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报告

时间:2022-07-15 17:51:5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我们对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 社会组织管理与党建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47个(不含备案登记社会组织157个),从业人员2431人,党员总数551人。其中,社会团体9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0个,中介组织75个。已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116个,组建率47%。已建党组织的社会团体87个,占94.5%,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占26%,中介组织8个,占11%。无党员的社会组织95个,有党员不符合组建条件的35个。单独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14个,联合组建的2个,视同联合组建的60个,挂靠组建40个。已建社会组织党组织主要隶属于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乡镇党委管理。

  现有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均已配备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基本在社会组织内部产生,社会团体的党组织负责人主要由负责人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由业务骨干兼任。

  我县社会组织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发展速度快。我县各类社会组织已从2003年的100多个发展到247个,呈成倍增长态势;二是涉及领域广。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科技等诸多领域;三是社会功能初步显现。逐步成为加快转变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社会管理的主要支撑,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推手。其作用发挥明显,推进了民主化进程,促进了产业经济发展,促进了和谐社会构建,正因为有夯实的、规范的、发展迅速的社会组织平台,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就会如鱼得水,形成良好开局。

  二、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法

  1、建立机构,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20** 5月成立了中共石门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属县委派出机构,办公室设民政局,日常工作由民政局党组负责,党工委设书记1名,由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副书记2名,分别由民政局和统战部有关负责人担任,其他委员10名,由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司法局、体育局、工商联、科协、文联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同年8月成立了中共石门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配备,为顺利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健全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党建运行机制。要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要有层级清楚、责任明确、关系顺畅、管理直接、便于落实的管理制度。我县社工委通过会议研究制定了党工委工作制度,党工委成员、委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制度及解决突出问题会商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完善了管理机制,形成了县委领导,组织部抓总,社会组织党工委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的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同时,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指派党建联络员、开展联点示范、组织检查考核等方式方法,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各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使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3、深入调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充分利用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特点,对新申请的社会组织实行党建工作事前备案制度,结合年度检查,对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基本信息进行了动态整理。另外,为准确、全面地了解全县社会组织的具体情况,县委组织部和社工委联合对各乡镇党委、县社工委各成员单位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所主管、所属或本辖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严格做到“七清”,隶属关系清、运营情况清、从业情况清、党组织设置清、党员人数清、业主身份清、示范主管领导职责清。清晰的党建工作台账的建立,为顺利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4、强化组建,扩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我们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覆盖”的原则,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对于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有利活动、便于管理”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对暂无党员或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工委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三、 存在的问题

  1、 隶属关系欠清,登记管理难。厘清党员身份、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居住地点等要素,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非常重要,要件缺一不可。但工作中确实存在:有的社会组织党员属于“单位人”,有的属于“社区人”,有的成为“自由人”,前两者好解决,但“自由人”存在登记“空挡”情况。这批“自由人”是指社区“空挂户”、择业流动人员、短期经商务工者等。

  2、 基础建设欠力,开展活动难。在调研和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社会组织有资质、有资金、有活动,但无固定经营场所,致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为空谈;有的即使有经营场所,但未能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有的欠缺活动经费,致使党组织活动跟不上党建需要。

  3、 力量配备欠足,发挥作用难。个别社会组织党组织,因业务情况、单位规模、党员人数受限,其党组织无论从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组织活动等方面与社会组织的经营规模、管理范围、服务水平不相适应,党员的积极性、先进性难以发挥。

  4、 政策跟进欠紧,推动发展难。目前,由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于初期阶段,无论从宏观指导,还是微观规定,特别是基层操作层面,都尚未出台规范性政策规定,导致推动社会组织工作正常运行难。

  四、对策和建议

  1、要注重分类统筹,分层定位,解决认识浅的问题。

  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业务主管单位对管辖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尚未认识到党建工作对社会组织的重要政治核心作用。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认为社会组织是独立的民间组织,性质特殊,情况复杂,开展党建工作难度大,存在畏难心理。社会组织中的经营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担心党组织建立后,对业主威信造成损害,削弱其权力,担心党组织活动过多,会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因此,我们建议要细致、准确、迅速、全面地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确定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书记库。同时,对社团、民非、中介组织进行严格界定,准确定位,不能张冠李戴。

  2、要注重轻重缓急,先易后难,解决保障少的问题。一要强化活动经费保障。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资金初始支持,工作只能纸上谈兵,我们建议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按党员人数划拨工作经费,为新组建的党组织安排一定数额启动资金;社会组织党员交纳的党费,部分或全额返还作为活动补充经费;二要强化工作人员保障。要确保社会组织党工委自身力量充足,要不断扩充、优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议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明确。三要强化活动场所保障。建议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社区党员之家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有相应的场所。要求100%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六有”,即有牌匾、有党旗、有单独或综合使用的党员活动室、有资料(档案)柜、有电教设备、有宣传阵地。

  3、要注重拓宽视野,管培并重,解决组建难的问题。一要巩固已组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二要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管理和技术岗位,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信得过的党员中选拔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三要继续实施“双培”工程。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发展机制,采取群团“推优”、党员结对、跟踪培养等措施,把社会组织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另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培养机制,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四要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党员基础档案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的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中。

  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报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摸清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找准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近期,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对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社会组织63个,其中社会团体4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共有从业人员263人(其中社会团体从业人员98人,占37%,民办非企业单位165人,占63%),党员78人,占30%。现有社会组织中,3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5个,3名以下党员的社会组织42个,无党员的社会组织16个。目前,只有个体劳动者协会和沁州中学两家建立了党支部。调查发现,已建党组织活动开展正常,能较好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绝大部分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对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有较强的意愿,希望得到党的有效指导和有力支持。

  二、存在问题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我县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低下,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足,社会组织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一是管理不规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我县社会组织管理主要以审批部门民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管理的方式进行,没有形成科学的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组织机构过于松散,党员组织关系难以把握,特别是党员基础性资料变化大,给党建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从社会组织本身状况来看,有的从业人员全部是在岗在职人员,因共同的爱好组织起来的,如摄影协会、钓鱼协会等;有的从业人员全部是离岗离退休人员组成,组织关系都在原单位,如决策咨询委员会;有的由在岗在职、离岗离退休人员和社会人员组成,如太极拳协会、书法协会;有的由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领办,如检察官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有的由企业围绕产品组建,如小米协会、小杂粮协会等,建立党支部无疑会出现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的问题。全县社会组织没有得到有效管理,作用也因此得不到有效发挥,虽然近几年社会组织也在北方水城建设各领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不少社会组织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有的社会组织甚至存在空有名、无活动的现象,造成资源的白白浪费。

  二是党建工作覆盖不全,党员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涉及领域宽广,并不缺乏党员在其中活动,有些组织中甚至有原先在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高素质党员,但由于社会组织未成立党组织,党员无处安家,得不到有效整合,只凭党员个人意愿在发挥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也导致了有些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中心不明、档次不高、组织整体发展缓慢的现象发生。

  三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已成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得不到有效指导和支持,进步不快。社会组织党建是一个新的领域,全县从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党委到社会组织本身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经验不足,虽然一直在不断探索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说全县整体的党建体制没有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配套,没有形成健全的工作制度,没有建立起专门的工作队伍,而且由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所隶属的上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党的文件、党的声音存在不能规范传达的现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不到有效指导和支持,进步不快,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意见建议

  社会组织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县各类社会组织也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加强和改进这一领域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水城建设中有效发挥作用,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综合此次调研结果,应从以下四方面加强这项工作。

  (一)规范领导,完善机制。一是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把相关部门吸收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托民政部门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组建党工委办公室,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明确组织部、党工委和其他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党建工作方面的职责任务,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工委统一领导、业务主管单位协同配合”的党建工作机制。

  (二)分类组建,明确定位。一是采取“建、联、挂、派”四种形式分类对全县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集中组建:对有3名以上专职党员且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单独组建;对专职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进行联合组建,或者按“行业管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挂靠组建;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二是社会组织党组织应执行《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会员和员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利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三)选好书记,用好党员。一是选好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人物。和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相同,社会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如何,书记是关键,务必把选优训强党组织书记作为加强社会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但从我县社会组织目前党员队伍总体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社会组织兼职党员数量多,专职党员数量少,能找一个思想素质高、党务经验多、工作时间足的党组织书记实属不易。要解决此难题,一方面要动员组织找。由社会组织业主亲自出面,为党组织聘请有能力、有精力的党员干部,比如退休领导干部,来担任党组织书记。另一方面要号召社会优秀党员,比如农村优秀党员、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向社会组织靠拢,主动了解党务工作,学习社会组织所从业务,竞选党组织书记。二是用好党员队伍这股优秀力量。党员队伍具备思想素质高、干事能力强、纪律观念浓的特点,用好这股力量,对于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业务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社会组织还处于机构管理松散,人员流动频繁的初始阶段,很多党员都不愿接转组织关系,难以纳入稳定规范的管理体系。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开展高质量的党组织生活,珍惜专职党员,争取兼职党员,引导他们发挥出最大效用。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积极培育发展新党员力量。

  (四)加强建设,发挥作用。一是要建立活动阵地建设、活动经费保障等制度。通过实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的“五个有”标准,来完成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同时逐步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形成以财政拨款为主,党费为辅,社会各类资金来源和社会组织自身补充的党建经费保障体系。二是党组织要以社会组织整体发展为着力点,在研究探索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其他领域党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结合具体社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创新主题,丰富载体,把党的政治要求、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员工群众的利益要求和广大党员的个人追求有机结合起来,灵活开展党建活动,切实发挥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社会组织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重要作用,真正实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效用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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