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5-17 19:29:57 维泽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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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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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1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王琨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农牧委委员为成员的调研组,于5月上旬对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昆区、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以下简称市四区)所辖的哈德门沟、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花圪台人工湖、壕赖沟等十九条河沟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市水务局和市四区政府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市水务局、防汛办、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局和市四区政府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城市防洪规划区位于包头市南部,西起哈德门沟,东到阿善沟,北依大青山和乌拉山山脉,南临黄河,总面积955平方公里,涉及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规划区内总人口183万。城市防洪规划区已形成哈德门沟、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东河、山河源与阿善沟六大防洪体系,河道总长206.74 公里,有过流建筑物211座(包括公路铁路桥涵、跌水、漫水路、水闸、涵洞)。

  我市境内河沟多属季节性河流,汛期洪水具有峰量集中、历程短、泥沙含量大、洪峰陡涨陡落的特点。从有记载的1882年以来的190年间,暴发重特大山洪灾害20余次,其中,城市防洪规划区内暴发10余次,山洪灾害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防洪防汛工作,在城市防洪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市防洪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河道得到初步的治理,穿越城区的河道局部建设标准有了提升,部分河道景观得到改善,防洪功能有了一定增强。东河区、昆都仑区、稀土高新区先后完成了辖区主城区部分河道综合治理工程8公里,总投资达到12.6亿元。青山区承担的四道沙河综合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投入资金2.1亿元。20xx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对依法管理河道进一步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存在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有效保障城市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城市防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多年来城市防洪基础设施逐年得到改善,但目前仍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防洪规划执行不力,河道治理难度加大

  城市防洪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政府于20xx年12月以内政字〔20xx〕362号文对我市的城市防洪规划进行了批复,确定城区防洪标准为近期(20xx年)xx年一遇,远期(2020年)为2xx年一遇。xx年来,虽然城市范围内河道整治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涉及到的规划、土地、水务等部门协调不顺,不同部门、执法单位职权不清晰,加上大部分河道界限不明确,致使城市防洪规划执行不力,在城市建设中挤占行洪通道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控制,增加了防洪安全隐患,导致了河道治理成本的成倍增长。年内准备开工治理的二道沙河九原区和东河区段总长度5.72公里,项目计划投资 14.12亿元,其中拆迁费用达7.34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2%;四道沙河治理段总长度2.2公里,项目计划总投资5.1亿元,其中拆迁费用达3.6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1%;防洪规划区内有91座河道建筑物过流能力不足,占全部过流建筑物的43%。规划滞后和执行不力形成的问题,使得河道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

  (二)河道设防标准差距大,治理工程欠账多

  按照《包头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十二五’期末,城市主要河道防洪能力达到1xx年一遇”的目标。目前,城市防洪规划区河道中,河道断面过流能力不足的占41%;无堤防的占46%,有堤防的占54%(其中,未达标段占62%,并多数为5—20年一遇);河道总体设防标准距百年一遇目标差距较大。治理工程欠账问题突出的项目有: 20xx年8月神华煤化工项目占用哈德门沟原滞洪区,新规划的滞洪区到目前仍未完工;神华煤化工项目以下河段行洪不畅、设施不完善;昆都仑河友谊大街至入黄口河段基本无堤防,泄洪能力仅500m3/s左右(昆河1xx年一遇洪水40003/s);白银湖作为壕赖沟、蓿亥沟和山河源沟的洪水汇集地,其水面高度较黄河滩面低约2米,湖水不能自泄排入黄河,加之白银湖围堤欠账,如遇大的降雨,将会对包头铝厂、包兰公路和当地居民造成威胁;乌拉山截洪沟、北郊截洪沟被非防洪项目挤占,虎贲亥沟以东多条小沟洪水没有拦截工程,上述范围内多数支沟汇集的洪水没有出路。

  (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突出

  由于防洪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跟不上,普遍“重建轻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的现象较为普遍,壕赖沟城区段、二道沙河城区下游段、昆都仑河城区下游段等成了垃圾倾倒点和污水排放沟;河道内采砂、采石、取土废弃物随意堆放,挖坑不按技术要求填埋,私挖滥采违规作业,堵塞河道现象严重,特别突出的是哈德门沟110国道以北段、四道沙河东达沟、二道沙河上游等地段;一些地区占用河道搞建设,随意改变河道自然流向,削弱了河道调蓄洪功能,比较典型的有四道沙河井卜石窑子新村段和建设路段、二道沙河职教园区至京包铁路段、西河红星以北段;无堤防河道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物,不便于河道日常监管和全社会的共同维护,问题比较多的是昆河下游段、二道沙河上游段等。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防洪减灾的忧患意识

  近30年来,我市未出现大的洪水,一定程度上使得人们防洪减灾的意识有所松懈;加之河道防洪标准没有随着城市的发展同步提升,我市的防洪减灾任务比以往更为艰巨。市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我市面临的.防洪减灾形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以及新颁布的《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的宣传,并严格执法,使全市干部群众树立洪水是可预测的、洪灾是可预防的、防灾重于抢险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洪减灾的忧患意识。逐步使我市河道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修编和完善防洪总体规划,以规划引领和规范河道管理、建设行为

  我市作为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现行城市防洪规划期限已过半,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快修编城市防洪总体规划,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推动修编后的城市防洪规划尽快出台。随着规划的修编完善,要用规划保障现有防洪用地不再被挤占,用规划引领和规范河道的管理和建设行为。

  (三)统筹安排,加大河道治理的力度

  一是按照“十二五”规划和《关于明确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重点任务的通知》(包党办发〔2xxx〕23号)精神,进一步对六大防洪体系防洪安全风险进行再评估,细化治理目标,明确实施主体,加大年度计划的执行力度,加快消除存在的防洪安全隐患,确保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二是进一步树立城市防洪基础设施是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理念,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力度,调整年度预算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防洪建设经费,加快解决防洪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问题。三是进一步把防洪安全放在河道治理的首位,形成保畅通、保安全、兼顾景观建设的共识。对河道蓄水景观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我市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洪水泥沙含量大等因素,要科学论证、审慎决策,避免因自然灾害破坏和运行成本高而形成“短命”工程。四是将二道沙河和东河区境内的防洪工程,列入北梁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有利于河道治理资金的筹集。五是开展汛前集中排查整治,对河道内的行洪障碍物进行集中清理,对违章建筑物限期拆除,对险工险段进行加固维修,为确保安全渡汛和强化日常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制度,创新模式,加快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河道管理费和维护费的财政预算制度。城市规划区内河道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河道管理费和维护费列入市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并细化到各防洪体系和河道段落,解决河道管理和维护工作没有资金保障的问题。二是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招标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有效解决目前河道管理维护中人员不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日常监察体系建设,整合市区两级监察队伍。三是在现有无堤防河道设立界桩或其他明显标志物,避免因界限不清,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提升管理水平创造条件。四是开展对城市水系研究论证工作,防范城市内涝问题的发生。

  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

  一、政府重视,群众参与,农村防汛工作已形成制度

  我市农村防汛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已经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制度,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各级政府重视,防汛指挥组织健全。我市各级政府都要建立防汛指挥机构。各乡镇也都层层建立有防汛防旱指挥部。由于政府重视,部门通力协作,全市农村防汛指挥上下畅通,左右协调,一呼百应。

  二是坚持分级负责,防汛责任制落实。我市各级政府坚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防汛工作责任状》。张家港市长江沿线各镇和重点圩区所在镇的防汛指挥部成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和“包片、包村、包圩区、包堤防”的分级包干责任制,把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每项工程。

  三是坚持常备不懈,抓好物资储备。我市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储备”的原则,组织供销、物资等部门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与供应,做到有备无患。通常每年全市各级储备一定数量的草包、编织袋、土工布、木材、毛竹、树棍、铅丝、元钉等防汛物资。每年汛前,各地都根据防汛预案对储备物资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和补充。在确保一定数量储备的同时,对汛期需求量较大的草包、编织袋等重点物资,落实定点后备供应基地,签订预订货合同,保证随调随到。

  二、狠抓建设,强化维修,农村防汛工程已形成体系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农村防洪保安,坚持不懈进行农村防汛工程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农村防汛基础设施规模不断扩大,标准逐步提高,已初步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防洪保安工程体系。截至20xx年底,我市境内的长江堤防已顺利完成达标建设,长江堤防已完成应急加固,为我市农村防汛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全市农村防汛已基本形成大中小工程结合、内外水系沟通、遇洪挡得住、遇涝排得出的工程体系。为了使各类工程更好地发挥作用,我市各地不断强化对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尤其重视做好一年一度的防汛岁修工作。每年汛后,各地都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按照“查细、查实、查全”的要求,逐圩、逐闸、逐站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险工险段和病险建筑物逐一进行“会诊”,拟定除险加固方案,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在冬春水利建设期间进行维修加固,确保安全度汛。

  三、客观分析,辩证思考,农村防汛工作仍有差距

  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少数干部群众防汛意识比较淡薄,有的认为防汛是政府的事,是水利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大水不会年年来。认识不到位,行动必然有差距。少数群众对水利工程的管理、爱护也不够,在圩堤上乱垦乱种,在行洪河道内设置鱼网鱼簖,屡禁屡设,每年汛前各地都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清障。

  二是资金投入有差距。调查中,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农村防汛工作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资金投入不足。由于没有资金投入作保证,许多规划了的工程无法按时实施,许多急需实施的工程只能慢慢来。农村现有防洪排涝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抗灾能力还不够强,不少工程难以抗御较大的洪涝灾害。究其原因,主要是现有工程建设标准不高。有的地方由于修路建园造成河道填塞,使一些河道成了“断头浜”、死水沟,严重削弱了当地的防洪排涝能力。此外,农村田间小田埂普遍标准不高。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近30年来,有的地方从未加高过小田埂,造成一下雨水就流走,田间蓄水能力很差。近年来,农田面积减少很多,使农田的总蓄水量也随之减少。下雨后,雨水很快集中到河道内,增加了圩内、圩外河道的'防洪排涝压力,现有的排涝泵站设计排涝流量明显不足,一些泵站往往超负荷运行。一旦出现较大降水,容易形成短时间内涝。地下水超采,导致地面沉降,也使部分防洪工程标准降低,难以发挥作用。农村防汛工程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工程老化严重。不少工程建于七十年代或八十年代初,已到更新改造周期。有些工程当年均为群众自办工程,标准低,质量差,防洪能力不强,且年久失修老化严重。目前有的塘坝启闭机生锈,放水塔墙面剥落,亟需维修养护。

  三是工程管理有差距。1998年以来,我市开展的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主要进行的是效益型工程和灌溉站的改制,而排涝站、闸涵和圩堤这类公益型工程基本未实行改制。因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目前还很少有人愿意购买、承租和承包。因此,在管理上也就有些不到位。如防汛期间,尽管各级都三令五申不得开“无人泵”,但这种现象仍时有发生。许多同志还反映,管泵管闸是苦差事,报酬又较低,专业管理人员日益缺乏,也是影响防汛工程管理的重要因素。

  四、拓宽思路,加大力度,促进农村防汛工作再上新台阶

  1、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思想认识。农村防洪保安,涉及到全社会的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是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直接体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我市农村洪涝灾害的多发性、防汛抗灾形势的严峻性和防洪保安工作的重要性,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积极主动地支持、参与防汛工作。在宣传方法上,要防止和克服大汛大宣传、小汛小宣传、不发大水不宣传的实用主义,做到警钟常鸣;要把汛期宣传和平时宣传结合起来,使防汛宣传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在宣传内容上,既要宣传农村防洪保安的重要性、做好防汛工作的一般常识和要求,更要大力宣 传《水法》、《防洪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防汛,依法建设防汛工程,依法管理和爱护防汛工程;既要宣传水患的危害性,也要宣传建好水利工程后的巨大减灾效益;既要宣传政府重视农村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也要宣传群众参与防汛工作的重要性,牢固确立防汛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总之,要通过宣传,使农村防汛工作深入人心,坚决克服各种侥幸麻痹思想,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未雨绸缪,始终掌握农村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2、要突出建设重点,进一步提高工程标准。做好农村防汛工作,归根结底,要靠高标准的水利工程基础设施作支撑。当前,要从前期工作抓起,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力度,要突出圩区综合治理和骨干引排河道整治两大重点。要有计划地对闸、站、涵等现有工程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防洪标准和排涝效率;对排涝流量不足的圩区,要新增排涝动力;对因地面沉降导致防洪标准降低的工程设施,要进行改造、加固,以适应当前防洪排涝需要。在全面完成第一轮河道清淤的基础上,狠抓河道综合整治。水利部门要积极参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各类园区建设中,搞好排涝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对确需填埋的河道,要新开等量的河道;对因此造成的“断头浜”要想法沟通,确保水系通畅。

  3、要拓宽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农村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属公益性工程,应列入基本建设项目,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因此,各级财政加大投资仍然是农村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主渠道。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我们要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积极探索多渠道水利投入机制,要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方式。凡是用于农业的政策都可以用于农村水利;凡是农业的资金,都可以用于农村防汛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防汛工程“超前”建设。此外,国家《防洪法》明确指出:“国家鼓励、扶持开展洪水保险。”我市农村应在洪水保险上多做探索,通过对防洪保安工程的“投保”,既可以减轻损失,又可以为农村防洪工程建设筹措一部分资金。

  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3

  防洪预案是各级防指进行防汛指挥调度的基本依据,是防汛抢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主动防洪的行动指南,历年来,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防洪预案的管理水平,全面掌握防洪预案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应建立并实行防洪预案管理反馈机制,以便及时对防洪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有效指导防汛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保障防洪安全。

  1、防洪预案的实施

  1.1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洪预案由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防汛责任制是实施防洪预案的关键环节和有力保证,要建立权威高效、坚强有力、统一和谐的防汛指挥体系,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全面实行防汛责任化,要切实加强对各项防洪预案的管理,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学习防洪预案,真正使各级领导和防汛人员都要熟悉掌握,各级地方行政首长从防洪预案的编制修订到防洪预案的实施、反馈和完善,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并建立防洪抢险技术专家组织,完善指挥调度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正确对待和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及时解决防洪预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保证防洪预案的顺利实施。

  1.2加强洪水预警预报,争取防洪主动。及时准确的水文气象信息是防洪减灾的首要环节,要随时掌握雨情、水情、河势、工情变化,及时应对各种突发的洪水险情。在接到洪水预报后,要及时组织专家对雨情、水情等进行会商,研究落实各项具体防御措施,根据洪水预报立即启动相应的防洪预案,对迎战洪水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各级领导和防汛人员按责任分工立即上岗到位,黄河河务部门岗位责任人应在洪水到达前8小时驻防所包工程,县、乡(镇)人民政府防汛责任人应根据责任分工,在洪水到达前6小时驻防所包工程,组织群众防汛队伍在洪水来临前4小时到达所承担的查险堤段(工程),并将所需防汛物料设备及时调运到位,切实做好迎战洪水的一切准备。

  1. 3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巡堤查险工作,落实队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严格制度,奖罚分明,包干到人,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查险,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抢护。

  1. 4防洪预案的'实施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控,统筹协调,主动防洪,加强管理,努力实现洪水资源化,千方百计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防洪预案反馈系统

  在本辖区内,要以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为核心,自下而上逐级建立防洪预案的管理反馈系统,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各级防汛办具体负责防洪预案的信息反馈工作。在抗洪抢险中,各级防汛包干领导深入实地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并分别负责所包区域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向本级防指报告防洪预案的执行情况。各防汛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和防汛专项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并负责向本级防指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各级防指委派的防汛督查组织,负责监督防洪预案的具体实施。各级防汛办要将各种反馈信息及时汇总后,逐级上报。

  3、防洪预案反馈的内容及要求

  3.1本辖区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黄河防洪、防凌预案、防洪工程抢护预案、“揭河底”对策及反恐怖预案等各种防汛预案,在编制、报批、执行等过程中的动态信息和实际运用情况,都要及时进行反馈。

  3.2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实施防洪预案的信息反馈工作,在洪水来临前2小时,向各级防办上报防汛领导上岗到位、防汛队伍和防汛料物上坝情况,防汛工作部署情况,交通、照明等后勤保障情况、迁安撤退情况,迎战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等情况。

  3.3洪水来临后,要随时报告雨情、水情、河势、工情、灾情(险情、漫滩淹没情况)等实时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跟踪监测并上报洪水演进的全过程和“揭河底”冲刷情况。险情灾情要在10分钟内电话报至县级防汛办,在30分钟内电话报至地市级防汛办,1小时内将险情灾情书面报告报至地市级防汛办,地市级及其以上黄河防汛办在接到险情灾情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报上一级黄河防汛办。同时,要及时上报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严格险情灾情统计上报制度,未经上级防办核实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对外险情灾情。

  3.4每次洪水过后,要在3天之内对防洪预案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向上级提交总结报告。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足之处和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对防洪预案中预报(预估)的洪水位和洪水淹没等情况要及时加以修正,使之更加切实可行,便于操作执行,有效的指导防洪抢险工作。

  4、防洪预案反馈的保障措施

  4.1各级防汛办要切实加强防汛正规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和防汛管理工作,大力提升防汛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递处理各种防汛信息、指令,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为各级防汛领导当好防汛参谋,并落实专人负责防洪预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实施防洪预案的信息反馈网络,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通讯联络和沟通协调,及时收集整合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不断提高防洪预案的管理水平。

  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4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河道等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防洪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受党工委、办事处关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超标准洪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取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光彩社区负责洛洼水库的汛期值班及辖区三里河段巡逻、物资储备、100人抢险队伍组织、护堤,同时做好预警联络信号(呜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榆树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榆树庄水库及河坝、辖区防汛;小铁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及辖区防汛;西华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辖区防汛;工业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及辖区防汛,大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沿河社区遇大雨时负责河堤的巡查值班、物资储备、50人抢险队伍组织、遇险情组织群众转移。华盛社区、白庄社区负责辖区防汛和辖区背街小巷下水管道清淤疏通、紧急情况组织群众转移。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对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服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并报指挥长决策。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包社区领导主动到所包社区进行防汛检查,了解分包社区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社区搞好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通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按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掌握汛情,指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部署,与社区共同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各分包社区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准备

  (一)水库防汛

  洛洼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光彩社区按照《卧龙区小型水库2009年汛期限制水位表》控制运行,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无权变更。光彩社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要加强管护,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同时要做好预警联络信号(手摇报警器和鸣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按照规划好的撤离路线安全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河道防汛

  流经我辖区的.2条河道,由于行洪标准偏低,大部分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加固,切实搞好培堤、清障和备足麻袋、编织袋等防汛料物的准备工作。

  梅溪河、三里河流经的社区要求在汛期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做好防汛抢险和安全转移等项准备工作,并各自组织不少于50人的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抢险,保证正常泄洪。各社区5月20日之前拿出防汛应急预案,上报办事处办公室并及时将防洪预警方式、群众转移路线和组织人员通知给居民。

  五、防范工作

  1、办事处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5月15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A、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B、做好上传下达;

  C、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

  D、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

  E、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

  F、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2、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评定水库、河道安全等级,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护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3、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第一防汛责任人;由所在辖区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防汛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熟悉所负责水库、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水库、河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水库、河道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水库现场值班,指挥、领导防汛工作;当水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告。

  4、制定防洪预案,各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防洪预案。

  5、做好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的清淤疏通。汛前,各社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六、防洪工作规程

  1、街道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当接到气象部门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办事处指挥部应立即把上级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社区居委会。

  (2)各社区居委会电话通知,认真落实精神、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社区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

  2、当接到上级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提出具体的措施,用电话的形式向各社区发出通知。

  (2)办事处行政首长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到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辖区的防洪抗灾工作,包社区领导到分包社区,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指挥。

  (3)各社区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的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地带的居民、仓库、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到位,办事处和社区领导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联系。

  (5)办事处、各社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救灾。

  (6)出现灾情时,各社区要按照自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

  七、规范报告内容

  办事处在报告有关防洪抢险救灾情况时,都必须规范报告内容:

  1、防灾行动情况。主要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划定防洪重点范围、派出工作组、制定措施、行动效果。

  2、水情。主要报告内河洪峰水位和水库蓄水、来水、水位的情况。

  3、灾情、主要报告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受淹程度、倒塌房屋、死亡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减收粮食、死亡大牲畜、水产养殖损失、停产企业、铁路公路中断、损坏输电线路、损坏通讯线路、损坏水库、水库垮坝、损坏堤防、直接经济损失。

  4、抢险救灾措施。主要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即投入资金、物资、设备,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机关干部、群众),抢收农作物,抢修交通、通信、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转移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安置灾民生活等。

  八、决策方式

  1、授权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张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根据防洪的需要,授权包社区领导,社区领导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2、会议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防洪的具体情况,召开防洪紧急会议,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3、请示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做不了决策、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后,才允许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九、防洪应急处理程序

  办事处值班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防洪警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立即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进行通报,并迅速通知社区领导,要求即做好防洪准备,及时加强各险段工程的监测。

  当上级部门通知洪水标准超过现有工程防御标准时,办事处立即防洪临灾预报,并宣传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社区领导立即到达各自防汛指挥岗位。

  社区在接到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后,立即组织本辖区的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洪抢险准备,及时动员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各辖区发生的灾害损失应及时统计并根据规定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防汛主管部门。

  因防洪抢险及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林木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十、其它有关事项

  未按照规定编制防洪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洪涝灾害灾情的,或者不执行防洪抢险指令的,将根据《防洪法》第七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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