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专题调研报告

时间:2020-10-18 16:34:49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专题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免除农业税以后,乡村干部的职能将由行政性向服务性转变。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乡村干部职能的转变,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规范可行的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明确乡村干部应该做什么,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乡村干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于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专题调研报告

  乡村工作项目纷繁复杂,工作分散性大、流动性大,有必要制定一整套规范可行的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以便于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工作。要以整体、全局出发,用系统论的方法作指导,对乡村基层干部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作至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来制订,以弥补当前各个岗位责任制中亮严不一的缺陷,使岗位责任制得到深化和发展,趋向规范化、标准化,为搞好乡村工作管理奠定基础。同时要根据乡村基层干部各岗位的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培训干部,也促使乡村基层干部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便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乡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能现状

  乡村组织机构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而政府机构是实施政府职能的主体,政府职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反映着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

  1、当前乡村基层干部工作的主要职能(或工作内容)。

  乡村基层干部是乡村政府机构内部的工作人员,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实践者,要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物进行管理,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首先,要必须办强乡村政府规范化建设。所谓乡村政府规范化建设,就是依据民主、法治、科学的原则,做到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制度,通过制度规范管理者的行为,通过管理者依法行政,照章办事,推动工作开展,从而形成乡村政府工作决策程序科学合理、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人员高效服务的良好运行机制。乡村政府规划化建设的核心是依法建制、规范管理、转变职能、服务群众,其中,服务群众是乡村政府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乡村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做法,一是依法建制。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地制定乡村政府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使政府工作有章可循。这些工作制度包括:政府工作规范、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部门设置和职责任务;组织和个人行为准则;考核、奖惩、监督和管理办法、各项服务措施等一系列制度。二是规范管理。建好制度后,政府工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照章办事,依法行政,用制度规范自身行为,严禁滥用职能,代法,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转变职能。乡村政府要逐步实现以领导就是指挥到领导就是服务的转变。在各项工作中,要强化服务意识,突出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

  其次,要切实改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队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政府职能部门是为农民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一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要摆正与群众的关系,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服务,不能无所作为、消极等待,更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方式对待群众。二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技能。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专业技能,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群众得到高质量的服务。三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做到照章办事,依法行政。通过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奖惩制度等,使工作有章可循。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时,必须依法办事,不得逾越职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四要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进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等群众关心的事情都要通过一定形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语和监督。公开后,要重视意见反馈工作,认真倾听、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做到有错必纠,并把处理结果公之于众。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免除农业税以后,乡村干部的职能将由行政性向服务性转变。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乡村干部职能的转变,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规范可行的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明确乡村干部应该做什么,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乡村干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乡村工作项目纷繁复杂,工作分散性大、流动性大,有必要制定一整套规范可行的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以便于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工作。要以整体、全局出发,用系统论的方法作指导,对乡村基层干部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作至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来制订,以弥补当前各个岗位责任制中亮严不一的缺陷,使岗位责任制得到深化和发展,趋向规范化、标准化,为搞好乡村工作管理奠定基础。同时要根据乡村基层干部各岗位的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培训干部,也促使乡村基层干部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便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乡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能现状

  乡村组织机构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而政府机构是实施政府职能的主体,政府职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反映着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

  1、当前乡村基层干部工作的主要职能(或工作内容)。

  乡村基层干部是乡村政府机构内部的工作人员,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实践者,要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物进行管理,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首先,要必须办强乡村政府规范化建设。所谓乡村政府规范化建设,就是依据民主、法治、科学的原则,做到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制度,通过制度规范管理者的行为,通过管理者依法行政,照章办事,推动工作开展,从而形成乡村政府工作决策程序科学合理、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人员高效服务的良好运行机制。乡村政府规划化建设的核心是依法建制、规范管理、转变职能、服务群众,其中,服务群众是乡村政府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乡村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做法,一是依法建制。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地制定乡村政府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使政府工作有章可循。这些工作制度包括:政府工作规范、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部门设置和职责任务;组织和个人行为准则;考核、奖惩、监督和管理办法、各项服务措施等一系列制度。二是规范管理。建好制度后,政府工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照章办事,依法行政,用制度规范自身行为,严禁滥用职能,代法,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转变职能。乡村政府要逐步实现以领导就是指挥到领导就是服务的转变。在各项工作中,要强化服务意识,突出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

  其次,要切实改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队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政府职能部门是为农民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一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要摆正与群众的关系,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服务,不能无所作为、消极等待,更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方式对待群众。二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技能。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专业技能,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群众得到高质量的服务。三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做到照章办事,依法行政。通过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奖惩制度等,使工作有章可循。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时,必须依法办事,不得逾越职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四要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进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等群众关心的事情都要通过一定形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语和监督。公开后,要重视意见反馈工作,认真倾听、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做到有错必纠,并把处理结果公之于众。

  (4)乡村干部要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把以前乡村干部的“饭前一支烟,饭后一溜烟,下村聊聊天,握手不沾边”转变为现在的“晴天一身汗,两天一自泥,下村讲科技,早晚在田边”的乡村干部新形象。

  (5)乡村干部仅有为群众服务的愿望是不移的,同时还要具有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乡村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只有这样,才能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为当地群众调整不合理的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

  二、现阶段乡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能与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哪些不适应及其主要表现

  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必须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总体要求来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高致的服务型政府。在现阶段,作为政府机构内部的乡村干部,其工作职能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存在着不相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在:

  (1)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产权制度没有建立健全,使乡村干部对机关知识了解不够,工作方向不明晰。

  (2)收分配体制未理顺,社会保障体系未完善,使乡村干部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向群众明确解释机关问题。

  (3)在加大基础投入,拉动经济增涨,扩大再就业上下功夫,使乡村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更加得心应手。

  (4)不断整合经济资源和自然资源,降低耗能,使乡村干部在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去。

  (5)要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

  (6)要制定相关的市场规划,纠正市场失灵。

  (7)要组织生产和提供社会公共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

  (8)要制定相关的金属业政策和产业政策。

  (9)要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

  (10)要建立相应的贸易谈判代表制度。

  三、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实现乡村基层干部职能的转变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立一个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是我们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应找准突破口,进行合理定位。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职能定位。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对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按照政企职责公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界定政府与企业职权的范围,把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坚决还给企业;其次要按照宏观管好、微观放开的原则,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完善宏观管理体系;再次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主要运用计划的、行政的直接控制管理方法转向通过市场运用各种经济扛杆采取经济的、法律的间接控制管理方法。最终达到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上来,把生产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的职能转变的总目标。

  1、适应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形势,推进乡村基层干部职能的转变。

  全国广大农村深入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有如轻风细雨滋润着神州大地,在全国广大农村广袤的大地上,正在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1)乡村基层干部思想觉悟有了新的.提高,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通过学习,广大乡村基层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逐步从模糊到比较清晰,从笼统到比较具体,从肤浅到比较深刻,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三个代表”,为什么要坚持“三个代表”,怎样实践“三个代表”。乡村基层干部对照“三个代表”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反思,找到了存在的差距,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2)乡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和方法有了明显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有了新的改善。乡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关系到党同农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广大乡村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体察群众的困难和疾苦,了解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听到了许多平时听不到、听不进的意见和建议,思想受到了触动和震撼。

  (3)乡村基层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自觉性增强,一大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始终着眼于维护和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紧紧抓住群众最盼、最缺、最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清理并取消了一大批收费项目,减轻了农民负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不少基层干部焕发了朝气,提高了素质,精神面貌为之一新;不少班子化解了矛盾,增强了活力,提高了凝聚力和战斗力。

  2、适应取消农业税的新形势,推进乡村基层干部职能的转变。

  农村实施税费改革特别是“一免三补”等政策后,广大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同时,乡村两级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震荡,过去长期围着税费转的乡村两级组织收税收费的基本职能已经转移或消失。乡村两级干部怎样行政,如何作为,成为摆布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问题。免征农业税使乡村工作传统的“抓手”消失,但也使我们乡村干部从收款催税中解脱出来。然而,职能转变也要随着形势发展而改变。大多数干部能够主动适应整体形势和个人角色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出现了新气象。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乡村干部产生了失落感,心里没底,茫然无措,打不起精神,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有的更是表现出畏难情绪,出现涣散、消极等待现象。他们认为,免征农业税对乡村的冲击非常大,管理农民的权力削弱了,可用财权萎缩了,组织动员能力下降了,加之农村需要解决的公益事业多,原先由乡村承担的一些公益事业失去了财力的保障。从实践情况看,免税改革并非简单的“要钱不要钱”的问题,更不能一免了之。乡村基层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免征农业税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需要完备的配套措施和办法。

  (1)要积极转换职能。过去,我们不少干部对自身职能的认识是错位的,总认为把税费收上来才是政绩,以税费额大小来论“英雄”。实际上,农村基层干部本来就不应该是“收税干部”。带领群众致富、发展农村经济、服务广大农民、保持农村稳定,这才是我们真正的职责所在。

  (2)要提高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出现了新一轮土地热,要地、争地的现象普遍,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农民因地上访案件增多。因此,要采取灵活的办法,要善于处理各种“人地矛盾”;免征农业税后,乡村组织的“来钱道”少了,过去积累下来的大量债务问题浮出水面。成为影响稳定的因素,因此还要多方探索化解债务的渠道,特别是要想方设法培育新的财源。

  (3)要主动做事,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乡村基层干部不能坐享清闲、坐困愁城,而应该走进农家,从丰富的社会实践中,从农民的切实需要中,重新确定自己的价值;要求乡村干部带头闯市场,学技术,深入村寨农户,在生产服务、技术服务方面作出新贡献,从而帮助农民发家致富,并从在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

  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出现新的困难,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此,要积极探索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路子,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农村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当前,造成乡级财政巨大压力的直接原因是机构臃肿,人员冗杂。税费改革需要与之相配套的改革,推进这些方面的配套改革,就是推进新一轮的农村全面改革。只有通过改革,把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才能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建设,增强执政能力。

  3、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定位一定要明确。过去我们有过很多经验教训,一些地方政府给自己定好位,把自己看成是投资主体,面注重招商引资,为企业搞贷款作担保,负了很多俩,相反在公共服务方面却做得很少。建设新农村要靠政府的扶持,政府的扶持不光是投钱,还要教育引导农民,不能认为税费改革后,农民就不再出资出劳了。我们知道,大江大河的堤岸修建等国家工程,这方面钱是国家拿的。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也要引导农民对自身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作为政府机构内部的乡村工作人员,要转换角色,转变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全面的目标,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做好规划,转变职能,服务到位,循序渐进,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多渠道引导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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