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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业银行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1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一种广泛的金融服务,指不占用银行资金,银行以中间人的身份给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其主要包括结算业务、租赁业务、信托业务、代理业务、信用卡业务、代保管业务及咨询业务等,中间业务以其独有的成本低、风险小、利润高等特点,越来越受到银行的青睐,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了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目前,商业银行已经由争夺以存贷款业务为特征的传统业务领域转向争夺以中间业务为特征的现代业务领域。
一、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商业银行摆脱经营困境,提高盈利能力
我国已建立起了一个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以10余家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和近100家城市商业银行为两翼的现代商业银行体系,业内竞争日趋激烈,且20世纪90年初建立的证券市场分流了部分银行资金来源和贷款融资需求,同时,银行负债成本居高不下,资产质量下降,银行授信风险普遍增加,银行经营面临较大困难。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在注重传统资产负债表内业务的同时,尽快发展中间业务,以求在努力减少经营风险的同时,寻找银行利润新的增长点,从而减低经营风险,提高赢利能力。
(二)有利于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参与国际竞争
随着我国加入wto,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将与中资银行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短期内中资银行传统存贷业务不会受到太大冲击,所以竞争的重点就落在了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上。外资银行中间业务起步早,服务品种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已相对成熟,它必将通过提供多样化的中间业务服务,来争取稳定的客户,促进其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的发展,并从中赢得巨大利润。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缓慢、种类少、服务面窄、市场占有量小、收益比重低,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随着金融业开放步伐的加快,能否在中间业务激烈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关系到能否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格局中生存和发展。
(三)有利于化解风险,提高银行市场形象
随着金融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商业银行的单一业务结构使得获利能力降低,银行经营风险也不断增加。而中间业务主要利用银行现有技术、装备、人员、网点和信息开展各种业务,一般不需要增加太多的额外投入,具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收益高的特点,与一般的资产负债业务相比,其风险系数要小得多。因此,为了增加收益,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同时,中间业务的开展,能够使银行为更多的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这不仅是其实力的象征,也是其服务社会的体现。随着服务结构的改善和服务范围的扩大,有利于塑造并推广自身的市场形象,取得广大客户的信任。
(四)有利于满足中小企业和居民的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与结构调整及进出口贸易迅猛发展,带来社会资金流速的加快和流量的增加,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增加了对诸如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方面的需求,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中间业务提供了基础。所以,充分发展这些中间业务有利于满足中小企业和居民的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中间业务开展的范围窄、层次低,覆盖面不均衡。中间业务是一项范围广、跨度大的系统化服务项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大多是起步较早、操作简单、科技含量低的传统品种,如结算、一般性代理、信用卡业务等。对中间业务缺乏内涵式开拓,即较少开拓经营深度,提高经营要素的质量,银行很少能利用其经济金融信息、银行技术和金融人才等软件优势来充当客户的财务和投资顾问,代客理财,为企业兼并、重组、收购提供项目融资等高层次的服务。
20__年包头辖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量 (万元)
国内支付结算业务
国际支付结算业务(外汇)
银行卡
业务
代理
业务
担保及
承诺业务
交易类
业务
(外汇)
托管
业务
其他
89060757
1446396
17864405
2743724
616644
28773
236099
8652269
从表中可以看出,包头辖区各金融机构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国内支付业务结算、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这三项业务收入占全部中间业务收入的80%--90%左右;而国际支付结算业务、担保及承诺业务及交易类业务、托管业务等收入仅占全部代理业务收入的8%--10%左右,传统的中间业务品种仍占主要地位。
(二)中间业务定价政策不完善。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未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进行系统、明确的规范,对中间业务的收费行为缺乏统一的、明确的刚性约束。一方面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规定不具体,太笼统,可操作性差;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没有自主定价权,没有形成市场定价机制。
(三)中间业务发展效益低下,缺乏积极发展的意识。中间业务是以为社会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手续费为目的的金融服务业务,但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观念的束缚及客户金融意识较弱等原因的影响,对中间业务没有合理的定位和规定,缺乏足够的认识。加之广大客户对银行收取手续费缺乏认识,大部分中间业务成为银行的无偿服务,不讲价格,不计成本,致使银行信用价值扭曲错位。仅作为一种争取存款的手段,使中间业务的应得收入流失,不能产生效益,挫伤各银行开办中间业务的积极性。以包商银行为例:20__年建设银行包头分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年业务收入的9.8%,包商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仅占全年业务收入的3%。
(四)缺乏开展中间业务的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且无人才培育和管理的专门机构。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具有集人才、技术、网络和信息于一体的特征,是金融业的高技术产业。它需要一大批既懂专业知识,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我国商业银行上述人才普遍缺乏,也没有专门的人才培育机构。
(五)经营观念陈旧,市场营销手段落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将中间业务作为拓展低成本存款的手段来看待,中间业务无论在业务品种的开发还是市场营销管理方面,均缺乏总体的经营发展目标和规划。体现在银行一些中间业务的开展方面,有的是被动发展,有些则是国家
行政指令和政策倾斜的产物,如代理国债、政策性银行业务等。没有把中间业务作为利润的增长点来看待。因此,对中间业务的市场宣传和营销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措施,造成一方面银行推出的部分中间业务客户不了解,另一方面客户需要的产品银行又不能提供,限制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六)运作不规范,缺乏完整系统的科学管理。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专门机构对中间业务的开发、运作进行系统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协调与配合。在运作中,大部分商业银行仅限于下达中间业务完成计划,而对如何加强中间业务发展的.组织,提高发展水平,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足,常常使基层行在中间业务市场开拓中处于被动局面。此外,中间业务的管理模式还大多是一种分割式模式,中间业务管理工作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完成。这种分散化的管理,而且各个部门往往是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方法,采取不同的考核目标和激励措施,这既不利于信息沟通,又不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也不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整体推进中间业务的发展。
三、加快中间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优化人才结构。人才是竞争的核心与关键,中间业务面临着国内外各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首先,商业银行要抓紧培育新型的金融人才,使从事中间业务人员的知识全面化、科学化、精通化。加强对现有员工进行在岗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专业型的综合人才。其次,要建立一种良好的进人、用人和责任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树立效益观念。商业银行要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的,建立健全中间业务的运作程序和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把目光紧盯市场,推行和强化营销,为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夯实现有的市场基础。要摒弃过去那种盲目追求总量扩张、只注重外延发展的粗放型经营观念,在注重外延合理扩张的同时,更要注重内涵的有效发展。使投入、规模、质量这些综合指标切实与自身整体效益紧密挂起钩来,以确立合乎现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路子和模式。
(三)加强监管,鼓励和支持银行开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已给监管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银行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的主动性,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展与加强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统筹研究,减少无序竞争,引导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良性发展,达到有效化解各种风险的目的。
(四)规范银行内部管理,优化中间业务管理部门。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中间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整合与再造,建立专门机构对中间业务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负责制定中间业务的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负责全行中间业务品种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推广,对中间业务进行日常的管理与协调,保障中间业务稳步健康的发展。
(五)成立中间业务管理、决策机构,要按市场导向重新考虑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从上到下建立独立的中间业务管理组织机构,打破以存贷款为中心,以产品来设置职能部门的旧框架,并且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负责全行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制订明确的中间业务发展规划,定期督导、考核、奖惩中间业务的经营状况,协调各部门关系,搞好市场调查,积极为推行。
(六)加快产品创新,严密防范银行风险。国内银行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要以市场为导向,突破传统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研究市场消费心理,分析市场发展趋势,积极研发新的中间业务产品。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坚持区别对待、强化内控、充分披露的原则,将中间业务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风险,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级体系,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己对各类风险的承受能力、控制能力和资本实力,真正做到通过发展中间业务实现收益的最大化,避免心中无数,盲目跟风,违背发展初衷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2
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统计调查”的结果作出。调查向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分行的理财管理部门发放调查问卷181份,收回问卷156份。收回问卷中,少数问卷对某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属于无效答复或者没有答复。
一、关于理财业务的制度环境
1、调查结果显示,早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前,多数银行就已经开展理财业务或者类似业务创新。说明多数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于业务创新的重视,也说明银行业务创新对于制度建设也存在推动作用。
调查问卷显示,150份有效答卷中,75%的被调查者对于在《办法》出台之前是否开展过理财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回答是肯定的,其他的24%被调查者回答是否定的。
2、被调查者高度肯定理财管理法规的'功用,认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对构建和规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制度环境起了积极作用,效果比较明显。
调查问卷显示,71%的被调查者对于《办法》在构建和规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中的作用持肯定态度,其他的28。6%被调查者持否定态度。说明被调查者多数认可理财法律制度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肯定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3、被调查者多数认为,应当进一步推进理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出台有关法规。
对于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规体系建设中,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两个法规规范和管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否已经足够的问题,高达78。8%的被调查者认为还非常不够,应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只有21。2%的被调查者认为两个法规已经足够了。
对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有无修订现有《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必要,84%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15%认为无必要。
4、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法规管理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理财市场。
对于从长远来看是否有必要对包括银行个人理财在内的各类理财市场建立一套统一的法规进行规范,92%的人认为有必要,7%的人认为没有必要。
5、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我国金融混业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
关于当前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与我国金融混业的发展趋势,认为有关系的占比为98。0%,认为没有关系的占比为2。0%。
二、关于理财业务
1、多数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时间在3年以下,可以说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
关于商业银行实际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时间,调查结果显示,1年以下占比12%;1—2年占比25%,2—3年占比33%,3—5年占比23%,5年以上占比6%。
2、多数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动力来源是多元的,影响因素较多,依次为本行业务创新、同业的竞争因素影响、上级行的要求、客户的要求等。
关于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创新的动力来源方面,在有效问卷多选回答中,选择“上级银行要求开展”的占总样本数的43%;占总样本数的38%选择了“其它银行开展”;占总样本数的68%;回答“本行业务创新”;占总样本数的79%;选择了客户要求,回答占总回答数的34%。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3
一、研究背景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率的改革迫在眉睫。20xx年7月20日,我国贷款可以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贷款利率的下限――0.7倍被取消,并且规定利率水平要根据商业原则和市场供求关系让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同年央行宣布取消贷款利率的下限标志着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只生下最后一步[1]。20xx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利率上升会使人们更加喜欢收益率较高的产品,例如现在经济市场中活跃的“余额宝”。余额宝能吸引人们投资的原因是货币市场的流动性不好[2]。同样各地方又新增了许多的民营银行,这无疑是给我国股份制银行造成了一种压力。面对国家政策的调整,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分析储户的收入与理财支出是什么样的关系对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当前变动有着重要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一)调研数据
1、资料来源
采取调查问卷以及从银行的年度报表。
2、调研内容
(1)调研对象:我国共有大概191家银行本文选取国内三大国有银行和一个股份制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四大国有控股今年的营业额占所有银行营业额的50%以上,浦发和民生为股份制银行,选取三个国有控股银行是由于中国农行20xx年上市,所以年报难找,数据比较少。选取这四家银行足以代表中国的银行体系的走向和动态。
(2)研究方法:向在太原市银行办业务的储户随机发调查问卷
3、质量控制
(1)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800份问卷,回收700份,回收率为87.5%
(2)为确保此次调研活动科学高效开展并完成,对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并做详细记录,不断的总结经验,改进方法。
(二)调研原因
打破传统观念,研究储户年龄和收入对理财产品支出的影响,使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转型上更有针对性,同时增强了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三、结果及分析:
(一)商业银行存贷款状况分析
本文首先研究银行的存贷款额与时间的关系,因为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研究时选取研究对象从上市到20xx年的数据,详细分析各个银行的存贷款变化情况:
总结图表,可以看出银行的公司贷款业务和个人贷款业务都在稳定的增长,而个人定期存款和公司定期存款自20xx,20xx年开始增长缓慢。这是由于20xx-2009年这一段时间受欧债危机以及美国次债影响,全球范围内出现金融危机,中国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也受其波及。而20xx年之后利率市场化在中国的影响明显体现出来了。自20xx年之后的个人存贷款和公司存贷款都开始有平稳的上升趋趋势。从统计分析得出的图像可以看出自20xx年开始不论是公司贷款还是个人贷款,相比于去年都有较大的增长。
(二)个人收入、年龄与理财支出
1、研究假设
目前,中国的存款利率并没有放开,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人们将钱存在银行已经成为了最不理想的理财方案了。因为央行每年公布的基准利率远远低于通货膨胀率,人民币放在银行只会贬值,这就迫使人们将注意力集中到了金融业务上面。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作出了假设:
假设1:年龄与理财支出无关。
假设2:在一定范围内,收入与理财支出成对数增长但仅限于一定时期内。
2、研究变量
由于本文需要分析年龄和收入与理财支出的关系,故应将年龄和收入作为自变量,理财支出作为因变量。
3、模型建立
(1)相关性检验:通过相关性检验可以看出年龄与理财支出没有显著的关系,但收入与理财支出有明显的相关关系。
(2)去除瑕点
(3)做散点图:从散点图中可以看出二者的关系应该是曲线关系,故采用曲线估计的方法做出模型。(图5)
4、曲线回归分析
从回归模型中可看出R2为0.782大于0.5,说明二者的拟合度为还可以,sig小于0.05说明二者有明显的相关性。由表格中给出的数据可得到一个二者的对数函数关:y=-15.773+9.872lnx。
四、结束语
本文首先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的总体变化趋势,从图中大致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主要收入是赚取公司贷款的利息。但是,随着贷款利率的放开,许多民营银行给予了公司贷款更多的优惠,故公司贷款的相对增速减少。从20xx-2014年开始个人定期存款增加额几乎不变甚至减少。本文认为,由于定期存款的利率较低,储户被收益高的理财产品吸引。因此,个人定期存款增加额几乎不变,甚至减少。利用spss进行回归分析,重点分析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商业银行的储户收入与理财支出的关系。回归分析支持的结论如下:
年平均收入与理财支出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在一定区间内年平均收入增加,理财支出增加。同时也支持了假设2的结论,证明二者真的有相关关系。年龄与理财支出通过相关性检验发现并无明显的相关关系。通过结果我们可以知道人们在收入增加并且具有一定积蓄的时候会相应的增加自己的理财支出,但是这种关系在一定时间内成立。通过建立模型,我们可以知道储户倾向于在收入增加时增加理财产品的投资;在收入稳定时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变。
虽然回归分析可以建立模型,但是也不一定准确。样本只是在上海、深圳交易所中采用,样本的选取本身就有一定的局限性,准确性也有待考察。而因素的选取也较单一,理财支出的影响因素绝不只是年平均收入这一个方面 。但是,可以借助模型大致可以看出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人们对收入的分配已经由传统银行业务逐渐向理财业务转变。
通过从银行和储户不同视角下分析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本文建议商业银行可以针对不同需求的客户群体设计不同的理财产品并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从顾客的需求出发,而不是一味的模仿。这样就可以弥补存款减少带来的损失,提高竞争力,更快的适应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潮流。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4
20__年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规范了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等重要会计事项,信息披露要求更为严格具体,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已基本接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银行业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人行镇江中支对全市上市银行实施新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深刻剖析了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影响
与原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准则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以及收入、费用的确认条件和计量行为,在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同时,引入公允价值属性;新增了“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套期保值”、“金融资产转移”等会计准则,更加规范了减值计提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行为,填补了我国会计标准在这些业务领域的空白,进一步加快了我国银行业会计的国际化步伐。
1. 对金融工具的影响
1.1金融资产与负债分类的变化
随着金融创新程度的加快和衍生工具的发展,金融工具长短期的界限变得模糊,所以从流动性分类划分,无法真正反映出资产和负债的本质属性。新会计准则改变了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投资和负债采取长、短期分类核算的方法,而是按金融工具属性对金融资产和负债重新进行分类。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4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则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
1.2金融资产与负债确认和计量方法的变化
原会计制度规定银行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而新会计准则中则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使银行的资产和投资价格更接近市场价值,更能真实反应一定时期银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3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业务的处理
新会计准则明确要求银行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同时要求在会计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价值,以便及时反映交易的盈亏状况。对于套期业务,新会计准则要求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
1.4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
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的规定作了较大的调整,改变了贷款按五级分类计提减值准备的做法,要求按现金流折现法计提减值准备,即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负差额进行计提。这可以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对减值准备计提额的影响,从而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更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使得银行更准确地把握金融资产减值可能造成的损失。银行非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银行无法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其利润将更为真实。
1.5金融工具披露的深度和广度发生变化
新准则既要求披露金融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又要披露金融资产负债的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确认条件,特别是在金融管理的信息披露方面,不仅要求披露金融工具管理的目标和政策、风险控制流程、工具分析过程及其估值模型,而且金融工具对资产负债的影响和结果均作出了相应要求。
2. 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影响
按照新会计准则,要对关联方企业进行披露,关联方主要是股东,关联方交易类型主要是向股东发放贷款,如江苏银行镇江分行,20__年4月末向股东发放贷款8.23亿元,银监局对关联方交易有严格要求,但在会计报告中披露未作出强制性要求,新准则实施后强制要求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也将产生一定影响。
3. 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新金融会计准则中对金融工具分类及分类标准的改变,衍生工具纳入资产负债表内核算,一方面大大丰富了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对于风险的表现更加全面;同时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主要计量属性,风险的变动及时反映到当期损益表中,对银行的资本机构净利润、净资产、资本充足率等关键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衍生金融工具易受利率和汇率等价格指标的影响,由于历史原因加之我国银行机构对规避这类风险相对经验不足,必然会加剧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波动。
二、新金融会计准则在实际操作层面的几个难点
1、经营效益的不稳定性增大
实施新会计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引起财务报表状况的较大起伏,将给银行的损益确认标准带来根本性的变化,最显著的是银行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化要直接计入损益,金融资产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变化幅度以及变化方向都难以确定,而且变动频率将导致财务状况以及盈利能力的频繁波动。
2、公允价值的测算难度
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获取方式做出了规定。首先,不同类别资产的公允价值获取方式不尽相同,对那些没有活跃公开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取得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相关人员的专业判断或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这种判断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留下了操纵当期利润的一道关口,因此如何合理设计公允价值的获取方式,并确保公允价值的准确性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其次,由于获取公允价值要涉及银行的信贷管理、金融市场、国际业务、个人金融、财务会计等多个部门,很多工作都是开创性的,对银行的业务流程再造和整体协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实际利率法的应用
在贷款、债券资产等业务核算中要频繁使用实际利率法。对于固定利率的贷款和债券资产的实际利率的计算,即固定利息收入与金融资产以及相关手续费之和的比值,需要具体核算在每笔贷款中所支付的相关手续费,这是难以精确计量的。对于浮动利率的贷款和债券资产,其实际利率的计算要基于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判断,如何确保数据的可得性和准确性也是一个难点。同时,实际利率的不断变化也会增加银行损益的波动性,可能会削弱银行披露的会计盈余的稳定性。
4、资本充足率管理的难度加大
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增加了风险资产,导致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加权风险资产发生变动,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加剧了附属资本的变动,按可收回金额现值与账面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后,导致损益的波动,从而影响附属资本。这些变化将增加银行资本的波动性,使上市银行资本管理面临新的课题。
5、核算及管理系统的更新开发
应用新会计准则并不是简单的会计政策的转换,特别是银行机构,在会计核算方面,如新准则要求商业银行推进统账制(外币业务发生时直接以本币记账,月末再对每个账户进行估值)、大量“现值”的引入,以及新口径信息报告等,要求商业银行对现行的会计核算系统、各种业务交易系统及内部管理等电子化进行改造或开发;在管理方面最为关键的是把新准则的精神和实质“植根”于银行自身的核算及管理体系中,让整个核算流程及管理体系符合新准则要求,而且能够把这些信息用来管理资本、风险和业务,做到“管理流程层面”和“会计账目层面”的切换真正与新会计准则对接。
6、与税务政策存在诸多差异
目前,税务监管当局尚没有明确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纳税处理,特别是企业所得税中诸多情况,商业银行出于纳税考虑,不敢轻易将原来的核算方法完全摒弃。但同一套会计核算系统又不可能同时支持两个差异很大的法规制度,即使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做纳税调整处理,也将非常复杂。以固定资产折旧调整为例,税法规定残值率为5%,而新会计准则未规定残值率,两者折旧年限规定也不同,带来长期大量的纳税调整计算,工作量巨大;又如,新准则按照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改进了成本核算项目和方法,要求企业考虑预计环境恢复等资产弃置费用等,将企业担负的社会责任引入会计系统,以更为科学、全面地反映成本信息,但税法中未明确此类成本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再如,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后,因某时点上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或下降,导致企业在损益项目上列示收益或损失,此类收益或损失如何在税收上进行调整等。
7、统计口径的差异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商业银行按期限对金融资产及负债分类,如存款分为活、定期存款,有价单证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中长期投资”两大类,贷款则先划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核算,再将自营贷款划分为短期及中长期贷款进行核算,这基本与金融统计指标相一致。在新准则实施之后,将改变金融资产负债传统按期限的分类方式,而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到期类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账款;将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且资产与负债的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资产负债分类方式的改变能使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更为全面、风险判断更为有效,但商业银行统计部门难以将现行金融统计指标与调整后资产负债进行简单的划分和对照,需要重新建立一套与新会计准则相适应的金融统计指标。此外,新准则下,公允价值的引入及资产负债范围的扩大(将衍生工具隐含的各种权利和合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或负债,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以及其他不能满足终止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纳入表内核算),也给金融统计部门带来数据难以估量的困难。
8、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变化将增大
当前上市银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诸如信息披露标准不尽统一,形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频度不够及时等突出问题。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列示和披露作了详细的规定,信息披露将更加统一、严格、规范和透明。突出表现:一是强调信息披露的全面性。要求银行应当披露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二是强调对风险的披露。要求银行应当披露与各类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应当披露所面临的各类市场风险的风险价值或敏感性分析及其选用的主要参数与假设。
9、人员素质的提升压力
由于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标准和核算要求的改变,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和应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收益,银行会计人员所熟悉的会计理念和核算要求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会计人员既需要对知识进行全面更新,又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有效解决新准则体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镇江市上市银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镇江市各上市银行为落实《企业会计准则(20__年版)》,均做了大量的业务培训和系统转换工作,并制订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分步逐层推进。新会计准则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从形式上看:在分步推进实施的机构,目前在总行层面实现了报表披露与新会计准则的对接,但在分支行则仍然沿用旧有的标准。我市除江苏银行外,各上市银行报表转换均集中在分行及总行层面。基本路径是由各分支行负责信息采集填报,省级行负责对信息采集表的汇总、审核和加工,编制调整分录,生成转换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注,然后提供给总行转换合并报表所需信息资料,由总行统一实现转换。虽然由其总行统一披露的会计报表达到了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但各分支行对本单位的数据调整结果并不知晓。在一次性实施转换的机构,其各类会计报告从总行到各分支行均实现了对接,但存在以下几类问题。如我市江苏银行按照总行的工作布置,于20__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准则,在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好系统转换及科目拆分和调整工作后,于20__年3月22日起使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其各类业务报表体系立即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在:一是新会计准则科目设置不能完全满足全科目金融统计要求,主要涉及到存款类明细指标有:活期存款明细:如0698工业存款、0701商业存款、0706建筑企业存款、0712农业存款、0713城镇集体企业存款、0714乡镇企业存款、0715三资企业存款、0716私营企业及个体户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明细中0737个人银行卡活期存款、1307储蓄账户存款、1308银行卡外个人结算账户存款等,这些存款类指标数据无法从系统中采集,目前这些指标的数据只能匡估上报。二是江苏银行各分行新系统不是同时上线,而是分批上线,这样一来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来影响与历史数据的可比性。而且在同一个统计区域,不同格式、不同计量方法的会计指标数据无法归并,数据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经济金融情况。
2、从内容上看:由于新准则引进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等理念,会计计量基础有重大变更,但目前各金融机构执行尚不到位。如:贷款业务,根据新准则,贷款应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以此为基础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当贷款发生减值时,应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贷款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前各银行对贷款本金与利息收入的计量,考虑到一是按新准则计算的贷款利息收入与按现行制度确认的利息收入差异较小,二是目前境内行营业税仍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__]182号),该通知与新准则的规定差异较大,若按照新准则在账面上确认利息收入,需要对账面利息收入做大量调整后才能作为营业税纳税基数,并可能面临向税务局的大量解释工作,因此,为便于操作,账面仍按照现行核算制度,区分应计、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其结果与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异,在总行报表层面统一调整。存款业务,根据新准则,存款应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以此为基础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支出。各行鉴于按新准则计算的存款利息支出与按现行制度确认的利息支出差异较小,对存款业务的核算制度暂不作调整。
3、从执行力看:由于新准则要求
企业管理层从叙做某项交易的主观动机出发,根据持有某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意图、能力等因素对其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分别采用公允价值或按照摊余成本计量。这就意味着,在对经济事项所涉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进行确认、计量时,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层认定的比重。因此大部分的确认、计量集中在各商业银行的总行,基层行对此既不需要了解也无法了解。据调查,我市各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实施仅在报表转换操作的层面有所了解,对于深层次的背景和依据则一知半解。
四、有效推进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建议
1、注重经营理念的转变
一是要充分理解新准则中所阐述的关于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等概念的含义,进而理解这些概念中蕴涵的科学管理理念,并将这些理念运用到日常运营、流程改革和系统改造中。二是不断转变业务增长方式,实现商业银行战略转型。通过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等新业务的方式提高盈利水平,做到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从根本上提高银行业务发展质量、增收创利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2、明确部门分工,加强部门协调
实施新准则需要采集的信息量多,信息涉及的业务面也非常广,大部分信息需要业务部门提供,因此,新准则的执行需要所有员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历史信息进行采集整理,重新梳理现有的业务管理模式,操作流程,将新准则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
3、构建公允价值的计价模型系统
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商业银行需做到:使用公允价值法时,能够实现与其风险管理框架以及董事会批准的整体风险承受力相一致的风险管理目标;采用适当的估价方法,金融工具能以可靠的公允价值计价;定期披露涉及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等各方面的非财务性信息等。而要做到这些,商业银行就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改进和升级。首先,要按照持有的目的区分金融资产,对金融资产的价值按市场波动情况实行动态评估、管理和考核。其次,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改造现有的财务会计系统,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建立功能强大的数据库,满足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此外,还应引入衍生金融工具新的处理方法;对公允价值的来源进行甄别,对现有核算系统进行改造;增加投资,改进内部系统和程序,使其能实现对复杂金融工具的估值和处理。
4、建立健全保证新准则体系贯彻实施的配套制度
一是建立新的会计核算制度。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难以适应新准则中所要求的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方法,银行业应坚持审慎的会计原则,规范会计核算,从制度上保证其持续健康发展,迎接新准则带来的挑战。二是建立与新准则相适应的综合统计制度。目前我国处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交替阶段,资产的分类与计量均有所不同,首先应针对不同机构实行分类推进,其次立足新准则,扩充原指标体系内容,建立一整套的金融业综合统计指标体系。
5、注意与其他监管要求的协调和配合
财务数据是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因此,商业银行在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同时,还必须同时考虑财政部相关财务政策及银监会、人民银行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原有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了变革性的调整,在实施准备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和其他监管要求的协调。
6、做好全方位培训工作,提升银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新会计准则改变了传统会计的确认、计量、披露的技术和方式,并从规则导向转向原则导向,提供了多种估值方法的选择,需要更多的职业判断,对于习惯于传统记账模式下的财会人员提出了挑战。为此,商业银行应尽快完成在职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从全局性、总体思路上和具体业务问题上进行培训,在不同层面上展开,对内部不同的部门、不同分工的人员进行有侧重的培训;积极开展同业沟通和交流学习活动,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研讨实施新会计准则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面临的挑战和任务,取长补短,贯彻执行好新《企业会计准则》。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5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管理不善、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人为失误、系统故障及外部事件等原因。此外,制度上的疏漏、道德风险、越权交易、内部人作案、外部不法分子欺诈等也经常引发操作风险。研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对于做好防范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内控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近年来,商业银行对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在操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是硬性的、可操作的和具体的,但缺乏必要的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导致法制观念不强,给正常业务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商业银行人员少、“兼岗”人员多,加之本身重业务经营,轻内部管理,结果使内控制度本来就缺乏的基层商业银行,“兼岗”人员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执行内控制度,缺乏应有的控制力、监督力、约束力,从内部遏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商业银行对员工的思想教育相对薄弱。基层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重业务发展,忽视对员工遵章守法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等思想教育的现象,特别是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基本没有监控。
(四)经营业务单一,收入少,机构只能减人增效,职工不能更好地安心工作。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化,对员工压力不断加大,加之个别机构绩效激励机制不尽完善,影响员工尤其是基层员工的积极性、认同感和归属感,也成为导致案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五)监督检查制度不到位。抓落实,监督检查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商业银行对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缺乏一套科学的、严密的、操作性强的日常检查和评价标准,检查不深不细,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对存在明显漏洞的业务操作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告知”一下,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从而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落实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不易被及时发现和解决,给弄虚作假、蓄意犯罪者提供了机会。
(六)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在发生案件的地区和部门,一些商业银行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轻描淡写,处罚时不痛不痒;在处理一般的案件时心慈手软,从轻发落;处理大案要案时,不严查深挖,缩小处理范围,对自己不利的就拖、顶、压,从而大大削弱了制度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章操作的歪风。
二、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全方位的操作风险防范体系。一是商业银行基层网点要建立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之间互动的监督体制,前后台相互制约的互动体系,充分发挥事后监督岗位的作用,支行长及主管行长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换位检查。二是形成对规章制度有检查、有落实、有反馈的良性循环机制,强调员工自我约束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三是坚持制度和流程的严肃性。把风险防范全方位、多层次地渗透到单位的各个岗位和环节,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能动性,以防范因操作不到位而引发的案件和差错。
(二)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建立全方位操作风险监督体系。一是商业银行要把内审部门作为一个具有独立的、可操作的部门,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同时对内审部门也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和交叉审计,实施合规性、责任性和风险性并举的审计原则,对有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持续跟踪检查,努力将审计关口前移。二是审计部门要摆脱商业银行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建立由一级分行行长直接控制的`部门,全面扭转现行实际的局面。三是对重要岗位和敏感部位的员工实行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管,最终形成银行内部自律约束、再监督和外部监督多维立体的操作风险监督体系。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并引入奖罚并举机制。要加强对员工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意识、制度观念和道德水平,降低因人为因素或员工对政策、制度、法律不了解而引发的操作风险。在日常管理中积极倡导建立有力的风险控制文化,将本行的内部控制战略和政策准确无误地传导到各个层次的每一位管理者和员工,使操作风险控制成为每一位员工日常工作中的首要目标。同时,要引进激励机制,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员工要进行奖励,对因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操作风险的员工要进行处,甚至重罚,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把操作风险控制在最低点。
(四)建立经营与内部控制“两条腿走路”的有效体制。首先,要加强内控体制建设,从内部管理入手,将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内控制度真正引入到商业银行业务运作的全过程。其次,建立具有高度独立性、权威性、管理严谨,工作规范的内控体制,以制度规范业务,约束人员。最后,将内控的“事后查处”改变为“事前防范”,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苗头,立即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同时,通过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员工自觉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控制金融风险。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查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严惩犯罪当事人的同时,决不能放缓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一是重点追究在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二是高度重视一般违规行为的蔓延,要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防微杜渐,形成内控的威严防线。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6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各家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加快发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无论从品种上、规模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在为社会提供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加上分业经营模式和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目前中间业务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一、对中间业务认识不到位,不能树立正确观念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理论影响较深,在经营观念上仍存在一定偏差,没有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行准确定位。经营重点一直都放在负债,资产规模的扩张及资产质量的提高上,中间业务在我国银行商业经营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从经营战略上没有把中间业务作为银行三大支柱之一进行大力发展。现今各行为追求短期经营业绩,普遍把中间业务作为吸收存款和争揽客户的一种手段,许多中间业务诸如代发工资、信息咨询、上门收款、零残币兑换等业务成为多数银行的无偿服务。
二、中间业务品种少,规模小,产品层次低,创新能力不足
我国的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商业银行的业务被限制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内,使银行难以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难以提高业务的集约水平和档次,业务品种趋向同质性,层次较低,主要集中在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代理类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高科技,高收益的品种较少。初步统计,目前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仅260余种,从开办得较成功的品种来看,仅有信用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近年来发展较快,而保管箱服务、网上银行、财务顾问、个人理财业务等的影响还比较有限,新型金融工具如货币利率互换、金融期货与期权合约、远期利率协议、外汇等在国内的发展更是受到了限制。而在利用其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和人才等软件因素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的服务方面还比较欠缺。
而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范围广泛,种类繁多,尤其是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中间业务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凭借其在人才,技术,产品等优势给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系列的金融产品,据统计,外资银行所使用过的中间业务品种已达2万种,使现代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
从规模上看,近年国内银行中间业务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没有作为一项主业务来经营,中间业务在银行的整个业务规模中占比例小,难以形成相应的规模效应。20xx年上半年,中国银行集团中间业务净收入为75.33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重为19%,同期中国工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50.5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重为12.6%,中国建设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42.52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14%。而西方商业银行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25%以上,各大银行甚至已超过了50%,如德国商业银行60%以上的收入来自中间业务,美国各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均在50%至80%之间,且呈上升趋势。
三、运作不规范,缺乏完整系统的科学管理
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专门机构对中间业务的开发,运作进行系统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协调与配合。在运作中,大部分商业银行仅限于下达中间业务完成计划,而对如何加强中间业务发展的组织,提高发展水平,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足,使基层银行在中间业务市场开拓中被动性强,难度大。
四、分业经营金融政策的制约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和体制,银行、证券、保险这几个行业,都是严格分开经营的,业务不能交叉,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隔状态,三者都只能在各自行业内为各自的客户理财,而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此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还只能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方面,不能真正代理客户进行组合投资,银行理财服务中的核心业务即增值业务大都无法办理,所以,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呈现“叫好不叫座”的局面。
五、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欠缺,技术水平落后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业务,中间业务的开拓和发展需要一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开拓、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尤其需要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等专业知识的中高级人才,如理财顾问,要求对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都能比较全面的掌握,这些具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在我国金融界非常稀缺,从一定意义上讲这已成为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瓶颈”。另外,中间业务是一项集科学技术、电子智能和服务质量为一体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业务,它的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软硬件”为依托,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技术服务手段则显得比较落后,科技化程度低。尽管也建立了电子联行、电子清算中心等支付结算系统,但系统覆盖面有限,速度也有待提高。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很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普及、发达,家庭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应有尽有,大大降低了成本,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
六、法规与制度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只到20xx年7月才出现第一个规范银行中间业务的法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法律法规上的滞后或空缺导致相关部门在很长时间内无法对中间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各家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过程中缺乏十分详细的、可遵循的行为和操作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还突出表现在中间业务收费管理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
一方面,由于部分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过低,导致银行成本与收益倒挂,削弱了其盈利能力,甚至出现亏损,经济效益不明显显然难以调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由于无明确、统一的收费标准,部分商业银行不计成本,免费甚至代客户支付业务费用,进行无序竞争,影响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健康、快速和协调发展。
银行自身制度建设滞后。直到现在,我国许多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专门从事中间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创新中间业务发展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银行自身制度上的滞后严重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金融产品创新制度,导致银行对市场的响应速度达不到市场的要求。同时,银行自主性产品创新能力弱,产品创新多以模仿外资银行或国内同业为主。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7
总体来说,目前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管理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风险日益增大的现实,如风险转移和对冲手段较少、缺乏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和风险管理系统等。因此,主要商业银行应积极采取措施:夯实数据基础,坚持自主开发市场风险管理模型,防止出现国外风险管理系统的“水土不服”,适时引进风险价值法,积极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一步提高市场风险的管控水平。
一、背景
(一)国际背景
1.新资本协议的应运而生
随着国际银行业务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一些银行如巴林银行、大和银行等由于市场风险管理失当遭受到了重大损失。这一系列的风险事件使得巴塞尔委员会逐渐意识到应将市场风险纳入其资本监管要求范围内。20xx年6月正式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 Ⅱ)从操作层面正式引入了全面风险监管的理念,提出了银行风险监管的最低资本金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三大支柱的原则。新协议将风险的定义扩大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各种因素,基本涵盖了现阶段银行业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并力求把资本充足率与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2.西方银行加强了对市场风险的控制
巴黎银行成立了由首席运营官或相关顾问牵头,以风险管理部为基础的市场风险委员会,每月开会一次,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在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上,巴黎银行主要采用四种方式:市场风险限额(包括风险价值限额体系、普通限额体系);内部VaR模型系统(即MRX系统);压力测试限额管理、普通限额管理等。法国兴业银行则要求负责内控的团队与交易员一起工作,而全球支持团队主要负责风险确认模型、全球汇报机制、信息系统管理。
(二)国内背景
1.利率和汇率的改革步伐加快
我国早在1993年明确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并先后放开了对多种利率的管制,如:银行同业拆借利率、银行间国债市场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的下限等。同时,汇率改革也逐步推进。1994年的外汇体制改革,使我国建立起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从20xx年7月21日起,人民币汇率又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同时人民币升值2%。利率调整的加快和汇率的持续升值,使对市场风险缺乏良好管理的中国各主要商业银行开始频繁地暴露于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之下。
2.与市场风险监管相关的规章制度相继出台
在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市场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较弱、专业人才缺乏的现实情况下,银监会参照新巴塞尔协议的标准和要求,先后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现场检查手册》等一系列与市场风险监管相关的规章制度,以提升我国银行业市场风险管理意识并督促商业银行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二、过渡期主要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管理的推进及其评价
(一)过渡期主要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管理的推进工作
1.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调整
一个独立、高效、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基础。主要商业银行应建立一个由董事会、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以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以市场风险管理的支持部门为辅助,与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紧密联系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近年来,大多数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均对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设置。中国工商银行从20xx年6月开始大幅调整其组织机构。新组建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全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授信业务部负责各类客户的评级、授信、项目评估;信贷管理部负责全行信用风险管理、信贷监督检查和行业区域分析。中国银行致力于建立科学的、符合集团实际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对所承担的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测量、监测和控制。集团市场风险管理以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风险管理部在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下,负责制定集团统一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向高级管理层提出集团市场风险限额并进行分配、调节和实施有效监控;对市场风险计量所使用的系统、模型和参数进行有效性审核和验证等。建设银行进行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在风险政策制度、计量分析、风险监控等方面,实行全行整体层次上的集中管理。设立风险官员也是该行实施改革的内容之一:总行设有首席风险官,一级分行设风险总监,二级分行设风险主管,同时向县级支行派出风险经理。中信银行将力争在未来3-5年内率先成为中国第一批与新资本协议全面接轨的商业银行。目前,中信银行已组建了市场风险专业委员会,设立了专业职能部门,组建了专业团队,以有效应对市场风险。
2.市场风险计量模型的选择
20xx年2月28日,银监会公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方法明确如下:商业银行应采取内部模型法计算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如果届时商业银行未达到采取内部模型法的要求,可以采取标准法,但应制定向内部模型法的过渡方案,以便在实施新资本协议3年内达到实施内部模型法的要求。可见,标准法只是计算市场风险的过渡方法,商业银行最终需采用内部模型法来衡量市场风险。《指导意见》关于市场风险内部模型的技术方法、假设前提和参数设置可以有多种选择,银行可以根据本行的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目标和业务复杂程度自行设定。实际上,各主要商业银行构建内部评级体系时,大多考虑采用较先进的内部模型。如工商银行20xx年将完成主要市场风险计量模型的构建工作,力争20xx年底正式使用风险价值VAR计量模型,达到巴塞尔市场风险补充协议要求的内部模型法项下相关参数计量以及应用的标准。
3.先进风险管理系统的引进
国外的金融风险管理解决方案①提供商则拥有大量的金融专家和懂行的IT专家,他们的解决方案功能十分强大,能提供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如全世界最先进的金融领域集成IT解决方案提供商SunGard提供的Panaroma和BancWare②、全球主要的金融系统软件供应商MISYS公司提供的MISYS银行系统和路透集团的Kondor+。国内提供成熟的金融风险管理系统的软件商还比较少,如上海安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③。
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大多引进了国外的管理系统。招商银行OPICS系统①二期早已成功上线运行。招行在前、中、后台均采用OPICS系统,实现了前、中、后台的无缝对接以及中台对资金交易业务风险的集中控管。OPICS系统二期的成功运行,扩大了银行风险监控的范围,提升了风险控制技术,开发的风险价值(VAR)模型量化了市场风险。路透集团的'Kondor+是一种先进的系统,适用于所有资产级别、衍生性金融产品和结构产品的交易和风险管理,能够确保银行通过一个系统实时查看所有情况。相当一部分国内商业银行采用路透集团Kondor+系统,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实时交易和风险管理需求。这些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宁波市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 广东发展银行采用的是路透Kondor+前台交易系统及KGL全球限额管理系统(Kondor Global Limits),可以通过路透Kondor+前台交易系统对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上海银行也与路透集团签署协议,采用路透集团实时位置跟踪和桌面分析系统。
4.内部评级法的推进
新资本协议增强了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为加强包括市场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中国的商业银行正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加快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主要商业银行均已循序渐进、有计划、分步骤地着手建立符合新资本协议要求的内部评级体系。按照银监会的估计,到20xx年中国将有10家左右的大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
中国工商银行于20xx年正式启动了内部评级法工程建设。通过与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合作,工商银行将按照内部评级法的基本要求,在评级组织、评级体系设计与运作、评级结果运用、风险量化以及数据收集与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造和完善,力争在20xx年底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初级法的要求。中国农业银行和一家国际知名咨询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正式启动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农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分三期实施,一期的目标是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我国银监会的要求,借鉴国际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构建符合新资本协议要求、切合农业银行实际的非零售敞口初级法体系,并实现内部评级结果在信贷管理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力争在20xx年底前建成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初级法要求的内部评级体系。20xx年6月29日,交通银行、奥纬咨询公司和埃森哲公司三方在上海共同举行交通银行零售业务内部评级项目签约仪式。此项目完成后,交通银行的零售业务内部评级水平将达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零售业务高级内部评级法标准,为该行个人贷款和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技术支持。目前,中信银行已具备成为国内第一批实施新资本协议银行的条件,并与穆迪KMV合作完成了中信银行公司客户信用风险评级系统的开发。
(二)对主要商业银行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工作的评价
如上所述,主要商业银行在过渡期内,从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柜架、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和系统以及内部评级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努力,来提升对市场风险的管理水平。但是,目前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管理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风险日益增大的要求,具体表现为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定价能力还不高,风险转移和对冲手段还较少,大部分银行缺乏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和风险管理系统,具有现代金融工程知识的专门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其中,有效的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和系统缺乏,是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突出问题。从目前情况看,国内商业银行在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系统开发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银行对利率风险计量尚停留在运用缺口管理等相对较为简单工具的水平上,对久期分析法主要是用于计量交易账户债券利率风险,尚未将整个资产负债表以及表外衍生工具纳入久期分析体系,特别是对表外衍生工具的风险计量更为薄弱。同时,大多数国内银行对国际主流的风险价值法(VAR法)的运用则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尚未能充分运用于市场风险管理的实践。
三、对主要商业银行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夯实数据基础
数据是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生命线,强化数据基础建设贯穿了系统设计、开发和应用的全过程。由于模型和系统建立过程中,涉及的数据量大、来源渠道不一、运算程序复杂,计算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数据储备严重不足,且数据缺乏规范性、数据质量不高,有些甚至是明显失真的或是无效的数据。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可能会导致计算结果发生偏离,导致市场风险管理的失败(如管理结果为风险损失)。为此,针对我国数据的现状,商业银行应加快数据处理工作,建立并实行完整、严格、一致的数据标准,制定数据质量管理规章,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重视风险管理系统的实施,防止出现“水土不服”
风险管理系统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商业银行需要进行大量的市场风险分析、计量及监测,要求对业务数据和多种分析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及验证等,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是其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所以,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完备、可靠的风险管理系统来支持市场风险的计量及其所实施的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并时时监测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并提供市场风险的相关报告。
上文已提及国内的主要商业银行,甚至城市商业银行,大多引进了国外软件提供商的风险管理系统。国内银行引进国外风险管理系统时,往往面临“水土不服”和“本土化”不成功的问题。这并非系统本身所致,而是实施的过程有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博士认为,要想把国外的产品拿到国内来实施,需要选择一个很好的国内实施商,并由金融专家指导。金融专家所起到的作用,是在前期咨询分析、系统引进直至二次开发、测试、运行维护整个过程中,通过一套成熟的系统研究和差异分析方法,确保先进技术和本地业务能够和谐地结合起来。
如果实施商既对国外系统有着较深的理解和认识,又具备国内银行传统系统的开发经验,同时其服务又非常贴近国内客户,才可能保证引进系统获得成功。国内银行在引进系统之前,还必须为配合核心业务系统改造而进行一系列重大变革,包括对业务流程、管理机制、企业内部各部门利益等方方面面的调整,需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三)适时引进风险价值法(VAR方法),并加强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
从国际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实践来看,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经历了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逐步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相互补充、涵盖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业务的全面市场风险计量体系。目前主要使用的市场风险计量方法包括:缺口分析法、久期分析法和风险价值法(VALUE AT RISK,简称VAR方法)。目前,国际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实践做法是:依托强大的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利率缺口(外汇敞口)分析法计量利率(汇率)变动对银行账户当期收益的影响;运用久期分析法在整个资产负债表及表外衍生工具范围内全面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经济价值的影响;对交易账户表内及表外衍生工具头寸则运用VAR方法进行市场风险计量。从发展趋势看,将在整个资产负债表内、表外业务中采用统一的 VAR模型计量市场风险。
目前,国际上已有超过1 000家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使用VAR方法对金融衍生交易的市场风险进行量化管理,其中有信孚银行、曼哈顿银行、摩根银行、花旗银行等多家著名金融机构。这些国外金融机构不仅将VAR作为度量市场风险的工具,并由此开发了VAR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VAR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风险价值已成为计量市场风险的主要指标,也是银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主要依据。采用VAR方法计量和管理市场风险必然是大势所趋。但我国银行业在引进VAR方法,将面临数据问题和厚尾现象,所以,商业银行在使用VAR方法时,还应辅之以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并注重与其他风险管理方法的适当结合。
(四)积极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只有十多年的历史。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的主要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有远期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转换公司债、股票期权、买断式回购等。当前,我国相当多的商业银行均不同程度地开办了各种金融衍生品交易(分为自营和代客户交易)。中国银行自营交易的规模相对较大,其他银行主要是以代理客户外汇衍生交易为主,交易规模不是很大。综合分析,我国即将进入金融衍生品的快速发展阶段。商业银行应借此机会,一方面,争取向客户提供更多的衍生品代理业务,获取更多非利差收益;另一方面,在进行缺口管理、持续期管理的同时,积极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利率、汇率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8
一、人本管理欠佳,激励措施亟待全面恢复和加强
众所周知生产力包含人、产品、工具三个要素,而人是决定性的因素。以往计划经济时代,各行各业在工作和生产中采用的多种激励措施一度发挥了极大的激励作用。对涌现出的“双先”、“劳模”,不仅给与广播表扬、佩戴红花、上光荣榜、颁发奖状等形式上的肯定和鼓励,而且在人事档案、工资待遇、提拔任用等方面给与了切实的物质奖励。从而,使每一位干部员工视荣誉为生命,奋力工作,积极争取;使一个系统、一个单位及其一个部门的“比、学、赶、帮”蔚然成风,一个个“双先”、“劳模”层出不穷,不断涌现,并由此克服了种种难关,使得各项艰巨任务圆满、超额完成,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少单位只顾抓业务,而放松或丢弃了在人本管理中具有巨大积极作用的激励措施。不少单位或部门一味强调绩效考核、经济奖罚及其“末位淘汰”,长期不进行综合评比、不评先、不表彰。比如某商业银行省、市分行会计部门,近三年来对各二级分行、县级支行及其营业网点按照文件评比、推荐的会计、财会监管工作等“先进”,虽然有时还进行了反复的确认,但最终是成大海,杳无音信,不仅没有下文确认、会议表彰,更没有颁发证书和奖金(品)。个别行有时评了也只是单方面的业务先进,不开表彰大会、不颁发奖状、奖(金)品,只是兑现一下绩效工资或下个表彰文件了事。选出的“先进”业绩不入人事档案,不与提拔任用挂钩,更有甚者不什么样的“先进”照常下岗、照样被“淘汰等等。凡此种种极大地打击和伤害了广大干部员工干事创业、争先恐后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使广大员工人人自危,干一天算一天,时刻准备着、盼望着内退或买断。从而,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全行的规范操作、安全营运及其有效发展。
因此,各行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对此给与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必须尽快恢复和利用相应的激励措施,加强人本管理:首先,各级行管理部门在进行相关业务评比的同时,要定期不定期地积极开展各类切切实实的综合评先工作,评出的先进不仅是阶段性、单项任务完成好,而且在政治、思想、品德及其工作能力等方面要有先进性体现。各级、各项(次)评出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在通过相应形式予以公开表彰的同时,将其先进业绩及取得的相应荣誉记入员工人事档案,并与提拔任用、下岗分流等紧密联系,大力营造争先恐后氛围。使“先进”获得应有的待遇,让全体员倍加渴望和珍惜各种先进荣誉,在意、留恋、珍惜自己的一份工作,自觉、全面的地执行每一项操规章制度,比学赶帮,争先恐后;其次,深入基层一线解决员工的实际问题,让员工感受到本行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归属感和凝聚力,激发员工以行为家、爱行如家的激情,积极认真工作、安心工作、舒心工作,不愿、不敢违规。第三,制定涉及广大员工切身、终生利益的处理处罚规章和办法时,在做到符合上级政策、法规的同时,尽可能地提交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予以论证和通过,使其既显现人情化又使广大员工心悦诚服地予以执行,并做好谈心、疏导、教育等工作,绝不能动辄就拿撤职、开除、除名、撤点、减员和下岗对广大员工施以威胁,使管理与被管理成为对立;第四,在对所辖某位违规员工进行重大处理处罚(撤职、开除)时,不能一味地强调从严从重,要根据其违规的实际性质及其相关的主客观因素区别对待或人情化从轻处理,绝不能不分情况动辄就下文“踢人饭碗”,并使其申诉无门。同时,在对违规员工进行重大处理处罚(撤职、开除)时,尽可能地召开职代会,使员工的相关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不仅使处理处罚合规、合法和合理,更让全体员工心服口服受到应有的警示和教育,并使广大员工的工作安全感得到切实的增强。
二、领导不力,自律监管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管理
近年来,为了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各行在内部审计上收、集中之后,对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作了反复的强调,并配备、明确了相应的专(兼)职业务自律监管人员。但由于长期没有相应的组织和领导,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对其工作开展进行评比和考核、对其存在的困难进行解决、对其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等,致使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人员成了“消防员”、“替补队”,专岗不能专责,那里有活去那里,本职的监管工作做多少算多少、做到啥程度算啥程度、问题不能全面查处、查出的问题不能有效整改。从而不仅使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二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得不到有效地发挥,而且也浪费了很大的人力资源。
为此,为了充分挖掘和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为了切实发挥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二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各行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对业务自律监管工作进行切实的领导和有效地管理。既然各行在当前经营人员相对紧缺的情况下,配备和明确了一定数量的监管人员,各项业务又必须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各行各级管理部门就应该有相应的组织和一定级别的领导(或负责人),对其辖属的自律监管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组织、领导和负责,对各监管人员的监管质量、业绩和效果进行相应的考核与考评、对各监管人员与遇到的.困难或问题予以及时的协调和解决、对各监管人员的工作开展予以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对各监管人员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给与及时的处理和促改、对本行或本级自律监管质量与效果负责。需要指出的是,某些行为了加强自律监管工作的领导,把二级分行的监管人员全部上收集中到二级分行进行管理。虽然监管人员便于管理了,监管人员及其监管工作也相对独立了。但由于各行营业网点较为分散,网点与网点之间、网点与集中地之间路程很远(不少网点在数十、上百公里,有的更远),加之没有相应的交通工具等,致使上收后的人员悬浮于二级分行或只能开展一些次数和内容有限的监管检查,成了“二审计”,不但没有更好地发挥监管的职能作用,反而使其职能受到很大的消弱。因此,各行应根据自身是城市行或农村行、网点远近、分散程度等实际,实施科学的管理模式,比如网点相对集中、距离二级管理行相对较近的城(镇)行可以对全辖或城区各行各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人员集中管理、统一作业。而网点较为分散、各网点之间、网点与二级管理行又有很大的距离的行,就应该实行全辖监管人员统一选聘、统一建档(人事、组织及其薪资也可以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评)、就地或派驻各支行分散作业,而不应不讲实际搞一刀切;
三、重检查轻整改,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落实整改责任
随着规范经营从严管理的不断加强,各行各级管理部门对各管辖行及其网点各项业务的监管、审计和检查的频率、范围及内容等不断加强,有的不惜出动全体审计人员或调动大量的业务人员,开展为期成月的、全行性的大范围检查或审计。不仅占用了大量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而且花费了大量的吃、住、行、送及其参观旅游招(接)待费用,但效果并不甚明显。其一是兵团作战,检查的单位多、内容杂、方案细,大推大哄不能静心深查细审,致使应该检查的没有检查、应该发现的问题不能发现;二是有些审计、检查也查出了不少问题,但绝大多数问题在最终定稿上报时被删减(删减问题数约在整个发现问题的百分之五十至八十,甚或更多),致使查处的问题也不能全面反应和暴露原因是代表上级行的审计检查往往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发现问题不论问题大小、是否已整改及其问题的实际性质与客观原因,都要以“如实(不反映具体情况和原因,说重不说轻)”上报并给予严厉的处理处罚“相威胁”。同时,部分被查行的上级或上上级领导部门,在听取或批阅检查审计报告时也确实存在只说问题不问原因、一味追究责任、从严、从中处理的现象;三是不少跨行或越级检查审计,只管检查不管整改或只是催要整改回复或报告,致使检查发现问题得不到彻底有效地整改。
因此,为了加强和有效管理,各行不仅要加强审计检查的频率和力度,更要注重问题的整改。一是有关管理部门及经营行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把各类监管、审计和检查委托各相关部门,使其按部就班,一项一项地进行、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开展,尽可能避免兵团作战大推大哄;二是转变审计、检查作风,平心静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别对待,以检查促改为目的以处理处罚为辅助,切实提高审计检查效能。三是落实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制,在尽可能实行谁检查谁促改的同时,对一些跨行、跨部门或跨级等检查发现问题的促改,要落实给被查行的二级分行相关部门(不仅可以保证整改的真实性及其效果,而且可以及时、有效地解决或协调解决被查单位难以整改的问题,比如人员和设备配备等),并做好必要的跟踪检查或抽查。从而,保证既严查又严改的从严管理之目的。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9
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统计调查”的结果作出。调查向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分行的理财管理部门发放调查问卷181份,收回问卷156份。收回问卷中,少数问卷对某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属于无效答复或者没有答复。
一、关于理财业务的制度环境
1、调查结果显示,早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前,多数银行就已经开展理财业务或者类似业务创新。说明多数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于业务创新的重视,也说明银行业务创新对于制度建设也存在推动作用。
调查问卷显示,150份有效答卷中,75.3%的被调查者对于在《办法》出台之前是否开展过理财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回答是肯定的,其他的24.7%被调查者回答是否定的。
2、被调查者高度肯定理财管理法规的功用,认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对构建和规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制度环境起了积极作用,效果比较明显。
调查问卷显示,71.4%的被调查者对于《办法》在构建和规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中的作用持肯定态度,其他的28.6%被调查者持否定态度。说明被调查者多数认可理财法律制度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肯定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3、被调查者多数认为,应当进一步推进理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出台有关法规。
对于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规体系建设中,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两个法规规范和管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否已经足够的问题,高达78.8%的被调查者认为还非常不够,应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只有21.2%的被调查者认为两个法规已经足够了。
对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有无修订现有《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必要,84.5%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15.5%认为无必要。
4、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法规管理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理财市场。
对于从长远来看是否有必要对包括银行个人理财在内的各类理财市场建立
一套统一的法规进行规范,92.8%的人认为有必要,7.2%的人认为没有必要。
5、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我国金融混业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
关于当前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与我国金融混业的发展趋势,认为有关系的占比为98.0%,认为没有关系的占比为2.0%。
二、关于理财业务
1、多数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时间在3年以下,可以说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
关于商业银行实际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时间,调查结果显示,1年以下占比12.2%;1-2年占比25.0%,2-3年占比33.8%,3-5年占比23.0%,5年以上占比6.1%。
2、多数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动力来源是多元的,影响因素较多,依次为本行业务创新、同业的竞争因素影响、上级行的要求、客户的要求等。
关于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创新的动力来源方面,在有效问卷多选回答中,选择“上级银行要求开展”的占总样本数的43.9%;占总样本数的38.1%选择了“其它银行开展”;占总样本数的68.4%;回答“本行业务创新”;占总样本数的79.4%;选择了客户要求,回答占总回答数的34.6%。
3、多数银行开展的理财业务比较全面,多数银行同时开展了保证收益理财业务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业务。
目前被调查者所在银行已经开展的个人综合理财业务中,已经开展保证收益理财业务的占比11.3%;非保证收益理财业务占比12.7%,二者皆有的占比76.0%。
4、多数被调查者认为,保证固定收益的理财业务更容易为客户认可,开展难度小。这也显示多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属于风险厌恶型。对此,有下列多项调查结果佐证:
首先,调查显示,对于目前已经开展了保证收益个人理财业务的银行,回答保证固定收益业务更容易开展的为81.2%,回答保证最低收益、其他收益分成业务容易开展的占比为18.8%。
其次,目前已经开展了非保证收益个人理财业务的银行中,对于更有市场竞争力的业务,选择保本浮动收益者占比91.2%,选择非保本浮动收益占比8.8%。这个结果佐证了多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属于风险厌恶型。
再次,相比之下,多数银行发展得最好的理财业务依次是:保证固定收益;
保本浮动收益;保证最低收益;其他收益分成;非保本浮动收益。
在本项调查中,共有146份有效问卷,有109份问卷选择了保证固定收益,占总问卷数的74.7%;有46份问卷选择了保本浮动收益,占总问卷数的31.5%;有27份问卷选择了保证最低收益,占总问卷数的18.5%;有10份问卷选择了非保本浮动收益,占总样本数的6.8%。
其四,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目前尚不具备在国内大量开展非保本浮动收益业务的条件。认为具备条件的只有27.5%,认为不具备71.9%;另外有0.7%没有回答。
虽然如此,多数被调查银行仍然称,将会把非保本浮动收益业务作为未来理财业务的重点。被调查者中,对于未来是否发展非保本浮动收益业务回答是的比重为64.1%,给予否定答复的占比为35.9%。
9、多数银行机构的理财业务规模不大,以规模在50亿之下的为多。
调查显示,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规模为(折算为人民币)在10亿以下的占比为44.5%,10-50亿的占比为21.2%,50-100亿的占比2.9%,100-500亿的占比为4.4%,500亿以上的占比为2.2%。但是,有24.8的被调查者说他们不清楚所在行理财业务的规模。
10、多数银行机构的理财业务规模增长速度非常之快,说明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个人理财业务年增长速度在10%以下的占比为10.9%,在10%-30%之间的占比为34.8%,30%-50%占比15.2%,50%-100%占比9.4%。
但有29.7%的被调查者称,他们不知道所在银行的理财业务增长速度。
11、关于理财资金的投资市场,投资于境内资本市场的占比远远高于境外市场的投资。其他的依次为货币市场、信用市场、产业市场。
对于目前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主要投资市场,在本项多选问卷的144份有效问卷回答中,有107份问卷选择了境内资本市场,占总问卷数的74.3%;有61份问卷选择了境外资本市场,占总问卷数的42.4%;有103份问卷选择了货币市场,占总问卷数的71.5%;有26份问卷选择了信用市场,占总问卷数的18.1%;有9份问卷选择了产业市场,占总样本数的2.9%。
12、目前个人理财业务的投资品种的主要选择依次为:国债、汇率挂钩产品、央行票据、利率挂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同业拆借、回购业务、信用挂钩产品。
在144份有效问卷回答中,有42份问卷选择了同业拆借,占总问卷数的.29.6%;有41份问卷选择了回购业务,占总问卷数的28.9%;有89份问卷选择了央行票据,占总问卷数的62.7%;有88份问卷选择了利率挂钩产品,占总样本数的62.0%;23份问卷选择了信用挂钩产品,占总问卷数的16.2%;有91份问卷选择了汇率挂钩产品,占总问卷数的64.1%;有74份问卷选择了证券投资基金,占总问卷数的52.1%;有91份问卷选择了国债,占总样本数的64.1%;有59份问卷选择了企业债券,占总样本数的41.5%。
13、关于理财业务的管理,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多数银行选择产品创新、营销管理和投资管理在组织结构上归属不同的部门。而在风险控制方面,则以注重投资品种选择的为多。
选择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创新、营销管理和投资管理在组织结构上归属同一个部门管理的占比为32.7%,不同的部门管理的占比为67.3%。
对于在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控制最主要环节方面的认知方面,在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操作流程5个环节上,在144份有效问卷回答中,有87份问卷选择了投资品种选择,占总问卷数的59.2%;有84份问卷选择了投资组合选择,占总问卷数的57.1%;有29份问卷选择了机构管理,占总问卷数的19.7%;有65份问卷选择了人员管理,占总样本数的44.2%;有79份问卷选择了操作流程,占总问卷数的53.7%。
14、对于目前本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的认知方面,产品创新得到最多的认同,其他的依次为客户资源、市场定位、营销网络、风险管理、投资管理。
在144份有效问卷回答中,有82份问卷选择了市场定位,占总问卷数的54.7%;有55份问卷选择了营销网络,占总问卷数的36.8%;有107份问卷选择了产品创新,占总问卷数的71.3%;有84份问卷选择了客户资源,占总样本数的56.0%;有41份问卷选择了投资管理,占总问卷数的27.3%;有47份问卷选择了风险管理,占总问卷数的31.3%。
15、绝大多数被调查者都充分肯定理财业务未来的重要性。认为个人理财业务在本行未来业务发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的占比为86.3%,较为重要的占比11.8%,认为不重要仅仅占2.0%。
16、目前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障碍,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最大制约问题是专业人才,其他依次为产品创新、制度环境、市场营销、机构建设、市场需求。
在153份有效问卷回答中,有81份问卷选择了制度环境,占总问卷数的52.9%;有28份问卷选择了市场需求,占总问卷数的18.3%%;有38份问卷选择了市场营销,占总问卷数的24.8%;有101份问卷选择了产品创新,占总样本数的66.0%;有115份问卷选择了专业人才,占总问卷数的75.2%;有31份问卷选择了机构建设,占总问卷数的20.3%。
17、对于被调查银行理财产品推出的速度,制约因素最大的是产品创新程度与产品研发速度(并列),其他的依次为监管部门审批速度、市场营销网络。
在144份有效问卷回答中,有104份问卷选择了产品研发速度,占总问卷数的68.9%;有61份问卷选择了监管部门审批速度,占总问卷数的40.4%;有39份问卷选择了市场营销网络,占总问卷数的25.8%;有104份问卷选择了产品创新程度,占总问卷数的68.9%。
18、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研发主体,从调查结果看,绝大多数银行由总行研发产品。总行作为研发主体的占比为98.7%,省分行作为研发主体的只有1.3%。
19、在产品的销售方面,个人理财产品的推广渠道依次为柜台销售、网上申购、电话购买、上门销售。
在144份有效问卷回答中,有149份问卷选择了柜台销售,占总问卷数的98.7%;有36份问卷选择了上门销售,占总问卷数的23.8%;有54份问卷选择了电话购买,占总问卷数的35.8%;有79份问卷选择了网上申购,占总样本数的52.3%。
20、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领域的合作方兴未艾。关于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是否已经合作开展过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显示,回答是的占比为79.2%,回答否的占比为20.8%。
而合作的对象方面,依次为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券商。在144份有效问卷回答中,有114份问卷选择了基金公司,占总问卷数的86.4%;有64份问卷选择了券商,占总问卷数的48.5%;有77份问卷选择了信托公司,占总问卷数的58.3%;有67份问卷选择了保险公司,占总样本数的50.8%。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10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风险是一直存在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任何一家银行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就可能失去许多潜在的盈利机会,并且流动性风险具有联动效应,一旦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剧,极易导致存款人恐慌性地提兑存款,诱发挤兑风波,最终导致银行破产。流动性风险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破产清算,而且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瘫痪。因此,如何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一、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成因及管理的基本内容
引起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因素众多,包括银行资产与负债在量与期限结构上的不匹配、资本金不足、盈利水平低下、资金备付率不足、客户周期性资金需求变动、经济周期的影响、利率变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变动、以及其他突发性因素等等。商业银行的任何一项经营活动不善都有可能最终导致流动性风险。但是,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特点和各因素的可控性来分析,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是导致流动性风险的最主要最直接因素。因此,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质就是通过对其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有效管理,促进其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配置,最终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而,有效地度量和分析银行的流动性并保持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的潜在流动性以及设法及时获得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管理流动性风险的基本内容。
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功能,有强大的国家信用支撑,因此人们总是将银行的命运与政府的支持联系在一起,认为政府会承担银行的一切风险,银行不会倒闭,也不会发生流动性危机。另外,源源不断的居民家庭储蓄存款是商业银行无流动性危机之忧的第二大原因。由于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还主要集中在信贷风险上,缺乏流动性风险自我控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对下级银行资金需求的主动性管理不足。在决策程序的具体操作上,总行主要负责分行之间的资金调剂、参与债券市场交易、进行同业资金拆借,以便满足下级行当日或未来较短时间内用于保证支付的资金需求,分行一般局限于上下级行之间的资金调拨。决策程序体现为下级银行“倒逼”上级银行,上级银行基本上只是被动地接受下级银行资金余缺的现实,并被动地做出反应,而没有对下级银行净融资需求进行事前度量和预测,并采取事前的防范与控制措施以及部署相应的流动性计划和安排,缺乏对下级银行资金需求的主动性管理。
(三)流动性管理指标体系有局限性。目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流动性评价指标主要是备付金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和中长期贷款比例。这些指标内容比较单薄,并不能全面反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状况,更没有反映银行的融资能力。而各银行又不顾自身实际去套用、追求这几项流动性指标,扭曲了流动性管理的本质。
(四)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缺位,流动性管理发展存在诸多制约因素。银行是高负债运作的特殊企业,其负债的不确定性和硬性约束都要求银行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流动性管理也就成为银行经营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流动性管理具有内生性,流动性管理的主体是商业银行,而非中央银行,它产生于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内在要求。我国的流动性管理表现出以中央银行监管为主的外生性特点。中央银行的流动性监管与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管理在目的、方式、效果上是完全不同的。目前我国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流动性管理体制,以固定不变的流动性比例作为常规的监管方式,过分强调中央银行的监管,忽视了流动性管理的内生性,严格意义上的流动性管理在我国仍然处于缺位状态。
(五)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代表的我国银行体系存在许多流动性隐患。一是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率一直居高不下,超负荷经营;二是存贷款比例较高,对于全面衡量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该指标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不能反映出存贷款在期限、质量和收付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程度;三是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并且继续增加趋势明显,资金使用日益长期化;四是活期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重较高,资金来源日益短期化;五是储蓄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六是贷款质量较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建议
(一)全面实施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风险不是单纯的资金管理问题,而是多种问题的综合反映,因此,应当从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角度来探讨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一是加强各级商业银行法人体制,强化经营系统调控功能;可以将银行系统内资金逐级、逐步集中,充分发挥资金管理行对于全系统内资金的调控功能,建立健全一级法人体制下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各级银行的经营行为;建立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内部决策控制、实施控制、事后监控和预警机制。二是建立高效、科学的系统内资金调控反馈机制,管理行及时根据各分支机构资金头寸情况,进行有效的资金调剂,建立起系统内资金预测、统计和分析的管理体制。三是实现各商业银行资金的优化配置。通过强化资金在各行全系统调拨,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资源,实现资金在全系统的优化配置,以增强系统内资金的效益性和流动性。
(二)通过创新降低流动性风险。一是负债业务的创新,重点是通过主动型负债,增强负债的流动性。二是资产业务的创新,包括在逐步增加优质信贷资产比重的同时减少信贷资产总量占比,开展低风险的中、短期投资业务等。三是中间业务的创新,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化水平,完善其服务功能,大力开办各种委托代理和中间服务业务,提高资产负债的总体流动性水平。
(三)建立资金合作救助机制。一是总行(分行)资金救助机制。二是当地央行资金救助机制。三是同业资金救助机制,总行应允许二级分行与当地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资金救助合作关系,在特定的条件下允许二级分行向当地国有商业银行拆入资金解决头寸资金不足问题。
(四)优化资产配置,降低不良贷款率。首先,银行本身应提高资金运营水平,合理配置中长期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有效防范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并要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鼓励提高银行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及水平,借以降低信贷资产比率,优化银行资产配置。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继续完善审贷、放贷、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实行合理的考核及奖惩制度,成立独立的內审机构,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信贷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彻底走出不良、剥离、不良的恶性循环。
(五)增强风险管理的意识。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为此,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强化银行的风险意识,时刻敲响风险的警钟,牢固树立风险第一的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在经营中力求稳健,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流动的前提下,实现银行的盈利。由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其他风险的集中和最终表现, 危害甚大,银行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警觉, 主动采取措施控制流动性风险。
(六)建立规模适当的多层次流动性储备,实现流动性与效益性的协调管理。一是面对银行间同业融资利率持续走低的局面,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通过扩大同业融资规模,提高资金运作收益。二是在债券市场收益率持续下降,长期利率风险凸显的情况下,为了积极防范利率风险,同时又能够消化更多的资金,要及时调整债券投资策略,合理安排债券投资期限结构,加大中、短期央行票据的投资力度。
(七)构建合理的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国家货币当局应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状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体系,包括存款准备金率、不良贷款比率、流动资产比率、中长期贷款比率、行业贷款集中度等指标、并分别对不同的银行采取不同的要求。抑制经济过热带来的行业盲目扩张,以降低商业银行贷款的呆坏账风险,同时避免经济出现紧缩,使商业银行的经营呈现良性互动的局面。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11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各家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加快发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无论从品种上、规模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在为社会提供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加上分业经营模式和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目前中间业务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1、对中间业务认识不到位,不能树立正确观念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理论影响较深,在经营观念上仍存在一定偏差,没有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行准确定位。经营重点一直都放在负债,资产规模的扩张及资产质量的提高上,中间业务在我国银行商业经营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从经营战略上没有把中间业务作为银行三大支柱之一进行大力发展。现今各行为追求短期经营业绩,普遍把中间业务作为吸收存款和争揽客户的一种手段,许多中间业务诸如代发工资、信息咨询、上门收款、零残币兑换等业务成为多数银行的无偿服务。
2、中间业务品种少,规模小,产品层次低,创新能力不足
我国的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商业银行的业务被限制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内,使银行难以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难以提高业务的集约水平和档次,业务品种趋向同质性,层次较低,主要集中在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代理类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高科技,高收益的品种较少。初步统计,目前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仅260余种,从开办得较成功的品种来看,仅有信用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近年来发展较快,而保管箱服务、网上银行、财务顾问、个人理财业务等的影响还比较有限,新型金融工具如货币利率互换、金融期货与期权合约、远期利率协议、外汇等在国内的发展更是受到了限制。而在利用其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和人才等软件因素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的服务方面还比较欠缺。
而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范围广泛,种类繁多,尤其是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中间业务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凭借其在人才,技术,产品等优势给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系列的金融产品,据统计,外资银行所使用过的中间业务品种已达2万种,使现代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
从规模上看,近年国内银行中间业务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没有作为一项主业务来经营,中间业务在银行的整个业务规模中占比例小,难以形成相应的规模效应。20__年上半年,中国银行集团中间业务净收入为75.33亿[1]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重为19%,同期中国工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50.5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重为12.6%,中国建设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42.52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14%。而西方商业银行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25%以上,各大银行甚至已超过了50%,如德国商业银行60%以上的收入来自中间业务,美国各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均在50%至80%之间,且呈上升趋势。
3、运作不规范,缺乏完整系统的科学管理
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专门机构对中间业务的开发,运作进行系统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协调与配合。在运作中,大部分商业银行仅限于下达中间业务完成计划,而对如何加强中间业务发展的组织,提高发展水平,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足,使基层银行在中间业务市场开拓中被动性强,难度大。
4、分业经营金融政策的制约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和体制,银行、证券、保险这几个行业,都是严格分开经营的,业务不能交叉,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隔状态,三者都只能在各自行业内为各自的客户理财,而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此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还只能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方面,不能真正代理客户进行组合投资,银行理财服务中的核心业务即增值业务大都无法办理,所以,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呈现“叫好不叫座”的局面。
5、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欠缺,技术水平落后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业务,中间业务的开拓和发展需要一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开拓、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尤其需要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等专业知识的中高级人才,如理财顾问,要求对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都能比较全面的掌握,这些具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在我国金融界非常稀缺,从一定意义上讲这已成为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瓶颈”。另外,中间业务是一项集科学技术、电子智能和服务质量为一体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业务,它的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软硬件”为依托,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技术服务手段则显得比较落后,科技化程度低。尽管也建立了电子联行、电子清算中心等支付结算系统,但系统覆盖面有限,速度也有待提高。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很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普及、发达,家庭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应有尽有,大大降低了成本,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
6、法规与制度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只到20__年7月才出现第一个规范银行中间业务的法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法律法规上的滞后或空缺导致相关部门在很长时间内无法对中间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各家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过
程中缺乏十分详细的、可遵循的行为和操作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还突出表现在中间业务收费管理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一方面,由于部分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过低,导致银行成本与收益倒挂,削弱了其盈利能力,甚至出现亏损,经济效益不明显显然难以调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无明确、统一的收费标准,部分商业银行不计成本,免费甚至代客户支付业务费用,进行无序竞争,影响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健康、快速和协调发展。
银行自身制度建设滞后。直到现在,我国许多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专门从事中间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创新中间业务发展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银行自身制度上的滞后严重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金融产品创新制度,导致银行对市场的响应速度达不到市场的要求。同时,银行自主性产品创新能力弱,产品创新多以模仿外资银行或国内同业为主。、
商业银行调研报告 篇12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争夺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客户经理制作为适应竞争需要而推行的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越来越得到各家商业银行普遍青睐,已经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竞争优质客户、营销银行产品和服务,提高经营效益的一种营销管理体系逐步推广开来。各家商业银行自推行客户经理制度以来,进行了多方面大胆的探索。
一、我国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的现状和内涵
(一)我国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度是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业务岗位早就形成了客户经理的雏形,原来各专业银行的信贷外勤、储蓄外勤以及再后来出现的会计结算外勤、公存业务员等等,在严格意义上讲都具备了部分客户经理的特征,如具有相对独立的工作能力,较强的专业业务知识,良好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相对超前的服务意识。这在当时的环境条件下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对外联系、组织存款等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在体制上存在着种种限制,经营上条块分割,专业领域相对封闭等原因,而难以在整体上形成合力,缺乏全面突破能力。外勤业务人员又没有相对独立的业务权力,缺乏激励机制等,使国有商业银行专职客户经理难以诞生。
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还是培养和储备了一大批优秀的外勤人才,包括现在在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重要岗位上任职的中上层管理干部,许多都是经过外勤岗位锻炼以后,能力得到了体现,才逐步走上领导岗位的。因此,客户经理制度在我国还是有一定基础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内因外因迫使国有商业银行转变原有的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客户经理制度作为西方商业银行一种成功的经营模式,已逐渐被国有商业银行所接受,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于1997、1998年实行了客户经理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加大了研究和推行客户经理制的力度;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也都在研究客户经理制,并逐步开始施行。虽然,我国目前的国有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度正处于一种初期发展阶段,尚属于探索期,客户经理制度还缺乏必要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和组织结构制约了客户经理制度的发展,客户经理的主观能动性尚未得到完全发挥,有的规章制度制订的是否妥当还有待时间的考验。但国有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进行了广泛的理论探讨和研究,为客户经理制度在我国金融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许多理论依据。
(二)我国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的内涵
实施客户经理制的实质和根本目的,就是一切从客户和市场的需求出发,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增强营销能力为动力的全行联动的市场营销服务机制,通过培植一个庞大、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实现商业银行效益最大化。从西方商业银行实施客户经理制的历史经验来看,真正的客户经理制必须包含以下几种核心理念:1、客户导向理念;2、营销一体化理念;3、核心客户综合开发理念;4、个性化产品和服务理念;5、金融服务创新理念;6、深化金融服务技术内涵理念。
二、商业银行实行客户经理制的四大动力
推行客户经理制既是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的要求,也是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市场营销体系的现实选择。
(一)实行客户经理制是银行客户关系变化的要求
我国成为wto成员后,商业银行面临的压力,不仅有来自外资银行的潜在竞争压力,而且还有客户对银行的现实需求压力。目前,最重大、最紧迫的压力就是后者,尤其是高端客户对国内商业银行的现实需求压力。如果认为目前国内对外资银行的开放是分区域、分阶段、分业务的话,国内商业银行为迎接挑战应还有一定的缓冲余地,那么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无疑是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压力了。这是因为满足客户尤其是高端客户的多元化需求的银行是可以替换的,具体表现为其对某一家银行的依赖性减弱和忠诚度下降,尤其是在充分竞争的同业市场环境中更是如此;另一方面,客户对银行业务和产品需求也日新月异,越来越向多元化、差异化为特征的异质市场发展,而商业银行传统的“我有什么、你买什么”均质市场的服务体制已经不适应客户的需求了。高端客户的需求压力已经形成了咄咄逼人的市场倒逼,要求银行建立和稳固良好的银行客户关系,真正做到满足客户需求优于闭门制造产品后的推销。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和发展客户经理制显得尤为急迫。
(二)推行客户经理制是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提升服务的要求
商业银行传统的客户服务方式是“多面对一点”的分散型,即同一客户的不同业务需要与银行不同的部门联系。这种模式既不利于内部效率提高,又不利于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更不利于银行及时、全面掌握客户信息,很难适应市场竞争和客户发展的需要。因此,建立以市场为中心的客户经理制能有效地将“多面对一点”的松散模式转化为“一点对多面”的集约化经营模式,从而达到整合内部资源、降低内耗、增强竞争力和提升服务水平的目的。
(三)推行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建立科学营销体系的要求
长期以来,国内商业银行还未完全建立和健全市场营销体系,业务、职能机构的设置主要按产品和专业划分,而按产品划分的自上而下的决策、运营、管理模式又进一步强化了职能分割、业务分离的状况,各部门只能分别向客户提供单一的金融产品,造成了部门之间的分割管理与客户日益增强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之间产生越来越强烈的冲突,导致客户关系管理滞后,竞争力削弱。建立客户经理制能够突破制度性、机制性障碍,发挥整体功能,拓展市场领域,优化客户结构,强化客户服务,全面开发和营销金融产品。
(四)推广客户经理制是与国际金融接轨的需要
目前,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外资银行已大规模地涌入我国与中资银行抢夺市场,我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国内银行与国际先进银行间的差距不仅仅表现在产品和风险防范上。在营销理念,营销人员和营销技术上的'差距更加巨大。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普遍实行客户经理制度。以客户、行业、地区和产品为线索的网状矩阵式的组织和经营架构使他们将营销资源集中起来,按客户类型和金融需求进行排布,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市场变化,基本形成前台营销、中间风险控制和后台产品处理三大序列。前不久,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宣称,月储蓄存款余额达10万美元以上的储户就可以获得专业的理财咨询。如果不能及时学习借鉴外资银行的先进经验,我国的商业银行就难以与国际一流银行争高下。
三、目前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出现的主要问题
由于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在我国实施时间不长,存在许多方面的不足,使得客户经理制在执行中存在较多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道德风险,即与客户经理的职业道德相关的风险。由于客户经理对外代表银行进行业务营销和客户维系,其营销和维系的客户比较固定,一般是几个或多个优质客户,长期代表某家银行与这些客户打交道,因而客户经理与其所服务的客户之间建立了一种十分密切的关系,经过长期的交往,企业对客户经理往往充满信任,同时,客户经理与企业部分管理人员之间将会建立起较为牵固的友情关系或利害关系。如果某个客户经理的职业道德差而银行又未能及时发现,就存在较大的风险。
2、素质风险,即与客户经理的个人素质有关。客户经理是银行业务的直接营销人员,如信贷客户经理一般还是信贷业务直接调查人员,因此客户经理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调查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个人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某些银行业务风险的高低。如信贷客户经理,如果对信贷政策、产业政策了解不够、贷前调查不够深入透彻、分析判断能力不强,那么就会给信贷资金带来风险。因为在发放贷款时,往往客户经理(兼信贷调查岗的职责)的调查结论对贷款的发放起到决定性作用,如客户经理调查不全或对有关政策了解不透,可能会让领导层作出错误决策,从而形成风险。
3、形象风险。由于客户经理对外代表银行进行业务营销和客户维系,并直接面对客户,对外代表一个商业银行的形象。如果客户经理在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怠慢客户、言行粗俗等影响银行形象和银企关系的行为,会给银行带来客户流失风险。
4、操作风险。实施客户经理制度之后,银行经营管理体系被重组,原来的部门设置和职能分工被打破,新的机构设置和部门分工会带来一个时期的混乱,突出的表现就是营销部门内部缺乏明晰的业务运转线路,报告和负责体系紊乱,营销部门与产品部门及风险控制部门之间的运转不畅,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时有发生,出现若干管理真空,容易出现业务操作上的风险。
5、财务风险。由于客户经理代表银行对外交往,一般拥有一定的营销经费,而各行对客户经理费用的管理还不完善、不成熟,对客户经理采买营销礼品及宴请客户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对客户经理公关费用管理不到位,存在客户经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用等财务风险。
6、挖转风险。客户经理是各行的营销精英,与优质客户关系十分密切,也是他行挖转人才的重点对象。如一个客户经理与某一大客户关系十分密切,而这个客户经理又被他行挖走,则该客户也可能随之转户,造成客户流失风险。
(二)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的问题分析
1、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目前关于客户经理管理的有关制度不健全,对客户经理的制约机制不完善。实施客户经理制必须要有完善的管理机制相约束,通过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来确保客户经理制的实施,目前商业银行在客户经理管理机制方面不健全、不完善,使基层行在管理客户经理方面无“法”可依,无规可循,客户经理的行为主要靠自我约束,从而容易产生风险。
2、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客户经理制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营销、能公关的客户经理队伍,这也是关系到能否发挥客户经理制这一体制优势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客户经理是银行内部人力资源的重新整合产生的,部分客户经理仍然带有原专业、原部门的烙印,所选拔的部分客户经理综合素质的不理想,不仅使得客户经理在对外营销和开拓中捉襟见肘,而且也使业务营销增加风险。
3、监督机制未能跟上。在银行的营销体制中,客户经理就相当于银行与客户的桥梁。目前的管理体制给予客户经理很大的灵活性和活动空间,监督机制落后容易使这种“一手托两家”的机制产生信息失真和监督失灵,而同时在某些方面客户经理个人利益和部门、银行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矛盾,如果监督机制跟不上,有可能导致银行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加大。
4、营销定位不够明确。实施客户经理制度之后,银行整个内部资源被重新整合,客户经理或整合到单一部门或分散到相关部门,因此也带来了客户经理与本部门、部门与部门分工和配合问题。虽然在对外营销中客户经理代表银行整体,但在内部的具体业务流程中客户经理只能依照现有的框架代表相关部门,容易产生报告和负责体系紊乱,部门协调、运转不畅,甚至导致相互推诿扯皮,容易产生业务风险。
5、考核机制不够科学。目前,对客户经理的考核基本上是采用单个指标的量化考核,例如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数量,在这种考核体系中,客户经理关注指标的数量甚于指标的质量,因此出现了为完成任务而忽视了成本和风险的现象,这种粗放式的考核不仅不能有效地反映出客户经理的工作业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银行成本支出和造成风险问题。
四、现阶段实施客户经理制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正确把握客户经理制度的科学内涵
客户经理制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制度创新,是稳定优质客户群体的基础。尊重客户、以客户为中心,主动为客户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商业银行的基本要求。因此正确把握客户经理制度的科学内涵,实施客户经理制度是真正体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变客户围着银行转为银行围着客户转的关键。
(二)整合流程,实现银行运作机制再造
从客户的需要看,银行传统的职能分工人为分割了业务流程,方便银行自身的内部管理而忽视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为此,应对银行传统的工作结构和工作方法从根本上进行重新思考和设计。应根据客户需求将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按照最有利于顾客价值创造的营运流程重新组装,从而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流程组织,以期在客户满意、成本、质量和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方面有较大突破,从而获得银行的持续竞争优势。重新整合业务流程,特别强调一些业务流程设计应尽量采取并行方式,提高效率。同时在设计业务流程时还应区分不同客户和不同场合,在业务处理上应有灵活性,而不是一概以标准化的流程来应付多样化的消费者。银行通过整合业务流程管理再造业务的综合化,对外将同一客户的各项金融服务统一由一个部门受理,同一客户的所有业务联系统一由客户经理负责提供制度保障,使得客户经理有条件专门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客户的调查和客户的开拓以及替客户协调银行后台各部门的关系。
内部组织与协调机制的改革,必须把组织结构、人员、系统、工作程序及资讯科技等结合起来,推动在整个机构里都能体现到以客户为本的经营管理策略,为实施客户经理制提供必要的机制保障和生存空间。
(三)统一管理,建立客户经理服务中心
根据市场分析和客户分类,银行内部可以专设客户经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使得客户经理能专注于产品宣传营销,专注于受理客户提出的需求。可按照公司和个人业务分为两类客户经理,分别配备不同年龄、文化、知识等相应社会背景和资源的素质的人员。每一类客户还可以按照业务特点、行业或产品进行细分,同类客户可由一个客户经理管理,重要客户可以专门配备客户经理或客户经理小组。打破客户经理设置“官本位”化,取消客户经理的行政级别,高级、中级和初级客户经理根据服务客户需要设定,不再与行政级别相对应,不再套用行政级别名称。部门之间应建立工作承诺制,使客户经理对跨部门的需求能及时处理。各专业部门在本专业范围内应接受客户经理的委托和协调,指定人员办理负责办理客户经理委托事项。只要客户提出的金融服务涉及银行多个部门的,客户经理有权要求各部门予以业务协作。赋予客户经理业务协调权,业务监督权、业务办理权、业务解释权及费用开支权。对重要客户的客户经理授以更多的处理业务权限,如有权直接向行长报告客户的要求和动向,特别是客户提出的一些特殊性需求(如银行尚未开办的业务、超越权限的业务等),并将对客户需求的处理意见代表银行答复客户。客户经理有责任向本部门和相关部门反馈市场信息、客户动向,为领导和业务部门制定经营管理政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四)实施激励,构建市场化人才约束机制
建立商业银行客户经理激励约束机制的基本原则是:按照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将客户经理的收入与工作绩效紧密挂钩,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克服平均主义,吸引高素质人才,以实现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在业绩考核方面,一是依据贡献度为核心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把各类客户经理的考核统一到一个平台,即利润之上,以解决客户经理设置、录用、激励、约束、评价、退出等一系列问题;二是要加大对客户经理业务经营的授权力度,但要做到授权有限;三是要根据绩效决定报酬。
(五)加强培训,全方位提高客户经理综合素质
客户经理是未来商业银行的精英,但是目前的客户经理因着工作经验、知识结构、分工机制等因素的制约,离真正能提供综合化的服务还有一定的距离。所以应加强客户经理综合素质的培训,造就一批不仅全面掌握银行业务知识同时也熟捻市场营销技巧的复合型的客户经理。通过培训和鼓励员工自学,使其具有相当学历和资历,了解有关的经济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熟悉本外币存贷款业务及相关制度和办法,基本熟悉企业财务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外汇、结算、出纳、储蓄、信用卡、理财等银行业务知识,能进行基本的计算机操作,从传统业务知识到金融产品创新,从单纯的业务技能到独挡一面综合素质的提高。在银行内部实行岗位轮换制,以适应动态的市场行为对人才一专多能、才智结构复合的多维要求,还可以把业务骨干送往大专院校、大企业、大集团培训,及时补充和丰富理论及实践知识,不断提高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促其快速成长。通过多层次多方位加强培训,为银行培养造就一批实干的高精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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