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28 17:55:5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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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调研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的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险的调研报告

保险的调研报告1

  一、现状

  **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于1997年4月。截止20xx年底,全县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共有234个,其中:党政机关46个,事业单位188个(乡镇转制事业单位74个),现有参保人员2335人(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442人),退休人员425人,供养遗属20人。在职参保人员与供养退休人员比例5.5:1。历年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5014 万元,历年累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2868 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养老保险基金 214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与州局及部分县(市)不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能、资源整合、“五险合一,一票征收”等改革目标至今尚未实现。经办机构尚未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控制机制、反馈机制、导向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基础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没有统一政策和法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与事业发展要求差距较大。

  (四)乡镇转制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现行政策不完善,特别是计发养老金待遇的有关规定不尽合理,如缴费满15年的人员,缴费每增加一年,计发比例提高1%,致使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差距越来越大,今年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计发的待遇已高于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费标准。

  三、对策

  (一)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模式。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单位为管理主体,表现在社会保险管理上,主要是通过单位管理 “单位人”;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险管理的是“社会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从而减轻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在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如果不创新管理体制,管理就会遇到体制性障碍,而且难以提升。要遵循“机构职责明确、权限分配适度、制约配合平衡、控制调度及时”的原则。形成 “服务、管理、监督”三级管理模式框架,将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调整为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原来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明显存在工作协调难和业务经办权限过于集中两个弊端,这对提高服务质量和职工综合素质不利。而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也能提高办事效率。因此,建议将县(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尽快进行整合,通过 “五险合一”使机构设置上下统一,同时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形成 “一站式”办理业务的服务网络,实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统一化、标准化、高效化。

  (二)强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环境。依托计算机系统规范业务管理,健全三大机制,一是控制机制。主要是控制业务经办人员的具体操作情况;控制社保基金的资金流量。二是反馈机制。对一线操作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用全面反馈的方法快捷处理,形成经办业务网上运行,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三是导向机制。努力提高数据库质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通过内部局域网络对工作计划、规范管理进行及时高效引导。

  (三)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直沿用的是**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鹤政发[1996]12号)。从现行的情况来看,有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工作实际和新的政策规定,建议县人民政府对12号文件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

  (四)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应尽快将社保经办机构的参公管理落实到位,同时在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上下功夫。

保险的调研报告2

  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了一些农业保险业务。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到1992年当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但保费快速上升的同时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得不调整农险结构,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农险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而其他保险公司则是退出农业保险的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香港上市后,由于经济效益的原因,不再经营大部分的农险业务。

  自以来,专业农险公司开始浮出水面,9个省区市的农业保险试点也已经全面铺开。,保监会颁布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农业保险发展的五种模式:一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二是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上海、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四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五是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另外,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一)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经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相对农民收入而言,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二)缺乏专业性保险从业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发展呈现多次起落,保险人才断层,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没受过专门保险教育。而农业保险经营的复杂性、艰苦性,更是导致人才奇缺。因此,从业人员现状是经验型多,知识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单一型多,复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数据表明,我国保险市场人才供需比例约为1:4。人才的极度匮乏,个人简历特别是核保、核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农业保险险种减少,发展滞后

  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最初十几年的快速增长后大幅下滑,除了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险产品的结构不合理,险种可选性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产品缺乏创新,一方面产品雷同多,细分度不够,达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组合效应。另一方面产品开发能力弱,更新换代慢。由于长年亏损、业务萎缩。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

  规范化的保险中介机构活跃在保险市场上,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特别在农村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可以将保险公司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节约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能起到服务于广大农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国保险公司几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没有充分利用农村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公司这一中介形式。

  (五)农民投保意识不高

  农民对农业保险既力不从心,又心有疑虑。首先,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经营经常入不敷出,保险公司对其要求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其次,许多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意识差。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三是道德风险严重,由于农业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范文参考网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用保险进行欺诈活动,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失去了保险的意义,触犯了国家法律。

  (六)我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

  我国农业保险由于缺乏适当的再保险安排,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避免特大自然灾害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开展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再保险责任按赔付率分段确定,目的是既向各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不超过115%),又限制农作物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而我国,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我国的再保险市场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心得体会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着“供给短缺”和“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问题,保险经营和发展的两难困境。结合我国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为了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市场。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一是完善农业保险供给体系,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要改变经营方式,转变经营作风,以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另一方面,要完善和拓展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职能,克服农业保险中的逆向选择。二是提高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水平。要大力开展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培育农业保险意识,鼓励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以增强农民对农业保险的动机和能力。三是培育农业保险人才。培育具有专业知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农业保险人才,提高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的多层次需要。

  (二)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和完善的制度环境,政府应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二是实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再保险政策,支持保险业的发展;三是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很多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再保险市场,扩大风险分散面,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

  (三)利用资本市场分散巨额风险。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拨款或补贴方式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二是发展保险衍生产品。

  (四)加强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了农业保险经营技术的特殊要求。技术是保险经营的重要要素,而发展保险技术的关键又是人才。但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农业保险更是呈萎缩趋势,导致农业保险人才奇缺。因此,为了农业保险事业的顺利发展,一定要重视和开展对农业保险技术人才的培养,通过代培、委陪、函授等多种方式培养基层农业保险业务骨干,同时,要在大专院校培养具有农业保险系统理论的高级专业人才,确保农业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

保险的调研报告3

  目前,中国农村信用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农村金融市场已不再是信用社的避风港。中国农业银行正式回归农村金融市场,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并有多家国外银行从开始抢占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然而多年来形成的经营模式已经很难帮助信用社获得更大的经营利润,农村信用社若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为主要经营渠道的模式调整到与中间业务并重的发展方向上来。中间业务与传统业务相比,具有风险小、成本低、业务量大、收益稳定、派生性强、附加值高等优点。中间业务种类繁多,传统的中间业务包括汇兑结算、票据承兑、代理收付、代客理财、信托租赁及国际业务中的信用证、代客买卖外汇等。近二三十年来,银行的中间业务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新兴业务层出不穷。如,信用卡业务、电子转账系统、担保承诺、代理融通、代理保险、债务互换、信息咨询等业务。特别是近些年来,银行业为了提高盈利能力,出现了一大批新的金融衍生业务。但是由于信用社大多地处农村,许多类中间业务并不适合农村的实际,所以信用社开办的中间业务种类偏少。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消费者拥有的基本保障明显不足,并且我国保险的普及率还非常低,客户急需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等产品所占比重较低,尤其是在农村,保险业务始终没有普及到普通居民当中,这就为信用社在保险领域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商机。

  一、银行保险的现状

  银行保险一般指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双赢”,银行保险在海外得到了迅速发展,以国外银行为例:,欧洲保险佣金占银行总利润的比例高达10%,20xx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5%,500家大银行中接近一半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

  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其中银行代理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038.99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7。29%。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

  二、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发展的现状

  在我国的大多数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收入只占各项收入的极小份额,以廊坊市某联社为例,营业收入26265万元,其中中间业务收入351万元、占比1.34%,代理保险业务收入18万元、占比0.07%;营业收入27553万元,其中中间业务收入566万元、占比2.05%,代理保险业务收入95万元、占比0.34%。虽然这个联社的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427.78%,但是在整个营业收入中占比依然不足1%,处于一个可以忽略的地位。

  目前信用社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还停留在浅层次的协议代理阶段,合作方式主要有两个方面:(1)信用社代理销售储蓄分红型或投资连结型的保险产品;(2)保险公司为信用社的信贷业务提供配套保险服务,即提供抵押品保险和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而且现在信用社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方式普遍采用的是“多对多”的模式,即每家信用社都与各家保险公司合作。然而从长远来看,这种“多对多”的模式是一种很不稳固的合作模式,因为双方都要为自己的利益考量: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不愿意进行长期投入,比如对信用社人员的培训和对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宣传,因为他们的投入有可能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从信用社的角度来看,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状况、长期战略等进行深入了解,只要比比保险公司开出的条件就行了。这种“多对多”的合作模式很容易诱使保险公司在保险费率及手续费提成上形成恶性竞争,而信用社在不断提高自己的收益和更换保险公司的过程中必然会影响保险公司理赔意愿和服务水平,很容易损害客户的利益,同时也降低了信用社的公信力和一致性,最终形成了信用社保险产品品种单一,各保险公司服务趋同。

  三、银行保险的发展方向

  根据我国银行已有的经验,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目前主要集中在七个方面:(1)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2)保险公司选择使用银行的客户资源、信息库、资金汇划系统和网络清算系统;(3)银行担任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并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4)保险公司为银行信贷产品提供保险服务;(5)以储蓄型的寿险保单作为银行贷款的有效质押;(6)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金融债权;(7)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拆借、债券回购、国债买卖等资金融通活动。

  四、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的有利条件

  任何一个好的合作模式都必须满足合作各方的利益需求,形成“共赢”,信用社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就可以形成这样的结果。

  首先来看对于信用社的好处:(1)最直接好处就是提高信用社盈利能力,扩大信用社的客户群。(2)通过完善客户的保险,加大了信用社客户的抗风险能力,能降低信用社的信贷风险。(3)信用社通过增加各类中间业务可以逐步建立金融超市,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提高客户的忠诚度。(4)通过推广中间业务,可以延长信用社的经营链。(5)信用社通过保险公司的宣传,可以增加信用社的美誉度。(6)经过保险公司的定向培训,可以提高信用社人员的营销能力和个人素质。

  然后来看对于保险公司的好处: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在农民心目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通过信用社这个平台,可以让保险公司直接进入农村新兴市场,不但可以降低宣传费用,而且可以提高农民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完善保险公司的服务种类,增加保险公司的赢利点。

  最后来看对于客户的好处:(1)由于农业及中小企业属于风险大、收益不稳定的行业,增加合理的保险可以大幅度增强客户的抗风险能力。(2)通过信用社大规模营销客户,可以使客户形成消费集团,可以帮助客户以“批发”的价格支付保费。(3)由于农村客户对于保险知识了解比较少,信用社的保险人员作为农村的“本土专家”,可以为客户设计有针对性的保险方案、定制真正适和“三农”的保险产品。

  五、发展农村信用社保险的几点建议

  (一)关于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的模式选择

  目前,在国际上的银行保险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银行代理模式,即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产品,由银行提供销售渠道收取手续费;二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即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签订较为长期的合同,银行在收取手续费之外,还分享保险业务的部分利润;三是银行入股保险公司,通过股权纽带参与保险公司的经营。信用社现在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而发达国家的银行基本上都采用第三种模式。

  虽然第三种模式可以使信用社获得最大利益,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环境及制度的制约,以及保险公司利润下降、保险密度虚增、保险公司潜在信用危机的存在,信用社在短时期内很难和保险公司实现利益均享、风险共担。所以笔者个人建议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在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和保险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

  具体地说就是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实行“一对多、主推一”的模式,即由省联社牵头和多家保险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合同,每年在某一类具体的保险业务上只重点推荐一家(或两家)保险公司。部分因客观原因不能采用此家保险公司的信用社,在当年最好也只签一家合适的其他保险公司(仅指在某一类的保险业务上,多类保险业务就有可能用多家保险公司)。

  这种模式有多方面的优势:一是作为省级联社和保险公司谈判具有规模优势,足够的业务量可以让保险公司做出最大程度的让利和支持。二是省联社拥有人才优势和领导地位,有能力调动足够的资源研究开发适合信用社长远发展的保险种类。三是可以充分提高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加大保险公司的长期投入力度。四是有利于多家保险公司在同一类保险业务中形成良性竞争。五是可以吸引保险公司适应信用社的特点增加保险品种,提高保险服务的针对性,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六是信用社可以有效借助保险公司的智库建立自己的开发战略,满足农村客户不同层次的金融保险需求。

  (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模式

  由于保险业属于开放程度比较高的行业,同业竞争激烈,而信用社因其网点作为稀缺资源在谈判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所以信用社就必须全面考量与客户和保险公司三方面的利益平衡,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挑选模式,杜绝腐化现象的发生。

  笔者个人建议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挑选保险公司,即省联社建立一个招标平台,公开向国内外的保险公司投递标书,利用竞标的方式选择最合适的保险公司;而基层联社也可以建立一个招标平台———即一方面面向有保险需求的客户、一方面面向保险公司,作为桥梁为企业和保险公司提供中介的服务。这样做好处很多,既可以帮助乡镇企业找到费率合理、服务周到的保险公司,也可以为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提供一个方便的进入渠道。

  (三)充分调查客户的需求,开发适合城乡的保险产品

  在保险产品的开发上,信用社必须充分调查客户的共性需求和个体差异。信用社应当和保险公司联手,在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和其他银行的经验、充分考虑农村实际的基础上,研究开发出满足城乡需求的产品。

  就近期而言,首先可以加强对意外险、信贷险、财产险、工程险、长期寿险等现有保险品种的整合开发,根据城乡的实际情况,进行市场细分,重点开发养老、医疗、护理、教育等集保障、储蓄、投资功能为一体的保险产品和适合中小企业的财产保险;就长远来说,应采用重点产品的动态设计流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消费市场需求。

  (四)确定信用社保险的服务方式

  (1)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应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合作,为客户提供有附加值的服务。例如:可以在信用社的基层网点推广储蓄型保单的质押的贷款,在信用社办理保险业务的客户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优惠等……

  (2)在推广保险业务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农村客户群的理解能力,为他们提供简单易懂、标准化的保险产品,避免保险公司利用文字歧义和文字陷阱逃避风险。

  (3)根据乡镇企业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的现状,信用社应该在财产险业务方面有所突破,多考虑一些适合中小企业的新型意外险,如雇主责任险、运输险、爆炸险……

  (4)信用社应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推广活动,逐步培养客户控制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把信用社打造成保险专家的形象,提升信用社的公众信任度。

  (5)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必须联手探索城乡客户的新情况、新发展,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五)打造专家型的保险人员

  由于信用社的保险业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信用社的教育工作就必须注重个人特性和方式方法:一是可以按照“学习有目的、学好有动力、学会有用处、人人都参与”的要求,多层次、大范围的开展保险业务培训和学习。二是通过正向激励积极资助业务人员自我开发,将教育方向与员工自身利益相结合,逐步形成“收入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从根本上调动业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三是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的学习兴趣,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尽量聘请有经验的专家,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方式让员工渴望学习、渴望工作。四是根据学习对象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学习需求调查和学习效果评估,逐步形成自主学习、集中培训、考察交流“三结合”的学习体系,从而成功的将学习成果转化。逐步组建起一支有亲和力的专家型队伍。

  对于保险代理人员必须做到认证上岗:一是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培训和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二是要对营销人员进行保险知识、营销服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改善传统的工作方式,建立良好的新形象。三是加强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双方的理解和文化融合,把保险公司的营销理念、管理规程、职业操守传输给信用社的员工,带动柜员和客户经理从只管操作向主动为客户提供服务方向转变,进而从根本上杜绝诱骗、误导行为的发生。

  (六)发挥客户经理的积极性,培养复合型的营销人才

  就现阶段而言,信用社的主要营销人员还是客户经理,他们直接面对企业和个人客户,是信用社里面最了解客户保险需求的人。但是由于部分客户经理把全部精力放到了信贷工作上,所以他们还不能为自己的目标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且由于信用社主要面对中小企业和农民,许多客户对于保险的认识还停留在模糊的初级阶段,对于自己的保险需求缺少全面考虑。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们可以邀请保险公司对客户经理提供新式培训,利用先进的营销经验增强客户经理的经营能力,教会客户经理从信贷客户中发现商机、帮助客户控制风险,例如客户经理可以从改善客户原有保险方案入手,为信贷客户或存款大户设计保险套餐等,教会客户控制风险……逐步把客户经理培养成会营销、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保险业务还处于开发初期,作为现阶段的主要任务还是如何发展客户、培养客户控制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培养农村的保险业务市场。我相信在众多同仁的不懈努力之下,不久的未来我们信用社一定能在农村建立起一个保险业务服务网络,为“三农”的发展撑起一柄保险之伞。

保险的调研报告4

  县福利厂建于1982年,隶属县民政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揽救灾物资加工业务。从建厂开始到90年代初,生产项目稳定发展,职工一度增加到57人,人均工资达300多元。然而从1995年开始,随着外围竞争加强,福利厂日趋衰败,目前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职工生活困难,久拖未决的养老保险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一个焦点问题。

  一、养老金上缴情况

  目前,县福利厂共有职工21人,其中残疾人15人;固定工人10人、合同制工人11人;60岁以上5人、50—60岁2人、40—50岁13人、35—40岁1人;按照工作年限划分,48年工龄1人、39年工龄1人、29年工龄2人、27年工龄1人、26年工龄2人、25年工龄2人、22年工龄8人、21年工龄2人、20年工龄1人、17年工龄1人。依据当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上交养老保险金的仅指合同制工人。福利厂现有11人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金只交到1993年度,存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门账户,从1994年开始至今未交。而10名固定制工人,从国家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来,他们养老保险金从来未交。据核定,目前全厂21名职工已拖欠养老保险金达125万元。拖欠养老金的主要原因:一是福利厂资金匮乏无力支付;二是职工生活困难无钱缴费;三是因福利厂属于自收自支企业管理性事业单位,所有相关企业改制政策将其拒之门外。目前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有7人,其中男职工5人,最高年龄龙正兴,退伍军人,今年69岁;女职工2人,最高年龄李发仙,残疾人,现年57岁。

  二、外地做法

  福利企业是残疾人聚集的企业,其性质大多是自收自支企业管理性事业单位,具有弱势性、特殊性和政策实施的空缺性,也是当前社会不稳定因素隐患之一。为此,县民政局专门前往州内县市进行了调查,综合情况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福利企业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吉首、龙山在低保、临时困难救助给予重点照顾外,县财政每年分别给福利厂预算6万、8万元经费,以求社会稳定。去年龙山县财政一次性买单,支付了42万元尾欠,退休工人足额领到了退休金。吉首福利厂1998年前欠交养老金75万元,20xx年市政府领导同意作欠帐处理,之后每年门面租金20余万作为上交养老金,保证退休工人养老金分文未少,达到了政府、社会和残疾人家庭“三个满意”。北京顺义区,对福利厂职工养老金采取减半收取的办法,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

  三、几点建议

  县福利厂现有职工21人,且大多是病老残疾,生活相当困难,他们曾多次上访要求合法权益,是全县“保民生、促稳定”的重点之一,解决县福利厂养老保险问题是当务之急。为此,向县人民政府作如下建议:一是针对当前残疾职工失业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养老保险费难解决的问题,借鉴外地经验和作法,建议县政府对福利厂养老保险金作减半优惠政策处理,对余下的养老金尾欠由县财政买单;二是从20xx年度开始,县财政每年给予县福利厂一定的预算经费,采取财政帮助一点、民政资助一点、职工负担一点,帮助余下职工解决好养老金缴纳问题,确保残疾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有效化解遗留问题。

保险的调研报告5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计算机网络技术迅速发展,人类信息时代大大提速。全球性信息化和网络化进程为现代社会发展创造了更高的效率。对于现代化金融保险企业而言,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是为了更好的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加快全面创新,促进金融保险企业管理水平迅速提高。

  为合理规划和建设金融保险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在此过程中,我对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企业信息化方面的调研,便于其他金融保险机构更好的借鉴。报告从信息化建设现状、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对策三方面进行阐述。

  一、信息化建设现状

  1.管理信息系统向大后援应用阶段发展,总部管理控制能力逐步在增强。

  本次调研的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xx年10月19日开业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以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都邦保险公司在计算机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基本上已经建设覆盖全公司的综合管理系统,并强化总部各部门之间、关联分公司之间的实时沟通与协做,规范管理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实现跨地域、跨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模式。管理信息系统从总部、各分公司、各部门、每个员工的局部单独应用,逐步向跨部门、跨机构集成应用的阶段发展,总部对下属分公司的实时管控能力、业务协同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如都邦保险公司在全国拥有分公司32家,分支机构多达400余家,服务网点500余家,其分支机构基本全部实现了OA办公系统、核心业务系统、销售管理系统、财务SAP系统及网上培训系统的上线运行,进一步规范了各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及培训管理等流程,强化了保费收入、业务费用、考核管理和培训等关键控制点的事前和事中控制。

  2.深入应用保险信息化系统,为做强、做大保险主业提供强有力支撑。

  现阶段,都邦保险公司立足于保险行业,在保险业务的各环节大力推广网络应用信息技术,建立了统一的业务系统标准和业务运营标准,不断的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推动保险创新产品,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知名度。网络信息化已成为众多现代化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产品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3.积极推进电子商务项目,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竞争力

  保险在中国已经有近200年的历史。1979年4月,国务院同意恢复保险业务。20xx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对保险业做出“高水平、宽领域、分阶段开放”承诺。20xx年5月底,中国保险业总资产已突破1万亿元。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也已登上历史的舞台,并且已逐渐取代传统的销售模式,是对现代销售模式变革创新的促进。太平洋集团公司董事长说:新技术正在改变这个世界,改变我们原有的生活方式,对企业原有的商业模式也提出了新的问题。构建以客户体验为中心的新的商业模式,其特点就是以客户需求和客户体验为核心。没有这个特点,这个商业模式是没有时代特征的。缺乏时代特征的商业模式会导致企业在竞争中落败,不要说发展,生存都会有问题。

  在调研期间,都邦公司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的人才和信息网络的优势,深入开展了网上在线销售、网上支付、第三方销售平台等电子商务项目,取得明显成效。但都邦公司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和同业相比尚存差距,如人保、平安、阳光等保险公司已实现了网络销售的多种功能,而且平安保险公司已在20xx年实现了10亿元保费收入的佳绩。网上产品销售,既降低了运营成本、规范了业务流程,又规避了暗箱操作,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公司的品牌价值也会得到提升。平安保险公司将产品销售与电子商务系统整合在一起,使保险产品更贴近市场、贴近客户需求,使保险市场发展速度大幅提升。

  4.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提高了科学决策和技术创新能力

  在调研过程中,都邦保险积极通过数据挖掘、信息网站、知识管理等,加大力度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实施信息分级共享到下属机构,为管理决策和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都邦保险采用统一对外门户平台,建立了40余个信息门户,上网信息几十万个文档,全公司员工通过信息门户系统实现了对网上信息和服务的共享,提高了效率。

  但同时我们也发现,都邦公司在面对新的市场要求时,必须要增强创新意识,不受过去的模式和经验所限,要敢于用新的视角来分析问题,用新的工具来解决问题,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要重视新技术在经营管理中的运用,努力提高互联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云计算技术的运用水平,把信息技术作为创新的重要引擎,优化客户界面,降低经营成本,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推动企业的发展。

  5.信息化基础环境进一步改善,为加快发展并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做必要的准备

  首先,都邦保险公司积极建立总部的信息网络平台,以总部为核心,建立了覆盖全国32家分支机构安全高速的专用OA办公管理系统,有效支持了日常运营、财务管理、办公等各项保险业务管理的应用。其次,都邦公司基本建立了总部的信息数据中心,将分散在管理中的各环节及各分支机构的业务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基础数据存储零乱、信息资源共享困难等问题得到不同程度地解决。再次,各类系统的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各种信息系统实现集成、共享创造了条件。最后,都邦公司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得到提升,主要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管理,强化了信息化工作集中管理,并自20xx年以来,都邦公司每年都会召开专门的信息化工作会议,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对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做重要的部署,根据战略规划,明确了下一步信息化建设发展的目标。

  二、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都邦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不能满足公司快速扩张的迫切需要,这种供求不平衡性直接影响业务的发展和管理的效率。

  在大多数注重管理的企业中,新的应用需求增长速度要比数据处理部门所能提供的服务快得多,同样都邦保险也存在此类的问题,都邦保险20xx年10月成立,三年间的时间已从最初的6家分公司,发展到全国32家分公司,

  速度发展非常快,但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完全不能满足业务高速发展的需要,存在诸多的瓶颈,如系统人才匮乏、系统改造周期长、服务商质量评估及信息更新时效等问题,都直接影响到管理效率及业务发展。

  2.投入成本有限,难以推动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的成本投入和资金支撑,而在实际的公司运营过程中,百万千万的成本投入也未必能使系统建设立竿见影。但是如果项目投入没有能够给公司带来相应的效益增长和效率提升,那么企业决策者无疑将背负巨大的压力,导致在信息化投入方面慎之又慎。相比保险行业的特殊性,盈利周期长,短期内难以见到收益,所以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是长期的,也是相当巨大的;

  3. 总部信息化管理和技术队伍参差不齐,难以承担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建设全局性的重任,难以推动信息化建设广泛开展。

  保险企业内一般都存在信息技术人才匮乏,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都邦保险每年都会有相当一部分信息技术人员的流失,同时也会去全国部分院校进行人才的招募工作,保证整体信息技术团队的饱和性。但是要针对公司的业务实际定制个性化的管理信息系统,在人员流动较大的情况下,要想在技术和服务方面得到可靠的保证是很困难的。

  同时,在保险企业之中,普通员工由于专业上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导致对网络信息化的理解存有差异,在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开展工作的技能亟待提高。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1.立足于保险行业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信息化建设计划。

  在信息化建设时,需要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的计划,既要重视近期建设,仔细研究“战术”,把工作做到实处,也要考虑长期发展,认真思考“战略”,确保可持续发展,避免造成各机构、各部门、各项目成为“信息孤岛”,使信息资源没有互通,没有共享,造成信息资源的浪费。同时要防止软硬件的重复建设和投资,要把有限的人财物的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2.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强化信息化集成意识,充分发挥网络优势。

  可靠、高效、安全的网络系统,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决策、计划、领导、控制等各个环节都起着关键的作用,它能够帮助各级领导制定决策、分析形势,也可以辅助各层级的管理人员高效的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加强公司员工的信息化意识,加大对各层级员工计算机基础技能的培训,从繁琐的办公方式解脱出来,同时要增进大家对新型技术的敏感度。为此,各级员工在工作中应当多思考、多分析,一方面要强调操作规范,一方面要优化业务流程,同时大胆采用先进的技术,主动改进落后的的工作方式。

  3.加强技术力量,推动信息化建设

  要推动保险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足够的技术保障必不可少。一方面可以吸收专业人才加入企业信息化团队,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另一方面可以选送现有技术骨干力量参加相关学习和培训,提高知识水平,培养出一支技术过硬的科技队伍。企业自身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使信息化建设就能够得到基本的技术保障。另外,还可以与专业的网络服务公司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充分利用他们的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更为广泛有力的技术支持,进而不断完善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4.规范系统管理,保证运营网络良好运行。

  计算机网络既有它快速高效的一面,也会有信息安全隐患和威胁的一面。在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软硬件的故障、病毒的侵染、黑、客的攻击都是我们日常所要面临的问题。为了保证系统网络能够正常运转,保护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使网络系统的功能在工作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应当加强对其进行规范的管理,不断强化员工规范使用网络资源的意识。

  四、报告综述

  保险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它需要保险企业自身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良好的经营状况,还要同时满足功能完备、快速高效、安全可靠和便于扩充等各方面的要求,存在着投资大,有一定风险和投资期长等问题,所以应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展信息系统建设。

  计算机网络是为了在企业高速运行而搭建的电子平台,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它伴随着企业的发展,会同企业一起成长,同时也只有把它与公司各项实际运营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在计算机网络建设中积极创新,加快信息化的发展,能够促进公司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可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确立更大的优势。

保险的调研报告6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针,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力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稳步实施,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一、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xxxx年7月,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近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级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xxxx3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129054人,已参保128810人,参保率达99.8﹪。参保缴费人数98489人,保费收缴1244余万元,待遇享受人数30321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2305.07万元,做到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基金结存4815万元,全面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二、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自从我县试点工作启动后,成立了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对应、协调一致的领导机构,为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细化分工,各个岗位严格按照岗位分工,环环相扣,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每户一张)、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释城乡养老保险政策,乡干部、村干部、城乡居保工作人员进村逐户解说政策,增强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有效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同时,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对本县所有经办工作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对业务模糊的地方由县农保所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业务水平。

  三是创新观念,大力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在外出务工人员缴纳保险费不方便的情况下,将村干部的银行卡号通过手机信息发给外出务工者,督促其将养老保险费汇入其卡账号,代其缴纳保险费,待外出人员回家时,再将收费凭证交给其本人。

  四是确保导入系统的参保人员的保费与实际一致。根据各个行政村到邮局的缴费收据,计算出每个行政村的缴费金额,在把参保信息导入系统时候,注意信息上的总额是否与本行政村的缴费金额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决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责任落实到位,信息数据采集及校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该所明确专人负责,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把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严格奖惩。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人员不足,办事效率不高。随着扩面工作的开展,新增参保的城乡居民会越来越多,面对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计算、档案管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等业务的办理,如此庞大的工作量,仅靠目前城乡居保工作人员及村级代办员去完成,已远远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这必将成为严重影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二)办公设施不齐全,基层网络不健全,成为扩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所需的自动化办公电脑及各类表、单、帐、卡、册等的存放和以后参保人员的管理缺乏详细的考虑,显得相对滞后。加之系统设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系统功能设置与实际操作应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设计本身存在缺陷,这一切已成为迅速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一是规定统一基础养老金缺乏激励机制,不符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不利于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二是是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有困难;三是在外打工的城乡居民买了保险的现还不能转回;由此应考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四)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部门觉得平时工作千头万绪,没有能及时统筹协调城乡保险工作,部分乡镇没有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

  (五)与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有待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是一个迫在眉睫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某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因户籍、职业发生变动,又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需要两个制度能很好进行衔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规定,其原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只能暂时封存,其原缴费还不能转移到新参保缴费的个人账户上,如此该类人员心有疑虑。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保障立体化、多样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说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如何实现与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配套政策需迅速跟进。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随着扩面工作的全面开展,参保人数越来越多,推进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场地、制度、人员、机构、经费”六个到位要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社区城乡居民社保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中心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应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档案柜等必须的办公设备。完善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保队伍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政策知识、微机操作应用、财务和基金管理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适应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为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一是加快推进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方面,应确保衔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应避免出现转换保障不公平现象,尽可能地遵重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四)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新政策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基层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为此,必须加强基层落实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目标,按工作量尽量配齐县、乡(镇)、村(社区)的经办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层机构经费投入,建议对基本保障经费作制度性安排落实,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所需。四是解决社区、行政村协理员报酬低等问题,以保证业务有人经办、有钱经办、有条件经办。

保险的调研报告7

  调研目的:农业保险是农户分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工具,对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经济、稳定农民收入有着重要意义。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地处西南边远地区的云南省的农业保险发展亦不尽如人意。本文通过对云南省相关地市的实地调查,分析了云南省农业保险发展困境以及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基于此,同时结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的总结,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深层根源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

  农业保险试点在社会各界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但大多数人所预期的农业保险“回春”仍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政府不得不背负沉重的救灾负担。因此,如何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在“十一五”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今后的农村经济发展、城乡的统筹协调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农业保险发展速度较快,20世纪90年代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很不稳定。

  其二,农业保险已达到一定规模,农业保险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中已占有一定份额,但这个份额依然过小,有时甚至显得无足轻重。尽管如此,这个衡量指标依然较低,农业保险在保险业的发展中显得极其弱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其三,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保险赔款使被保险人的农业灾害损失获得了部分补偿,对于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维持农业生产的持续进行,对于保障农民的灾后生活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对于某些地区、某些时期、某些农民来说,这种作用还相当大。此外,农业保险范围、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已达到一定数量。农业保险从无到有,险种呈不断增加之势,养殖业、种植业保险险种都已达到一定数量,保险标的扩展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业产品、牲畜、家禽、淡水养殖产品等等。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发展很不稳定,承保面还相当小,市场份额小,险种同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使其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

  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也使得政府不得不背着沉重的救灾负担,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层次还处于较低层次。

  (二)云南省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困境

  1.农民及相关部门的风险意识淡薄,需求有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作为属于经济范畴的农业保险,同样受人们观念意识的影响。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补偿和经济共济制度,其属性属于准公共物品,农户对它的了解和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体制还不健全,农民自身意识的约束和收入水平的限制较大,许多地区,包括云南省在内的一些欠发达的地区,农业保险的意识还相当淡薄,限制了农业保险的需求。

  一方面,他们没有自觉运用社会化保障手段来分散农业生产经营中风险的认识,整体上对农业保险的投保意识不强。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既心有疑虑,又力不从心;

  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通常具有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

  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这都需要政府和保险人转变服务理念,科学定位,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激活农民保险意识,加大农业保险推广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农业保险亏损严重,供给不足

  农业保险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风险关联性。自然灾害是农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一般来说,自然灾害的波及面广,常常造成大范围的损失。

  (2)信息不对称。农业保险中的逆选择主要有三种情况:损失预期较高的农民更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临时性损失预期较高的农户更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潜在的投保农户将更倾向于投保产量风险较高的土地。而这样的信息不对称给农业保险公司带来了更高的管理成本及赔付,影响了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3)外部性问题。农业保险具有双重的正外部性,农民购买农业保险获得的个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农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边际成本高于社会边际成本,由私人部门市场供求决定的农业保险实际“消费量”将低于社会最佳规模,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

  由上述三个原因导致的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使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经营出现了亏损。我国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大多为区域性经营,不利于分散自然灾害的关联性风险。应对信息不对称的办法之一是建立强制或者准强制保险制度。而外部性问题应该通过各级财政补贴解决。在20xx年实施的准强制性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就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这与政府的大力推广有关。但能繁母猪保险只是农业保险的很小一部分,其他的农业保险项目仍然面临着上述三个问题,导致供给不足。

  3.农业保险缺少地方性法规和财政资金补贴支持

  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证明,农业保险离不开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约束和指导。从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看,各国举办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有两类:一类主要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兼顾农业发展;另一类主要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从中国的实际来看,农业保险立法的重点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原则、补贴措施、风险保障范围、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经营组织形式等,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少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法规,会使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受到影响,也不利于建立长效的农业保险机制。

  同时,我们从上面对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分析可以看出,没有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等的支持,农业保险举步维艰。一方面,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外部性,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根本;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风险商、成本高、费用高、赔付率高等特点,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无力经营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的财政资金补贴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三)云南省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

  1.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低

  云南省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低主要是由可支配收入不足、旧经济体制下的观念、保险意识淡薄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有较大一部分农民有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可是因为在收入低,政府补贴力度又不足的情况下,对于农业保险这类“奢侈品”只能望而却步;其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绝大多数农民会选择自留风险,鲜有采取保险等手段转移自身的风险。他们更多的是在受灾以后向亲友寻求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或是通过过去的积蓄来应对灾害所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农民开始增加种植和养殖的品种,种养品种的多样化又在客观上产生了一种内在风险调节和分担机制,降低了农业灾害造成损失所带来的影响;最后,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还受到农户保险意识淡薄的影响,这主要是由农民对农险了解程度低所引起的。可见,农业保险在(云南省)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普及程度不够高。

  2.农险的高风险性与高成本制约了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农险的高风险性主要是由自然灾害频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严重、统计资料不全引起的。

  第一,云南省地处复杂的地质地理背景和特殊的气候环境,历来就是一个多灾重灾的省份。气象灾害(干旱,洪涝、冰雹、霜冻、低温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农业生物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兽害、恶性杂草害等)、环境灾害(生态破坏、污染等)是云南省面临的最主要的五大类灾害。加之生产方式比较落后,经济生活对自然因素的依赖较大,对自然灾害的承受能力较弱。

  第二,在农业保险经营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尤为严重。农民对保险标的风险的了解程度要远高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不足就会造成依此设定的保费偏低的现象。此外,农民在投保后,防灾防损工作的质量高低,以及在灾后补救措施的及时与否,都会对赔付造成截然不同的影响。

  第三,相关统计资料不全。保险公司的经营建立在集合大量同质风险,通过大数定理、精算技术厘定保险费率的基础之上。然而,云南地区相关农业统计数据极不完整,这就抑制了保险公司精算技术的发挥,费率厘定无数据可依。这会对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引致经营高风险。

  云南省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云南农村地区的分布不均,且较为偏僻。这对保险公司的展业、风险区划等工作极为不利,由此产生的成本极高。

  其二,前面所提到的云南省的农业保险存在着高风险性,而这种高风险性必然造成保险公司的高赔付,高赔付额就会大大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最终是为了赢得较高的商业利润,然而农险的高成本使得保险公司的最终目的大打折扣,严重挫伤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3.农业保险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

  首先,我国尚未推出专门的农业保险立法,云南省也没有相应的地方性农业保险法规。在这种无法可依的情况下经营农业保险,不仅农民的利益得不到较高的保障,保险司的利益和积极性也会受挫;其次,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绝大部分农民可支配收入不足,在没有政府补贴或者补贴不够的情况下,他们更不可能去购买农业保险,也就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最后,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支持工作不到位。在购买了保险的云南省农户中,主动去保险公司购买的比重占了大多数,而乡村干部动员购买和统一购买的比重却不高。在保险公司尽量缩减展业成本的背景下,乡村政府的宣传和支持工作的作用随之凸显出来。如果乡村政府能够积极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提升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以及在统一购买农业保险这一环节上更加积极主动,加大支持力度,就能够更好的普及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1.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在经济学中物品按其有无竞争性和排他性被分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自然垄断物品和共有资源物品。其中公共物品是指有如下特征的物品:成本或利益的外部经济;取得上的非竞争性,消费上的非排他性。从农业保险的性质分析,它具有供给和需求双重的正外部性,但他在消费上有时会表现出非排他性,所以只能称之为准公共物品[13]。⑴农业保险在“消费”上具有正外部性,表现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受益,而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

  会成本。农户消费农业保险的过程中产生了利益外溢,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加之我国农民收入近几年来增长较为缓慢,面对高昂的农险费率,需求不旺的情况更加严重。⑵农业保险在“生产”上也有正外部性。它体现于农业保险人提供农业保险的私人边际成本大于社会边际成本,而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农业保险人“生产”农业保险是承担了部分本应该由社会承担的成本,边际私人成本高于边际社会成本,但边际私人收益却小于边际社会受益,正外部性由此产生。⑶农业保险提供的保障具有非排他性。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保险公司在进行防灾防损时使得一些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也得到了好处,使得农业保险出现非排他性。

  2.农业保险系统性风险较为严重,风险难以有效分散

  在保险中系统风险则指影响所有保险参与者,使被保险人间的表现产生相关性的因素。农业保险的系统性风险则是指各行为主体间的相互表现而产生的相关性因素,很容易导致主体间的一种恶性循环。⑴在农业中,系统性风险首先表现为区域性同类气候、流行性疫病等。这种风险往往涉及面广,如大面积干旱、飓风、洪水等,风险一旦发生则涉及千千万万农户,上亿公顷农地。在这种状况下风险波及面很大,风险高度相关使得保险公司难以将风险在承保个体间有效分散,提高了保险公司承保这种非分散性风险的成本。⑵农业风险具有广泛的伴生性,即一种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引起另一种或多种风险事故的发生。由此农业保险的损失也容易扩大,而且由于这种损失是多种风险事故的综合结果,很难区分各种风险事故各自的损失后果,这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

  3.信息不对称使保险公司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两种反应——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它们都会对农业保险造成不同程度的市场失灵。⑴逆向选择。逆向选择问题在农业保险中非常普遍,比如表现为经营状况较差的农民隐瞒某种危险和投保动机,有目的的投保农业保险的某个险种(如一切险),使危险集中,如果投保每年可以更新,则有临时性损失预期的农民更倾向于投保。逆选择行为使风险集中,不仅损害其他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且可能使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剧增,甚至收不抵支。⑵道德风险。比如农民投保后减少对农业设备、家畜和中间投入品(包括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的投入,这同样增加了保险人的风险。总之,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业保险人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加大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破坏保险筹集资金的功能。如果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成本过高,保险人就会减少农业保险供给,或者根本不供给农业保险产品。

  4.农业保险经营体制不合理,无法使各行为主体达到利益均衡

  农业保险会带来市场失灵的现象,在各国都是如此,政府成为解决市场失灵的突破口。从我国农险实践看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除部分税收支持外,其余的资金支持很少,政策性农业保险则是完全按商业化的经营模式,这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发展停滞不前。根据我国实际,对广大的在农村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比较适宜在政府主导的框架下让商业保险公司唱主角的模式。这种模式比较容易铺开,只要政府的政策到位,扶持措施得当,让商业保险公司既有利又承担风险,在政策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化操作的优势,成功的希望是很大的。剩下的就是解决好补贴问题。

  ⑴针对险种进行补贴。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但不是所有的农业保险产品都必须实行政策性经营,只有那些关乎国计民生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经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保险加以补贴。某些险种可以视政策导向,有选择地、有条件地纳入政策性保险,但补贴幅度可以小一些,比如某些单风险农作物保险,虽然这些保险标的也同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但这些保险标的遭受冰雹、洪水、火灾等单一风险的概率较小,符合一般商业保险承保风险的条件。还有就是一些范围较小、价值较高的设施农业、精细农业的单风险保险或某些综合风险保险,也适合商业化经营,由保险公司和农户来承担费用,政府可以少补贴一些。

  ⑵政府补贴的可操作性问题。如果农业保险公司是由各省、市、自治区自主决策开办的,中央和省两级补贴都可给该保险公司,似乎合情合理。首先,需要确定对农业保险业务的补贴范围,制订补贴规则;其次,需要确定保险公司做了多少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然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该为每一类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提供多少补贴以及这个补贴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之间如何分担。

保险的调研报告8

  近年来,我行将代理保险业务作为重点中间业务来抓,代理保险业务也由此成为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代理保险业务是扩大经营收入、提升自身竞争实力的必然选择。

  (一)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通过调研,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以下的风险:

  1、宣传广告风险。保险产品的宣传与广告不仅关系到代理人推销的效果,更直接影响到购买人对产品及其风险的正确认识。在具体实践中,保险代理公司会存在代理保险产品的宣传、广告词往往存在被扭曲、被夸大的风险。尤其是所谓的“联合推出”、“银保理财业务”等,引发了购买人对保险产品的误解,也使我行容易陷入购买人与保险人之间越来越多的矛盾和纠纷。

  2、角色混同风险。“银保”角色混同主要是基于“银保”产品的雷同。大部分寿险产品套用银行存款本金、存期、利息等概念。这种套用使寿险产品与金融机构存款产品极其雷同,容易使客户混淆保险产品与金融产品的区别。由于产品雷同、客户认知不高及银行人员宣传模糊,客户购买保险产品后,并不明白自己就变成了保险公司客户,而认为自己还是金融机构的客户。

  3、不当承诺的风险。一些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在向客户介绍和宣传保险产品时,过于强调保险的分红增值功能,疏忽对保单条款的介绍,甚至可能出现不实的口头承诺,这使得一些客户误认为买的是金融机构的保险产品,出现问题可以找银行,这些都为金融机构发生保险代理业务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政策建议

  1、清理代理保险中的不正当宣传,将违背金融法规、误导客户、容易引发风险的宣传一律禁止。加强正规宣传,促使社会公众对银行代理保险工作的认同,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对代理保险工作的信心和理解。

  2、完善银保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从长远来看,金融一体化是银行保险发展的要求和结果,应逐渐突破现行分业监管的模式,实行功能型监管制度。可以根据金融产品的功能即金融业务进行监管,而不管这个业务由哪个金融机构从事,即由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转变为针对金融产品的监管。一方面在出现金融业务交叉现象时,可以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整体监管,使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关注视野放大,另一方面鉴于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据此建立的监管体系和规则更有连续性和统一性,从而有效地解决混业经营条件下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归属问题,避免监管“真空”和多重监管现象的出现。

  特此报告。

保险的调研报告9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煤炭产能过剩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调整期间由于煤炭价格、产量等因素的限制,再加上市场无情的冲击,致使煤炭企业经济效益迅速下滑,从而直接影响了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缴纳的问题。本文以山西省某煤炭企业为例进行了调研,根据煤炭企业的具体情况及省相关政策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缴纳

  一、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概况

  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成立,为股份制企业。原为多家股东组成,20xx年公司又重组经营。该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20xx年之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年均盈利20162。96万元,曾荣获煤炭工业先进煤矿等多种荣誉称号。自20xx年以来全国煤炭经营形势整体下行,煤炭市场陷入寒冬,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受到了巨大的冲击。20xx年至今煤炭售价大跌,由原来的395元/吨下降到185元/吨;企业利润逐年下滑,对外欠款逐年增加,截止20xx年9月共欠外债23039。02万元,以20xx年10月数据计算,资产负债率高达93。09%。企业人员流失严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危机。

  二、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缴纳现状

  鉴于上述情况,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出现了不能按时缴纳的问题。截止20xx年10月末,公司各类保险共计欠缴15730。68万元。各类社会保险欠缴,给企业、职工和当地政府都带来了各种问题及隐患。养老保险欠缴,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养老保险就不能正常转移,给职工再就业造成了困难;职工无法正常退休,给退休职工的正常生活带来了麻烦。失业保险欠缴,失业人员就不能正常申领失业保险。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医疗保险不能正常转移,在职职工不能正常享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销。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不能足额领取住房公积金,对有意购买住房职工的正常贷款、担保也造成了影响。综上所述,以上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企业和职工的矛盾不断加剧,不仅造成了不小的社会隐患,还对企业凝聚人心、走出困境产生了不利影响。经调查煤炭企业欠缴社会保险的情况较为普遍。针对以上问题,公司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以减轻社保压力,缓解社会矛盾。如在资金排序上,除必要的生产性支出外优先满足社保资金需求。尽管如此,由于企业在资金上确实存在很大困难,社保拖欠问题的解决事倍功半、收效不大。20xx年10月经公司相关领导与所在地政府、人社局、养老中心、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针对企业与政府部门审批环节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交流和协商,结果达成如下解决企业诉求的一致意见:一是关于欠缴养老保险不予办理企业职工退休问题。解决办法,缴清20xx年的即可办理到龄退休职工的退休手续,并补缴齐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二是医疗保险的解决办法同上,职工即可报销医药费。煤炭企业社保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三、煤炭企业拖欠社会保险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上半年煤炭市场整体经营形势严峻,煤炭售价过低,企业经营成本压缩触底、亏损严重,企业资金流动困难甚至出现断流,无力负担社会保险。二是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未能享受政府部分利好政策。20xx年山西省社会保险局下发了晋社保局发[20xx]15号《关于山西省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但是享受这一政策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被认定为困难企业。根据晋政发[20xx]43号文件中规定,认定困难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20xx年12月底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二是自20xx年三季度至20xx年一季度,企业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利润指标同比下降30%以上,出现严重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三是20xx年1月以来企业没有裁员,且承诺年内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

  但大部分煤炭企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经营情况就已经恶化,承担20xx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用较为困难,不能满足文件规定的第一个条件;除此之外还有季节性波动等原因导致不能满足文件中规定条件的第二条件;因此这些企业不能被认定为困难企业,不能享受利好政策。三是部分旧有政策规定制度不符合煤炭企业目前经营现状下的发展要求。例如按照“五险统征”的要求,五险必须同时缴纳。企业想要抽调部分资金解决部分急需解决的社会保险问题,政府因政策限制不能协调配合,这种情况也确实存在。在目前企业资金流转困难,经营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严格执行“五险统征”的规定,也确实不利于社保拖欠问题的解决。

  四、关于煤炭企业社会保险拖欠问题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鉴于困难企业认定难的问题,请政府相关部门在困难企业认定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操作,放宽部分条件,降低认定门槛。这样对改善企业经营情况,缓解企业资金流动困难,解决部分企业职工退休难、再就业难等实际民生问题具有极大的帮助。

  (二)企业出现拖欠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源在于近年来煤炭企业长期亏损,企业资金困难。所以希望政府继续加大对煤炭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对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行指导,帮助煤炭行业尽快扭亏为赢,实现煤炭行业健康向好发展。

  (三)企业要进一步自强自立,深入分析造成煤炭市场寒冬的自身因素,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深化机制体制改革,进行技术革新,发挥愈挫愈勇的精神,凝聚百折不挠的勇气,戮力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再创煤炭企业的新辉煌。(四)全省要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在煤炭产品深加工、转产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促进山西经济发展,使现有煤炭企业逐步迅速扭亏为盈,最终靠企业自强来解决相关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保险的调研报告10

  浙江是典型的中小企业大省,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截至20xx年末,全省有各类中小企业113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6%,税收贡献率和就业贡献率分别达到86.5%和95.7%。为了掌握当前中小企业参保情况及制约因素,促进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浙江保监局近期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xx]143号)的界定标准,在全省范围内抽取1220家各类中小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并实地走访了绍兴、台州等中小企业密集区,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中小企业以及保险公司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中小企业财产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中小企业参保基本情况及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xx年末,浙江省(不含宁波,下同)参加财产保险的中小企业合计82491家,占中小企业总数的7.3%。20xx年,中小企业在企财险、责任险和信用保证险的保费支出分别为13.42亿元、2.78亿元和0.16亿元,风险保障金额分别为10389.31亿元、14155.67亿元和94.95亿元。调查显示,易受水灾、火灾、爆炸等影响的高风险企业参保率较高,如随机样本中制造业占29.42%,纺织业占11.84%,化工业占9.12%,服装业占6.67%,皮革业占4.04%等。中小企业参保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参保面较低。20xx-20xx年,浙江省参保中小企业分别为64923家、84843家和82491家,参保率分别为6.5%、8.1%和7.3%,远远低于广东、江苏等省份。大量的中小企业游离在保险服务体系之外。

  (二)投保险种集中。企财险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投保险种,占20xx年保费总支出的82%,且投保最集中的是财产综合险,其次是财产一切险和财产基本险。相反,投保责任险和信用保证险等险种的中小企业较少,保费支出占比分别为17%和1%,且有不断降低的趋势。

  (三)不足额投保现象较为突出。调查表明,20xx年保险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55876家,占比67.7%;500万元-1000万元的8206家,占比9.9%;1000万元-3000万元的8466家,占比10.26%;3000万元以上的10276家,占比12.14%。保险金额区间分布不均,企业资产受保险保障部分占比较低,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四)参保企业区域分布特征明显。近3年来,杭州、绍兴、嘉兴和金华地区中小企业参保数量较多且保持相对稳定,分别占当年全省参保企业的72.26%、59.5%和75.25%。而温州、台州等沿海地区受台风灾害和保险公司承保政策等因素影响,参保数量呈现较大的波动,如温州20xx年参保企业5194家,20xx年为20247家,而20xx年减少至4595家。

  二、中小企业“参保难”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中小企业保险需求是一种引致的、不连续的、多层次的需求,易受到行业环境和地理环境的影响。目前中小企业保险的整体经营环境建设比较滞后,一些体制性制约因素仍待解决,“市场错位”或“市场缺位”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消除,部分中小企业的保险需求未能得到满足。主要表现为:

  (一)高风险行业、地区保险需求旺盛,而保险供给较为谨慎,部分中小企业参保困难。从区域分布上看,浙江省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温州、台州等东南部地区,由于台风、洪水灾害频繁,当地中小企业对包含台风、暴雨、洪水等水灾责任的财产综合险、一切险等保险产品需求旺盛,但保险公司企财险业务普遍出现巨额亏损,如温州市、台州市近三年保险公司企财险平均赔付率高达295.4%和352.6%。由此产生一系列矛盾:一是巨额保险赔付导致经营亏损与保险价格持续低水平运行的矛盾;二是企业投保意愿强烈与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不足或萎缩的矛盾;三是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迫于各自总公司的严格考核,保险分支机构只能收紧承保条件,根据管理能力、历年赔付情况对企业实行区别对待,造成一些风险高、管理差的中小企业脱保,形成了“市场缺位”。

  (二)部分保险产品针对性差,保险责任过窄,中小企业较难选择合理的保险产品进行投保。浙江省中小企业地区、行业分布广泛,管理水平各异,对保险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如商业和服务业类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是责任赔偿风险,保险需求更多体现在责任险方面;工业、建筑和运输业类中小企业可保财产数量大,且有些属高危行业,保险需求更多是企财险和责任险。而现行保险产品市场灵敏度低,产品“通用性”明显而“个性化”缺失。如企业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在费率核定以及责任限定时以企业工业等级为基础,难以满足集团化企业的多样化需求。另外,适用于小型个体私营企业的保险产品较少,保险责任较狭窄,产品市场化程度不高,企业购买欲望不强。

  造成中小企业“参保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自身因素:对保险功能认识相对不足,投保积极性不高;资本实力较弱,赢利能力较差,保险购买力相对不足;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量信息失真,且逆选择明显。

  二是保险机构因素:经营观念陈旧,开拓动力不足;保险产品市场灵敏度低,针对性不强,难以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需求;产品定价与承保风险不完全匹配,有效承保能力不足。

  三是外部机制因素:缺乏对中小企业保险的专项扶持政策,在一些高风险、高责任的领域,商业保险产品部分地充当了政府公共产品,代替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而相应的税收优惠、保费补贴、费用补贴等支持政策比较缺乏,制约了保险公司产品供给的积极性;缺乏中小企业信用征信管理体系,导致承保、理赔纠纷较为普遍,对保险公司承保和中小企业投保的积极性影响较大;信用信息平台缺失,高额的信息搜索成本,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供求矛盾。

  三、推动中小企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建议

  推动中小企业保险发展,必须多方联手、多管齐下。中小企业要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完善企业风险管理制度;保险公司要加快产品创新,改善服务,培育和开发中小企业保险资源;各级政府要适时出台相关扶持和配套政策,为中小企业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一)建立中小企业保险发展平台。加快成立地方政策性保险法人机构,根据浙江实际开发区域性保险产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赋予各地有关部门相关职责,负责组织和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保,推动和协调强制保险工作;完善全省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增加中小企业信用记录,扩大企业信用信息运用范围和手段,为保企双方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

  (二)研究制定鼓励政策。根据浙江省实际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定实施强制保险的重点范围和特殊领域,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予以一定财政扶持。一是在建筑、采掘、勘探、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中小企业实施强制性的雇主责任保险。二是在中小企业中鼓励推行雇主责任保险,并作为工伤保险基本保障的有效补充。三是在省级以上名优产品中大力推行产品责任保险,对部分关系民生、健康的产品实施强制保险。

  (三)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服务。对符合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资金扶持,对投保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并在其他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或优先权。如允许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障机制。

  (四)继续完善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延长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降低出口企业的支出成本,引导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规避风险、提高竞争力;推广杭州、金华等地有关贴息政策的经验,在省级层面研究制定信用保险融资贴息政策,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鼓励出口企业充分利用信用保险融资。

  (五)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中小企业保险服务能力。积极推动保险公司在机构设置、营销渠道等方面创新思路和模式,优化中小企业保险服务网点;研究建立中小企业保险创新产品保护机制,制定特殊激励和保护政策,调动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积极性;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中小企业风险查勘和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企业防灾防损水平。

保险的调研报告11

  为全面掌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情况,近日,××劳动保障局组织了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运行平稳,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的现状

  ××自20xx年10月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试点,到20xx年5月31日止,全县共有54024人参保,参保者按类别分:学生25081人,一般居民28943人,参保者按地域分:澧阳镇(县城)49489人,其它乡镇4535人。共筹集保费874万元,其中征缴筹集677万元,中央转移支付97万元,省补贴53万元,市补贴3万元,县财政补贴44万元。实行首诊医院制度,确立首诊医院13家,其中澧阳镇4家,其它31个乡镇9家。已有1194人住院,其中927人报销了住院费,实际报销住院费96万元。共有10人因大病住院,支付大病住院费16万元。住院人员分布情况是:县人民医院604人,中医院68人,第三人民医院235人,澧州医院149 人,其它首诊医院138人。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调研,选取了澧阳镇澹阳社区、多安桥社区和××第三人民医院作为样本,其具体情况是:澹阳、多安桥两个社区共有居民8205户,20xx9人。其中参加职工医保的有7659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有1958人,参加居民医保的有2149人,享受二等乙级伤残和离休待遇的35人,未参保8278人,均应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尚未参保的对象占居民总人口的41%,应参加居民医保而参加农合的占居民总人数的10%。

  在两个社区中共入户调查参保住院人数43人,其中首诊医院选择第三人民医院15人,人民医院24人,澧州医院4人。3家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41%、31%、50%。

  同时,对第三人民医院实施首诊制度情况作了调查,结果显示,参保居民选择第三人民医院为首诊医院的有10514人,已住院150人,其中本院住院126人,住院总费用21。53万元,基金报销8。83万元,报销率为41%;转诊住院24人,报销比例为31%。而据调查,在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的农合参保者911人,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46%,高出居民参保人员报销比例5%,高出转诊人员回院报销比例15%。

  经对调查情况综合分析,认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居民医保待遇未达到设计目标,挫伤了居民参保积极性。

  在启动居民医疗保险时承诺:参保居民住院比农合多4500多条药品目录,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高10%、10%和5%,而实际结果是低了5%甚至更高,负面效应明显,导致一部分已参保的萌生退意,已住院的心生悔意。

  2、扩面工作欠力度。

  对澹阳、多安桥二个社区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参加农合和未参保比例为居民总数的51%,足以说明扩面工作不到位,潜力很大。一方面政策范围界定不清,以及低廉的缴费政策,使一部分居民选择参加农合;另一方面部分居民对医保政策还不很了解或不认同,继续徘徊观望。

  3、制度设计欠合理。

  一是享受待遇与参保时间缓冲期的设计,使扩面工作陷于停滞。办法规定,参保者缴费3个月后方可享本文来源: 受住院报销待遇。目前,居民医保已经运行8个月,也就是说,现在参保缴费的人在本年度内享受待遇的机率已经很小了,降低了参保者的心理预期和积极性。

  二是首诊医院制度与县情实际不符。

  首先是居民对首诊医院制度不十分理解,尤其是职工医保和农合都没有这样的制度设定。参保者往往认为,自己参保后需住院,只要选择方便对路的医院就可住院了,实际上,这样做会给住院费报销带来不便。澧州医院是××开展腹腔镜手术最早、价格相对低廉的医院,澹阳社区某参保居民胆结石发病后直接前往澧州医院就诊治疗,而该患者所选的首诊医院是县人民医院,按规定,其住院费应由县人民医院报销,当他治疗终结前往报帐时,却遭到县人民医院拒绝,理由是:“该病作为首诊医院能治疗,而你却转诊,更何况县人民医院是二级医院而澧州医院是一级医院,没有高级向低级转诊的道理,且报销比例不一样,难以操作”。其次首诊医院的主要特性是:“节约归医院”。这个原则,驱使医院增加参保病人的自负项目和选择自负比例高的药品进行检查治疗,导致参保居民住院费的自负率居高不下,损害了参保者利益。第三是首诊医院少,且多数乡镇未设首诊医院,乡镇参保者就诊很不方便。第四是首诊医院为了自身利益,对转诊转院的参保者回首诊医院报帐持从紧原则,而转诊医院又在提高自负比例,使参保者利益受损,限制了转诊转院的有序进行,侵害了参保者的权益。

  三是大病互助与基本医疗捆绑,抬高了居民参保的门槛。

  城镇居民除学生群体以外,由于受经济状况的制约,往往容易忽视自身健康状况,从而诱发大病。对于大病患者,仅靠基本医疗是无法解决的,必须开辟新的途径。基于为民办好事的考虑,经省市主管部门的同意,××政府在启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照城镇职工大病互助办法,同时启动了城镇居民大病互助,即每人每年缴纳96元大病互助费,报销待遇最高可以达到10万元,从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因病致贫的问题。虽然此想法和做法很具前瞻性,体现了民本思想,但由于一方面在做法上区别于其它县市,部分居民不认同;另一方面部分居民受到经济状况制约,无力承受。

  4、监督手段欠刚性。

  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主要依赖于经办机构与医院之间的合作协议及相关考核办法,作用是有限的。一方面医疗行为是一个高技术含量的行为,医疗方案可塑性较大;另一方面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相比,技术力量和水平都较欠缺,考核难以深入。因而对医院提高自负费用等一些做法确是束手无策。

  三、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几点建议

  1、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应保尽保。

  一是要加强宣传。尤其是要把国家开展居民医保的指导思想,优惠补助政策等宣传到位,吸引居民参保。二是要强化工作责任。由县政府与各乡镇结帐,每月调度,确保进度。三是要优化服务。乡镇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逐家上门开展工作,办理手续;并加强对参保病人的跟踪服务,确保医疗费报销待遇落实。四是要界定范围。城镇居民不得参加农合,已参加的要转入居民医保。

  2、合理确定享受待遇限制时间,维护参保居民权益。

  试点期间,可以不设定限制,即自参保之日起,就可以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制度完善后,也宜将3个月限制期改为1个月。作为基本医疗,作为政府行为的社会保险,应该尽量让利于民,不宜商业味太浓。试想,如果一个人已经得了病,又急需住院,此时再来参保,他能挺一个月吗,应该是不可能。

  3、取消首诊医院制度,并轨定点医院制度。

  实现首诊医院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收支平衡。从××目前运行状况分析,一是整体运行情况,全县54024人参保,基本医疗已筹资611万元,大病互助筹资263万元。8个月共支出基本医疗费96万元,占基本医疗基金的16%;支出大病互助费16万元,占大病互助费的6%。如改为定点医疗制度,并按不低于50%报销率测算,需支出基本医疗费 136万元,只占基金收入的22%。二是以选择第三人民医院为首诊医院的10514人为例测算,年可筹集保费101万元,而实际8个月共支出医疗费8。83万元,报销比例为41%。如改为定点医院制度,并按不低于50%报销率,也只需要支出11万元。从测算情况分析,实行定点医院制度后,基金完全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因此,取消首诊医院制度是可行的。

  4、合理确定大病互助缴费标准,造福广大城镇居民。

  据统计,20xx年度××职工医保大病互助参保43600人,年大病患者为80人,患大病率为0。2%,支出大病医疗费201万元,人均2。5万元。目前××居民医保参保人群中学生达到46%,而学生患大病比率相对较低,运行8个月来,没有学生因患大病住院。如学生患大病率按0。05%、一般居民按全县职工患大病率计算,则现有居民医保参保者中年患大病者约73人,按职工人均支出大病住院费水平80%计算,人均需支出2万元,也就是说全年需筹集大病互助费146万元。参保者人均需缴纳27元。因此,建议继续实行基本医疗与大病互助捆绑,但宜将大病互助缴费标准确定为学生每人每年30 元,一般居民每人每年48元,减轻居民缴费压力。同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可将报销封顶线降为8万元。

  5、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强化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一是要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建设。要充分体现社区医疗公益性质,要让居民医疗解决在社区,同时努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二是要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确实把医疗负担降到合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制度。一方面要提高医保经办机构人员业务水平,努力实施有效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强定点医疗制度建设,用制度约束医、患及经办机构的行为。同时,应逐步提高定点医疗制度的制度层次,最终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使之更具约束力。

保险的'调研报告12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一、##办事处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以xx年为例,##办事处农户保险投保面积共计83401.78亩,保额共计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户2387户,面积59849.56亩,保额119699.12元;水浇地玉米投保户414户,面积7655.83亩,保额26795.4元;葵花投保户968户,面积10339.12亩,保额15715.46元;大豆投保户669户,面积5557.27亩,保额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5.14%。xx年保险公司共分两批对农户进行了理赔,第一批理赔各类农作物亩数为921.1亩,占投保面积的1.1%,赔付金额为69257.6元,占保额的40.67%,第二批赔付金额10万元,两批共赔付金额为169257.6元,占保额的99.43%。同时,保险公司将农户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转到xx年,为农户继续参了保。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险公司强行将农户上一年的保费转到下一年,在部分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剥夺了农户自主投保的权力。

  2、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在办事处开展种植业保险,无竞争,势必导致其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不透明,诸如:灾年农业年成是怎样界定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等等,参保农户都不清楚,导致农民反响很大。

  4、保险公司理赔时间过长,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

  5、理赔数额应严格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实施,不能各乡平均分配。这样严重破坏了公平原则,也会使保险部门公众形象大打折扣,影响农业保险业务开展,制约保险业发展。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引导。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巨大损失,而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对于农民的损失以往主要靠财政补贴和社会救济这两种办法来解决。由于政府资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业保险则是化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成本、高价格、低收益的特点,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经营农业保险,农民由于收入低,大多数人缺乏为其农产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一时很难做到。因此,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必须加大政府引导,但也要走出政府包办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与财政补贴力度。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纯商业化经营的路子也难走通,这就客观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对农业保险这个准公共性产品给予财政补贴。除对农户的保费补贴外,还要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费用给予补贴,另外在税收、贷款利率、再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国家政策扶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保障。

  3、实行“三低”原则。“三低”即低保险、低保费、低保障。由于农业因灾受损经常发生,有时损失还较为严重,如果将各种自然灾害损失都纳入保险范围全部给予补偿,收取保费高,农民不愿也无力接受,因此,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这样既帮助农民抵御农业风险,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又解决了农民和地方财政经济承受能力问题,将政府灾后补助资金前移为灾前保险费补贴。

  4、强化竞争意识。一个地区应形成多家保险公司参与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给农民参加保险选择机会,才能使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5、公开保险程序,增加保险理赔透明度。参加保险后,一旦受灾,农民对农业灾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样界定,保险公司如何理赔,理赔的比例数额多少,标准是什么,理赔的时限长短,农户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6、扩大风险保障范围。农业保险比较复杂,风险控制较难,应根据自然生态条件特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保险的调研报告13

  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参加医疗保险已成为社区居民的头等大事和热门话题。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和覆盖,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居民当中,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参加医疗保险后带来的实惠,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就此问题我们对本社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社区总人口2767人,其中城镇人口1217人,截止到 20xx年12月31日,全社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346人,其中低保人员274人,60岁以上人员 76人,(低保户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缴费的27人),残疾人 员 8人,未成年参保人员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 8674元,低保户占全社区参保率的80 %,低保户以外50岁以下 540 人,参保 35人,参保人是总人数 6 %。

  二、存在的问题

  医疗保险覆盖面还不大,参保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居民普遍反映医疗保险收费太高,因为Xx社区居民下岗失业人员较多,有固定收入的人员很少,贫困家庭多,对我县的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50元的缴费标准承受不了;二是认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惠不大,非住院治疗不予报销,一些慢性病患者需长期服药治疗,因经济条件和其他原因,一般不住院,但现在的医保制度只有住院的病人才能报销一部分费用,这也是影响参保率不高的原因;三是居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认为缴费不累计,不顺延,怕交了费不享受吃亏,认识不到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共济性的双重作用;四是定此点医疗单位的个别医务人员从个人利益出发,对参加医疗保险患者,就多开药,开贵药,造成参保者觉得不但享受不到医疗保险补助,反而还多花了许多冤枉钱,得不偿失。

  三、建议

  (一)、要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加快我县城镇医疗保险步伐,积极实施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完善我县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二)、希望政府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民心工程,降低缴费标准,使绝大多数居民都能加入到医疗保险当中,进一步建好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当年结余款转下年,同时希望在门诊看病也要予以部分报销,这样才真正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居民的关怀。

  (四)、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清,程序讲明,把更多的人群逐步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大问题。

  Xx社区

  20xx年xx月31日

保险的调研报告14

  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脆弱,“多年致富,一灾返贫”现象日益突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于减轻农业风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自20xx年5月我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保公司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由农业技术专家、人保公司人员组成的农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同时,出台各种配套措施,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20xx年,在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五个品种的参保项目上,全县共有85户种养大户参加保险,其中种植水稻18户,1644亩;养生猪28户,4445头;养鸡27户,21.3万只;养鸭10户,19.2万只;种植大棚蔬菜2户,18亩,累计保险金额1138.97万元,保费收入34.15万元。截止20xx年4月25日,共发生理赔案29起,赔款192373.68元,其中20xx年17起,赔款83945.68元;20xx年1至4月12起,赔款108428元,已有54214.65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剩余赔款将在年底全部赔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村发展的“保护伞”、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民增收的“护身符”,对于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户防灾抗灾能力、维护整个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保险险种范围较小。省里试点起步阶段规定保险产品目录为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9个品种,根据我县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按省定1+4x模式,参保险种原则上不超过5个,我县只能从中选择确定水稻、生猪、鸡、鸭、蔬菜大棚等5个险种,其他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我县传统支柱产业却无法参保,群众对开设这些险种呼声很高。

  (二)保险条款不尽完善。一是参保对象条件偏高。现有保险条款倾向于规模化的种养大户设保,其设保“门槛”偏高,如要求水稻种植20亩以上、大棚蔬菜5亩以上、生猪50头以上、肉鸡鸭8000羽以上,使许多未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户失去参保机会。二是事故绝对免赔额偏高。如生猪,规定饲养1000头以下的绝对免赔额是5头,使得养殖规模在几百头的农户认为参保不合算。三是产量减少没有列入赔偿范围。根据保险条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对遭遇病虫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却不在赔偿之列,如去年我县水稻扬花期,突遇低温,致使621亩协优水稻减产5成以上,投保农户至今未能得到理赔。

  (三)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乡镇、村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较小。二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三是农户收入普遍不高。虽然我县从财政拿出资金对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如水稻保费补助80%,其他50%,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农户,仍认为保费过高,难以承受。

  (四)理赔定损难操作。一是责任划分确定难。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和牲畜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三是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难防范。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下,受被保险人的行为影响很大,农业损失中的主观道德因素难以分辨。

  三、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上合中央的决策部署,下遂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应针对xx实际,以加大“四个力度”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加大领导力度,在理顺工作体制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完善实施意见。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使其更符合我县实际,充分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三是搞好协调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的模式,在推行过程中涉及财政、发改、农业、人保公司等多个部门,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策宣传、风险防范、现场勘查、定损理赔等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政策、资金扶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县里要对参保者在财政扶持、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积极争取上级对欠发达县(市、区)在资金扶持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加大各项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及时出台政策,对多年参保但未发生灾害的农户给予奖励,或一旦发生灾害提高赔偿标准,进一步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二是技术信息扶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等资源,通过天气预报、灾害预测等服务,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疾病的防控,为保险公司和广大农户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和降低发生风险的机率。充分依靠乡镇基层的工作力量,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保,引导农户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组织等形式整体参保。结合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库,出险后随机从专家库中选定人员参加技术鉴定、损失评估工作。搞好技术培训,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面广量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依托乡镇建立一支专业化农险理赔队伍,切实做好农险现场勘查、责任鉴定和定损理赔工作。三是其他配套措施扶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同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险、企业财产险等优质险种捆绑经营,以险养险,进一步增强共保体经营实力。给予政策性农业保险税收优惠,包括开展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和盈利年份所得税等。建立农业大灾自助风险基金和再保险机制,由政府牵头,保险公司和发改局、农业局等部门共同管理,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多渠道筹集风险基金,实行单独建帐、单项核算、滚动积累,形成足够的实力应对农业大灾。

  (三)加大探索力度,在完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增加保险险种。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根据农民的保险需求,将本地的支柱、特色产业,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二是适当放宽参保条件。如水稻种植面积参保起点可从原来的20亩以上降到10亩以上,肉鸡肉鸭参保起点可从8000羽以上降到5000羽以上,种鸡种鸭参保起点可从20xx羽以上降到1000羽以上,生猪参保起点可从50头以上降到30头以上等等。三是适当降低事故绝对免赔额。可通过分段理赔方式,进一步细化受损绝对免赔标准,如饲养生猪,1000头—7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5头;700头—5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4头,500头—3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3头;300头以内的,绝对免赔额为2头。四是补助避险补救费用。对采取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疾病诊治费用、误工费等,在条款中明确给予必要的补偿,提高参保农户避险积极性。五是扩大赔付范围。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据农户反映水稻遭受各种灾害导致植株死亡绝收的现象是很少见的,如台风过后,水稻往往并不会死亡绝收,但产量却大大减少。为此,宜将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水稻减产列入赔偿范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参保面还不够宽,需要各有关部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进一步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参保”的良好氛围。一是政府推动。县里要把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有关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将宣传工作具体化,对宣传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县、乡、村三级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政策促动。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正面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讲有关政策,讲透意义作用,讲清险种条款,讲明责任利益,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参保意识,变“要我保”为“我要保”。三是舆论引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深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知识的了解,激发农户参保热情,调动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和覆盖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

保险的调研报告15

  20xx年以来,市局对社保费征收方式作出重大调整,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按照其税收管理权限分别交由市直一、二、三、四、五分局负责征收。此举推行以来,社保费征收力度明显加大,社保收入高幅增长,社保费的征收工作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通一年多的实践,仅从我们一分局的情况看,这种属地管理模式从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我分局社保费征缴工作。但作为基层地税部门,我们在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实践中,仍然感到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以进一步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和征管水平。一、目前基层地税部门社保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基层地税部门在征收实践过程中,深感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一是信息传递不够流畅。这是在当前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不做大的变革的前提下,对基层地税部门征收效率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主要体现在:从部门之间看,劳动部门与地税部门之间没有联网,地税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取得当期缴费人应缴社保费的具体费额,在工作部署与安排方面不能取得完全主动;从部门内部看,市局与分局两级之间,仍需通过手工传递当期缴费人的核定费额,基层分局取得核定额时往往已经是每月上旬的中后期;再者,从整个地税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内网在我市已全部开通,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现代化办公,但有些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比方说社保费的微机编码与正常税收的微机编码不相一致,社保费开票与税收开票不能采用同一程序;从全××市情况看,××市局、××市局、分局三级之间社保费征收网络尚未完全形成,资料管理、保费征缴等没有形成一定的模式,当期社保费的申报、征收、入库情况市局并不能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分局对社保费的征缴同税收一样同征同缴流于形式,对于基层分局按期开展社保费各项管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责任界限不够明确。这是影响社保费征缴工作的根本因素。我省现行的社保费管理体制是劳动部门核定、地税部门征收。笔者认为,这一体制对社保费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分不利,甚至于已经干扰和影响了社保费的正常征收管理工作,成为一个亟待解脱的羁绊和亟待冲破的桎梏。在我们基层分局的实践过程中,经常遇到缴费人对于劳动部门的核定的险种及数额持有异议的情况。劳动部门由于人力、精力的限制,在核定当期应缴费额时存在与缴费单位沟通不足的问题,造成在实际核定时往往凭借手头历史资料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核定缴费人当期应缴数;同时,核定的应缴费额也只是劳动部门单方面认定的数字,缴费单位事前既不知晓,事后也未完全认可,但地税部门特别是基层地税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劳动部门的核定数上门催缴、征收,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从我们分局的情况看,不论是当期的核定数还是劳动部门认定的以往欠缴数,相当数量的缴费人不同程度地存有异议;再者与劳动经办部门、银行等相关部门没有形成联合办公的雏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缴费人的抵触情绪。

  三是资金调度不够宽裕。从我分局社保费收入占全××市的近1/2,部分事业单位及企业缴费资金不宽裕,缴费人特别是困难企业在组织资金方面普遍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征缴费用为零,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保费征缴工作。据统计,目前该所85以上的欠费来自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及湖北省风机厂等经营困难单位。这一部分困难企业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生产经营形势持续低迷,职工工资长期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再生产资金严重不足,可用资金十分匮乏,企业资金调度的确存在很大困难,这是影响社保费按期申报和征收入库以及形成欠费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原因。

  四是缴费态度不够主动。对于大多数缴费单位来说,缴纳社保费的态度并不十分积极主动。在缴费时间方面,相当数量的缴费人并不能够像对待正常税收一样在每月10号前到地税征收大厅履行缴费义务,往往经地税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或上门催缴后才在中下旬缴费。在险种方面,也是区别对待,与职工当前利益密切相关的险种缴纳的积极一些,如医疗保险;与职工当前利益或大多数职工的共同利益关系不大的险种则能拖就拖、能磨就磨,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女工生育保险等。我分局90的欠费就反映在这四个险种上面。相比之下,失业保险更为突出,该辖区的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对于缴纳失业保险的抵触情绪极大,认为事业单位不会存在失业问题,因而态度十分消极。凡引种种,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可以肯定,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不够理顺的局面将难以根本改观。

  二、解决社保费征收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社保费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勿庸置疑的,而且必须尽快解决。笔者认为,从有利于社保费征收管理的大局出发,应加强对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政策理论及操作实务多方面研究,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与征管质量。

  (一)尽快改变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根本之策。日前,有关媒体报道,广东省通过地方法规,对社保费推行“全责管理”,其主要内容是变“劳动、地税两家共同对社保费负责”为“社保费的核定、管理、征收、稽查等方面工作均由地税部门负责”,变两方责任不明、相互掣肘为一方负完全责任,这一作法很值得我省借鉴。试想,20__年我省做出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的决策,其主要出发点就是依靠地税部门的征管力量和征管手段,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水平,但为何不把社保费征管工作全部职责都交给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独家承担社保费征管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做到责任分明,工作便利。因此,呼吁各级人大、政府把这一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在加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通过地方法规,把社保费的全部工作职责移交给地税部门,以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缴费人。

  (二)提高社保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共享程度、加快社保费信息传递速度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当务之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是提高社保费征收管理水平与效率的有效途径。根据上级提出的社保费征管与税收征管“四同”的要求,在社保费征管工作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现有的市区城域网络和大型数据库征管软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保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一方面,要尽快实现社保费相关信息的大集中,以分局为单位,将社保费的数据信息并入大型数据库集中管理。笔者认为,实现与税收征管的“同征同管”目标,仅仅以分局为单位分布式集中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象税收一样,实现整个市区的大集中,这一目标既是大趋势,更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必然要求。为达此目的,必须从社保费的信息采集入手,逐户做好社保费的信息采集与录入,并做好前期各项初始化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整个市区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另一方面,要尽快统一设计社保费与税收的微机编码。从我们一分局的情况看,对于社保费与税收的征缴采用两套程序,而此次税费源普查要求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在微机编码上要一致,因此,建议在现用两个程序的基础上普遍采集数据,为实现社保数据信息与税收信息的大集中统筹考虑,把微机编码统一起来,方便缴费及分局、市局查询使用相关信息,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缴费人的缴费意识,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必要保障。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再优良的征管机制、再先进的征管手段,也必须与缴费人形成共识、取得缴费人的支持与配合方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在这方面,一是要求我们各级地税部门必须从事关社会稳定与发展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真正从根本上重视,真正落实上级提出的“同征同管”要求,把社保费的征管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细致、更扎实。要加强与缴费人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社保费的宣传与鼓动,帮助缴费人提高对履行缴纳社保费义务的认识,促进其克服困难,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保费。二是要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要充分运用我们的政策与手段,对于那些缴费意识淡漠、长期恶意欠费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惩一儆百,促其提高缴费意识,改变不良行为。三是要运用舆论监督的方法,对不能正常履行缴费义务或拖欠费额巨大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让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切身感受到舆论的压力,感受到未能履行缴费义务后对其单位形象、领导威信带来的损害,促进其发挥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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