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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调查报告
加强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群众的力量,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当前,社区建设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规和完善,并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摸清富阳市社区建设工作的现状,提出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对富阳市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先后召开了有分管局长,社会事务科、富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干部等参加的座谈会三次,到部分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并赴萧山、桐庐等县(区)考察学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富阳市社区建设概况
我市社区建设实行体制改革以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了规范发展和完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基本设施已逐步到位。据统计,全市共有社区23个,其中:富春街道19个,新登镇4个;社区辖区总人员146529人,总户数52111户;社区辖区地域总面积:12.9平方公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51人,其中政府机关、街道下派专职干部19名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4589平方米,其中自有办公用房的社区13个,面积2879平方米,办公用房租赁的社区10个,租用面积1710平方米。全市23个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总支,加强了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
二、富阳市社区建设的成效
随着社区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已经被广大市民所认识,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工作的氛围已逐步形成,通过全市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1、确立社区的定位,合理调整划分社区
2002年秋月居民区为富阳市社区建设试点单位以后,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发展轨道。2003年开始,我市全面推开社区体制调整工作,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封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科学合理调整居民区,调整后的居民区名称改为社区,居委会改称社区居委会。富春街道撤销了原18个居民区,调整和新组建19个社区居委会,新登镇撤销了原8个居民区,调整组建为4个社区居委会。目前全市共有23个社区居委会。
2、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社区体制调整后,根据社区工作者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要求,对社区工作者实行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开展招聘社区工作者活动,科学合理设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步骤。富春街道分三次从报名的近1200名应试者中招聘74名,向春江街道临江村,富源村,东洲街道江岭村,场口镇联群村定向招聘3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新登镇从报名的近80余名应试者中招聘15名。使我市社区工作者平均年龄,文化结构得到了根本性改善。社区工作者除招聘外还通过原居委会留用部分和职能部门、街道机关下派部分的途径,增强社区队伍质量,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人数达到151名。市民政局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省市党校业务培训,落实社区老同志开展传,帮,带活动,促进社区工作者尽快提高素质,进入角色。在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中通过选举进入社区班子100余名,其中有14人当选主任,24人当选副主任。富春街道专门成立力量强大的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科室,专职承办社区建设工作。今年初,街道办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在其内部新设立了7个科室,强化其工作职能。新登镇也专门成立了街道社区工作站,壮大了我市社区建设组织力量。
3、建立社区党建组织。
根据当前社区党建工作要求,提升社区党组织设置标准,全市23个社区全部设立了社区党总支,以党员居住区域或行业等为特征设立党支部和党小组,分层开展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建在社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在市委支持下,由职能部门,街道机关下派18名经验丰富,工作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到社区担任党支书记,并依照规范程序和法律要求,召开社区党员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党总支。配优配强了社区的领导力量。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奠定了坚强的组织基础。
4、建立了社区建设的财力保证机制。
近几年来,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正在不断完善和加强,各项工作已全面走上正规。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建设财力上给予了大力投入,富委[2003]18号《中共富阳市委、富阳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社区年工作经费,每百户不少于6500元,并逐年递增定额拨付,社区工作者月工资不低于500元。去年社区工作经费按每百户6500元实际拨付260万元,今年递增到按每百户7000元,实际拨付280万元。基本保证了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建立社区共建机制,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发展。
在市四套班子领导牵头下,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富春街道19个社区建立了社区共建常年结对机制,为社区建设共同出谋策划,取得了较大成效。为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加大对社区建设投入力度,争取共建单位出资,辖区单位筹资,社会捐资等方法,兴办了一大批社会公益性设施,形成社区建设多元投入的格局。今年各社区共募集非建设性资金72万元,建设性共建资金130万元,创办了许多社区公益事业,也弥补了社区建设经费的不足。后周社区募集资金23万元,牵头改造了兴达路一段多年来未解决的道路,方便学生,居民出行。金桥鹿山等社区一年来募集共建资金20余万元,集中用于环境改造,配置文体设施。苋浦社区自筹资金20多万元。在居委会原址上建造了一幢240平方米的办公服务用房,各社区还综合利用社区内各种资源,实行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富阳市电信局,富春街道金桥村分别被评为杭州市级社区共建先进单位,秋月社区、春晖社区被授予省级示范社区,鹳山社区、秋月社区被评为杭州市级特色社区。
三、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们在总结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绩的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以更好地指导和推进今后的社区建设工作。
1、社区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
硬件设施主要是指办公用房和服务活动用房。我市现有23个社区(包括新登镇4个),其中:基本符合办公服务用房标准的只有2个社区(秋月社区、虎山社区);虽自有办公服务用房但达不到标准用房的有11个社区;无办公服务用房(临时租用)的有10个社区。原老居民区合并组建的社区用房存在以下几点不良特点,一是办公用房面积小;二是分布在多处不集中;三是部分社区办公地点环境差;四是部分社区办公用房属临时建筑。新登镇东安社区和惠来社区办公地点还租用在异地,对社区的管理和居民办事带来很大难度。对新建社区配套用房,富委[2003]18号《富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明确新建居民区的社区用房由开发商建设,按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或按相应市场价货币补偿。但到现在还没有具体落实到位。
2、社区费随事转问题有待于解决。
社区成立以来,社区居委会在面向社区服务的同时有关职能部门把大量的工作任务下到社区,实行了重心下移职能下延,而部门工作任务进社区后,却没有按“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原则来开展工作,把工作或活动所需经费转移到社区,给社区带来很多困难和矛盾,如有的部门搞一些调查工作只发一张表,要社区按户数复印分发;有的部门下达工作任务时,还需社区制作画版、台帐、购置服装等;有的部门利用行政压力迫使社区订阅部门发行的报刊,最多的社区每年要花3000余元订阅费。上述问题的存在,促使社区干部应付事务,设法开辟筹集财源,对真正应承担的社区建设等工作却无法投入精力,财力。
3、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待提高。
日前,我市社区工作者(委员)月工资为520元,加上平时发放各种福利,补贴,年收入在11000元左右,周边县(市区)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近况是,萧山区社区工作者月基本工资775元,加上平时计发的社利补贴等,年收入在17000元以上;余杭区社区工作者月基本工资700元,加上平时计发的福利补贴等年收入在16000元以上,临安市社区工作者月工资700元年均收入18000元左右;桐庐县社区工作者月工资700元,年均收入在11000元以上。根据富阳市职工年均收入情况和周边县的情况参考对比,我市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确实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市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应需适当提高其待遇。
4、“城中村”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已不相适应。
我市城区19个社区辖区内有8个行政村(城东、城西、虎山、后周、金桥、东山、巨利、鹿山),这些村的部分土地已被国家所征用,村民已基本无土地可耕作,成为城市村民。行政村的管理政策和村民的生活有别于社区的管理和社区居民,使城市社区建设与“城中村”在管理上即无法分割又无法衔接的状态。如城东村村民居住极为分散,现分布在盘龙山,镬子山,城东,鹳山,后亭子,虎山等六个社区,他们的卫生环境治安、教育、物业等工作社区无从管理,影响城市社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上述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起步较慢,还是处在初级阶段,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都在探索和实践过程中,有待于进一步在探索中实践,实践中发展,发展中完善。二是有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建设工作支持和配合力度不大。三是社区工作经费明显短缺,政府在财力上支持社区建设工作力度不大。四是社区居委会职责不够明确,导致有些社区工作不明,任务不清,打混仗。
四、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
1、加强社区设施建设,构建社区建设网络体系。
社区设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物质保证。社区设施要立足于挖潜力和新建,双管齐下,注重网络体系建设。社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设施和项目,有条件的都要逐步免费或低偿向社区开放,提高社区资源的共享利用率。要逐步创造条件在社区建立有一定档次特色的社区建设中心,并利用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联网运作,构建社区建设网络体系。
要逐步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首先要根据社区划分的情况,按照浙委[2003]80号和富委[2003]18文件精神,制订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通过置换、调剂、购买兴建等方式)解决方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实施。其次,建议成立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由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富春街道、新登镇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根据具体实施方案,结合社区实际和配备标准,逐一落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对新建小区配套用房要按照富委[2003]18号文件规定,“新建居民区的社区用房由开发商建设,按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或按相应市场价货币补偿”,并且要与新建小区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确立街道或社区建设职能部门参与规划初审,竣工验收的方式给予真正落实到位。
2、加大投入,确保社区建设健康运转。
要以改革的思路积极探索,通过财政支持、社会赞助、费随事转、有偿服务等多元化渠道筹措社区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市政府在建立社区建设财力保证机制的基础上,对社区建设的基础设施正常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要以政策性指导与实际投入相结合。建议制定出台几个政策性文件:一是出台一个富阳市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进社区申报准入制度意见,明确政府工作早报准入制的宗旨任务以及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原则等。二是出台一个关于进一步规范富阳市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文件,可以建立社区工作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度,设立岗位津贴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奖励政策等,调动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促进社区建设顺利发展。
3、推进社区体制改革,加大撤村建社区工作力度。
“城中村”的存在就是城市社区建设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的一种表现。它影响着社区建设的规范管理和规划发展的落实,当前我市深化社区体制改革和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开展撤村建社区时机已经成熟,建议对城中村实行撤村建社区的体制改革工作,可以以城东村为试点单位开始展开,通过实践总结撤村建社区工作的试点经验,从而在城西村、虎山村、后周村、鹿山村等行政村予以全面展开,要成立市政府牵头,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指导工作组,具体指导落实,并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和落实措施,推进撤村建社区工作的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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