7.3万人、6.1万人、6.2万人、0.6万人、29.5万人。仅去年,就征缴社会保险基金10.6亿元,发放各类社会保障资金9.18亿元。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XX年实施以来,体系日趋完善、总量不断扩大、受益扩面提量、服务更加便民,目前已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去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达63.5万人,参合率99.44%,参合农民受益228.37万人次;补偿资金19143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41%。新农合大病保险目前正在稳步推进。

  3、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精心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工作,较好落实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残疾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低保运行机制,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已经形成。当前,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024户18619人,去年发放保障金2875万元、医疗救助金580万元。已救助特殊困难残疾人4092名,年发放救助金1092万元。

  4、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延伸,基层平台机构建设和服务功能持续刷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100%。搭建了银行代扣代缴、网上业务查询等多种服务平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成立社保和新农合基金监督机构,开展基金专项审计,确保基金安全运作。城乡低保基本实现申请、审批程序化,资金筹措制度化,档案管理规范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和信息传输网络化。强化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管理,及时更新重点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残疾救助人员,强化核查,基本保证了合理救助。对县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推行“三合理”制度、核心信息公示制度和费用控制制度。借用卫生监督力量加大新农合稽查监督,收到了预期效果。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参保意识参差不齐。尽管参保率逐年提升,但一些民营企业参保意识不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断保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低保、社会救助、基本医疗在城乡之间存在不平衡现象。

  2、管理机制不够合理。社会保险由人社部门负责,城市和农村低保及医疗、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由卫生部门负责,形成政出多门、“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加上救助制度和社保政策相互衔接不够,救助主体多元,既有人社、卫生、民政等政府部门,又有工会、慈善总会、残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各种救助资源不能有效整合,使得重复救助和救助遗漏现象难以避免。

  3、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县五大社保信息分别在4个计算机系统运行,数据无法共享,信息化建设滞后。工作网络有待健全,尤其是专职人员较少,新农合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尚未有效落实,人员待遇偏低,影响了运转效能。

  三、对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两点建议

  一方面,要宣传落实政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城乡社会保险。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文件,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稽查拉动的`扩面征缴的工作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及时调整养老金、失业金、工伤抚恤金等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大病医疗二次补偿制度,适时提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积极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相关准备工作;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创造条件推行普通门诊救助、特殊门诊救助以及大重病患者救助,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同时,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机构和市场主体兴办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或特定的保障需求。

  另一方面,增强工作合力,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一要加快平台打造,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加大对县、镇、村(社区)三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力度,加快“五险合一”综合服务大厅建设进程。进一步整合社保经办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统一、共享的信息平台,提高社保工作运行效率。拓展自助服务模式,完善“网上经办”功能,推进签约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工作,开展新农合“一卡通”试点。

  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建设,配齐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合作医疗制度设计,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适当调整医药费用报销政策,鼓励轻微病患者就近在乡镇、社区就诊,改变城区少数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门庭冷落的现状。不断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县级医院规模,增强对血透等重症病人的救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县政府考核体系。强化部门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健全应保尽保、能进能退的机制,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基金管理。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基金监督机制,切实管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2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我市社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铜川转型发展的支撑。为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教育办的工作安排,我就铜川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以耀州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调研主要选取了耀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进行了调查。铜川市耀州区被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作为一项新的惠民政策,社会关注度极高,也是社会的焦点、热点问题,笔者为了真实地了解这一惠民政策给农村社会带来的巨大影响和变革,笔者采取走访农户和村镇、农保干部,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重点了解了耀州区新农保实施以来给农村社会带来的巨大影响和变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进行了归纳总结,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一、基本情况

  铜川市耀州区地处陕西中部渭北高原南缘,置县历史2160多年,2002年10月撤县设区,是连接关中和陕北的'交通要道,铜黄高速、210国道、包茂高速、咸铜铁路、梅七铁路穿境而过,总面积1617平方公里,人口24万,其中城乡居民中符合参保条件的118940人,实际参保117856人,参保率99%。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耀州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服务零距离”暨听民意、解民困、送温暖党旗领航奔小康为抓手,围绕建设农业大区、工业强区、中心城区、文化名区为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强区、果业富民、文化兴耀、城镇化带动”四大战略,突出重点抓关键,强化措施抓落实,经济总量不断扩张,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财税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区呈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各项事业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1、行政推动有力。

  耀州区将新农保纳入“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此区上及时成立了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铜川市耀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和《铜川市耀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考核奖励办法》,并为镇办配备了电脑,安装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软件系统,抽调干部进驻全区行政村,并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了新农保信息员,为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扩大新农保的知晓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原文刊登、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实施多渠道、多轮次、不间断地宣传。并由区上组织对各镇办领导、劳动保障所长等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业务人员深人镇办、村组及农户,面对面答疑解惑。

  2、政策保障有力。

  区政府适时出台了《铜川市耀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细则规定凡在耀州区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

  3、银行服务有力。

  农行耀州区支行是新农保业务的唯一金融合作单位,承担着全区新农保养老金的发放兑付工作。农行选择各镇办有经济实力、信誉度高的村民作为新农保发放点,并为其安装了支付通电话。

  4、农民配合有力。

  农民普遍认为参加新农保好处多:一是政府主导,政府补贴;二是零风险、能和城里人一样养老有保障;三是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领取标准就越高;四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适合农民的缴费能力;五是档次多,可灵活选择。

  二、新农保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参保政策的完善还需进一步探索。耀州区基本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此项业务,整户参保的规定,虽然是新农保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但也增加了扩大参保面的难度,在实际执行中60岁以上老人由于子女经济条件不一,参保意愿不一、导致个别达到发放养老保险金年龄的人员不能按时领取养老保险金。

  2、部分贫困群众存在参保困难。调查中,有村干部反映一家三口人均最低标准一年300元缴纳,部分特困家庭由于经济原因参加不了新农保,造成经济越困难的,越享受不到国家这种优惠政策。这部分人群在不愿参保的人群中占比为60%。

  3、经办力量需尽快加强。调查中参保登记、养老金待遇审核审批要经过村委会、镇办农保所、区农保经办机构,环节过多,程序复杂,而且规定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要经过区农保经办机构集中审核,工作量非常大。

  4、服务网点亟待进一步完善。调查中农民认为目前农行在各镇办网点少,农民持惠农卡必须到就近的新农保代办点或者县城农行办理,如跨行取现还要收取手续费,很不方便。

  三、政策建议

  1、灵活政策。根据农民实际情况,对已年满60周岁缴费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老人,规定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但不应作为必备条件,可根据情况灵活掌握。

  2、加大新农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和人员配备。目前县、镇办一级人员非常不足,村一级新农保一般由村文书代管,工作量非常大,建议给予一定的补助,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3、加大对新农保的财政补贴,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确保“新农保”政策在县域的可持续开展,对于缴费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或者由国家新农保基金收益给予一定补助。

  4、尽快完善服务网点建设,争取将网点延伸到行政村一级,提高服务质量,新农保业务的合作银行应尽量选择有基层网点的金融机构,或者是将支付通电话村村安装,在为农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可减少金融机构费用。

  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3

  农村社会保障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早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标任务。近年来,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让所有农民都能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确保改革发展成果能够惠及农民,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网”、“平衡器”和“稳定器”作用,解决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去年下半年,在常州市政府网上开展了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卷调查情况

  此项调查问卷填表是男性居多,且年龄层多在35-60岁之间,以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教师/医生/律师/会计这一人群为主,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到,17.16%从宣传资料中知道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6.57%从报纸上知道、18.64%听其他人讲、15.09%广播电视上知道、16.27%是通过其它途径、但还有16.27%是不知道有新农村合作医疗。41.3%,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58.7%目前还没有。当调查到您对当地社会保障制度中哪些内容最为关心,13.6%选择了养老保险、14.11%选择了医疗保险、10.33%选择残疾人帮扶、10.84%选择了五保供养、11.02%选择了最低生活保障、10.33%选择了军人优抚、9.98%选择了救空救济、10.67%选择了农村危房改造帮扶、9.12%选择了移民新村帮扶。

  通过此次调查问卷,我们也知道了当地的医疗情况需要改进的地方,18.05%选择了增加药品种类,15.09%选择了改善扩建卫生房屋、15.98%选择了改善服务态度、20.12%选择了提高医生技术水平、15.38%选择了更新医疗设备,还有15.38%选择了其它。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否得到切实的保障,28.72%的人感觉很踏实,是得到了切实的保障;36.7%的人认为一般,基本可以达到要求,34.57%的人觉得不好,自己需要多攒钱来养老。对于了不了解当地社会保障制度,34.57%的人表示基本了解,35.11%的人表示部分了解,30.32%表示完全不了解。问卷问到如果生病了愿意去哪里就医,20.14%的人表示去药店自己买药、17.71%的人表示去卫生所、17.71%的人去私人人诊所、20.14%的人去乡镇医院,24.31%的人去县市级医院。对现在各项报销率何救助金额满意不满意,22.59%的人表示很好,24.69%的人表示一般、27.62%的表示有点低,25.1%的人表示太低了。问及家庭月收入在下列哪个范围,23.11%选择了1万元及以下,22.27%的人选择了1万元-2万元,24.79%的人选择了2万元-5万元,29.83%选择了5万元以上。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来源18.75%的人认为是中央政府拨款,20.49%的人认为是地方政府扶助,21.53%的人认为是农民自己缴纳,17.71%的人认为是集体及其他组织出资,21.53%的人表示不清楚。认为当地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18.75%认为覆盖面不广,24.65%认为养老金较低,19.44%认为体制有待完善,17.71%认为资金筹措困难,19.44%认为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负担重。认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实际领取低保人数与应该支付人数有偏差的人达到23.95%,认为资金难以落实的人达到21.85%,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配套措施不健全的人达到27.73%,认为对象限定不合理达到26.47%。41.3%参与了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但仍有58.7%的人未参与。对于自己享受的具体保障金额31.38%的人表示很清楚,35.64%的人表示大概知道,32.98的.人表示完全不知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未能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资金投入不足,推动力度不大。部分基层干部缺乏积极性,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要办的大事急事很多,没有时间、精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有的认为社会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经济实力再去解决;还有一种是将适当的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去向农民收取费用不合时宜。从保障对象农民来看,也存在种种模糊的认识。有的担心国x政策多变,对参保后是否能拿到养老金心存疑虑;有的甚至认为缴纳保费是政府的乱收费行为,存在抵触情绪。反映在农村合作医疗上,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信心不足,认为合作医疗统筹力度太小,解决不了看病的大问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温饱,健康投入意识差;还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存在投机心理,认为自己身体好,参加合作医疗的钱互助给他人,自己吃亏了,不愿参加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合作医疗的参加率。

  (二)进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困难较大。按照现行参保办法,农民20岁开始参保,若60岁时要领取养老金,必须每年缴纳1800元左右,连续缴纳40年。虽然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363元,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但很多农民收入在平均数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费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岁以上的群体参保困难更大,他们的子女教育开支较大,而他们参保缴费时间短,缴费标准高,成为参保的弱势群体。市、乡两级财政每年给每个参保农民的补贴较少,大部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弱,补助能力有限。调查发现,许多农民认为,由于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较少,目前的缴费机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还不如自己存银行,参保积极性不高。此外,农村养老保险没有社会统筹基金,缺乏社会保险资金的共济。二是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乡镇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多,中小型企业多,原始积累少,经济实力差。目前企业普遍不景气,职工收入比较低,要普遍建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困难较大。乡镇企业有着灵活机制,企业职工有活就上班,没活就回家种地。哪家企业效益好,工资高,职工就往哪流动,增加了保险的管理成本,也给乡镇企业职工参保带来了较大困难。

  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由于筹资额度仍较低,加之我市经济增幅不快,农民收入增幅趋缓,而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不断增高,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由于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还没很好地建立起来,救助基金没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基金数量少,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彻底得到解决。调查中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不怕贫穷,只怕生病,穷可以致富,病特别是大病,足以倾家荡产。”乡镇合作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理顺,工作人员从卫生院临时抽调,无编制和预算经费,难以保证长期运转。

  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户“进来容易出去难”问题。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进来了就不想出去,容易产生“养懒汉”现象。加上审批过程中对低保户家庭经常性收入核准难,隐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难,导致部分低保户家庭实际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对象。二是低保工作机构不健全。乡镇无低保工作机构,由民政办兼职,村(居)委会则由村(居)会计兼职,农村低保面广、量大、要求高,又无专职人员,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动,规范化程度不高。三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机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医疗还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目前实行的都是先垫再报的制度,即先由个人把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再由个人向有关部门和组织进行申报,核实后补给个人。但部分困难家庭对垫资部分显得力不从心,影响医治效果,迫切要求个人在支付医疗费用时把报销部分直接扣除。农村社会福利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仅仅停留在对“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进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制。

  (三)资金压力过大。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资金主要来源于三大块,分别是农民个人、财政补助和村级集体资金的支持。从农民这个群体看,除困难户外,大多数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投入到自己的社会保障。资金压力主要是财政压力和村级集体资金的压力,如果财政和集体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发挥导向作用,则势必影响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影响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

  (四)管理体制不理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医疗保障主要归卫生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部门、乡村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如人武部、计生委、组织部、教育局、残联和慈善总会等,对义务兵、独生子女户、村组干部、残疾人、特困户的社会保障都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条线分割;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对部分农民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政府和农民虽然不断增加合作医疗投入,医疗费用却越涨越高,农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显得越来越紧迫。同时,保险资金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内、省内涉及保险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屡见不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强化监管。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保证其健康顺利发展。一是要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由劳动保障、卫生、民政、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和资金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部门、各条线优势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并把任务逐年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责部门,定期检查考核,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保障意识教育,增强农民的自己保障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实行试点先行和典型引路。针对保障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近期可先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福利特别是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试点。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实践中的新经验、新途径、新方法,树好典型,建好样板。

  (二)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积极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改革、探索和实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政府出资的比例可以低起点,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增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鼓励农民参保。二是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可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凡已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乡镇(街道)将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兴办集体经济的,可将其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已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尚未就业的,可引导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对文件下发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应本着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妥善解决其就业和保障问题。个人有能力全额承担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缴费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可引导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生活困难且无工作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四是调整现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农村各类企业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尤其是已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缴纳用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为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经济活力,可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低水平纳入,逐步规范,增强企业的参保缴费意识,强化企业的缴费责任。五是建立农村无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规定60周岁以上的无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归集体,每月给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资金由市、乡财政筹集,解决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

  (三)深化合作医疗,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健康。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出台可操作性的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明确市县(市)及乡镇对卫生事业的具体财政补助标准或最低标准,保证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将乡镇卫生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在坚持做好大病统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普及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不断扩大受益面。充分考虑资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门诊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封顶线,增强普及型合作医疗的吸引力。三是认真解决费用报销和资金筹集等环节中的问题。抓紧实行实时报销办法,使参保群众在与医疗机构结算时,只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可报销费用直接扣除,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群众。针对筹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因地制宜改进缴费办法,可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农民签订数年期的合同或协议,实行与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经费类似的扣缴、缴费卡代缴等方式,方便居民缴费。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深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引入社会化管理机制,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管理和保险金发放,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解决更宏观层面的问题,也确保了医保基金的科学管理,杜绝了医保问题上的腐败行为,这一做法可以借鉴。

  (四)坚持分类实施,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和福利水平。一是坚持分层分类、标准有别的原则。根据困难群众致贫、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况,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救助范围要逐渐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拓展,在政策设计上体现“斜坡效应”,改变过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体的“高台效应”。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下的困难家庭,要确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应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就医、就业、就学、住房、法律等方面给予援助;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医疗、法律方面给予救助和援助。对因家庭人员长期患病造成医药费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经济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政府也将其列入救助范围,重点给予医疗救助。二是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要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按程序及时增发或减发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救助对象,要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确保应退尽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对新申报低保户家庭必须实行公示,对无法确定其真实情况的,一种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邻居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决定;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其存款等进行查证核实。要坚持救助和扶本相统一,在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的同时,挖掘他们的潜力,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鼓励低保对象就业。也可对有劳动力的家庭实行限期救助,即根据劳动力的年龄、身体状况,确定最长救助期限,超过期限的,实施减免,以切实解决好“养懒汉”现象。三是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农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改善文化、娱乐、健身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可适当安排生产生活用地,让尚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给予必要的报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满足集中供养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低收费寄养活动,逐步实现以院养院,使其成为农村养老的重要场所和福利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对高龄农民,分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四是加大对我市农村低保对象的资金补助力度。市财政对我市的补助比例,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县市,需要省、市财政提高补助标准,缓解我市低保资金缺口大的现状。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保障机构的组织效率和制度效率。一是搞好科学规划。通过规划的制定、实施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层次。一方面,要明确整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重点对近五年的工作任务作出规划,提出目标。另一方面,要根据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分别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等实施办法,努力形成配套联动的政策体系。二是健全制度。通过科学管理增强体系建设的实效。建立健全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完善工作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三是强化监督。严格监督和检查,实行业务公开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工作进度和资金安全,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现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四是重视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网络的覆盖面,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4

  一、基本情况

  陕西省勉县武侯镇杜家坝村有6个村民小组,142户共455人,其中党员21名,村干部四人。该村耕地面积650亩,20xx年人均收入7005元。新农合参保率98%,新农保参保率95%,20xx年劳动力转移156人,创经济收入255万元。自改革开放以来,该村有了很大变化,各项事业有了显著发展,但这个村沟壑纵横,山地丘陵居多,适宜耕种的土地较少。由于地处汉江河畔,汉江阻隔,交通十分不便,资源匮乏,集体经济较为落后,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儿童、老人现象比较普遍。

  二、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一)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削弱。在以前的旧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是完全依赖着个人家庭的。“百善孝为先”就是靠着这个“孝”字,靠着孝道,我们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个比较安稳的晚年。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等开支,都是依赖家庭经济的支持。随着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即一对中年夫妇将要承担双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个或两个子女的抚养责任,这将使未来家庭不堪重负。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远离家乡,来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现象,造成家庭成员精神方面的照顾缺乏,就医看病困难,晚年养老负担加重。

  (二)农村社会保障任务加重。 一是农村人口老年化问题日益突出。该村有6个村民小组,142户共455人,60岁以上人口占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占该村总人口的8.5%,农村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就目前情况来看,人口老龄化问题直接涉及到农村家庭的家庭负担和家庭和谐。二是疾病问题依然是困扰农民的瓶颈。虽然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该村实行了很久,但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不断增高,报销比例仅为40-65%。特别是一些贫困家庭,农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维持养家糊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实在坚持不下去则靠东借西凑,变卖粮食或牲畜来支付医药费,以致债台高筑,“一人得病,全家返贫”。调查中,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不怕贫穷,只怕生病,穷可以慢慢致富,病特别是大病,足以倾家荡产。”三是外出务工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亟需保障。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但与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种种歧视,不仅就业机会少,而且就业后待遇不公,在保险待遇上也与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别。在调查中,外出务工农民90%都担心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85%很纠结自己到底是在家乡参保还是在务工地参加社会保险,70%搞不懂自己的个人社保账户是干啥的。

  (三)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对于杜家坝村农民来说,目前社会保障主要有新农合和新农保,农村低保的社会救济方式还不规范、不统一,实施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救济方式以临时救济为主,定期救济以集体救济为主,而且只对五保户和困难人口提供救济。

  一是新农合群众享受的报销范围和幅度都不大,对于生大病,一花就是几千上万元的根本无济于事,所报销的一点费用还不够往返的车费,尽管深知合作医疗的好处,一旦知道自己三、五年不生病时,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钱。特别是今年个人缴费调整到65元后,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钱别人吃药。

  二是新农保从制度上是一次重要突破,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农民养老保险依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农民,特别是老年农民的生活仍比较艰难,个人负担的部分保险资金根本无法支付。农民自身对养老保险缺乏认识,目光短浅,在“新农保”调查中,85.7%的农民期盼养老金的金额能提高一些。“新农保”实施时,年满60周岁老人不需缴费就可领取每月55元的养老金,60周岁以下的老人通过15年的缴费,若缴费档次为100元/年,60周岁后大约可以领到76元/月的养老金。无论是55元/月,还是76元/月都是一个低水平的状态,而且物价处于上涨阶段,将来这些养老金肯定不能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四)社会保障体制太复杂。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外出务服务等主要归人社部门管理,医疗保障主要归卫生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部门、乡村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如人武部、计生委、组织部、教育局、残联和慈善总会等。对义务兵、独生子女户、村组干部、残疾人、特困户的社会保障都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条线分割。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对部分农民搞了商业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在调查中大部分农民搞不清有啥问题该找哪个部门。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社会保障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把现有的政策用好,宣传好,引起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是大力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要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宣传,组织公益活动宣传,让广大农民知晓如何实现自己的权益。二是强化各级领导对社会保障的责任。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落实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带头救助各类困难群体。三是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闲时期,抓住典型事例进行宣传,让受益的农民现身说法,讲自己受益后的亲身感受,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好处。

  (二)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在中央、省、市、县逐步提高社保资金补助金额的基础上,当地镇、村相应增加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积极帮助那些依然交不起费的困难群众,切实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需求。逐步提高农民养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较大幅度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和报销封顶线,切实降低个人自付金额,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同时,逐步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让农村居民切切实实感受到社会养老的优越性。

  (三)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要切实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服好务,在社会保险的参保、接续、转移,以及个人账户的管理方面,真正做到以人为本,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逐步实现“五险合一”,推行社会保障卡制度,为外出务工人员消除后顾之忧。

  (四)健全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整合人力、财力和信息网络资源,研究在乡镇、村建立养老、新农合、低保救助、救灾救济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平台,配置必要的人力和财力,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协作,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整体推进。提高行政效率,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真正做到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

  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5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目前,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对于社会保障的群体而言,可以分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对大学生的社会保障的问题。随着大学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人数日渐增多,不仅加剧了当前的就业形势,而且暴露出大学生社会保障的缺位。立足我国大学生当前在医疗、基本生活及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现状,完善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以缓解上述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究的问题。

  面对逐年增多的贫困生这一特殊教育弱势群体,国家,学校经过积极探索,在立足我国国情和教育状况,保证整体平等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的一整套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因而取得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下,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不可避免。如何保障未就业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协助他们就业,成为举国探讨的话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生在保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

  我此次社会调查的内容是大学生参与社会保障的实际情况,所调查的参加保险的项目是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等。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及意义等及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以及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

  本次的问卷调查主要是通过以问卷方式进行,样本总量为120 份。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

  大学生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方面,以及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及意义,参加保险的项目,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等进行调查。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意识不强

  大学生对社会保障了解不同,宣传力度不到位,教育没达到应有的水平。总的来说,大学生们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反映出三种现象:其一,发现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确实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如果不克服这样的不足,难以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其二,让我们认识到人类是个社会共同体,只有充分尊重每个人的利益,才能形成多方的共赢,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和谐社会单纯建筑在个人的牺牲上。其三,大学生社会保障意识不强有三方面的原因,包括自身、学校和社会,要解决大学生社会保障意识不强的问题只有从这三方面同时入手才能彻底解决这一顽固。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不能没有社会保险,但是所建立的社会保险应该是良好的社会保险。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加强学校宣传意识、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意识刻不容缓。

  2、大学生就业得不到保障

  当今社会,企业以自身利益为重点,忽视员工利益。而且大学生失业不可避免。因此,推出大学生就业险,既为国家分担困难,也突出体现了社会保障的责任,必然得到学校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已经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大学生虽然是知识性分子,但根据调查显示,多数大学生并不知道就业保障这个福利,随着大学扩招以及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不再是稀缺资源,失业不可避免。所以大学生失业保险问题更应该提到战略高度来看,关乎到社会稳定的问题。

  3、大学生就业保障还未完善

  当前针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工作还处在初级化、分散化的起步阶段。建立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高校贫困大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现行助学贷款制度先天不足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完善和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生存权利得到保护的主要体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只能是那些生活水平一时或永久地低于或等于国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建立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确保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挥最大功效,以切实满足贫困大学生的生存和发展。

  4、学校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做的比较完善

  其中知道奖学金、助学金的更加占了多数,针对大学生的最低生活保障,我国高校教育社会制订了救助政策。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建立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以及国家具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5、大学生创业保障的问题

  根据调查显示,多数大学生创业保障意识比较强。极少数同学不知道有这项福利。大学生从社会的`角度来讲,法律保障是大学生创业宏观环境的必然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开发程度、政府的国际地位、信誉和工作效率、金融市场的有效性、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与否、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决定了创业的宏观环境。具体来说,宏观环境包括社会文化环境、教育与科技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律法规环境。很显然,法律保障是影响大学生创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创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加强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法律环境中,法律规范已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创业领域也不例外。

  三、对策与建议

  根据总结调查问卷中的客观题,得出以下条建议:

  1、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应该共同努力加强社保宣传力度是每个人都有所了解。结合自身特色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宣传。推动社会保障的发展与进步。

  2、给予大学生生活教育上的指导,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与提高社保意识。

  3、国家、社会和学校等应投入资金,普及社保范围,使所有的大学生切实享受到保障。“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改革办学体制和增加教育投入起了积极作用,并积累一定的经验。

  4、就业保障方面,先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鼓励学生的自主创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学校与企业合作,向学生提供相关就业信息。

  5、创业保障方面,创业是减轻社会就业压力的方法之一,可以减轻政府和学生的压力,对创造更高的社会效益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要深化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尽可能地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使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到大学生。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大学生医疗保险仅仅是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在积极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以满足不同层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规定每个大学生至少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如:住院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对于少数家庭极为贫困的大学生,可考虑由学校或企业代付。

  大学生不能仅仅有就业意识,因为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会在一定程度上饱和,现在尤为严重。因此,我们要树立创业意识而不能把眼光仅仅限于就业。同时,不能将眼光仅局限于自身的专业。在校期间,大学生应在多方面充实自己,应加强自身的奉献意识,培养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当今社会,只有有能力的人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只有有能力的人成长的舞台才会无禁区。

  最后各高校应该根据学校所在城市、地区的经济水平,制定相对统一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把助学贷款制度作为解决高校贫困生基本生活保障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方式,政府不仅要给予政策支持。其次各高校要积极引进企业单位,以委托培养的方式帮助它们培养人才,而企业则为需求对象提供生活保障。

  四、小结

  应当加强学生对社会保障问题的认识,把社会保障问题提升到战略重要地位,我国社会保障问题正处于建设阶段,存在宣传不力与资金缺口严重的问题。创业和失业保险问题,是学生自身发展的大事。为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利益,充分体现我国创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校园的主题,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应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大学生是以后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培养大学生对待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十分重要。

  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6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同时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保护系统。它主要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对国民收入的科学合理的分配与再分配,从而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一定的保障。其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已逐渐的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求,尤其是对公民在年老、伤残、疾病、生育、死亡、失业、遭遇灾害等方面的保障。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关注,近期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现将调查报告总结如下:

  一、社会保障的社会化问题

  在我国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虽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同步进行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呈现出明显滞后的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比较小,现目前还主要限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在城乡差别、地域差别、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有着较大的差别,并处于世界低水平的行列之中。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多头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参与社会保障管理的有财政、民政、劳动、人事、卫生、计划生育的相关部门,缺乏统一有效的集中管理。三是社会保障体制的运作基础仍然主要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部门,而不是在社区,现行的制度和政策设计缺乏一定的前瞻性。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没有完成从保障企业职工到保障全社会成员的转变,保障项目的设计主要还是立足于保障单位的职工,保障系统的运作多数还依靠于旧体系下的单位执行系统。四是社会保障制度目标的分割,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保障项目的累加而逐渐形成的,目标系统也是各个保障项目的叠加,社会保障理念只局限于资源再分配,忽视非经济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缺乏一定的综合性,从而对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功能的有机结合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社会保障资金运营良性化问题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重要目标。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社会化的特点从而便就决定了必须要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和良性的资金运作来推动。只有充分的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良性运作,才能保证其保值、增值的实现,从而进一步避免出现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风险,满足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

  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一直以来都没有完全的步入良性运营的轨道,因此便就存在着比较大的支付风险。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体制不健全。以及收支的不平衡性,尤其是保险费不能够及时的足额征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购买国债和投资基金,相对而言投资渠道比较单一,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但是社会保险基金却很难保证,往往会造成其结果是社会保险资金收支缺口比较大,资金供求矛盾突出。这也会造成政府的预算安排中社会保障经费的部分,在管理中也存在着投入不足和资源浪费并存以及项目超前和滞后并存的现象,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绩效也是比较差的。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问题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健全的、有效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是一个国家和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文明进步、国家民治久安的基本保障。而且对于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标准,只有通过进一步的立法工作,才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时效性加以确定,并公之于众。这也是那些需要保护的特殊群体给予的帮助的基础。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纳入法制化的轨是势在必行的。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已经在很多方面确立了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根据和最高法律准则。但在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还是不够完善的,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立法不健全,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缺少统一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并且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立法也是十分欠缺的,因而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立法层次比较低的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来制约,由此便就造成了许多有关社会保障的制度被分散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在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难以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额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民生活更好地得到保障和帮助。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策。

  (一)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在总体上处于比较低的发展水平,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发展差距,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比较薄弱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讲,统筹兼顾的难度依然是比较大的。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中,要注意善于把我国基本国情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的结合起来,从而更科学全面的来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意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恰当的来把握改革的进度和力度。从我国人口结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实际出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渐显著,这样一来,便就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便就要努力的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以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断地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从而来稳步的提高各项社会保障的待遇标准,既要让城乡居民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对社会保障的合理预期。

  (二)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和协调性。

  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由多项具体制度构成的制度体系,各项制度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既关乎当前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了长远的利益。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到的方面。在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在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同时,更值得注意的就是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励约束功能,从而进一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在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从而进一步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实现不同制度之间的顺利转换衔接。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监督。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制度,其自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敏感性很强,因此必须按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程序来进行完善。还要注意深入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反复进行理论研究,从而使方案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遵循客观规律。在研究形成改革方案时,不仅要注意充分听取专家意见,还要广泛的征求社会各界的公众意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进行宣传解读,及时跟踪督导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

  (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经验。

  社会保障制度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深入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这便就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积极稳妥地来推进。经验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须坚持试点先行,通过试点进一步掌握规律、探索途径、积累经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除此之外,还要充分的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从而避免因局部利益调整所带来得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积极鼓励基层的大胆创新,并及时把成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普遍性政策和法规制度,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创新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的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7

  一、调查方案

  调查思路

  该项调查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搜集资料,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初步认识;第二步,实地调查,掌握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具体方针政策;第三步,走访群众,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写出全程调查分析报告。

  调查目的

  基于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从城市到农村的不断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我们决定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一次课题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查其落实情况,并从大学生的角度对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具体研究目标如下:

  深入学习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及其法律保障

  调查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分析现有的执行机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国社会保障走上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科学依据

  提出合理建议,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其进一步发展。

  调查方法

  个别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

  走访调查法

  走访xx市xx区韩村河镇,实地调研

  调查时间

  20xx/3/20-20xx/3/31

  二、调研报告: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各种矛盾不断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政府对此的重视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项法规、政策及举动,都密切的关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都在社会和群众中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负担,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但同时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地域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有序的体系,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备,各相应机构在落实现有的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漏洞和不足。因此我们对xx市xx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我国现有的各项社保政策,并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综合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和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程与社会现状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是民生之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朝阳产业。该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由点到面,随经济增长稳步提高,在近几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该地区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条件、有益于民计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该地区常住人口88.6万,户籍人口75.8万,其社会保障工作成绩优异,每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在xx地区名列前茅,以07年为例: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31家,人数1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483家,人数12.87万人,比上年增加0.9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821家,人数13.57万人,比上年增加3.4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831家,人数6.77万人,比上年增加0.94万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23家,人数17.90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

  该地区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为维护该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 政策举例分析

  随着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亦步亦趋地前进,根据特有的社会状况,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下面举例进行分析:

  案例1: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1.政策由来

  体系结构的缺陷:近年来,xx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群体没有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他们的看病就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法律法规依据:20xx年6月8日,xx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xx]11号),这意味着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医疗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2.具体实施办法

  给付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2)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缴费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 元;财政补助1100元。

  (2)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参保方式:

  城镇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学生儿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本校在册学生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长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自9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就医和结算: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xx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和《xx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医。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3.政策特点

  这项大病医疗保险具有五个特点:

  一是大病有保障,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

  二是政府补贴高,政府每年为参保的城镇老年人补贴1100元,每年为参保的学生儿童补贴50元。

  三是个人缴费少,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仅缴纳30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50元。

  四是覆盖人群多,此项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覆盖200万人,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五是制度衔接好,此次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4.实施后的成果

  把“一老一小”人群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了保障“一老一小”顺利参保,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使“一老一小”取得了突出成绩:

  截至20xx年底,xx地区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单位163家,参保人数66555人。其中,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10079人,占年初调查参保人数的148.21%,学生、儿童56476人;城镇户籍45190人,农业户籍11286人。另外,xx地区有4.10万农业户籍学生、儿童已自愿选择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xx区已为223名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学生儿童审核报销医疗费35.45万元。

  5.群众的看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所属范围内的大多数老年、儿童和学生都积极参保,政策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受益人群不断增加,有关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然而,越是发展就越容易发现问题,尤其是站在政策最前方的受益群众最容易发现体系的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为此,本小组专门与受益群众进行了访谈,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群众的意见亦是值得重视的:

  首先,大多数群众在谈及这项政策时,认为政府能够有这样的举动是对民生问题的极大重视,但也不能说明政策就是完美无缺的。他们认为,“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政策中所涉及的各项医疗费用报销条件限制太多,比如大病治疗过程中占医疗费用比重较大的器材费并没有包括在报销范围内,折合下来,真正能够报销的费用往往只是少数,大部分费用还得由群众自己负担。当然,这并不完全是政策体系的问题,国家的经济水平还处在欠发达状态,要发展就不能只顾公平不顾效率。希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可以和经济得到同步的发展。

  其次,多数群众有这样一种看法。在他们的就医治病过程中,医院一方往往利用群众对医药方面知识的不了解加以冗杂多余的用药和检查项目,院方认为群众有医疗保险,所以并不会因此而加重负担。我们认为,这种想法和做法在是极其恶劣的,这不仅是对国家财产的掠夺,更是对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在经济迫切要求又好又快发展的今天,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应该出现的。本小组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国家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众知识的欠缺。因此,加快完善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制度体系和加大科教文卫事业的宣传力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当务之急。

【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相关文章:

全县资产投资情况调查报告12-13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11-17

社会保障体系调查报告11-15

关于全县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12-09

社会兼职情况调查报告01-05

关于新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12-19

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情况调查报告12-19

县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03-23

关于城市生态市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