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调研报告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政府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政府调研报告 篇1
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以来,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最近,市财政局调研组对政府采购存工作开展了详细调研,对全市取得的政府采购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是从19xx年开始试点。20xx年市级成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0xx年5月19日,市人民政府通过《遵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市级政府采购中心,为非营利的事业法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政府办,主要负责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市级实现了政府采购的管采分离。到今年,我市14个县(区、市)均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有10个县(区、市)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并配备3-4人负责此项工作。
从20xx年开始政府采购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遵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采购分散采购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在信息公告、专家评审等方面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明确了政府采购的程序、方法和部门职责,强化了政府采购的监管,确保各采购工作环节有章可循,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几年来,全市基本形成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有机衔接的管理体系,并逐渐形成了以政府集中采购为主,部门集中采购为辅,分散采购为补充的采购模式,
基本覆盖了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货物类主要集中在计算机网络、空调、车辆、医疗设备等。可以说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达到了预期效果。从20xx年以来,全市执行采购预算12.56亿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11.34亿元,共节约资金1226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76%。其中20xx年全市节约资金4390.51万元,20xx年全市节约资金4076.86万元,20xx全市节约资金3798万元。其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了124次采购,执行采购预算8184.72万元,实际采购资金7080.8万元,节约资金1103.92万元,节约率为13.49%。
二、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的编制的问题。有些单位不重视政府采购预算,
一是没有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上,预算刚性不强,直接导致了采购的随意性。单位编制预算时只编大体系分类和项目的数目,保持"灵活",给采购意愿的变化留"后路"。这种做法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和高效快捷也无从说起。二是预算不科学,对采购项目不进行科学的认证,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的编制不是过高就是过低,特别是有些专项资金在编制预算时还没有项目实施计划,预算编制存在采购标准不统一、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相脱节等情况。致使采购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难于操作,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三是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特别是节约资金归属的'问题。目前我市节约资金是划归采购单位,这让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有甜头,反正节约资金归自已单位,何不如把预算编高一点,倒致最后形成的节约力和节约资金大打折扣。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也是造成采购预算编制不精细不规范不科学原因之一。
(二)政府采购的规模较小,项目单一。从近年的采购情况看,采购范围主要是通用类项目的货物类产品上,工程和服务类较少,虽然医疗设备,教学设备、物业管理也有采购,但规模相对小。采购规模小的原因有:一是统计数据没有做到应统尽统计,致使规模没能全面反映,二是存在规避采购的情况,没有做到应采尽采,如车辆的加油与维修没通过政府采购,三是采购随意性较大,零星采购的数量与金额小,对供应商投标也缺乏吸引力,采购成本增加,规模效益很难体现出来。
(三)评审专家库的问题。专家资源是政府采购工作非常重要的基础资源,组织评标、技术咨询、投诉质疑处理等都离不开专家资源的支撑。 目前我市专家库存在种类单一、数量少、更新慢的情况,有些类别的专家如图书类、软件类专家很少,仅有两三名。按相关规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我们虽然对专家库也在陆续的完善充实,但实际情况还是不能满足目前采购工作的需要,有些采购项目的专家只有前往省财政厅抽取,增加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
(四)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的问题。一是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理在管理和硬件软件上存在一些问题,在开标厅设施、公告发布、档案管理的问题上尤为突出。二是中介机构普遍反映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得很少,三年来都没超过一千万,没有积极的参与进来,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
(五)机构和制度不健全。虽然我市大部分县已成立了采购中心,在机构上实现了"管采分离",但还存在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每次开标,谈判、询价财政部门的人员都在陪同参与采购活动。另外,由于相应的法规缺少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县级监管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政策的空白点。如对于集中采购与非集中采购、对于什么是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是否需要委托集中采购代理采购,缺乏明确规定,给实际的监管带来难度。
(六)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很不规范。单位普遍反映,现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很不规范。对公务用车的维护保障、运行管理很难,如车辆的维修,加油的等方面出现诸多问题,车辆的定点保险从20xx年通过政府采购以来一直没有再进行重新招标。
(七)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采购工作涉及面比较广,专业化水平要求高。政府采购工作客观上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懂得政策法规,财经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分析市场信息,市场操作上的一些技能,熟悉产品的性能价格,特别是网络工程方面的知识。而从社会的发展来和从事采购工作人员的素质看,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意见
(一)摸清家底,强化预算管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应。一是各单位要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摸清家底,可避免无预算采购、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等浪费行为,以不浪费、不奢侈、重效益为目的。并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结合本单位现有的资产情况,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浪费。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力,对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当年不能采购。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对规避采购,随意分解、肢解采购的行为,相关部门要有切实可行的处罚制度。
(二)对采购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具体指单位是否需要实施采购、采购项目相关技术规格、服务要求等应当做前期论证,这样可避免不合理的过高的技术配置,出现高配低用,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过低的技术配置也不能达到实际使用功能要求,因此合理的科学的采购需求论证很有必要。
(三)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建设。电子化政府平台正在建设中,通过平台建设,实行协议供货或网上竞价采购,既较好地解决了采购通用类货物和服务中零星采购、小额采购和急需采购的效率与效益的矛盾,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将零星小额采购集中增加采购规模效应的目的,提高采购效率。
(四)把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上缴国库。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即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属于预算资金的原则上留在银行国库平衡预算。预算外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按各自负担比例原渠道划还采购机关。同时还规定,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具体处理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预算外资金现在已纳入预算管理,目前我省只有针对省级部门的规定,对于我们地州市没有相关的具体的实施细则,目前的操作是节约资金划回采购单位,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不利于采购采购预算的科学细化编制,这也是造成采购预算编制不精细不规范不科学原因之一。
(五)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为规范公务车辆的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建议市直单位的车辆加油,维修通过政府采购来集中采购,对于车辆保险,我市在20xx年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一家保险公司,原则上是一年一招标,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平竞争,保险标准也在更新,建议车辆保险也顺应市场的变化重新进行招标确定一至两家保险单位来进行车辆的保险。
(六)合理编制我市政府采购目录。依据省级的相关规定针对现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我市政府采购目录。
(七)整合专家库,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制度。建议把两城区的专家充实到市级的专家库,整合市级专家库资源,从而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加强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同时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提高专家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八)进一步健全采管分离制度。管采分离是要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与操作执行机构在机构、职责、人员等方面要分开。各级财政局主要是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审核预算,确定方式,监管资金运行等程序上的工作,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执行机构,不是每次开标评标、询价采购财政部门的人员都要随同前往。
(九)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市场竞争。让中介机构参与到政府采购工作中来,通过竞争找差距来激发竞争活力,充分挖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效能,寻找采购代理采购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有效激发代理采购机构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激发采购机构之间的竞争活力,对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很大的好处。
(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对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再就是评审专家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或座谈的形式进行学习培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政府调研报告 篇2
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单位,同广大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密切,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 为全面掌握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情况,了解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寻求相应的完善措施和对策。县委党校、县法制办、法院、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先后到当涂县太白镇、石桥镇、护河镇等多个乡镇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调研。
一、工作开展现状
近年来,该县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建设法治政府的力度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表现为“四个明显”。
(一)依法行政观念和意识明显增强。从调研的各个乡镇来看,普遍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督促指导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个月开展一次法律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乡镇司法所经常深入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决策水平和监督意识明显增强。调研中发现太白镇、石桥镇等乡镇聘请或邀请法律专家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护河镇对园艺桃花节、美好乡村建设等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组织群众进行了听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进行了风险评估和跟踪服务,将决策结果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明显加强。多数乡镇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举办“法律走进寻常百姓家”、农民工维权广场普法现场会、平安家庭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增强。乡镇执法人员经常集中学习,针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理论与实践得到有效结合。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实行执法责任制,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于执法不力、失职行为给予严肃处理,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调研了解到乡镇依法行政进步的同时,也发现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无专门的法制机构。目前,该县各乡镇政府没有设立相应的法制机构,每个乡镇仅有一名法制员,负责乡镇政府相关文件的审核把关及执法指导等工作,无法保证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政治方向。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没有把需要办理或者管理的事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
二是“人治”现象依然突出。政府工作人员有些工作不规范,不能完全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势必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比如计划生育、征迁补偿、违规搭建、土地流转、水面发包等方面。在基层找领导、找“熟人”办事现象普遍,而且找人办事比按程序、按规矩办事效率高,依法办事在某些方面变成“依人办事”,“人治”现象依然明显。
三是乡镇政府权力与责任不一致。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政治、经济等全方位的行政管理职能,但随着乡镇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设定的变更和相关立法的滞后,乡镇政府逐步演变成“权力空壳化、责任无限化”的局面,往往出现“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如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城镇建设、土地管理等突出问题,而这些问题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乡镇政府往往又是第一责任人。
四是执法部门偶有推诿现象。乡镇执法面对的对象多是老百姓,执法难度大,偶尔出现执法部门推诿现象,比如农村秸秆禁烧工作,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相互扯皮,环保部门经常推给公安部门执法,而公安部门认为秸秆禁烧没有具体的管理依据,应该由乡镇政府和村里进行管理,而乡镇政府和村里由于不是执法主体,又无权执法,形成这样一种尴尬情形。
五是乡镇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且缺乏有效监督。各乡镇受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正式编制的执法人员数量少,难以胜任繁重的执法任务。各乡镇都聘有数十人的临时人员,作为执法的协助力量,而这些临时人员不能独立执法,其自身素质也相当有限,在协助执法过程中,不太清楚什么事情该办、什么事情不该办,办错了也没人管,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作为治国之道,必然要求依法行政。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把依法行政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年度考核体系中,未能有效地将依法行政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建议县级政府在修订乡镇政府考核体系时,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独立指标,进行单独考核,将依法行政真正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会真正花时间、花精力去认真抓好这项工作,才能逐步实现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
二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从调研情况来看,基层普法教育工作做得还不尽如人意,离国家依法行政的目标还相距甚远,加强基层普法尤为必要。县、乡政府要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农村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送法律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入户,真正落实好“六五”普法教育。同时,要加强对乡镇基层政府和村两委班子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更新他们依法行政的观念。
三是乡镇政府设立法制办公室。建议在乡镇党政办公室基础上,加挂法制办公室牌子,与乡镇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乡镇规范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监督基层站、所执法活动,以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要积极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疑难案件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加强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把进人关和上岗关,执法人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取得相应的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书,方可上岗。建议成立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对乡镇执法力量进行整合,不局限于某一行业某一领域,赋予执法人员在乡镇管理各方面的执法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乡镇执法动态联合巡查机制,实行乡镇管理联合执法巡查常态化。
五是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每年要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含聘用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要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提高其驾驭全局、服务基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
六是开展乡镇委托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把开展乡镇委托综合执法工作作为行政执法改革的重点,将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整合,在乡镇挂牌成立综合执法大队,重点在建房、土地、市场、卫生等领域履行行政执法权,同时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管理效能,实现乡镇管理向服务型、法治型转变。
七是落实镇务村务公开制度。要进一步推行镇务、村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和透明度,保证老百姓充分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基层政府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增加违法行政成本,依法追究责任。
八是全面创建省依法行政示范镇。各乡镇要积极争创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成立乡镇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方案,将机构、人员配齐到位,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创建各项工作,并积极整理收集创建资料,全力开展省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九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资格制度、民主监督实效机制等一些制度建设,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美好乡村建设、征迁安置等重点工作抓制度,围绕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土地流转、水面发包等突出问题抓制度,“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放进依法行政的笼子里,并强化制度的落实。
政府调研报告 篇3
20xx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一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法院、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法制办、北洋镇、屿头乡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19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100%,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91.8%。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黄岩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黄岩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部门、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年来(20xx-2017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20xx年以来我区的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248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20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
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
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
三、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
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黄岩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20xx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二
按照《xx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区人大常委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xx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常委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xx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xx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xx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xx年,共审查《xx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xx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xx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xx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xx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xx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xx年,xx区被评为"
xx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几何倍数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xx年,区政府及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长5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四)法制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近年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强,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门和镇街层面,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职法制机构的职责,并无一明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部门和镇街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恰恰停留在一个真空半真空地带。
三、对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反馈区县通用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对照调整,保证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责任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xx年xx月xx日启动,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并经审核后发布在网审平台配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查找网审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录入事项的纠错工作,为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单轨运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做好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实时调整,动态监管。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保证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要启动撤县设区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xx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xx市xx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xx人发x号),在往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里和区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五)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督促考核。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尤其要把部门负责人的重视程度,部门、镇街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保障作用。
四、对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目前,全市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非常薄弱,与其承担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任务存在巨大落差。调研显示,xx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揽法制机构的职责。据了解,我市其他区(县)情况也差不多。 因此,建议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力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求区级配置的法制机构和专职人员。
(二)要加强和修订市级部门的规章和制度建设。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现有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清理和修订在开发征地地区,夫妻正常结婚后要等一年才上户口,对超生子女不缴清社会抚养费,就上不了户口的违反上位法律法规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明确依法能够行
使的职权范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政府调研报告 篇4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的统一安排,6月17日至7月10日,我组先后深入我市六区、一县、二市,通过与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经营者及农户进行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我市外向型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市外向型农业发展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调研组一行深切地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决心,了解到市、县、区各级政府对外向型农业的高度重视和多策并举。我市坚持把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发展外向型农业,作为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建基地、育龙头、创品牌、拓市场”的发展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半、大力开拓国外市场,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以提升外向型农业质量为目标,不断推进外向型农产品基地规模化、标准化。我市已初步谋划建立起水稻、果菜、甜玉米、白瓜、万寿菊、猪牛肉六大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口岸建设了两个万亩出口蔬菜生产园区,发展了近10个出口蔬菜专业乡镇;二是重点扶持了一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及组织,有所针对地引导企业叫响名优特色品牌,不断扩大我市绿色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占有率。加大了对外向型农业企业的政策、资金上的扶持力度,引导我市种养殖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积极组织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外各种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扩大我市绿色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和对外销售;三是积极建设对俄农产品市场。西郊对俄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已全部竣工,现正在加紧整合桥东蔬菜批发市场和腾飞果品市场,在西郊乡建立鸡西海关监管仓库已取得省政府的支持,正在审批中。西郊对俄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和海关监管仓库启动,必将对我市农产品的国际贸易起到极大的拉动作用。四是我市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支持并组织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到俄罗斯承包土地,建立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并帮助农民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到俄罗斯发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兴办畜产品加工企业。同时,通过龙头企业、蔬菜批发市场、各类专业协会和经销公司、外销经纪人等途径,进一步拓宽农产品出口销售渠道。这一系列“好使管用”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市外向型农业加快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XX市在发展外向型农业方面,具有明显的地缘、资源和市场优势:与俄罗斯有长达641公里边境线,拥有密山、虎林2个国家一级陆路口岸,开通了鸡西至俄罗斯的乌苏里斯克国际客运线路,对俄货运线路和鸡西西郊海关监管仓库也将于近期完成,这为我市发展外向型农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经统计,我市去年对外农产品出口量为18.2万吨,贸易额8059万美元。主要出口农产品包括:西红柿、元葱、甘兰、土豆、大豆、玉米、水稻、白瓜子等农产品及畜禽产品。由于国家对大米出口企业取消出口配额指标,我市的优势产品大米出口受到严重影响。我市域内农字号外向型龙头企业及组织近20多家。绿都集团、金源集团、兴达米业、密山东安等企业以大米、玉米粮食生产加工出口为主,兴达米业集团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打开了稳定的销售渠道;新华新食品有限公司、东富公司、黑龙江瓜瓜叫集团以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白瓜子、豆饼粉、红小豆系列产品远销欧洲市场,前景十分看好;海泰集团生产的青玉米、甜玉米销往韩国、日本;西郊蔬菜协会西红柿年对俄罗斯销售在1100万公斤以上;XX区已建成牡丹江以东最大的对俄蔬菜果品批发大市场,将带动周边县区蔬菜果品对俄出口。我市出口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面积约310万亩以上。根据国际市场需求,我市加大了对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粮食出口基地面积250万亩,以水稻、玉米、大豆为主;蔬菜出口基地础面积10万亩,以西红柿、元葱、甘兰、土豆为主;白瓜子、地产果约40万亩;畜禽出口基地年存栏3万头(只)。对俄农业劳务输出及境外种植、养殖业。我市农民以政府组织和个人中介等形式,在俄境内承包土地约10万余亩,种植西红柿、元葱、玉米,同时发展畜禽养殖,年劳务输出5000人以上,年人均收入约1.5万元。XX区王鹏在俄罗斯滨海区注册东方公司,承租2.2万亩土地种植水稻、土豆、玉米、果树以及畜牧养殖,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我市发展外向型农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与座谈过程中,我们调研组也把了解到的内容进行认真的梳理,经过认真的思考和讨论,我们认为我市外向型农业发展基本属于起步发展阶段,基础薄弱、规模较小,贸易渠道、贸易对象和贸易手段比较单一,政策扶持力度、农产品结构、质量和贸易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影响外向型农业基地建设上规模。外向型农业基地建设资金缺乏,主要是农民投入能力有限,各级政府扶持能力有限,企业带动能力有限,使得我市外向型农业基础建设规模不够。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数量较少,市场信息不畅,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与广大种养农民建立的利益机制还不够紧密,在开展技术培训、引进新优品种、开展市场调研、发展订单生产、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有限。
2、龙头企业后劲不足,影响外向型农业企业产业升级。我市已经有一批有实力、有经验的农产品运销和加工企业,参与了外向型农业开发建设。但在做足做好对外贸易的过程中,明显感觉到来自财政、信贷、自营进出口、出口退税等多方面压力,需要政府加以重点扶持,帮助加快技术改造,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创出名牌产品,提高竞争力。
3、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影响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我市大部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和无公害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生产标准操作不严格,化肥、农药、添加剂超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远不能覆盖生产、加工和销售全过程。发展外向型农业所需的懂得国际贸易知识和熟练运用国际贸易规则、乃至能与国际终端客户洽谈的农业外贸人才奇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人才严重不足。我市目前出口的农产品基本是初级产品,产品包装滞后、保鲜方式落后,精深加工基本上是空白,产品附加值低。如我市的山野菜、白瓜子、小杂粮等一批特色农产品,由于深加工企业不配套,多数是通过自由经纪人单一销售渠道原料外销,我市外向型农业的生产、服务、流通和组织管理体系尚未建成,农产品生产、加工、外销一体化的产业化亟待完善。
4、对外合作领域不宽,大多局限在现货贸易及劳务输出上,缺少科技、技术、经贸、资金等更高层次的合作。
自20xx年以来,受国家政策影响,国家商务部对大米出口企业取消出口配额指标,而我市农产品出口量中大米占出口总量的65%以上;俄罗斯又出台了限制外国人在本国发展零售业,使得我市对俄农产品出口量受到影响;俄政府鼓励境外农民搞农业开发,各国去俄罗斯远东地区进行农业种植的农民逐年增加,使俄罗斯远东地区对境内蔬菜的需求量逐年减少,我市的蔬菜对俄出口量也在减少。去年下半年,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今年我市的农产品出口量将大幅减少,一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下半年几乎没有出口量,这样对我市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也受到影响。
三、几点建议和对策
我市发展外向型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区域优势,如何广开思路、深度谋划,采取各种形式扩大宣传、促进合作,坚定不移地推进优势资源转换为经济发展,进而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加快外向型农业产业升级。
1、狠抓扶持政策落实,扩大基地规模。我市应进一步完善扶持外向型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狠抓政策的落实。我们要通过各级政府的对发展外向型农业工作的狠抓落实,把外向型农业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有计划地不断加强财政投入和协调金融资金支持。建议市政府能否建立农产品出口专项资金,以补贴或贴息的形式,对出口农产品予以适当补贴。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和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基地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和活力。结合农业基地和产业带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基地,推进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要按照“统一规划、连片开发、集约经营、整体推进”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适度规模经营,调整、置换、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集中连片、大规模推进基地建设,形成地域优势和规模优势,依靠规模占领市场。
2、壮大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升级。下大气力加快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验的农产品运销和加工企业,参与外向型农业开发建设。抓好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从财政、信贷、自营进出口、出口退税等方面加以重点扶持,帮助加快技术改造,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创出名牌产品,提高竞争力。同时抓好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建设,引导他们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组合形成一批通过股份合作的上规模的龙头企业。落实优惠政策、有效协调资金,引导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营水平,推广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管理,扶持企业扩大仓储能力,提高对果品和蔬菜的精选、包装、保鲜处理水平,着力提高出口农产品的商品化水平,打造主导产品品牌。
3、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确保产品安全。要突出“生态农业”这个发展外向型农业的立足点。只有发展生态安全的优质农产品,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具有立足之地。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人员包乡、包村长效机制,推广绿色无公害安全生产技术,有效监控农产品生产过程,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有效提高农产品产出效益。
4、完善服务,搭建出口平台。加强农业、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合作和配合,建立一体化服务机制,进一步改善农产品出口通关环境,密切跟踪并及时通报国内外市场供需、价格、政策法规、质量标准等信息动态,及时为企业和农户提供信息服务。依靠良好的企业信誉、高标准的产品质量、知名品牌、国外销售网络,开拓国际市场。通过龙头企业、蔬菜批发市场、各类专业协会和经销公司、外销经纪人等途径,拓宽农产品出口销售的渠道。
5、扩大农业对外交流和合作。组织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到俄罗斯承包土地,建立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到俄罗斯承包山林,开展境外采伐;鼓励帮助农民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到俄罗斯发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兴办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一批以俄罗斯农业资源开发为主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适时在俄罗斯辟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6、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境外转移。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多,而俄罗斯又缺少劳动力,为此,建议政府部门与俄方沟通联系,在办理出国劳务人员劳务大卡时,能否增加人数,简化手续,延长务工时间,以鼓励出国务工人员的积极性。一是借鉴XX县鸡林乡经验,利用民族、亲属优势,通过亲友介绍等方式,向韩国等输出劳务。二是发挥地缘优势,充分利用口岸,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到俄罗斯进行农业开发,从事种、养、加等行业。三是继续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到沿海等地务工经商,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7、抓好项目开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农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我市地理位置优越,土地肥沃,农产品丰富,交通发达,具有两个国家一级口岸,因此,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和发展外向型农业具有独特条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做好农业对外招商项目的包装推介,要抓住国家的境外开发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及个人进军俄方市场。同时加大农业对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种植业项目,突出高新科技农业项目,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政府调研报告 篇5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为了解掌握我市XX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玉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调研要求,我就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效果
XX年以来,我市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框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一)建立了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组织网络
我市把《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充实和调整市安委会领导成员,乡镇、部门也分别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制定责任追究制、应急救援机制、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初步形成了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氛围
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和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市上下形成遵守《安全生产法》、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执行《安全生产法》措施扎实有力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每年年初分别与乡镇、园区、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要求各乡镇、园区与所属企业也层层签订,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大节日、重点时期、重点行业和事故多发季节的安全生产检查,把“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的安全检查固定为常规性检查,把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企业、学校、网吧等行业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产的立即停产,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和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程序,并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日常巡查频度和密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XX年以来,市政府下大力气狠抓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一是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全市仅矿山等行业的安全投入就超过了一千万;二是建立完善安全抵押金制度,制订了《玉门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意见》,对煤矿等五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征缴风险抵押金,目前已征缴154万元。三是在建筑、危险化学品、水电等行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三年达标规划,至目前,全市已有34户企业达到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四是健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修订了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后勤保障、应急救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XX年9月22日、10月20日我市先后发生了液化气罐车侧翻、气体泄漏事故,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功地化解了险情,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严格执法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及监管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等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政府及监管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同时要发挥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的作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不留情面,对拒不整改的,要立即停产,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力度,对所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关键措施,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基础工作是制定和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而完善了制度和机制后,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狠抓落实。当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要对已经建立起来的责任制要加大监督落实力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政府要加强对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调查研究,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整治,监管工作要从事故查处为主转向预防和控制为主,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放、关口前移,从薄弱环节、具体岗位抓起,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避免互相推委等现象的发生;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责任制,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
政府调研报告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管好用好政府投资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围绕《预算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审计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解决项目投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索和探讨。
近年来,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均在不遗余力探索制订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办法、财政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如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建设单位拆分肢解工程项目发包、招标,中标单位非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招标文件约定内容签订施工合同,签订“阴阳合同”、“黑白合同”甚至无合同;不履行变更审批程序,擅自提高建设规模和标准;现场签证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决算不实、高估冒算;基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一是规范项目流程,严格环节管理。
严格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额度进行限额设计,禁止先设计后勘察或不勘察。
加强招投标管理。针对所有依法依规实行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严禁卖标、买标、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依法净化招投标市场。
规范合同签订。项目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做到主体明确、严密、规范、职责清楚,有履约保证和质量保证条款。
严控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施工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建设单位要严把设计变更关。
加强签证管理。各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对隐蔽工程、工程量增加项目的变更等签证,必须做到“三方签字”,即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同时参与,对工程量进行丈量、质量验收之后,实行现场签证。
严格竣工验收。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活动,验收人员组成有特定要求,包括质监、业主、监理、勘测、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建各方都应从各自的角度进行评定,集体验收合格方能出示验收通知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完善财务管理。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的建设内容做好帐户设置和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资金拨付。拨付项目资金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由建设单位申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量予以核实,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财政部门要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项目资金,并对建设单位审签的发票、工程量验收单进行抽查。
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发改委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具体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组织工程变更审查、竣工验收,监督协调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对省、市、县重大项目实行稽查。
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及标底编制,参与工程变更审查,审核工程投资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按工程进度审核拨付建设资金,对基本建设财务进行管理监督。
审计机关应深入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造价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审计监督,依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政府招投标办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对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备案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受理对政府投资项目交易工作的投诉、举报。
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负责各自行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工程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其违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
监察机关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反管理程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监察、发改、财政、审计、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作为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发挥各自职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行政问责,更加及时、直接、高效地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项目监管合力,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合法合规、科学高效、优质规范实施。
一是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设备购置标准,或建设计划外工程,造成工程决算超概算的.,财政部门不予追加投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对按规定应当进行招投标而未进行,或没有依法履行职责,违反规定越权插手、干扰招投标工作和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参与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承诺不兑现的单位,列入建筑市场相关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对违反规定签订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施工合同,或未经招标办备案,擅自签订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对项目变更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或在工程变更、价格签证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增加工程造价的,财政部门不得增拨工程款,其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并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对违反政府建设投资资金拨付规定和程序,擅自拨付工程款或造成工程款多付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调研报告 篇7
【摘要】 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对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财政对各类资金的统筹调配能力和管理监督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性基金; 收支预算; 预算管理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对于落实新《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财政对各类资金的统筹调配能力和管理监督水平,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我县政府基金管理概况
(一)征收管理
我县目前纳入征收范围、属于地方收入的政府性基金有13项,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育林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基金征收、使用上实行分类管理:
1.按基金收入来源和使用范围分类。从收入来源来看,政府性基金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直接向企业或个人征收的基金,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育林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二是来源于与土地出让所得有关的基金,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三是来源于其他收入的基金。从使用范围来看,政府性基金主要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用于文化、教育、体育、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的基金,如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是用于农田、土地开发建设的基金,如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三是用于公路、港口、水利、城市建设的基金,如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是用于其他方面的基金,如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2.按基金的征收和使用部门分类。从征收部门来看,政府性基金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由税务部门代征,如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是由相关部门直接征收,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育林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委托相关机构征收,如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委托供电、供水部门征收、涉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委托地税部门征收;三是由财政部门从相关基金中提取,如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从使用(分配)部门来看,政府性基金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由某个部门使用,如地方教育附加由教育部门使用、文化事业建设费由文化部门使用;二是由多个部门负责分配或使用,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出让收入就涉及国土、城建、农业、教育、财政等多部门。
(二)预算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我县从20xx年起,开始启动政府基金预算单独编制工作。实行部门上报,与公共预算数字衔接、财政审核下达的程序。编制上尚未使用信息化手断,采取手工编制的方式。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政策要求及我县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要求
修订后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各项政府性基金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不得挪作他用。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作为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中的一个独立分支已成法定要求。
(二)我县基金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政府基金的管理,对收支预算进行规范,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仍不尽科学规范,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1.基金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不合法。按照规定,政府基金应建立年度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每年第三季度,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专项用途,单独(与部门经费预算分开)编制下一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审查通过后予以执行,履行“二上二下”的报审程序。而我县目前的做法是,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尚未独立成体系,而是依附于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按公共财政预算中确定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分解到各基金项目,下发相关征缴部门,部门汇总后上报财政职能科室,财政代为编制收支预算,未履行单独由人大审批程序。
2.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由于我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依附于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因而在编制上比较粗放,具体的做法是:首先按照政府总收入预算的盘子,减去税收等收入预算数,倒扎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在具体项目上,采用基数加增长的方式确定收入数,最后的轧差全部放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基金中。财政司职预算编制科室按照总预算下达的金额和项目并商相关执收部门再单独编制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收支预算编制没有结合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和考虑相关影响因素,未对基金收入作出科学、准确的预测。对支出预算未实行项目库管理。
3.基金预算编制范围不够完整。目前体制下我县基金预算编制尚未做到全覆盖,有些基金尚未纳入编制范围,如文化事业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随税附征的基金。
4.基金预算约束力不强。目前,预算与执行差异较大,特别是一些受市场因素影响大的基金,如土地出让金,其收入的偶然性、不连续性,往往会造成年份间收入的或高或低,无规律性。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模式,会造成实际收入与预算收入差距很大,产生预算支出当年结余较多和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等问题,如20xx年我县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5.07亿元,实际征收16.38亿元。
5.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缺乏协调和衔接。目前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处于各自为政的状况,公共财政预算中只是很粗放的将政府性基金数字进行罗列,政府基金预算按照公共财政的数字进行编造。
6.预算管理上未能扎口。目前,各项政府基金在财政内部分属不同科室在管理,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社保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经建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教科文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综合科,因此在预算编制的标准、口径、方法不统一,影响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新形势下规范和加强我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几点建议
(一)固化预算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法规。建议结合《预算法》修订,依照已有的政府性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制定适合本县情况的基金预算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范围、内容、方法、流程和监督管理等规定,并辅之以配套的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增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约束力,规范和完善本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建立基金预算与公共预算的协调机制。按照修订后《预算法》要求,探索推动各类预算之间的相互协调与衔接,研究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的资金调剂渠道,比如将一些基金收支结余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建立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目前,我县已建立国有土地收益金 统筹调入公共财政机制,对商业地块出让收益按一定的比例集中,调入共公财政预算。在此基础上,我们应极积调研,科学分析,进一步扩大可统筹的项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 明确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责任。按照政府性基金征收和分配使用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部门。在此基础上,建议逐步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责任制度,规范和明确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等环节的职责分工。 今年9月份财政部机构职能调整到位,为统筹预算管理,财政部将综合司承担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职责划转预算司,在县级财政部门,也应将所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统一划归到预算管理,以便于统一规范管理职责,切实加大管理力度。
(二)细化基金预算编制
1.规范收入预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本年度征收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征收任务及征收标准调整变化等情况编制。在收入预算编制过程中,各征收部门应根据当年本部门征收基金的收入情况,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政策变化情况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可能影响基金收入的因素,科学、合理地预测下一年度的基金收入情况,按照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基金收入预算。
2. 细化支出预算编制。一是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和“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原则编制基金支出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基金预算编制,基金支出预算要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二是参照公共财政预算,研究推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库建设,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立项、评估、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工作,确保基金支出预算编制科学、规范。三是结合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建立基金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刚化基金预算执行
1.完善政府性基金基础资料库。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基金收支的基础资料库,系统、全面地梳理基金的收入来源、规模、结构、依据、政策变化等信息资料,为今后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准确的预测奠定基础。
2.严格收支预算执行。一是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严格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确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二是按照人大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基金收入征收缴库进度,督促基金使用单位强化预算执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申报用款计划,抓紧办理拨款手续;对尚未启动的项目,抓紧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补助下级的基金支出,尽早提出分配方案;三是对历年结余资金规模比较大的基金项目,财政部门与基金使用单位加强沟通,研究完善基金使用政策,同时结合共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研究统筹使用的具体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四)精化财政信息化建设
在“金财工程”的总体框架下,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要求,确定征收系统功能定位,扩展系统管理范围,通过整合系统资源实现内外信息共享。以此为依托:一是建立健全以非税系统为主的征收平台体系,将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扫除管理盲点,强化薄弱环节。二是实施非税系统与税务征收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的全面衔接,实现征收及使用信息共享,完善动态管理。三是优化非税系统相关功能,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收缴跟踪、收入统计分析,确保基金收入的应收尽收,同时建立政府性基金电子政策文件库,加强基金源头管理。
(五)强化基金预算监督
1.加强财政监督。根据财政部和本县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监督基金使用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实制度,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基金,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对部分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探索组织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参与跟踪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2.实施绩效评价。结合本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推进,逐步扩大绩效评价的范围,选择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由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试点开展自评。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加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并逐步开展第三方评价。
3.推进信息公开。在进一步细化报送人大审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本县财政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本级政府性基金总预算和总决算情况;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政府性基金使用部门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府性基金的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调研报告 篇8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能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深入了解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区政府采购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对改进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建议
一、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自20xx年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逐步规范的原则,紧紧围绕上规模、建机制、抓规范的工作思路,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基础工作,有力推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到20xx年10月底,完成政府采购支出8558.73万元,节省1769.20万元,节省率17.13%。
(一)率先推行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20xx年我区在全市率先推行“管采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做到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机构职能分离、机构分离。
(二)推出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新模式,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化。
率先在XX市政府采购管理中推出了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新模式,迈出了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化重要的一步。该系统涵盖了全部政府采购业务,实现了政府采购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化,,提高采购效率,增强采购工作透明度。
(三) 建立开标、评标全程监控系统,创新监督手段
对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开标及评标工作进行电子监控,并将监控录像保留备份,以备查用。建立政府采购开、评标现场电子监控系统,提升了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促进了廉洁采购。
二、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采购单位责任意识缺失,采购效果不理想
在协议采购过程中,部分采购单位未能行使议价权力,造成采购产品价格偏高。采购代表对采购项目相关知识了解不够,无法履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审核、验收环节把关不严,采购产品质量不能得到保障。
(二)采购时间安排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部分单位未能按照年初采购项目预算安排的时间进行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市级专项资金下达时间与政府采购时间差距较大,采购时间安排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三)低价中标情况普遍,产品质量没保障
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发挥重要作用。低价成为最主要的取胜策略,以致在行业内形成不讲求质量,一味追求低价的恶性竞争,造成采购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采购人对采购结果不满意。
(四)人为变更项目类别,规避政府采购
我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限额标准为50万元,超过限额的,按照规定应进行招投标。采购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单位可自行组织实施。为规避政府采购,部分单位通过将一个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进行分解,化整为零,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降低了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参加评标人员要认真做好评标前准备工作,深入了解采购项目知识,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在产品验收、使用过程中对采购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二)合理安排采购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明确采购时间、采购方式,强化采购预算执行约束力。采购人要根据采购法律法规、年初预算安排及相关制度要求,结合项目性质和要求,合理安排采购时间,确保项目早建成、早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效益。
(三)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促进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完善采购评分标准,将价格评分标准中的低价改为合理价格,确保中标产品质量、规格等符合采购单位需求。
(四) 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
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积极配合,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形成有效而严密的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网。在组织机构和操作流程上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实行管、采分离,逐步形成有关各方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坚决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透明度原则,在信息公开、采购流程、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纠纷仲裁等实行全面彻底公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对集中采购机构,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肃人员工作纪律,建立岗位考核体系。通过严格的内部制约和监督,使得整个采购过程环环相扣,有条不紊,促进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
政府调研报告 篇9
xx县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xx县通过举债融资,在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拉动社会投资、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xx年,xx县进入还款高峰期,全年还款1。9亿元,20xx年预计需还款4。8亿元。按照20xx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的要求,xx县还将在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改善上投入大量的资金,这给财政基础薄弱的xx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在财力比较困难的情况下,xx县在化解旧债的同时,采取措施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做法是:
一、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从源头规范政府债务
为了控制和化解债务,xx县发挥预算的控制力,来约束债务发生的随意性,从而加强预算控制,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性债务的发生。一是整体推进,把政府性债务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正确把握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间的关系,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过快增长,积极消化和处理历史债务问题,根据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政府性债务投资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和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观念,坚持依法筹措建设资金,维护好政府形象;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的绩效评价和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统一领导,理顺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金融办归口管理、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实现政府性债务“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的良性循环。坚决杜绝多头举债、监控乏力等问题。未经政府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举债。三是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化解。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积极筹集资金,逐步消化。对不按规定履行偿债义务,逃避政府性债务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层层严格明确偿债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对擅自举债、违规担保、挤占挪用政府性债务资金、故意欠债不还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债务监管的具体措施及做法
1、整合资源,集中管理融资。我县成立了“金融办”,对举债行为“一个口子”管理,统一调度,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融资规模,集中管理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权,规避多头举债、权责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
2、实行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管理。县金融办根据建设需要和承受能力,编制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并报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明确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偿还本息等计划。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做到规范、有序,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性债务。
3、完善地方债务统计体系,加强偿债能力分析。为全面掌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根据20xx年6月审计债务情况,将审计出来的债务全面录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分类管理,真实、完整反映债务借、用、还全过程。
4、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保证到期债务能够按时归还,保证政府信用度。政府在安排每年的财政预算时,充分考虑偿债的因素,在财政每年安排预算中单独安排偿债准备金,建立了还贷准备金制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
(一)面临政策尴尬,项目融资困难
我们以创新建设模式进行实施并运作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旦引起争议形成诉讼,则就会陷入无法可依的判断误区和法律尴尬。另外,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地方政府未来争取金融信贷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融资贷款日趋困难。
(二)收支矛盾突出,支出压力巨大
近年来xx县发展较快,历史欠账较大,20xx年全县偿还历史债务总计1。9亿元,20xx年需归还银行贷款本息4亿元以上。同时,由于政府融资到位不足及土地转让有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占用大量预算资金,加之国家陆续出台调资、公务员规范津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等增支政策,再加上在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改善上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给财政收支平衡带来很大的困难,在工作中既要将以前的欠账填平,又要保持经济的较快增长,因此,还得继续科学合理举债才能确保小康目标的实现。
(三)体系尚待完善,制约企业融资
由于xx县中小企业发展起步晚,现代企业体系未完全形成,很多企业规模不够、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产权不明晰(如股份制、租赁承包等)、无抵押条件(如无土地所有权、产品或库存)、担保方难找,以及过去的不良信用记录等等,对全县中小企业信贷规模造成很大制约。
(四)债务信息不够真实
导致债务信息不真实的主要原因,一是目前上级部门对政府性债务还未做出明确的.、可操作的债务核算、统计口径;二是各部门出于各自的利益,不愿准确及时提供债务信息,人为制造信息孤岛。由于债务无统一的、可操作的统计口径,债务预警的监控指标也难以运用。
三、相关建议
(一)完善地方债务法律、制度体系
一是确立地方政府举债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地位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当务之急。即使在发达地区,仅仅依靠地方财力进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仍然困难,在欠发达或落后地区其迫切性则更加突出。同时地方政府直接融资还可以拓展利用社会闲散资金的渠道,扩大内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新动力。二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审批制度。审批的重点是防止地方政府债务膨胀,防止资金过分向富裕地方政府倾斜,统一协调中央、地方政府及社会应债能力的关系。三是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体系。目前运用较广泛的指标主要有债务依存度、负债率、偿债率,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作为约束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标尺。
(二)扩充地方政府举债形式,改善债务结构。
目前地方政府债务形式单一,主要是银行贷款,造成政府与企业争夺信贷资源的局面。大量的非营利项目融资还降低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蕴含了极大的金融风险,也限制了资金在项目间的调剂使用,增加了地方政府建设筹资成本。地方政府通过发行长期债券的形式举债可以改善政府债务的期限结构和债务品种结构,促进地方政府对债务资金的调剂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将债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综合平衡地方政府预算
一是编制单独的建设资金预算,并纳入地方政府综合预算进行综合平衡,强化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平衡预算综合的责任。债务规模必须在适度范围内。地方政府在编制公共预算时,必须同时做出下年度财政投融资计划和投资项目计划,并将有关与计划一并报有关权力机构审查,获得批准后与公共预算一起作为财政活动予以执行。二是建立严格的还款准备金制度。政府在安排每年的财政预算时,应充分考虑偿债的因素,在财政每年安排的技术改造、基本建设以及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中集中一部分,或从预算中单独安排,建立还贷准备金。财力允许时还应建立还贷周转金,用于临时垫付周转。
(四)实行严格规范的债务投资决策责任制
为了杜绝行政领导随意拍板决定项目取舍的非科学做法,在使用、管理贷款资金时,要建立严格的债务投资决策责任制,以规范的形式明确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的管理和偿债的责任。同时,为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应实行整个投资项目的决策者一贯负责制,对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确定,到设计、施工、生产准备、投入生产的全过程负责到底,全面监督。对放弃职责,放松管理,致使项目失败,偿债发生困难的责任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甚至利用主管项目之机违纪违法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整顿债务
以财政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其他公共物品建设支出的债务应以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义务人,逐步将这类业务企业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新增债务,应实行严格的债务责任制,按市场化原则明确债务偿还主体,理清偿债责任,规范债务清偿行为,坚决杜绝偿债主体的转移行为。同时应本着“谁借谁还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借用还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债务管理新机制,依法确立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偿债责任及连带责任。
(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增加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最终依赖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要以建立稳固、平衡的财政为目标,发展经济,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工业要上规模,农业要保基础,第三产业求发展。通过引导和政府支持,实现区域经济新的飞跃,以建立广泛的收入来源。集中区域内所有可用的资源,对已经存在各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即统一财权,并强化财政调控的权威。中央财政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匹配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缩小其收支差距。在支出发面,地方政府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日益增长的行政事业性经费开支,对于那些可以通过市场提供的公共物品要引导社会资金进行投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建立科学的用人制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长期以来,干部考核和任用往往把一个地区的显著变化作为重要目标,导致主要领导在任期内趋之若鹜地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没有相应财力支持的情况下,必然表现为举债。通过举债投资还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善区域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税收收入的经济指标。举债出政绩,举债出干部。所以必须强化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偿债责任,杜绝那种不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盲目举债行为。将其任期内新增政府性债务的筹集、管理、使用和偿还和绩效纳入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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