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资金管理调研报告的

时间:2020-08-04 19:07:29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支农资金管理调研报告的范文

  第一篇:支农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支农资金管理调研报告的范文

  加强财政支农两基工作,完善支农资金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农民素质,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两基工作,完善支农资金管理,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对财政支农两基工作,支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支农两基工作、支农资金管理情况与取得的成绩

  (一)注重建设,不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我市财政部门以加强“两基”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强基础、促发展、惠民生,为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着力构建乡镇财政新体系。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为突破口,注重发挥乡镇财政就地服务和就近监管的优势,着力实现乡镇财政从“收钱”到“发钱”、从“管钱”到“管事”的历史性转变。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市级财政对乡镇财政机构垂直管理,稳定乡镇财政机构和人员,加强乡镇财政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加强管理,构建“四位一体”支农资金管理体系

  我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精细化管理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四位一体”支农资金管理体系。把预算编制作为支农资金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工程,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把预算执行作为支农资金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环节,着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把绩效管理作为支农资金精细化管理的根本目的,着力提高财政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把财政监督作为支农资金精细化管理的有力保障,着力提高财政监督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通过构建“四位一体”支农资金管理体系,加强了支农资金管理,取得较好成绩,获得社会良好反映。

  (三)细化乡镇财政职责范围,规范业务管理和操作流程

  我市财政部门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全面规范乡镇财政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和内部管理,逐步建立以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核心的乡镇财政服务工作机制,促进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农民群众的认可。

  (四)注重实效,提升管理水平

  我市财政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有力推动了财政管理从市级到乡镇的业务运转流程化、资金监督网络化、业务处理自动化和决策支持科学化,使全市财政工作整体迈入自动化更强、集成化更高、协作化更优的管理轨道,明显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财政支农两基工作、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产生的原因

  (一)惠农补贴项目过细

  由于惠农政策涉及农、林、牧、渔、副等产业,覆盖财政、民政、社保等诸多领域,惠农补贴项目过细,造成主管部门多,投资渠道广,审计机关难以弄清项目资金的来源,查清资金的数额大小,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不便于对资金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容易产生资金支配的随意性,没有完全按规划要求实施,

  (二)项目资金使用分散

  我市农业农村投入渠道较多,涉及发改、财政、国土、扶贫、农业、林业、水利、渔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支农资金来源分散,不同渠道的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

  (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我市各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不够到位、资金审批程序不够严格、国库直接支付没有全面推行。如部分预算单位由于事前立项不严格,论证不充分,项目申报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可行性,导致在年度预算指标下后还存在项目之间进行调整的现象;镇区申报的项目工程概算不准确,远大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镇区水利工程计划调整范围大;实际执行中由于镇区工程进度不一,计划调整范围较大。

  (四)制度设计有待完善

  一是分配的随意性较大,部分补贴性质的农口专项资金没有制定补贴标准,资金分配时缺乏比较规范的标准和依据,分配的随意性较大。二是专项资金用途过于专一。各项资金制度都规定专门的用途,实行专款专用,镇区财政难以统筹安排使用。三是项目资金配套难。

  (五)资金无偿投入多

  我市近年来对农村相继投入低保资金、民政救助资金和开发扶贫资金等,但一些部门领导将各类资金混为一类,对资金投入批示干预过多,没有严格按预算投入使用。支农资金投入拘泥于就扶贫而抓扶贫,对支农资金缺乏深层次开发利用,没有从开发农民思想,拓宽农村发展思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作文章,无偿投入使用的多,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

  (六)监管仍有薄弱环节

  一是在资金管理使用上,容易出现管理不细致、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挤占和挪用。二是联合申报项目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在项目审核与资料审核上,由于管理者责任心不强,出现虚所工程量或工程项目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现象。

  (七)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随着财政支农惠农资金量的增加、管理要求的提升,无论是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支农项目库管理、还是财政支农数据统计分析和惠农补贴发放数据的录入、资金跟踪问效,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而单靠市财政局农业科负责资金管理的三四个人,只能疲于应付,难以完成。二是镇区财政所基础管理任务重。三是基层农财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科学设置惠农补贴项目,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果

  针对我市惠农补贴项目过细、项目资金使用分散的情况,我市各部门要加强调研,通力合作,结合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全面整合惠农补贴项目,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果。当前可考虑对有开发价值的项目如农村的能源建设、生态建设、“六小工程”等优先发展,其他项目有序发展,切实增强支农资金的效果,形成支农资金向规模经营发展的长效机制。从广泛性扶持向择优性集中扶持方向发展,加快发展扶持“三高”农业,开发名、优、特、稀新型产业,使支农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市农村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支农资金预算比例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又属于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必须长期关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市要从战略意义的高度上认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加快农村的发展,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积极调整财政支农政策,有效增加财政资金支持“三农”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支出方式,拓宽支持范围,提高支农资金的预算比例,特别是增加支农生产、发展科技、改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投入,调整土地出让金用于土地治理的金额,促进“三农”发展。

  (三)调整职能,加强支农资金归口管理

  为了有效克服支农资金分散重复使用,我市要理顺支农管理部门,重新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如发改委、财政局等综合职能部门不再分配支农资金、审批涉农项目,主要负责“三农”发展规划、战略、政策的研究,而将预算的具体执行、项目的具体审批、项目的组织实施等职能划归相关职能部门,避免各部门之间相互争利。要简化办事程序,使支农资金管理清晰、用途清楚、职责明确,加大支农资金归口管理力度,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支农资金的申报办理,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层层滞留支农资金,挤占挪用支农资金,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机制。

  (四)规范运作,完善项目资金管理

  要研究制定《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支农项目实行统一制定规划、统一申报项目、统一安排资金、统一实施项目、统一竣工验收、统一监督管理,在项目管理上,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从规划论证、招标投标、组织实施到竣工验收都统一严格把关。在支农资金报账上,要实行财政报账制、预算评审制、跟踪问效制、政府采购制和竣工审计制,做到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跟踪,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要设立财政统一专户,由市财政将整合资金直接划入专户,根据项目合同、项目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实行报账制管理,并对项目资金采取分期拨付和直接补贴两种方式,避免产生项目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的现象,确保支农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积极主动,发挥财政部门协调作用

  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研究提出支农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和项目,做好政府的决策参谋。要与各涉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协商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问题,共同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要按照“减少交叉、权责一致、强化协调、增强服务”的原则,调整和归并部门职能分工,理顺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在支农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能定位,对支农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管理,逐步实现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支农资金,强化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归并支出事项,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效益。

  (六)加强监管,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果

  在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果上,一要创新资金运行机制,设立专户直接拨付。针对支农资金难以及时拨付到位,各部门存在索、拿、卡、要行为,为保证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设立支农项目资金管理专户,简化报账程序,减少中间拨付环节,直接将预算内的支农项目资金拨付到各乡镇的财政支农专户上。二要创新支农资金的运行管理,规范资金账户管理、资金报账管理、物资采购及调拨管理等相关内容,防微杜渐,确保支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三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审批报账手续。要加强支农资金的后期跟踪管理,不断加大支农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予以验收,并由验收负责人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再由实施项目的单位和乡镇凭验收合格证到市财政局报账中心填写报账审批表,申请办理拨款手续,最后由市财政局报账中心上传申请审批拨付。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随着财政支农资金的增加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基础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单靠现有市财政局农业科和镇区财政所的人员难以完成支农资金管理任务,保证不了支农资金管理质量,需要适当考虑增加人员编制,以完成支农资金管理任务。同时,针对基层农财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的实际,切实加强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农财队伍的政治思想与业务技能素质,能够做到切实按照党和国家的支农资金政策,做好支农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支农资金效益,促进“三农”事业发展。

  第二篇:支农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一直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六年下发了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制订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等一系列强农惠农的方针政策,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大量的配套政策措施。我市地处珠江三角洲,是一个农业大市,为落实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为用足用好各级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确保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进而有效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市随着全市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内资金.亿元投向“三农”,同比增长%,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万元,支农力度前所未有,支农资金为历史之最。我市“三农”投入的加大,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调研从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基本情况入手,深入查找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不足,并针对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推进落实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可靠保障。

  一、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尤其是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惯性党中央1号文件,不断加大了财政支农资金对“三农”投入,促进了农业、农村快速发展。

  (一)着力打造资金安全运行通道

  我市实行财政资金自上而下的封闭式资金拨付。在市级层面上,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农业财政口支农惠农资金走向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各项直接发放的支农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全部由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到代理金融机构,通过“一折通”发放,只要申报、公示、审核程序到位,补贴政策就能全面落实到位。二是各项间接惠农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动物疫苗补贴资金、粮食良种补贴、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等,主要通过政府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三是项目建设资金,包括用于农业、林业、渔业、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除少数特殊项目外,一般都要求实行市级财政报账制或委托乡镇财政所报账制。

  (二)着力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平台

  管理制度建设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市财政局从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入手,构建了一整套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汇编印发各地执行,确保支农惠农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对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也都制定了具体操作办法,在制度建设层面上实现了“无缝对接”,有效地防止了管理制度“缺位”现象。在实际实施中,县财政局针对近年来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农业救灾资金管理“缺位”现象,及时制定了《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县建立了《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的跟踪反馈制度》和《基层财政所农业专管员制度》,确保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中。县针对前些年财政监督发现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了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利用会议、检查、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赢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资金管理明显加强。县、县、区、区、区等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和支农投入重点,进一步细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扶贫开发、支农资金整合等一系列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制定管理办法,为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着力构建部门联合共管机制

  实践证明,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不是财政一个部门的事情,应按照各级政府部门职能划分,建立财政和农口部门职能相匹配的联合共管机制。为此,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谁审批、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市、县、乡财政与农口部门各自在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中的责任,通过行政处罚、绩效分配、工作考核等方式,不断强化管理责任追究,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如县的县、区、乡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县财政局在《关于印发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还增加了“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条款,使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县制定了《县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和农口部门通力协作的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自应承担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追究责任。

  (四)着力推行项目资金跟踪监管

  我市建立财政支农资金“专管员”跟踪监管机制,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标制、项目监理制、项目验收制、县级报账制、进度拨付制、跟踪监管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管,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运行。如县通过严格实施扶贫项目招标制、支农项目监理制、资金县级报账制、资金财政监管制,全程跟踪管理,近年来审计结果没有出现大的违纪违规问题。区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县积极采取“动态跟踪、全程介入、严格监管、及时预警”的办法,联合农口部门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加强对救灾和灌区、“民办公助”等项目建设资金的跟踪督办,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资金”概率大大减少。

  二、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放与跟踪不配套

  近年来,我市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逐年增加,惠农政策覆盖了农、林、副、渔等各个产业,涉及到财政、民政、交通、社保等诸多领域。不同渠道的支农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等方面,有一定的重复交叉,出现多头管理。由于投入多,跟踪管理少,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普遍低下,难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二)支农资金投放形式单一

  现行的各项支农扶持政策中,直接以现金方式投放的模式明显增多,如退耕还林、种粮补贴、农村低保等,各级财政十分重视,都是要求采用“一折通”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无偿资金投放多,收到的社会效果少,没有重视从开发农民思路,拓宽农村发展方面加以引导。新科技推广应用少,没有充分发挥支农资金在提高农业综合发展能力方面的带动作用。

  (三)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乏力

  乡镇财政在支农资金管理方面处于弱化状态。一方面,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弱化。乡镇财政处于改革之中,在支农资金管理方面,县、乡财政部门责任不明,乡镇只是被动地按时按额发放资金,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很难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乡镇支农投入有限,没有财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四)县级报账制度有待完善

  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制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措施。有部分支农资金采用报账制管理。但在报账过程中,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只接收合法合规的票据,对实际支出情况并不掌握,项目实施单位将不准列支或超范围支出的单据换成正式发票报账,造成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推进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管理的思考

  (一)着力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

  一是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方式。通过激励等手段,调动县乡财政支农投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导向效应,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担保贷款、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手段,积极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尽快构建财政支农多元投入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逐步减少指定专项用途的项目资金比重,逐步下放项目审批权,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统筹使用资金的主动权。三是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继续鼓励县市以政府为主导,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重大支农项目建设为平台开展整合,对有实施方案、有整合项目、有实际效果的县市统一组织绩效考评,对整合支农资金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给予奖励,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集聚效益和放大效益。四是继续探索建立县乡财政与农口部门齐抓共管机制,规范支农项目联合申报等制度,促进支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二)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支农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制。在现行财政管理方式下,支农资金分散于县局多个股室,管理分散,应明确一个管理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支农资金的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组织指导乡镇支农资金的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基层财政部门的作用。在县财政统一指导下发挥乡镇财政管理作用非常必要。要从制度上明确乡镇财政管理职责。乡镇财政不仅要在资金拨付与使用上发挥管理作用,而且要参与项目的申报、施工和完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专账核算。项目完工后,检查督导项目单位公开公示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县级报账制。坚持县级报账制,是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办法。首先,要坚持参与项目管理。财政部门要确定专人自始自终参与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工程验收要有财政监管人员签字确认。其次,严格审核报账单据和相关项目材料。对工程不完工,质量不达标,手续不齐全的项目不予报账,杜绝非生产性开支和非项目支出,确保专项专用。最后,报账制与财政改革相结合。采用政府集中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等方式,根据项目计划、施工合同、验收确认等手续,直接将资金支付给项目施工单位或个人。

  (三)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支农资金使用约束机制。通过县、乡两级政府间的财力分配来促进乡镇按规定使用财政支农资金。如发现改变资金使用方向或挪用支农资金等行为,县级财政部门可采用扣减财政拨款或减少下一年度支农资金分配额度的办法予以调整。二是建立支农资金使用考评机制。建立考评机制,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服务水平,不断促进项目有效实施,农民明显增收。考评指标包括项目考评和财务考评。项目考评的主要内容可包括: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财务考评包括资金预算合理性,资金配套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三是建立支农资金使用审计机制。利用财政部门内审机构或者外部审计部门进行支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审计。检查支农资金申报、立项、执行的合理性;检查支农资金筹集的合规性,检查支农资金使用的效益性,调查研究支农资金违纪现象发生的环节和手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制定“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农工作规划

  应制定“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农工作规划,结合本市财政支农实际情况,对下一阶段财政支农资金的运行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状况进行规划,对现今仍存在的支农问题,提出加强下阶段支农资金管理的建议,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应有作用。财政支农工作规划,重点可根据阶段性支农资金的投入与生产情况是否达到效益的最优化进行规划。不同的财政支农资金有不同的投入目的,规划过程中应明确专项资金投入的目的是什么,以此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一般而言,农业专项资金的规划有三种效果:一是利用财政支农资金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二是社会效益;三是生态效益。三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能截然分开,因此,支农资金规划时应有所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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