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通用[2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管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总结前一阶段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找不足、补短板、攻弱项、促落实,持续深入开展20xx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测评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综合整治为抓手,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务实创建、改革创新,坚持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市民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要求
整治提升行动以提升城市品味、完善服务功能、推行文明执法、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城市“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兼顾生态环境治理、违法建设管控,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逐个片区、逐条道路全力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行动,突破老大难问题,力争完成20xx年度各项创建测评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四、整治内容
(一)主干道
重点区域:区府路、前进北路、陇昌路、天河北路、前进南路、商埠路、成纪大道麦积段、埠北路、埠南路、兴陇路、泉湖路、天河南路、中心大道、羲皇大道麦积全段等14条主道路。
整治任务:无随地吐痰、便溺行为;无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等废弃物行为;无马路市场、无露天餐饮和烧烤摊点;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无悬挂的各类广告、标语、条幅和利用沿街行道树、路灯杆等设施悬挂的物品;路面、墙体及公用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临街门店无堆放商品和餐饮门店无占道(越店)经营等现象;无乱停乱放车辆(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无停车乱收费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二)背街小巷
重点区域:育才路、同乐路、为民路、影院巷、铁工巷、安宁巷、华阳路、天风路、书苑路、健康巷、新建巷、林水东路、林水西路、伯阳中路、伯阳西路、新阳路、凤凰路、五龙路、甘泉路、石佛路、琥珀路、龙园西路、颖川河西路、石佛中路、天泉巷、南山巷等26条道路。
整治任务:按照“局部整齐”的原则,对照目前现状进行整治、规范,逐一整改销号。突出对辖区路段市容市貌的规范整治,按照“定点、限时、便民、有序”的原则,加强对农副产品、水果临时销售区、夜市摊点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取缔未经许可的马路市场和各类流动摊点,查处在未划线区域内占道经营、倚门经商行为,整顿和规范小巷道内各类违法行为。
(三)商业大街
重点区域:商埠路步行街、莫尔街(恒顺江山悦小区周边)2条主要商业大街。
整治任务:商场周边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经营;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旧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设置标准;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四)公共广场
重点区域:火车站广场、马跑泉市政广场
整治任务:①设置固定的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宣传牌,不少于6处。刊播本市道德模范公益广告或道德模范事迹展板(不少于5处)。②利用展板、广告牌、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形式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道德模范、志愿服务、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垃圾分类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要图文并茂,具有艺术性),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③设有固定的精神文明宣传栏(牌),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④无乱丢垃圾;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停车乱收费;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损公共设施;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
(五)公园、景区景点
重点区域:马跑泉公园、翠湖公园、龙园、麦积山大景区、卦台山景区沿线。
整治任务:公园、景区周边及重要旅游道路两侧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摊点必须按照划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进行经营,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沿路店铺一律实行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对景区周边及重点旅游道路两侧乱摆摊点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拆除破损、低俗的户外广告牌匾;全力配合景区、乡镇依法拆除景区道路沿线各类违法建筑,切实维护景区沿线环境秩序良好。
(六)校园周边
重点区域:城区大、中、小、幼儿园等校园周边。
整治任务: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占道经营的各类流动摊点;加强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秩序整治,建立护学岗,清理取缔校园(门)两侧50米内设置的各类停车点(位);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散发传单、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禁止一切宣传招生、培训机构在校园周边设置咨询点;全面清理各类宣传条幅;严厉整治城区流动车载广告、LED宣传车辆;全面禁止各类音响、流动宣传活动的审批,严厉查处各类音响噪声污染行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七)车站周边
重点区域:天水火车站、天水南站、长途汽车客运站
整治任务:车站周边无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文明养宠现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停车乱收费现象,站前广场无散发小广告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八)商场超市
重点区域:金都商城(步行街)、金都商厦、景园商厦、华阳国际生活广场、盛达广场商场、景园城、桥南小商品城等7处大型商场。
整治任务:商场超市周边无乱丢垃圾;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无乱停乱放车辆;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损、污旧门头牌匾;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
(九)便民(集贸)市场
重点区域:北山路市场、渭滨市场、陇昌路市场、仿古街市场等4处集贸市场。
整治要求:①由广场管理处组织对北山路市场、渭滨市场、仿古街市场、陇昌路市场集中开展市场环境卫生、视觉脏乱差等问题专项整治;②市场内地面平整,下水畅通,地面无积水;③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文明经营、取缔私设摊位收费现象;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⑤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⑥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⑦市场内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等现象。⑧要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可查询投诉处理记录、结果)。
责任分工:广场管理处负责对市场内的摊位收费、环境卫生及对经营门店倚门经商、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辖区执法中队负责配合广场管理处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并对市场内经营户(门店)乱倒垃圾、占道经营、倚门经商等违法行为给予立案查处。
(十)城乡结合部乡镇、村
重点区域:马跑泉镇、花牛镇、社棠镇、道北办城乡结合部;马跑泉镇羲皇大道沿线村庄、花牛镇羲皇大道沿线村庄、社棠镇主镇区村庄、道北街道辖区村庄。
整治任务: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乱堆乱倒、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加强沿路市场规范管理,依法取缔马路市场;路面、墙体及公用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规范管理临街门店倚门、倚店经营等现象。结合全域无垃圾、乡村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城郊乡镇、行政村环境秩序整治,配合辖区镇、村组织村民开展村容村貌大整治,建立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十一)城市“牛皮癣”管理
重点区域:主干道、巷道、城乡结合部、城区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公共广场、住宅小区等区域乱贴乱涂的.各类小广告。
整治任务:①对重点区域“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逐片逐路逐小区进行摸底排查,针对上级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到街道、小区院落进行排查,需要“三包”单位进行整治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问题反馈区文明办。②广告中队及时清理城区主干道沿线路牌、路灯、果皮箱、公交站牌、桥梁、电力及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上的各类小广告、喷涂物以及其他城市“牛皮癣”。③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乱张贴、乱喷涂家(政)教、售(租)房、办证、贷款号码等有损市容市貌的违法违章行为,提升城市形象品位。
责任分工:广告管理中队负责清理主干道、巷道、城乡结合部、城区桥梁公路沿线等区域乱张贴的各类广告;广场管理处负责清理集贸市场、商埠路步行街、火车站广场、盛达广场区域乱张贴的各类小广告;执法股负责有关涉嫌诈骗、办证等违法小广告案件移送。
(十二)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
重点区域:城区主干道、小巷道、商场超市、步行街、公共广场、临时停车场点等人行道上停放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
整治任务:广场管理处、辖区执法中队、机动中队要严格按照各自管理区域及任务分工,加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禁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交通的,不算作违章停车),及时清理经营场所私自围挡道路和人行道停放车辆。依法加大非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的规范管理。对城区主街道沿街门店前的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实行划线管理,定点停放,严禁占压盲道,做到线内存放、朝向一致、规范有序。规范管理小巷道机动车辆停放。依法查处无经营手续、无备案手续、乱收费、私划乱划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私自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限期拆除相关设备。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建筑
加强巡查频次和力度,对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违法建设主体进行查处,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影响重大工程项目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区域及违建易发、频发区域的巡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违法建设迹象,立即责令停工,并及时化解因乱搭乱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安定、不和谐因素,确保城乡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依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紧扣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大力整治违规遛犬、携犬进入规定场所、占用公共场所养犬等行为。重点整治犬只排泄粪便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违法行为及违法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犬只销售、展览、表演等活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阶段。制定全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局属各单位加大宣传整治力度,对“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逐片逐路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对城区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背街巷道、住宅小区等区域,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并将摸底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执法股)。需要“三包”单位进行整治的,由指挥部办公室将问题反馈区文明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结合城市管理职能,突出“净化、美化、亮化”的城市管理目标,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地毯式整治行动,做到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查处的依法查处,该拆除的一律拆除。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四)攻坚冲刺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城市长效化、精细化管理,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路段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回潮,着力解决边整治边反弹的问题。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在已取得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彻底进行有效整改,高强度、高要求、高标准做好市容秩序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营造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的城市环境,结合当前城市管理现状,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城市形象品质,努力建设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宜居宜游生态城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有序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现城市灯亮、地平、干净、有序,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崭新的城市面貌迎接全国各地游客,让城市环境“井然有序”成为常态化。
二、整治时间
20xx年4月29日至20xx年5月底。
三、重点任务
(一)人行道管理问题整治。一是对中心城区人行道破损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逐路段修补销号。及时平整破损沉陷路面,全面检查井盖是否平整完好,损坏的要迅速修复,明显低于路面的要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整改;人行道破损的,发现一处修复一处,并建立立即修补工作机制,杜绝“春季烂一块,秋季一大片”情况发生。二是对人行道上不符合要求的城市家具进行全面清理,对手续不全、功能缺失、已经废弃的各类亭、杆、牌、栏、墩、线等设施进行清理拆除,对脏污、破损城市家具进行清洗、修复,确保设施完好、整洁、有序。
(二)城市路灯亮化问题整治。一是对中心城区内路灯照明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路通灯亮的要求,对已建但未安装路灯、或已安装路灯但未投入使用道路逐条研判,完善照明系统,确保灯明路亮。二是加大已投入路灯维修检修频次,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的路灯及景观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及时维修破损、残缺的照明亮化设施,确保亮灯率。
(三)城市绿化问题整治。一是对主要路段、重点区域缺株死苗或不完整绿地进行全面清理补植,做到绿化带无缺株断线、无黄土裸露现象。二是加强行道树修剪整形,及时清除枯枝残枝,修剪严重遮挡路灯的枝丫,去除过密枝条,树冠通风透光,促进树木的健康生长。三是强化绿地、绿化设施维护,对城区绿地、道路绿化带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枯枝残叶,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花坛、花架、花箱等绿化设施完好无损、美观整洁。
(四)市容环卫问题整治。一是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增加机械化清洗作业频次,加强保洁人员力量,延长保洁作业时间,加大清扫清运频次,清除卫生死角,提高环境卫生保洁质量,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无积尘、见本色。特别要注重对道路冲洗、喷雾作业车辆的管理,防止强力冲洗造成交通隔离设施、道沿石、绿化带污染,影响行人、骑行人员的正常通行。二是强化市政环卫设施管理。加强垃圾收集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垃圾桶,保持外观整洁;提高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满溢、堆积;加强环卫作业车辆、机具维护,确保性能良好、安全运行、外观整洁。提高公厕清扫保洁频次,确保设施功能完好、环境干净整洁。三是强化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是清理沟渠边坡、水面、新建道路两侧倾倒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城市“天际线”和立面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对未经审批、存在安全隐患、残缺破损、脏污褪色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以及将审批的公益广告内容擅自改变为商业广告的进行拆除或整改,依法拆除影响建筑物“天际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楼顶标识标牌、镂空字等。二是严格落实一店一招,禁止设置活动式灯箱广告、摆放落地牌匾,禁止临街商户直接在外墙或橱窗内外直接书写、粘贴广告。三是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建筑立面、围墙、灯杆、果皮箱、地面上乱贴乱画、野广告等进行清理,对外观脏污、破损严重的`建筑立面进行修复,确保城市立面干净整洁。
(六)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整治。严格贯彻落实《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交警、城管联合行动,联动执法,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坚决打击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盲道行为,确保城市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强化共享单车企业管理,对城区共享单车停放点进行全面排查,取缔不合理停放点位,结合实际科学施划停放区域,坚决整治乱停乱放行为,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七)流动摊贩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城区流动摊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问题。一是增加城管队员巡逻检查频次,集中力量整治流动商贩。对流动窜卖、无序摆放的各类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对重点区域周边早、夜市摊点群市容环境卫生开展整治,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摊点群坚决取缔。二是加大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重点区域及周边的巡查监管,重点关注洗车、修车、快递、电动车销售、电焊加工、喷漆、水果销售等行业,城市主次干道全面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坚决杜绝集贸市场外溢现象。三是结合实际对主次干道以外的地段划定区域,引导流动商贩、地产果蔬等归行入市,按照定时、定点、定品种,按要求设置公示牌、落实管理责任,在不影响交通、消防和周边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合法经营。
(八)城区建筑围挡和建筑垃圾问题整治。加强对四类工地(在建工地、待建工地、拆迁工地、临时性小型工地)的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标准,对脏污、破损围挡及公益广告及时进行更换更新。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砂石料场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源头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实行全天候轮流执勤,严厉打击建筑渣土车冒顶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野蛮驾驶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园区)、相关单位要把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各单位实际,集中力量、科学安排,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园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标《汉中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指南(暂行)》,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市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与县区政府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园区)、相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每日16:00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将联络员名单于4月29日17:30前报送至市城管办综合组。
(四)加大督导考核。将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内容,市城管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于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考核结果中扣除相关分值,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再上新台阶。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城市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品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以及背街小巷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人民满意的宜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整治为民。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科学决策、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以“绣花功夫”抓好城市管理,让城市更富魅力、更有温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综合施策,建管并重。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结合城市更新三年行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坚持点、线、面结合整治提升,既突出点上问题解决,又注重片区化、系统化整治,做到整一片、成一片、靓一片。
——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推进体系,明晰管理职责,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总结提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培育整治典型样板,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箱体、建筑立面、城市家具、小微空间绿化等方面问题基本整治到位,背街小巷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短板基本补齐,城市景观容貌更加靓丽,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中心城市首位度显著提升。
——箱体设置规范美观。重点整治箱体陈旧破损、颜色不统一、有碍市容观瞻等问题,按照优化整合、规范设置、包装美化的思路,推动实现箱体整洁、有序、美观。
——建筑立面序化美化。重点整治建筑物户外广告、空调外机、附属设施设置不规范和立面陈旧破损、违法建设等问题,按照拆违、整理、修复的思路,推动实现建筑立面净化、序化、美化。
——城市家具有序提升。重点整治设施缺失、功能不全、外观陈旧破损等问题,按照标准化、系统化思路,努力打造宜人、和谐、富有活力的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激发城市魅力。
——小微空间绿化更新。重点整治小微空间绿化缺失、泥土裸露、占绿毁绿等问题,按照应绿尽绿、美观协调的思路,全力拓展城市绿色生态小微空间,提升街头巷尾绿色生态质量,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小花园”。
——背街小巷明显改观。重点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缺失等问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文明有序的思路,把背街小巷打造成为城市治理的亮点、文脉传承的载体、和谐宜居的家园。
二、工作任务
重点开展主要道路两侧箱体、建筑立面、城市家具、小微空间绿化以及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
(一)主要道路两侧箱体专项整治
1.推进箱体整合迁移。严控道路箱体设置规模与数量,加快整合功能相近或相似的箱体,拆除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废弃箱体,推动箱体总量减少。加快迁移符合条件的箱体进场所、进绿化,对有条件入室的箱式配电、变电设施及电信箱体,应迁移建筑物内,条件成熟的可采取地埋方式;道路沿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围墙或办公楼体内有条件设置的,应予提供设置箱体的便利条件,配合做好相关迁改工作。
2.推进箱体包装美化。规范箱体设置,统一新设箱体标准,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小规格尺寸。结合周边环境特色,对箱体统一进行“美化”或“隐化”处理。绿地内箱体以“隐化”为主,采用涂装等措施,融入周围环境。绿地外箱体包装以“美化”为主,推进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保持同一道路上箱体颜色一致。
(二)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专项整治
1.拆除各类违法建设。对主要道路两侧私搭乱建、破墙开店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重点整治及强力拆除,对拆除后的土地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
2.规范户外广告。推进沿街店招店牌规范设置和品质提升,确保同一建筑立面店招规格、材质、色调、尺寸等统一有序。对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店招设施开展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户外广告形象品质。
3.整修建筑外墙、围墙。整体美化、修复建筑立面,提升建筑立面整体效果;逐步减少临街实体围墙,实现透绿借景,形成道路沿线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的整体景观效果。
4.规范建筑附着设施。按照整齐、有序、美观的思路,整理规范空调外机、晾衣架、防盗窗、遮阳棚等设施;清理杂乱无章管线,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管线下地,对不具备条件的区域,整理、归并和隐藏建筑外墙各类管线。
(三)主要道路两侧城市家具专项整治
1.道路设施整治提升。对道路设施开展排查整治,实现道路、桥梁、人行道等设施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路面、桥面、栏杆及护栏等设施无明显污渍;排水(污)设施无破损、缺失;对破损、毁坏的道路及排水设施及时修补,确保功能完好;工地围挡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
2.环卫保洁设施整治提升。对公厕、转运站、垃圾桶(箱)、环卫车辆等环卫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公共厕所设施完好,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公厕指示牌无破损、缺失;转运站垃圾及时转运,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倾倒、污水横流现象;垃圾桶(箱)布置合理,桶身干净整洁,固定摆放,无破损现象;规范垃圾桶清运管理,防止渗滤液及冲洗水进入雨水管网;垃圾分类点设施完好,管理规范。
3.交通设施整治提升。对交通信号灯及控制监控设备、道路隔离、标识标线、停车泊位、减速带等设施开展排查整治,确保设置规范,对倾斜、破旧、污损、缺失的设施和标识不明显、书写不规范、破旧、污损、缺失的门牌、路标及时修复、清理、更换;规范停车泊位设置,确保标线清晰,无违法占用、挪用现象。
4.路灯照明设施整治提升。通过对路灯照明设施排查整治,实现灯杆无倾斜、无裂痕、表面喷塑层无剥落,灯杆检修门无缺损,电源线路无裸露,路灯设施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5.箱、盖、亭等设施整治提升。实施箱、盖、亭等设施综合整治,实现强弱电交换箱、通信电缆箱无电源线路裸露,无设施破旧、损毁、乱张贴、明显污渍等现象;各类井盖完好,井盖、框吻合配套、标识齐全,防坠网完好无破裂、缺失、移位、堵塞等现象,井盖与路面无明显落差;邮箱、报刊亭、电话亭等干净、整洁、有序,无设施破旧、损毁、乱张贴、明显污渍等现象;公安岗亭、行政执法岗亭、售货亭(售货机)等各类岗亭设施功能完好,无破旧、损毁、乱张贴等现象;供水、供电、充电桩等设施功能正常,无陈旧、破损、锈蚀等现象;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噪声显示屏等设施无破旧、损毁及乱张贴等现象。
6.杆线设施整治提升。实施杆线整治,及时清理废弃的线杆,实现设施无污损,无乱拉乱接的电线、电缆线,无倾斜、破损、陈旧及乱张贴、张挂、涂写、刻画的“牛皮癣”小广告等现象;推进空中“蜘蛛网”整治,主要道路、重要节点的杆线实现强弱分设、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
7.公共出行设施整治提升。对公交车站等交通设施及车辆进行排查整治,确保设施完好、车况良好、整洁干净;加强共享单车设施整治提升,实现车辆停放有序、车况良好、运维及时。
(四)主要道路两侧小微空间绿化专项整治
1.园林设施整治提升。对园林绿化设施开展排查整治,实现绿地植物健康生长;乔木修剪、长势情况良好,行道树整齐、连续、不空缺;绿地卫生保洁状况良好,废弃物清理及时;街景小品、户外健身、坐凳等功能正常,设施完好。
2. 小微空间整治提升。对主次干道两侧及背街小巷开展排查整治,实现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无明显暴露垃圾,无泥土裸露等现象。及时组织绿化补种补植,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丰富公共绿地布局,提升群众家门口区域环境品质。
(五)背街小巷专项整治
1.整治市容环境。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及保洁制度,配齐保洁人员,推行小型机械化清扫作业;实行垃圾日产日清,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张乱贴等现象;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取缔占道经营。
2.完善基础设施。修缮改造道路,完善路面标线,确保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完善排水管道,实施雨污分流;推进见缝插绿、补植绿化,美化树池;完善环卫设施,合理布局垃圾分类设施、果壳箱、公厕等。
3.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在道路适合停车区域施划停车泊位;配备基本城市家具,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4.改造建筑立面。对陈旧破损立面进行粉刷改造,规范设置店招店牌、空调外机,确保安全美观;修复出新陈旧破损围墙,保持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编制项目,明确任务。各地、各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启动下年度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编制工作,12月底前完成年度具体项目编制工作,并报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集中攻坚。每年11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根据年度整治计划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序要求推动项目落实。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巩固提升。每年12月底前,市整治办牵头组织对各地年度计划确定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各责任单位要落实长效管控措施,加强项目日常监管,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四、职责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权责一致、权属实施”的'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建筑立面和背街小巷整治,各权属单位组织实施箱体、城市家具和小微空间绿化整治;属于市级事权的整治任务,由市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组织实施。
(一)各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牵头、总负责,具体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编排、具体项目方案设计和组织推进落实工作。
(二)市城管局。负责市整治办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定、项目方案设计审核、工作计划印发、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会办、整治业务指导和项目推进跟踪检查、考核验收等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各权属单位开展箱体、城市家具、小微空间绿化等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各地开展建筑立面、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
(三)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指导供电公司实施箱体和杆线的清理、迁移、整合及美化包装。
(四)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指导通信产权单位实施箱体和杆线的清理、迁移、整合及美化包装。
(五)市财政局。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任务,负责落实市级部门实施项目的财政经费保障工作。
(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各类箱体、城市家具的规划管理等工作;协同推进建筑立面整治工作。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各类箱体、杆线及城市家具改造提升等工作。
(八)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城市主要道路设施改造、景观提升、绿化提档等提升工程的推进落实;负责所属的箱体、城市家具、小微空间绿化、地下管网等提升改造工作。
(九)南通通管办。负责牵头协调通信产权单位实施箱体和杆线的清理、迁移、改造及美化包装。
(十)市城建集团。强化城建项目的日常管理,做好城建项目中涉及城市家具、道路设施、绿化等改造提升工作。
(十一)箱体、城市家具和小微空间各权属单位。负责各自维护管理的箱体、城市家具和小微空间绿化的美化包装、提档改造和日常维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整治办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高位协调、统筹调度,加强会商会办,及时解决环境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构建“全域覆盖、联动协作、有机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环境整治相关行动方案,编排项目计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崇川区按照市整治办确定的年度整治计划抓好组织推进,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整治投入力度,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原则上崇川区每年投入不少于4000万元,其他县(市、区)每年投入不少于20xx万元,推动整治项目干一件、成一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严格考核评估。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城建交通计划考核、城市长效管理测评等考核范围,完善“周巡查、月暗访、季通报、年考评”机制,强化随机暗访、定期督查和督促整改,督查结果与各地考核结果挂钩。对工作不力、季度考核排名连续倒数的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领导约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全面做好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建设“北方水城、美丽迁安”,确保唐山市系列活动顺利举行,依据上级《城市环境整治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打造繁荣、舒适、美丽的城市环境为目标,大力实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管理秩序、社区环境整治提升,以最佳城市容貌、最美城市形象迎接各类活动、验收。
二、整治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域的要求,对城市建成区、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大型商场、居民社区、城乡接合部、公园广场、室外公厕、临时市场、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建成区内河湖等为重点,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三、主要任务
(一)园林绿化整治提升。
1.围绕市域绿地系统结构,重点建设3个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和2个节点景观提升工程。对钢城西路(高速支线至首钢三角地段)、迁擂路(祺光桥至马兰社区段)、八号岛西侧高速支线东侧路段栽植乔木、灌木和林木;对佛山公园山体西侧、文化大厦入口开展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栽植云杉、桧柏等树种,五月底前竣工。
2.提升日常管理和养护水平,及时清除绿地、树穴内杂草、杂物,及时补种补植、修剪造型、施肥打药,严格落实病虫害防治责任制,遏制杨柳树飞絮蔓延,确保绿化景观效果。
3.对城区内树冠、草坪等易积尘部位至少每半月冲洗一次。
4.加强对黄台山公园、龙形、云形绿化带、人民广场等广场、公园基础设施、标示牌等硬件设施的巡查,确保功能完好。
5.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做到非硬即绿,彻底解决黄土裸露问题。
(二)城市净化整治提升。
1.加大城市道路清洗、洒水、清扫保洁力度,优化操作工艺、规范作业流程,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实施“以克论净”,全面落实18小时保洁制,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
2.建立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和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3.做到无乱扔杂物、无车窗抛物、无随地吐痰现象,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4.整治城市公厕,组织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维修、完善损坏、缺失的配套设施;厕内地面、蹲位每日清洗2次以上,配套设施、门窗每日擦拭1次以上,公厕消杀除臭每日2次以上。确保日常保洁及时,地面无积水、无烟蒂和杂物、便池内无积便、墙面玻璃无污秽,无明显异味、无小广告乱粘贴;完善公共厕所内外基础设施和标识,确保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厕位能正常使用。
5.将城区商户分类建立管理台账,与所有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商户自觉落实门前卫生、绿化、秩序的管理责任。将门店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加入“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严厉打击乱倒垃圾行为;落实垃圾分类制度,设置分类垃圾箱,箱内垃圾及时清运,确保无积存、外溢现象;开展“门前三包”星级评比,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优秀达标商户颁发流动红旗。
6.加强三里河水系、人工湖、滦河水系城区段等水系、河道的日常卫生管理,及时清除水面垃圾和污染物,提高水体质量。
7.加强对高速西出口、南出口道路绿化保洁和周边秩序管理,道路及桥下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排水沟渠内无积土杂物;城乡接合部村庄内环卫保洁队伍要定时清扫、定点收集存放垃圾。
8.全面开展电力设施检查,清洁维护各种配电设施、窨井井盖,对破损的配电箱、电表箱等(含路灯)更新更换。
(三)城市亮化整治提升。
1.对兆康街、丰喜路(惠泉大街—钢城路)等路段掉漆严重灯杆开展粉刷工作。
2.完成平青大路(燕山收费站—滦州市界)路灯改造提升项目,拆除原有老旧路灯263基,新安装14米路灯300基,16米中杆灯16基,新安装变压器7座,安装单灯控制系统;更换老旧高能耗传统灯具,完成燕山大路(祺光大街—滨湖路)路灯改造提升项目,更换现有灯头,拆除灯杆装饰数码管,并对灯杆喷漆美化。
3.谋划惠昌大街(交警队东—丰喜路)、惠隆大街(燕山大路—丰庆路)、丰喜路(惠兴大街—惠昌大街)南市区有路无灯路段道路照明工程。
4.全面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照明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时更换破损设施,确保路灯装灯率、亮灯率达标。
5.更换老旧小区破损灯具,提升小区照明度。
(四)城市美化整治提升。
1.督导相关单位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建筑、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清洗、规范;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和监督考核,开展临街建筑物立面整治,督促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定期对外立面进行清洗、修饰,打造清洁、整齐、美观的城市街景。
2.加强沿街安装空调外机整治,对于空调外机安装架过低、占用人行道等问题,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
3.提升施工工地围挡质量,外立面采用标语、广告、彩绘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50%;按照“减量、规范、提档、美化”的要求,集中清除、更换市区主次干道两侧破损陈旧围挡。
4.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墙体乱涂乱画及张贴小广告问题,发现一起清理一起,消除城市“牛皮癣”。
5.对市区门店牌匾、楼顶广告和墙体广告进行综合整治,下大力度治理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沿线的'陈旧破损广告,督促相关主体单位修复整改;对新建建筑制定统一标准,对老建筑进行提升改造,实现“一店一招、一街一景”;依法强制拆除所有无手续广告和房顶广告。
6.针对车辆乱停阻路等问题,进一步开发公共空间,对重点路段进行整体布局,组织新划、增划非机动车标识、标线,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非机动车停放。
7.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背街小巷的不间断巡视监察,提高市政设施管养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转运站、垃圾运输车辆等环卫设施的功能养护和城区果皮箱的清洁维护。
8.规范设置各类道路交通指示标识、路铭牌等,清晰施划道路标识标线。
(五)市容管理秩序整治提升。
1.坚持疏堵结合,以火车站、公交站、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外作业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引导沿街商户规范化经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主次干道两侧无市场外溢、无店外经营、无游商小贩等违章经营现象,确保公共场所无摆摊算命、盯人拉客、盯人乱发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以疏堵结合为原则,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临时果菜市场,引导流动摊点和“三修业”入市规范经营。
2.针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架空弱电管线任意斜拉、下垂、凌乱、废弃拖地、线杆倾斜等问题,科学推进弱电管线入地改造和废旧线缆清理工作,提升城市空间洁净度,管线运行安全度。20xx年计划完成丰乐路、和平路等5条线路改造。
(六)社区环境整治提升。
1.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方位、无死角清理小区及楼道内环境卫生,实现常态化保洁,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居民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门、玻璃、墙面、照明设施等没有污秽和破损;小区道路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2.实行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分类垃圾箱摆放合理,垃圾箱完好无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外溢现象。
3.加强宣传引导,依法查处清理私搭乱建、乱围乱种、乱堆乱放、不文明养犬、乱贴“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强清理后恢复和补栽补种。
4.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居民小区周边围挡规格标准统一,安装牢固、无破损,有专人进行维修维护;具备条件的围挡,可张贴(悬挂)抗击疫情标语、条幅,无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现象;疫情防控解除后要及时拆除围挡,对因设置围挡破损的绿化、小区道路等要及时补植、维修。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攻坚阶段(4月18日—6月30日)。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迅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环境卫生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城市环境容貌实现大改观。
(二)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8月31日)。在集中攻坚阶段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细化、数字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不断巩固提升城市环境水平,杜绝出现反弹现象,确保市容环境长期保持良好态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城市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李强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杨勇、城管执法局局长康继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住建局、民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城通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执法局主任科员刘乔同志兼任。相关单位依据职责做好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强化“一盘棋”意识,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整治标准,科学合理调度力量,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和频率,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部位、主要路段,要采取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办法,健全定时巡查、快速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的巡查工作流程;要建立任务清单、工作台账,确保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到位、第一时间处置到位。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责任单位拒不整改等问题,建立现场办公、媒体曝光、执法处罚等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设立督查组,结合“日督查、周检查、月考核”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切实加大对存在问题的督查、交办、督办和考核力度。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城市管理服务由主街主路向城市支路和背街小巷延伸,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压实市县乡三级责任,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容貌问题,以“小切口”带动“大改善”,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智能化管理手段,推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落地。
二、重点任务
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协助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对照《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沧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突出背街小巷等区域,全面摸底排查,梳理短板弱项,重点进行提升,打造干净卫生环境、整齐街容街貌、有序城市秩序,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一)打造干净卫生环境
1.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全面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推动“水洗机扫”作业模式向背街小巷延伸。采购新能源中小型作业车辆,优化作业车辆配置,着力提升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能力。20xx年底前,主要道路实现“水洗机扫”全覆盖,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2.全面清理积存垃圾。对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排查,突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问题多发区域,发动群众提供房前屋后垃圾积存问题线索。对排查出的垃圾积存点“发现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全面解决个别地方垃圾常年违规堆放、无人管理的问题。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社区、物业企业、志愿者群体等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进一步消除卫生盲区和死角。
3.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广泛宣传《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向居民、商户发放垃圾分类指南,科学配备四分类垃圾投放设施,建设标准化垃圾投放点,落实好垃圾分类责任人责任,引导居民商户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4.强化“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对沿街商户等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协议书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合理划分“门前三包”责任区。将商户自觉维护门前环境与环卫作业单位清扫保洁作业有效结合,督促指导商户做好门前责任区的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绿化保护,合理配置清扫工具,规范垃圾定时投放,安排保洁人员定时收集,做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乱倒、门前环境优。
5.提升城市公厕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厕卫生保洁和维修维护,确保各类硬件设施完好整洁,采光、供暖、照明、通风良好,及时对粪便池进行清掏、收运和处置,保持公厕内外整洁、无积水、无异味。对出现故障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维修期间设置醒目标志,指明附近可用公厕。做好公厕疫情防控工作,每天全面消毒不少于一次。
(二)打造整齐街容街貌
6.强化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对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加大对背街小巷环境容貌的整治提升力度,全面消除环境卫生死角。实施背街小巷道路硬化,消除裸露土地。加强道路及井盖、人行便道等市政设施的巡查管护,做好路灯等照明设施巡查,及时修复缺损等问题。整治背街小巷易涝点,完善应急排水预案。全面整修残墙断壁,整治开墙破洞行为。通过立体绿化、建设“口袋公园”等方式,扩展居民绿色空间,适时拓展公园服务功能,打造宣传城市管理方针政策的新阵地,提升文化品位。
7.深化提升广告牌匾管理效能。根据城市广告牌匾设置导则和有关管理要求,采取重点巡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抓好存量治理和增量规范工作,健全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及时清理城市非法小广告,推动牌匾设置与区域功能、道路特点、建筑特色相协调。鼓励精心设计广告牌匾,助力营造特色商业风貌。
8.加强“城市家具”管理。规范设置各类指示标识、道路名牌等,清晰施划道路标线。督促指导管护责任单位加强对果皮箱、垃圾桶、公交站牌、配电箱、通讯设施等“城市家具”的巡检和维护,确保外观完好、功能正常,出现破损的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违规设置的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9.加强建筑立面管理。借鉴外地城市先进经验作法,优化建筑外立面色调、格调及街道夜间亮化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品位。加强沿街建筑外立面检查,督促管理责任单位落实清洗粉刷等维护措施,确保外立面保持整洁、完好,符合城市容貌管理要求,并与街景风貌相统一。对出现破损、脱落、裂痕的墙面、屋顶、装饰构件及时进行整修。
10.提升城市照明管护水平。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巡查管护,及时修复解决灯杆倾斜、灯泡损坏等问题。加大巡查管护力度,确保照明设施亮灯率不低于95%,切实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适时对照明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在简约适度节能的基础上进行精心设计,打造城市夜景亮点。
11.整治空中线缆。对架空线缆进行整治,通过实施入地埋设、线缆梳理、杆路合并、报废线缆清理拆除等多种形式,消除户外线缆低垂松垮凌乱、胡乱附挂、私拉乱接等现象,切实解决“空中蜘蛛网”等问题,全面提升空间秩序整体效果。
(三)打造有序城市环境
12.整顿街面秩序。对影响市容环境的摊点乱摆、私搭乱建、杂物乱堆、道路乱挖等现象进行整治,加强对背街小巷等多发区域和晨间夜间易发时段的巡查工作,重点打击出店经营、露天烧烤、破墙开店等违规行为。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整治力度,采取措施增加车位供给,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科学设定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督促投放单位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做好车辆维护,合力打造有序畅通的街面秩序。
13.加强流动摊贩经营管理。合理设置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按照“疏堵结合、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开展疏导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执法、加强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强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和流动摊贩管理。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小店商铺等便民服务业有序运营,合力推进特色步行街建设提升,助力“夜经济”繁荣,便利居民生活。
14.强化施工工地管理。加强文明工地、安全工地建设,全面落实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完善城市道路开挖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力度,着力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减少频繁“破路施工”现象。
(四)拓展城市绿色空间
15.扩展绿色空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拆违拆迁等工作,对疏解腾退的空间“留白增绿”,公共区域见缝插绿,能绿尽绿,缺株补栽,多元增绿,消除黄土裸露现象。充分利用闲置地、废弃地等零碎空间,探索在背街小巷等地面紧张的区域实施立体绿化,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街头街角游园、“口袋公园”等,打造独具特色、流畅的'绿色线性空间。
16.加强公园游园管理。对标园林城市、星级公园创建标准要求,加强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提升公园游园精细化管理水平。定期对绿地、苗木进行养护修剪,保持植物良好生长状态。对枯枝死树及时进行清理和补种,保持绿化苗木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整齐一致。做强做优公园游园服务功能,完善厕所、照明、无障碍设施等服务设施,扩展公园游园休闲游憩、体育健身、应急避险等功能。
17.做好城市绿地保护。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砍伐、移植树木或占用绿地审批,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毁绿占绿行为。继续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落实属地管护责任,有计划地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复壮项目,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18.推动城市管理平台提档升级。加快完善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对城市管理数据的归集、分析,健全城市管理工作评价标准、规范,提升监督指挥效能。探索实践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分期分批对井盖等城市管理部件实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问题处置效率,守护城市运行安全。
19.守护群众脚下安全。加强对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管护,确保管线、井盖、给排水、电力设施完好,无破损松动、沉降移位等情况。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多措并举改造和消除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易涝点”,加大排水管道清掏维护力度,完善极端恶劣天气应急排水预案,做好警示标志设置,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确保及时排干老城区、背街小巷等区域雨停后积水,提升低洼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保障群众安全。
三、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初):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应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治理,突出城市重要节点、背街小巷等环境容貌薄弱区域,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10月底):对排查的所有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并建立完善有效的城市管理机制。
(三)成果加强阶段(20xx年11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长期积压、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探索部门联合的方式,强化源头治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好、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进行通报表扬,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显著的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城管局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城市管理的各责任主体是本次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应组织县(市、区)有关部门、属地乡镇(街办)、管护责任单位全面排查问题短板,明确整治提升重点任务,建立详细台账,倒排节点,加快解决一批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强化城市管理网格载体作用,推动城市管理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提升城市管理平台监督指挥效能,落实网格员日巡查制度,及时处置上报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乡(办)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压实各县(市、区)、乡镇(街办)、社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及时解决环境卫生、城市容貌秩序、交通秩序管理、基础设施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作用,激发物业、环卫企业等社会主体参与城市管理的活力,充实开展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力量。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参与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动员更多的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督导检查。要积极对标先进地方城市容貌环境整治成效,构建覆盖全面的工作考核体系,采取明察暗访、普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整治工作落实。要将城市环境容貌整治成效作为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创建重要考核内容,加强督导。市政府适时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对整治成效好、长效管护机制健全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现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县住建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并及时修复破损设施;加强工地监管,做好场内场貌治理,严禁污染环境;负责征收工地围挡建设,规范待建、在建工地围挡设置;负责规范建筑工地冲洗设备,从源头防范渣土污染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广场游园的'绿化日常巡查,做好养护工作,及时补植缺失绿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效能办,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城郊结合部整治
整治任务:制定整治方案、城市建设规划;完成围挡建设;完成场地清理与平整理;上报施工进度安排计划。
责任部门:征收办。
(二)棚户区整治
整治任务:制定整治方案、城市建设规划;完成围挡建设;上报改造规划,以及有关土地、资金、人员安置等相关政策文件。
责任部门:征收办。
(三)老旧小区整治
整治任务:制定整治方案并上报、完成招标;清理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等;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增设停车泊位,完善停车设施;整治乱贴乱画、完成立面出新;整治乱吊乱挂;修缮路灯、环卫设施;修缮小区游园损坏设施、增补小区缺失绿化。
责任部门:物业管理科。
(四)建设工地整治
整治任务:制定完成整治方案;清除垃圾杂物,落实保洁管理;实行封闭施工,规范工地围挡;采取降尘措施,覆盖裸露土方、易扬尘材料;规范场内物料堆放,确保整治有序;硬化场内道路,出入口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实行密闭化运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责任部门:质安站。
(五)背街小巷整治
整治任务:修缮或增设路灯。
责任部门:园林局(路灯管理所)。
(六)精品创建
创建任务:配合开展北京路示范路、惠民家园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
责任部门:北京路示范路由市政一处负责;惠民家园省级示范区责任部门详见《惠民家园级城市管理示范社区考核任务分解表》。
四、整治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同时,部门间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部门每个工作人员都要了解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和要求,要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率先行动起来,鼓励和引导市民积极维护环境,主动制止破坏环境和公共设施的行为。
3、严格考核,长效管理。将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纳入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局效能办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各责任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对环境整治工作中相互推诿、工作不力、未完成整治任务、整治不及时或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现成整改,直至问责。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中解决一批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按照统一部署,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市创文办反馈环境卫生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找准管理盲区,补足监管短板,落实问题整改。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卫生指标,全面查缺补漏,补足弱项短板,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开展专项整治,后期转入常态化。
三、整治范围
中心城市范围内,含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
四、整治内容
(一)城市道路。按照《安康中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要求,落实“五位一体”清扫保洁模式,加强一线清扫保洁力量,科学优化作业方式,细化工作内容,发挥机械化作业优势,采取高压冲洗、洗扫一体、雾炮降尘等机械化、人机联合作业模式,对城区道路进行全面清扫清洗。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达到“路无积尘、路沿干净、标线清晰、路见本色”,切实提高清扫保洁作业质量,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二)环卫设施。利用清洗车、洗扫车、洒水车等作业设施对城区所有街巷道路、人行步道、公交站台、垃圾收集容器等进行清洗。加大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排查,对果皮箱、垃圾桶进行清洗擦拭,对破损垃圾桶立即更换,定位设置,整齐摆放,分类标识清晰无破损,无垃圾桶满溢现象。垃圾收集后及时复盖、复位,确保箱体周围无抛撒、存留垃圾,周边环境干净无污迹。
(三)卫生死角。对城区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强化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市场周边等卫生死角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垃圾清扫保洁全覆盖、地面垃圾全清零、收运垃圾全处理。加强道路环境卫生巡查,按照区域负责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垃圾清运。优化作业人员、车辆和作业时间,及时清理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确保城区垃圾“日产日清”。全面规范垃圾清运行为,做到密闭运输,不出现垃圾撒漏现象。实行中转站“垃圾不落地”作业,及时清洗压缩设备,做到地面、墙壁,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无明显异味。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不因设施设备问题导致垃圾积存。
(五)建筑垃圾。对城区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零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运送至收纳处理场所。建筑垃圾清运后及时对地面进行清扫,确保清运地点达到相应的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发现超出零星建筑垃圾范畴的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大规模超量建筑垃圾等),协同相关责任部门,督导清运责任主体完成垃圾清运,并进行垃圾堆放地的清扫保洁作业。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遗撒、偷排乱倒行为,杜绝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六)公共厕所。按照《安康中心城市公厕维护管理及保洁标准》加强公厕精细化管理,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墙壁、门窗、隔板无污迹,便器冲刷无粪迹,空气流通无异味。厕内设施和工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定时喷施灭蚊蝇药物,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规范设置公厕标识牌、导向牌、制度牌,方便群众监督。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人员,有计划、有步骤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改落实。对照反馈问题清单,按照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标准,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和整改时限,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成效。同时做好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加大督导,强化作风。专项整治期间,组织对各区域整治情况进行周检查、周通报。各责任单位每周四下午3点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相互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严肃追责。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为认真落实县人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县政府决定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负责联动、集中全面整治、长期有效监管”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陈开锋担任,副组长由县城管局局长陈迪祥、县政府办副主任袁四海担任,成员由县住建局、市监局、公安局、环境局、交管大队、城关街办、十里铺街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组、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噪音污染专项整治组。每个成员单位安排分管领导1名,抽调工作人员2名,共24人。
三、整治安排
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至20xx年2月15日结束,为期3个月。采取集中人员、联合执法方式进行整治。专项整治工作由每个组的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参与单位做好配合,持续有效开展。
四、整治任务
(一)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组。
组 长:
副 组 长:
工作人员:
(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组。
组 长:
副 组 长:
工作人员:
(三)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组。
组 长:
副 组 长:
工作人员:
(四)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
组 长:
副 组 长:
工作人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认真落实县人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行动,也是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组织推动、机制保障等举措,确保整治任务扎实推进。
2.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各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协同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周督查一次,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气质,充分体现天津风貌、天津形象、天津温度,助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和高品质生活,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0xx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聚焦服务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聚焦保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开展全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整治提升,不断提高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净化水平,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清新靓丽、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环境卫生短板
1.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整治提升重点区域周边和重点道路的环境卫生;治理区域结合部、拆迁片区、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清整居民社区、背街里巷环境卫生;清理交通场站、停存车场、桥下空间、农贸市场卫生死角;清理河道、水域内的水草及各类漂浮废弃物。
2.深化环卫设施整治。排查治理垃圾转运站、垃圾焚烧厂等环卫设施,重点解决日常保洁消杀不到位、散发异味、滋生蚊虫等问题;排查整治公厕和化粪井,规范化粪井主体设施、井盖、导排管、警示标识及清掏维护,全面消除臭气扰民和环境脏乱差现象。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建设,示范街镇建设比例达到60%;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维护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全面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桶前专人值守”制度;加强“混装混运”管理,提高收运质量;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收运处置工作。
(二)强化园林绿化建管
4.加强园林绿化养管。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四季园林养管会战,春季重点做好围挡拆除、补植补种、浇返青水,夏季重点做好浇水排涝、病虫害防治,秋季重点做好园林植物修剪,冬季重点做好植物防寒、涂白;做好绿地卫生保洁;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缺株、死株的补缺补植。
5.打造园林绿化精品。抓好创建50个优美公园、50个精品花坛、100条精品绿化养护路工作;通过增花添色、添彩、添香举措,打造绿化亮点,完善公园休憩功能,增强绿地可入性,形成疏朗通透、错落有致、色彩相宜的城市绿化。
6.提升公园绿化水平。串联打造一环十一园“植物园链”,建成开放新梅江公园(南段)和柳林公园(一期);开通动物园与水上公园西侧生态公共廊道,方便市民就近入园;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地和现有绿地,建设提升50个口袋公园,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园布局,为群众提供更多更美的公共活动空间。
7.做好古树名木保护。持续落实古树名木、城市大树保护机制,确保城市古树名木、城市大树精细化养护管理和巡查保护全覆盖;严格落实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到位;及时复壮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确保古树名木生境良好,长势健壮。
(三)点亮城市街头巷尾
8.提升夜景灯光。发挥海河景观引擎作用,提升完善海河沿岸河东区金茂府广场、河北区金钢公园、会师公园、海河文化广场夜景灯光设施;强化海河沿线、重点区域及重点道路等夜景灯光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设施安全隐患故障排查整治力度,提高夜景灯光设施开启率和完好率,确保夜景灯光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制定落实夜景灯光在重要节日活动和日常保障期间的豪华版、简约版开启方案。
9.维护城市路灯。持续推动路灯“1001工程”项目,改造天津站前广场智慧路灯,更换解放北路、天津大道等低压电缆,更换五大道风景区、金街、部分老旧小区灯杆灯具;加强巡查维修,及时解决路灯短路、破损、灯杆倾斜、灯杆缺门等问题,确保路灯照明设施完好、应亮尽亮;进一步完善提升人行道、背街里巷照明设施,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四)保障群众脚下安全
10.强化道路桥涵维管。加强城市道桥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及养护维修,确保综合整治维修路段车行道路面平、无坑槽、无松散、路井平顺,桥梁栏杆牢固、顺直、干净整洁、无缺损、无锈蚀;养护维修友谊路、乐园道、隆昌路等16条道路路段;油饰重点路线1万平方米桥梁栏杆;加强汛前地道涵洞安全巡查管理,排查消除设施安全隐患,确保汛期地道涵洞安全。
11.完善提升人行道。集中治理16条道路路段春融、汛期和秋冬季病害,确保综合整治维修路段人行道面层平整、无塌陷、无缺损,路缘石稳固、直顺,树穴规范、美观,盲道完整,附属设施设置规范;治理非法侵占人行道行为,解决人行道“走不通、不舒适、不安全、不美观”等问题。
12.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移位、异响等情形的窨井盖,第一时间维修加固;对窨井盖缺失的,及时按照相关标准补装;对涉水深、低洼、易涝等地区的窨井盖,加装防坠装置;对已确认废弃或无主的窨井,按期完成填埋。
(五)规范公共空间秩序
13.加强道路停车管理。加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依法查处不按停车泊位停放、乱停乱放等问题;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确保泊位线、编码清晰,岗亭不占压盲道、周边不堆放杂物,公示牌内容规范、字迹清晰、干净整洁,停车泊位区域内无违规占压现象、清扫及时。
14.整治共享单车乱象。加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对停放秩序混乱且整改不及时的行为,加强执法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配足运维人员,做到及时清运、及时摆放、及时调度,确保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规范有序。
15.治理占路经营行为。对全市建成区内占路经营商贩采取教育、劝离等柔性执法,引导流动商贩到规定区域经营;有序规范便民市场行为,督促经营者落实市容环境管理规定要求,做到定时定点定区域经营,确保周边区域环境干净整洁、交通秩序畅通。
16.规范商铺经营秩序。开展“城管进商户、服务面对面”活动,要求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动沿街商铺依法按政策履行主体责任,杜绝沿街商铺门前摆放不整齐、卫生脏乱差等现象,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文明经营。
17.搞好工地周边环境。严格治理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无污水、泥浆排入城市道路,无占路冲洗车辆、损坏污染道路现象,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无撒漏,做到施工工地周边道路干净整洁、无破损;修复破损的施工工地围墙、围挡、围栏,更新破旧广告画面,保持整洁美观。
(六)优化良好市容市貌
18.抓好城市家具治理。清洗油饰更新各类果皮箱、垃圾桶、马路座椅、城市雕塑、公交候车亭、报刊亭、公交站牌等城市家具,补齐缺失;依法治理改变经营性质或无主经营的报刊亭。
19.整修沿街建筑立面。强化沿街建筑立面安全治理,做好隐患排查、整修维护管理工作,修复破损建筑立面,维护建筑附属元素,清洗建筑立面脏污,清理乱吊乱挂;加强海河沿线堤岸景观设施维护。
20.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治理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治理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更新各类破损、破旧的户外广告;加强沿街户外广告设施巡查检查,及时整改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确保户外广告和牌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1.实施机动车辆整治。抓好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城管作业车、工程运输车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清洗保洁消杀;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务车辆的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保持社会机动车辆整洁;按照《天津市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抓好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
22.及时维护道路设施。清洗油饰、维护更新交通标志牌、交通护栏及底座、隔离墩、防撞桶、水马等交通设施,复划模糊的交通标线;清洗油饰路名牌、指示牌等公共服务设施;清洗油饰、维护更新道路沿线各类箱、站、柜、杆等设施。特殊天气后及时清洗各类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各部门要对照综合整治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全面启动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日巡查、周调度、月考核,确保“七一”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二)巩固提升阶段。各区、各部门要汇总梳理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重难点问题,尤其是长期积压、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顽症,逐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常态化,持续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市城市管理委组成专班,与重大活动保障结合,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检查验收,严格督查问效,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各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自查自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城市环境的重要手段。要健全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推动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推动,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和属地负责原则,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和属地政府责任。要严格按照每阶段任务安排,结合各自职责,细化整治任务,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督促激励。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查督查机制,通过检查督导、考核评比等方式,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加大督促问效,对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批评。适时打造示范亮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运用好各类媒体平台,特别是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倾听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为提升汨罗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汨罗建设,结合新市镇具体实际,特制定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市镇总面积52.9平方公里,下辖4个村、3个社区、262个村民小组,共有8000余户、29800人。107国道、308省道、武广高铁三条主线贯穿全镇,其中107国道8.2公里,308省道4公里,高铁线4.5公里,三线全长共16.7公里;沿线共有废品经营户162家、临街饭店42家、美容美发店10家、南杂百货店190家、汽车销售维护店22家、摩托销售维护店10家、建材销售店30家、农副产品加工店2家、非法洗砂场4家,还有违章建筑352户(其中违建围墙182户、钢架棚138户、屋棚32户),涉及人口3145人。
目前,全镇主要存在8大突出环境问题:一是新市再生资源市场及团山社区、新阳社区等共有废品经营户528家,门厂42家,涉及人口4728人,废品经营主要以塑料收购、分拣、加工、造粒以及金属收购为主,废品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烧乱排、脏乱差问题突出,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二是新市老街、黄金街、南街集镇乱停乱靠、乱搭乱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当街宰杀、污水横流等问题突出。三是107国道交通拥堵,乱停乱靠现象严重,道路两侧围墙林立,绿化、亮化少。四是107国道八里段、308省道团山桥段、龙舟南路与536国道交汇处、龙舟北路与汨罗江大道交汇处道路两侧排水设施未整修,遇暴雨天气水涝严重。五是汨罗江沿线4个排污口(三叉坝、团山垸、丛羊避洪渠、振钢铝材)管网不完善,存在污水直排情况。六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各个企业在308省道、环卫处和新市镇环境卫生责任范围分界交叉处存在乱倾倒现象。七是各企业和收购户装载循环经济原料的车辆不符合规范,经常沿路洒落,难以管理。八是湄江河新市段有一家非法抽砂点,平江县界内有2条非法采砂船,晚上越界到汨罗盗采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工作目标
集中行动1年时间,在新市镇全域范围内开展小散乱废、干道沿线、集镇街道、社区村庄、水域环境、园区企业等专项整治,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到20xx年12月,全面取缔零散废品收购点,彻底关闭团山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彻底关停小散乱废企业,全面清除暴露垃圾、废品杂物、违章搭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实现新市镇全域环境整洁、管理有序、设施完善,切实提升环境质量,全力夺取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建设的大胜利。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坚持问需于民、因势利导,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二)坚持因时施策、循序渐进原则。立足实际,先易后难,先发动后行动,先引导后强制,按照“劝、打、关、拆、建”思路循序渐进,多措并举,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坚持多方联动、分类指导原则。各责任单位要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明确责任分工,破解矛盾问题,做到问题是什么抓什么,功能缺什么补什么,资源有什么干什么。
(四)坚持多管齐下、整体推进原则。同步推进小散乱废、干道沿线、集镇街道、社区村庄、水域环境、园区企业等专项整治,同步推进周边乡镇小散乱废企业关停,同步推进塑料产业园建设做好达标企业入园准备。
(五)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原则。既要抓住主要问题,剖析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短期见效;更要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长治久安。
四、工作措施
(一)小散乱废整治。全面取缔新市所有废品收购点,全域规范再生资源经营秩序,彻底关停新市范围内小散乱废企业。建立干部、党员、企业三方包联关停责任体系,严格执法巡逻,发现一处、查封一处、打击一处、拆除一处,处理转移加工设备,清空场地,引导企业(经营户)抱团整合、转型升级、入园经营、规范生产。
(二)干道沿线整治。全部拆除107国道、308省道、武广高铁临路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协助拆除G107与S308立交桥南侧三栋房屋,重点整治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彻底清除武广高铁沿线安全隐患。
(三)集镇街道整治。集中整治新市古镇、黄金街乱停乱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当街屠宰等突出问题,清理规范广告牌匾,全面启动龙舟路提质改造,取缔平汨路、黄金街马路市场,拆除黄金街临街搭建的违章建筑。在平汨路、黄金街附近选址新建2个占地约10亩的综合集贸市场,在新市古镇东、西入口以及湄江河边建设3个生态停车场,在107国道沿线选址建设一个占地30亩的综合配套服务区,完善街道沿线路灯、垃圾站、公交车站、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实现道路美化、绿化、亮化。
(四)社区村庄整治。全面拆除违章搭建的厂棚、围墙和生产设备,彻底清除陈年垃圾,严厉打击乱烧乱排、乱堆乱放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新建4个压缩式垃圾站,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模式。建立危废垃圾溯源机制,严控工业垃圾乱排放。理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环卫处、新市镇环境卫生管理组的职责边界,明确责任范围,实现卫生管理全覆盖、环境保洁常态化。坚决取缔新市镇境内所有非法洗砂场,全面拆除农村“空心房”和违章建筑,整治后全面实施复垦复绿行动。加大园区道路、通村道路绿化力度,鼓励农户美化庭院、绿化家园,在元福村、团螺村、新利村进行秀美村庄建设试点,打造秀美屋场20个。
(五)水域环境整治。积极申报水环境整治项目,完成汨罗江沿线4个排污口(三叉坝、团山垸、丛羊避洪渠、振钢铝材)管网建设,完善镇区和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严格监管企业污水排放,严查重罚偷排乱排行为。严厉打击湄江河盗采砂石资源行为,协调平江县相关乡镇,取缔湄江河非法采砂船。整修重点地段道路两侧排水设施,解决汛期淹水问题。严格落实河长制,规范汨罗江新市段、湄江河新市段、丛羊河巡河巡查,全面疏浚塘坝沟渠,彻底清除河道陈年垃圾。
(六)园区企业整治。强化企业清洁生产,规范厂区原料、货物、垃圾存放,加强厂区日常保洁,做好厂区绿化管护工作。加强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严禁违规生产,严厉查处垃圾乱倾、固废乱倒、废水乱排行为。规范企业建设施工,所有建设工地必须进行围挡,建筑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渣土车、原料运输车必须实行全覆盖监控,严厉惩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七)招商转型产业。优化新市投资环境,完善配套服务措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绿色发展。加快再生塑料产业园建设,积极引导达标企业入园生产、经营。协调集聚各方资源,找准团山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用活集体土地,壮大集体经济。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组建班子。成立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抽调各责任单位精干力量到新市镇政府集中办公(市公安局抽调3人,市环保局抽调4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抽调2人,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抽调2人,市农业局抽调1人,市工信局抽调1人)。
2、调查摸底。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新市全域小散乱废企业、废品收购户分布、经营现状及其对环境整治态度等情况,做到精准分类、因户施策。
3、宣传发动。镇、村(社区)、组三级层层召开宣传动员会,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新闻网站、广播电视、手机APP等宣传渠道,采用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牌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发动。特别注重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动员群众和企业支持参与新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整治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1、开展自查自纠(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劝导小散乱废塑料企业、废品收购户积极配合整治,对规定时间内自主关停的企业,予以适当奖励。
2、组织专项执法(20xx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巡查队伍24小时常态巡逻、严格执法,取缔一批、关停一批,拆除加工设备,清空生产场地。5月31日前,全面关停团山再生资源市场;6月30日前,全面取缔关停新阳社区等新市其它区域零散废品收购点、小散乱废企业;10月31日前,严厉打击自拆封条生产的“小散乱废”企业,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入园生产经营。
(三)巩固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治任务和标准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全域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筹备新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做法,为全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新市经验”。市人民政府对整治情况进行统一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何秀伟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朱苇、陈岭华、刘四清、吴高明、宋辉,市环保局局长柳才平、市农业局局长李银海、新市镇党委书记李亚江任副组长,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商务粮食局、环保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规划局、公路局、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城建投、107国道管理所、新市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新市镇人民政府,由新市镇党委书记李亚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副局长刘良辉、新市镇镇长周田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能职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落实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分工,于20xx年3月底前将专项工作方案报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督查奖惩。将新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作为考核各责任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调度和通报制度,坚持一线工作法,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讲评、一月一通报,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滞后并严重影响综合整治行动全局工作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对行动迅速、整治效果好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为全力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努力营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生产生活环境,着力打造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对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深刻认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严格按照《城中区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落细落实中区市场监管领域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校园周边重点地区食品安全、文明餐桌等方面存在的卫生顽疾及风险隐患,努力打造环境洁净、食品安全、文明经营、秩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中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要节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开展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监督投诉机制健全。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强化对市场开办方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市场开办方按要求配备保洁人员及环卫基础设施,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合理规范划分停车位,确保市场内交通秩序畅通,有效解决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2.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包括午托班、小餐饮、小摊贩、小食杂店)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相关证照,是否存在过期霉变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对发现的食品安全和隐患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无证经营行为,并依法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四个最严”的标准,确保问题发现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处置到位。
3.开展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环境整治,要求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制定生产环境、食品加工人员、设备及设施的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相应的消毒设施,采取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具带来的交叉污染。厂房内设备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
(二)开展不文明行为综合治理行动
1.引导文明养犬。督促农贸市场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谢绝宠物进入的标志和温馨提示,积极引导犬只经营户自觉办理证照,做到依法养犬,不出现扰民问题。
2.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误导顾客超量点餐,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供免费打包餐盒,主动提示顾客文明用餐;提倡餐饮服务单位推行“半份餐”“小份菜”“打包有礼”等活动,做到适量点餐、文明用餐、剩余打包,杜绝餐桌浪费。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在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文明餐桌行动工作中的联动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利用食品安全、创城、建卫宣传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转变消费观念,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
三、整治工作措施
(一)积极安排部署。各市场监管所和各相关科室要根据整治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全面启动20xx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标工作任务分工,对辖区内市场监管领域城乡环境卫生相关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认真梳理机制建设、资金保障、基础设施、人员配备、风险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落细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部署。
(二)全面开展整治。各市场监管所和各相关科室根据各自整治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梳理本辖区和监管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明确责任人和各自责任,并针对问题和责任,明确解决问题或落实任务的具体措施办法和时限要求,逐项整治,逐一销号。
(三)认真总结经验。各市场监管所和各相关科室要在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总结工作亮点,推广先进经验,市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不断巩固提升。各市场监管所和各相关科室要认真对照督查反馈意见,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等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一把手”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职责分工,各市场监管所和各相关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场监管所和各相关科室要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市场LED大屏、广播、微信等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发动市场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同时,市局各督导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县区局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治理成效、保障措施、长效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为推进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首府城市首位度,优化绿色生态生产生活新布局,扎实推进“两城三区”建设,深入实施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引领全区现代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将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党政齐抓共管、县(区)属地管理、部门监管指导的工作推进机制。
综合施策,系统整治。突出城市、乡村、景区三个重点领域,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按照各领其功、各记其账的原则,整合项目资金、统筹措施办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将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品牌打造、提质增效统一于高质量发展。
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动员社会各界、千家万户和各族干部群众投入到城乡环境整治中来,让保护良好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和行为习惯,让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深入人心,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
比学赶超,示范引领。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蓬勃态势。通过挖掘亮点、树立典型、打造样板,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推动生态文明新拉萨成为全区乃至全国的典型示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垃圾治理工程
1.有效整治城镇人居环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依据《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深入推进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停乱靠、乱排乱流、乱扔乱倒等环境乱象整治。20xx年底,全面清除县(区)主干道“空中蜘蛛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数字化监管平台,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2.着力改善农牧区村容村貌。持续推进河长制,开展河湖清洁整治,加快重点建制镇污水设施建设,延伸污水管网敷设半径。
实施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行动,力争到20xx年,全市5县3区以及柳梧新区、空港新区、拉萨经开区、文创园区等区域中心城区、乡(镇、街道)所在地、一半以上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村居(含自治区确定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3.切实加强农牧户家庭环境整治。发动农牧民群众开展庭院绿化、亮化美化;开展屋内环境卫生整治;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比活动,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激励全市农牧民群众争当文明卫生户,切实改善村民院落及屋内环境卫生面貌,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户。
4.营造全域旅游优质环境。按照“景城一体、景村一体”的发展思路,突出景区内外、通景公路沿线和景区湖面、水库、河道、溪流等重点部位环境整治,加大重点旅游线路沿线的绿化美化工程,完善游客接待服务中心、观景台、旅游厕所、步行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实施“十百千”乡村旅游建设工程,鼓励引进管理规范、营销科学、带动性强的经营团队参与管理和运营,提高精品民宿、农(牧)家乐的卫生标准和服务质量,全方位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和城乡品质形象。
5.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加强城乡环卫队伍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更新、增添城市环卫设施设备。有力有序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开展乡村新型环保生活垃圾焚烧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
6.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持续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工作,有序引导群众科学分类投放垃圾。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7.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在“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旅游示范村和新型农房建设中,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太阳能供热、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先进技术,推进农牧区清洁能源采暖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持续开展“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健康人生、廉洁社会”主题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出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二)实施耕地提升工程
8.推行绿色循环生产。大力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作物秸秆加工及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建立农牧业循环利用机制,形成“以畜带草、以草兴畜、畜肥还田”的循环农业新模式。健全农村供销合作社体系,探索开展有机肥等农资统购统销服务,依托涉农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有机肥推广应用。
9.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在养殖密集区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车间。加快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堆肥腐熟等技术。实施农牧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项目,扶持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对蔬菜流通环节产生的尾菜进行资源化利用。
10.大力促进有机肥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有机肥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统筹财政涉农、对口援建等产业发展资金,对有机肥研发、生产、加工、使用进行奖补,并在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大有机肥市场执法力度,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监管。扶优做强产品质量优、群众口碑好的有机肥企业,引导企业研发生产针对不同农作物的有机肥。
(三)实施全域无白工程
11.推动源头消纳减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塑料袋、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研究制定禁、限塑处罚办法或暂行规定。持续加强“禁白”宣传引导,强化执法监督。在餐饮宾馆、景区景点等重点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推动市内邮政快递、餐饮、团购等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填充物等。
12.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鼓励采取自助扫码取袋等方式推广可循环使用的环保购物袋。建立集贸市场环保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冲性洗洁剂等方式,降低一次性塑料日化用品使用。在物流领域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督促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商户管理,制定塑料制品替代方案。加强对塑料替代产品生物降解性能及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带头使用塑料替代产品。实施农膜减量行动,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示范推广“一膜两用”“一膜多用”及茬口优化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扶持建设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和加工网点、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
13.加强回收利用处置。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开展江河湖库塑料垃圾清理行动。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引导支持重点回收企业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兜底回收。
(四)实施污染防治工程
14.全面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加大水泥行业、燃煤锅炉等废气排放监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全面推进工业废气清洁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完善重点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15.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深化施工扬尘管理,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着力推行道路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强化料场、渣场等堆场扬尘管控,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规范存储和运输防尘措施。采取“守点、巡线、控面”的措施,依法打击重型货车、渣土运输过程中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16.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扩大天然气管网敷设范围,推广使用天然气替代污染燃料。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煤炭质量管控力度,城市建城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积极推进气化公交、电化公交,加快推动纯电动出租车、电动公交车应用。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强化交通、生活、施工及工业噪声监管,提高各职能部门管理效率,声功能区持续保持良好。
17.加快城乡污水处理改造升级。加快各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升级改造,20xx年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柳梧新区、拉萨经开区、文创园区等6县(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扩大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加快补齐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以上。
18.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全面加强县(区)城区备用水源地,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制水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用户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加大城镇集中式和农牧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供水设施安全巡查和卫生监督。
19.加大工业企业污水管控。强化企业污水治理。加大食品、医药等重点企业废水治理力度,重点做好小作坊、屠宰场等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废水排放管理工作。加大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20.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大矿山废水、废渣治理力度。开展全市矿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建立耕地土壤修复效果长效性评估指标体系,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确保耕地安全利用。
21.提升危险废物处置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成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拉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水平。
(五)实施绿色有机工程
22.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管控。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加强资质审查,严格许可程序。实施农药减量增效,对国家禁用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禁存、禁售和禁用,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强化种子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
23.加快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大高寒区域农牧业绿色有机产品培育,发展高原夏菜、中藏药材、食用菌等高效经济作物。创建一批绿色农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全面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集中开展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实施牲畜良种工程,强化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扎实推进牦牛、藏羊、藏鸡保种场和保护区建设,打造绿色有机畜牧业。
24.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农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信息管理。
25.实施农牧业品牌培育工程。实施净土健康产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管理和品牌保护,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及地标农畜产品,精心培育“拉萨净土”区域公用品牌,实现农畜产品优质优价。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组,办公室负责顶层设计、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各项工作;专项组具体负责每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落实。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各专项组、各县(区)、经济功能园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县(区)推进方案。分管市领导作为各专项组组长,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三是加大投入保障。紧盯“十四五”行业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级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财政将城乡环境整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建立奖补机制,分领域出台配套政策。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市县两级要落实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总结、半年一评议、一年一奖惩机制,将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工作考核纳入拉萨市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门等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向群众耐心讲解政策。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干最好,当标杆,争第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决定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xx年4月-12月
二、工作目标
以街面秩序专项整治、环境卫生美化提升、垃圾分类提标提质等为抓手,深化“群众工作+科技+执法”的城市街面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街面秩序治理、环卫保洁水平、垃圾分类等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街面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等专项整治,结合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全面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严格落实错时管理、街(路)长制、“门前三包”等长效管理制度,强化科技保障和执法保障,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和长效管理。
2、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运用“查处、拆、整、修、饰”等综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对破损卷曲、陈旧不洁、断字断亮等有碍市容的进行修整更换,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物、构筑物外形保持完好、整洁、美观,进一步规范门头广告装修施工围挡的设置。对非法设立的占道灯箱广告、小耳朵广告、横幅巨幅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拆除。对牛皮癣小广告开展集中清理,沿街店铺玻璃外不得张贴各类小广告。
3、开展规范门前三包提升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发挥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队伍,尤其是联动落实好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学校等周边环境治理,提供好执法保障,同时积极发动引导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中队要继续发挥微信+执法,继续开展每周街路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声势。
4、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提升专项整治。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人行道违停现象,对重点严管路段、重点区域等加大抄告力度,对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加大联合执法进行拖离和清理。有序推进“按标识方向停车”等文明停车规范引导,全面查处城市道路人行道非法接坡、私自挖掘、 压占盲道、乱搭乱建违法设施等行为。
(二)开展环境卫生美化提升行动
1、开展环卫保洁清运提升行动。统筹整合环卫保洁资源,不断推进“环卫一把扫”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的城中村、绿化带集中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推进“撤桶并点”工作,主次干道实行100%“撤桶并点”,同时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优化“定时定点”收运路线,增加夜间收运路线。
2、开展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加强保洁人员业务培训及公厕硬件设施提升,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倡导社会各界和更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入公厕联盟,全方位宣传“公厕革命”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公厕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开展环卫基础设施规范提升行动。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工作计划,着力提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转运能力。落实公共厕所、中转站、垃圾容器、运输车辆、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等环卫设施、设备的保洁、维护、修复和对标提升工作,完善公厕无障碍设施,确保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完好、数量充足、整洁有序、创建达标。
4、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通过加快消纳能力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提升监管水平等举措深化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监管和执法巡查,严厉查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环卫处、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三)垃圾分类提标提质行动
1、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商业街区、新交付小区、建成区主次干道撤桶并点工作,全面实施“两定四分”。加大已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管理力度,配强、配优集中投放点督导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居民垃圾投放意识。重点推进无物业居住小区、六小行业、规上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工作,促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2、继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对照生活垃圾分类“一车一类、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的收运要求,积极规划构建“四定一线”收运体系。加快各镇建筑(装潢)垃圾分拣点,村(居)、小区建筑(装潢)垃圾存放点建设。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和建筑装潢垃圾(渣土)三级网络,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存储及终端处理体系建设。
3、提升垃圾分类执法监管水平。重点加强沿街商铺、物业小区、运输环节的执法保障,加大对个人单位的追责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倒逼源头精准分类。健全生活垃圾日常执法巡查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全面运行三驾马车体系,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执法整治,倒逼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四)不文明行为执法攻坚行动
强化科技赋能和日常巡查结合,积极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和现场执法,严格落实《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定期、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乱扔垃圾、乱扔烟蒂、乱吐痰、毁绿种菜、不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易发、高频、典型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开设曝光台,加大各种不文明违法行为的惩治和曝光力度,促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五)点位对标提升行动
对照我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点位创建达标工作,对各类创建点位的宣传氛围、内外环境、设施维护等开展对标检查“回头看”,重点聚焦局机关单位、局包干路段和村居社区、环卫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焚烧和填埋场、城区主次街道等重点点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市容、停车等周边环境长效整治,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思想,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工作任务,真抓实干,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做到全面发动,精力到位,确保扎实有效推进创建行动。
(二)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整治行动,细化行动计划,明确行动任务和相关要求。要结合创建进程及时研究和总结,各中队要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积极联合属地街道、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发挥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并定期向局创建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法行政,规范文明。各单位在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着装、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文书携带、执法流程等方面要严格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以依法行政树立执法权威。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活动为契机,围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管理等工作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有序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快推进“三县一家园”建设。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7日以前)
召开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对省住建厅、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城管局动员会议精神进行深入传达学习,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 深入开展城市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整治提升、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整治提升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好市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城市市容环境质量的总体提升。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延续。同时,各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本次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等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局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城市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
1、规范经营秩序。科学规划布局和综合整治早晚夜市摊点,规范便民早餐工程布点设施。杜绝马路市场、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等违规经营活动。督促临街门店商铺更新广告招牌,及时清除小广告。
2、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督促临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包卫生秩序、包公共设施、包绿化美化、包设施管理),及时清理果皮纸屑;非机动车辆摆放有序,头朝外尾朝内;临街广告牌匾及时更新,实行一店一牌,严厉打击非法制作,张贴小广告行为。
3、严厉查处违法建筑。严格执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集中整治县城区结合部、房地产、商贸物流、工业及政府投资类项目中存在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抢搭抢建和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彻底清理城市、城中村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内部违章建筑物,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长”。
(二)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1、提升城市清扫保洁水平。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合理确定人机作业比例,规范清扫保洁作业流程,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垃圾桶、中转站、公共座椅、道路名牌、道路护栏等设施和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
2、加强城市公厕日常管养。对城区范围内公共厕所开展全面排查,公厕指示牌、门窗、水龙头、洗手(盆)池、无障碍设施等设施设备存在故障的要及时进行修复、更换,确保公厕正常使用。加强公厕清掏、疏通、消杀、除臭、保洁等日常管理,组织对所有在用公厕开展全面清洁,确保无积尿、无积水、无臭味、无尿碱污物等,保持公厕周边一定区域整洁有序。严格遵守公厕开放时间,在规定开放时间内不允许锁头把门,坚决杜绝“不开门”、“迟开门”、“早关门”现象。
3、加强城市垃圾中转站日常管养。对中转站日常运营、环境卫生、病媒防治等工作全面治理、全力提升,形成常态化管理,促进环卫形象的提升。加强中转站外部墙面及运行设备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护,保证电路畅通、水源充足、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强化中转站所有设备及周边冲洗除臭力度,及时喷洒高效灭蝇剂进行消杀除臭作业。及时清除外墙、门窗、地面、通道等部位的污垢,清理中转站周边及垃圾堆放区的杂物,做到中转站外围无散落垃圾、绿化带内无暴露垃圾、卷闸门、外墙、门窗整洁。
(三)公共服务设施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1、开展城市道路病害体治理。加强所管养城市道路病害体治理,开展所管养城市道路地下病害体探测,对路面破损、道牙石、沉降的路段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城市道路整洁、有序、安全、畅通。
2、开展城市停车秩序治理。加强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合理确定停放区域,加强执法巡查,严肃查处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路内停车停放管理,对随意停放、无序停放等行为进行有效治理,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
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要严格落实分区、分单元作业,分层摊铺、压实;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对垃圾堆体、渗滤液调节池实施膜覆盖;提高场区内消杀频次,做好管理区域卫生保洁,完善场区内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严格依照整改目标、时限、措施,抓紧补齐渗滤液处理短板,加快消纳积存渗滤液,确保渗滤液处理能力满足处理需求;健全完善场区管理机制,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水平。
4、大力推进燃气安全整治。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燃气企业无证经营、燃气行业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占压燃气管道、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瓶装燃气场站违规存放报废钢瓶、非法储气黑窝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企业(单位)自查、属地排查、行业排查、专家普查、包干督察等多种方式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周调度、月通报、联合执法、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提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水平。
5、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管理水平。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日常维护,做好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和污水偷排溯源,完善防洪排涝预案,确保城区安全度汛。加强城区路灯管路,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城区亮灯率达到95%以上。
6、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对建成区内河道、湖泊、小微水体等水体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并公示,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确保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对已经整治完成的黑臭水体,要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和整治效果,保持“长制久清”。
(三)城市管理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1、优化城市管理执法。强化执法为民意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使用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改进执法方式,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执法手段,深入推行“721工作法”,探索“非现场执法”“错峰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模式,提高办案质效。加强重点执法,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2、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加快推进弱电入地项目,消除城市“空中蜘蛛网”现象。
3、扎实推进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加强市政道路维修、供水、供暖、供气施工现场封闭、道路硬化、材料加工和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现场安全标志及标识、安全帽等方面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场容,保持作业环境卫生,整体提升文明施工作业水平。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规范标准,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施工安全管理。明确扬尘治理目标及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全过程扬尘防治工作。加强防疫物资储备,从严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
4、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问题发现及时、派遣流转精准、处置核实高效的优势,开展市容市貌类问题专项采集、整治活动,结合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细化、优化问题采集、立案、派遣、处置等标准,进一步提高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运行效率。发挥数管平台指挥中心指挥协调、监督考评的作用,提高问题案件办结质量和效率。
5、开展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整治。加强城市街面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整治,以“宣传教育、规范整治、依法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同步推进,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分级分类管理,及时掌握重点易发区域,严防严控。充分发动基层工作人员、志愿者、人民群众的力量,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严防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行为,助力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具体工作专人抓,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整治提升重点,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推进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发动广大市民参与,教育引导居民提高城市意识、文明意识,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局督查室将采取不定期督导检查和定期调度的形式对所属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调度,及时通报完成情况,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部署以及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大提升行动,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幸福宜居的城市环境,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城市管理的难点、痛点和乱点,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城市管理服务,努力让城市更干净、更整洁、更有序、更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重点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聚焦城市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通过开展对涉及到城市管理领域中出现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牛皮癣”小广告、路面破损、环境卫生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持续推动主干道整治样板、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工程建设,以点带面,久久为功,不断促进城市品质整体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补齐城市卫生短板
整治内容:加强对管理辖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园广场、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周边、垃圾转运站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的管理;保持垃圾桶、果皮箱无破损,垃圾桶、果皮箱内无垃圾漫溢现象;加大对城区公共区域范围内各类“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和城区公厕的保洁卫生频次及其他涉及环境卫生管理领域的工作力度。
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环卫保洁。按照“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的标准,持续提高城市环卫保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规范环卫保洁作业流程,合理配置工艺,提升机械化保洁率,对城区主次干道实施加密洗扫、冲洗作业;二是完善环卫设施。合理布局沿街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洗、更换污损的垃圾桶,对垃圾中转站实施升级改造,消除异味。各类环卫作业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标志齐全醒目,垃圾转运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不得遗撒、滴漏;三是实施公厕提升。按照“合理布局、提升标准、改进服务”的要求,认真落实公厕“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提高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置;四是加大“除癣”力度。对城区公共区域范围内张贴或喷涂在墙体、路面、杆线、城市家具、沿街商户橱窗等上的各类“牛皮癣”小广告进行大排查、大清理。
(二)提升市容管理水平
整治内容:在城区管辖区域内,加强对城区进出口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公共场所等区域内出现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晾乱晒、乱牵乱挂、乱搭乱建、违法建设、流动商贩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民安全和出行的地钉、地锁、残留线杆等障碍物拆除。
具体措施:一是推进“门前三包”工作。结合“路长制”“街长制”等持续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包片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门前三包”星级达标活动。努力构建全社会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局面,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明显改善,切实打造环境整洁、秩序优良、设施完好的城市环境;二是开展“占道整治”行动。加强对主次干道、商场、学校、及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管控,重点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占道作业等七种违规行为。三是开展“拆锁解锁”行动。将治理私设地锁、地桩、石墩等纳入市容整治工作,对不安全、不规范的隔离桩全部拆除并修复路面,将公共区域影响市民安全和出行的地钉、地锁、残留线杆等障碍物拆除,修复路面还地于民。
(三)保障群众脚下安全
整治内容: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巡查维护。保持各类设施正常运转、城市道路路面平整;保持道路照明设施运行正常;加大对缺失、破损、松动、老化、塌陷、突起的雨污窨井盖等维修力度;对辖区内市政管网设施进行排查和维护。
具体措施:一是开展“路面检修”行动。以路面平坦、井盖平整、路牙顺直、美观生态为目标,开展道路净化行动,对市政管养范围内的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对破损路面、地砖进行及时修补修复,保持路面平整,地砖铺砌整齐、无松动、无破损,充分保障行人路权;二是开展“井盖检修”行动。督促窨井盖产权单位持续开展井盖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内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上的雨污窨井盖进行全面摸排,对缺失、破损、松动、老化、塌陷、突起的窨井盖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雨污窨井盖平整、完好、无弹跳,消除安全隐患、车辆碾压产生的噪声污染;三是开展“管网检修”行动。对于已移交管理管网修复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强化管网检修疏通,确保管网排水通畅。
(四)点亮城市街头巷尾
整治内容: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及时修复灯杆倾斜、路灯损坏、灯泡缺失等问题,加大对极端天气导致路灯短路、破损的.巡查维修力度,提高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具体措施:开展“路灯检修”行动。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和养护水平,对城区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功能完备,正常使用,满足市民夜游观景需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5日前)
各单位要适时开展工作宣传,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划定重点整治区域,落实责任包保,建立整治工作台账,细化具体落实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底前)
各单位对照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梳理,紧盯短板、缺项,聚力攻坚克难,确保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前取得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到的整治效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各单位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成果常态长效。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1 月1日之后)
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以及工作实效,动态调整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标准,结合省、市城乡品质提升工作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打造“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亮点。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初心使命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担当,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任务叠加、时间紧张等困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整治内容,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切忌贪大求全,不搞形象工程。
(二)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具体措施。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各单位要聚焦重点任务,倒排工期,细化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紧盯突出问题和短板,出真招、出实招,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市容环境大提升工作。
(三)组织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共治。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整治成果共享,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和群众意愿,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优化舆论氛围。适时开展活动,及时报送工作动态,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结合城市大提升行动、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关注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城管优势,主动发声,正确引导社会正面舆论。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在全市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围绕环境卫生、街面秩序、人行道净化、户外广告、架空缆线等整治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市容环境治理,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推进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开展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责任,推动工作重心下沉,利用量化考核手段,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突出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建设运行,发挥大数据、云平台、智能设备等作用,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和考核督查,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的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奋力推进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合理配备人机作业比例,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进一步强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及河道、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市容环境和卫生保洁工作。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
2.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
3.着力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
4.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以及省住建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按要求推进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行驶。严肃查处在城市道路上遗撒、乱堆、乱倒、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等要求,加快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满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
5.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对主次道路两侧各类站台、亭、箱、筒、座椅、花坛,各类标识、标牌、杆线,各类交通护栏、隔离栏,各类宣传栏、显示屏、城市雕塑以及各类城市公共设施开展洁净行动,保持“城市家具”的干净整洁;修缮破损、残缺的“城市家具”,拆除已损坏且失去功能或废弃不用的设施,维护其功能完整。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6.推进水环境治理。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
7.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机场、车站、码头、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风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
8.强化公厕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提升环卫公厕服务,有序推进建成区沿街单位公厕向社会开放,核心区域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全市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
9.加强各类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全覆盖,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
(二)开展街面秩序整治行动
10.整治违规占道行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等沿街商铺违规占道和出店经营行为;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明确可以从事经营的区域、路段、时段,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积极探索推行“摊群长制”,推动商户自治。
11.突出薄弱区域治理。结合“重诺言、畅两信、决诉求”工作,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建立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露天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12.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场馆、学校、医院、公交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落实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
13.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加强沿街建筑物四周立面和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建筑物外墙脱落、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损等问题,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14.开展车辆洁净治理。推广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加强渣土车、环卫收运车辆等抛洒滴漏问题执法查处,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
(三)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
15.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装灯率应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
16.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科学评估、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规范设置人行道上的各类非机动车停放点,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标识,指引非机动车顺向停放、头正尾齐。规范设置人行道上的共享单车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等乱停乱放行为。
17.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各地要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时限等,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区城管局的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报市城管局市容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展板、流动宣传车、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主动与群众交流,坚持正面引导,把群众最关注的相关政策法规、方案措施予以公布,让群众知情,为群众答疑,便于群众参与。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3月至10月)。各地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根据制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有计划、有步骤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今年确定的7条“示范道路”、 3个“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9个“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巩固提高,完善机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各地要巩固提高五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建立五大整治行动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对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发挥好各地城管委组织、协调、督办作用,切实解决部门交叉、推诿扯皮的问题。建立工作联络与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报送市城管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建账。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摸清问题底数,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有序推进,稳步实施,不贪大求新,坚决不搞形象工程。
(三)树立标杆引领,跟踪督查问效。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树立标杆意识、精品意识,坚持高标准要求,务实直追,久久为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市容市貌标准规范,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依托“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创建,以点带面,让群众看到整治实效,提振信心。加强对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将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将在全市城管系统予以通报。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水平,掀起文明城市创建新热潮,以文明、整洁、卫生的市容市貌迎接元旦、春节到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力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显著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不断加快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步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更完善、市容环境更有序、卫生保洁上台阶,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为20xx年元旦、春节营造干净漂亮、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筑牢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市容秩序专项整治
1.整治二轮、三轮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各类违停的二轮、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予以拖移,确保车辆停放有序、规范整齐。
2.整治出店经营行为,所有门店、商场等不得出店经营,不得占用道路、公共区域进行生产加工、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堆放杂物等。
3.对主要街道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横幅等统一清理规范,对违规擅自设置的、有碍市容市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予以清除;对架体生锈、老化的要求更换加固,对表面变色、陈旧的要求更新;对跨街横幅攀线点位进行优化布置。
4.规范门面(楼)装修(饰),装修(饰)速度和产生的垃圾清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纠处违规装修、垃圾乱堆乱放。
5.纠处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规范夜宵、早餐点,纠处餐饮店将炉灶、厨房用具堆放店门口。
6.清除影响市民生活的露天烧烤摊点,室外摊贩油烟排放符合规定,纠处偷排乱排、厨房噪音扰民现象。
7.加大对城区农贸市场外围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外围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规范马路市场。
8.加强巡查并严厉打击乱张贴“牛皮癣”广告行为,全面清理城区主次干道、公共设施上“牛皮癣”。
9.强化余土、沙石、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加强余土运输的管制和运输车辆的整治,确保车体整洁、车厢无挂零及车轮带泥现象,加大对车辆不密闭运输、抛撒滴漏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实行指定线路、限时运输。
10.完善并清理城区下水管(网)道,下雨无积水现象;窨井盖(排水管网井盖)安全牢固。
(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更换破损果壳箱,完善公厕指示牌,持续开展“洗城”行动,定期对城区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板等进行全面冲洗,使路面见本色;开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和环卫作业车辆大清洗,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完好;严格环卫督查考核,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1.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一是对节日期间城区主次干道、绿化带产生的白色垃圾及时清扫、巡回保洁,道路每日洒水不少于4次、降尘2次,确保路面干净整洁。二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工作,统筹调配人员,切实做到清扫保洁全覆盖、管理无缝隙。三是元旦、春节前对城区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板进行全面冲洗,对存在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彻底清理。
2.强化公厕日常维护管理。对城区公厕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维修更换损坏设施,清除安全隐患;清掏城区所有公厕化粪池粪渣一次,检查公厕管理员的出勤及作业质量,落实好城区公厕的清扫保洁、除味消杀、化粪池清理等工作,打造舒适安全的如厕环境。
3.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少每日2次,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理、清洗240L垃圾桶、果壳箱,做到无异味、无满溢。加强已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的'垃圾收运工作。各压缩站每日清洗除臭,及时抽运城区垃圾压缩站生化池渗滤液,保持站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加强城区大件垃圾收运工作,及时调派人员、车辆清理大件垃圾。要求司机对车辆勤清洗,进行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转和车容车貌整洁。
4.加强环卫监督检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清理清运、环卫设施维护、公厕清洁管养等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5.严格落实沿街门店、单位和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即:包无垃圾杂物、污水横流、乱搭乱挂、乱贴乱画;包无践踏花草、损坏公物、私设斜坡;包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包无自行车、二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紧跟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安排、步骤。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15日)。按照方案要求,对标对表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掀起整改热潮,一项一项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整改。通过压实创建责任、补齐创建短板、消除死角盲区,确保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高。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对照整改工作任务,开展拉网式排查和“回头看”,查漏补缺,切实采取过硬措施,对发现、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即时即改,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摆上议事日程。局属各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迎元旦、春节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将其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市容环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组建专人专班,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抓好各个环节,落实销号制度,不留任何死角,形成全覆盖、全达标。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巩固整治成果,又要直面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探索运用智慧化、科学化管理措施,不断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常态长效,积极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个个投身文明创建的良好局面。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为切实改善城市市容市貌,优化城市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让城市干净整洁、有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具体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市容环境有效提升,医院、商超、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及时清扫消杀,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建筑垃圾消纳厂的管理运营情况进一步规范,严格防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对占道经营、违法广告、乱涂乱写、工地围挡、违章建筑、不合规户外广告、市民不文明行为等问题进行整治,确保市区整洁规范有序,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优化城市管理秩序。
二、措施任务
(一)临时疏导点的设置和管理。一是加强流动商户疏导区(点)的规范化管理,推动流动商户摆卖无序为有序、流动为相对固定,从源头上解决市容市貌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和有序规范的市容秩序,在市城区临时占用指定的城市道路、街巷、空闲场地而设置的规范相对固定集中,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二是着力安置经营。我局将努力物色周边合适场所,待日后有条件安置该临时市场的经营者时,将对该路段经营档全部撤离。下一步,我局将对河南东路临时摆卖点的进行有序撤离,并提供优惠政策,引导摊档到丰收诚中市场、南联市场或城区其他农贸市场进行入室经营。
(二)“一街一策”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一是实行“一街一策”管理细则,重点打造“十字样板街”立面亮化工程,并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区域,使城区主要街道市容更加整洁,环境更加优美,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优化城市管理秩序。二是根据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对违反“门前三包”要求的商铺、单位、住户进行调查取证,并形成台账,根据掌握的情况和违反情节的轻重,对违反门前三包要求的商铺、单位、住户进行教育整改或执法处罚,落实后继监管措施。
(三)市容环境的综合整治。一是整治占道经营乱摆卖行为。对市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学校周边、商铺门前等占道经营乱摆卖行为进行清理、取缔。二是整治乱搭建行为。对建成区范围内违法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临时搭建、乱开挖道路和不文明施工导致污染市容环境、产生噪音,造成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整治乱堆放行为。对市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场所建筑材料、余泥等乱堆放行为进行整改。四是整治乱丢乱弃行为。对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各店铺、摊档及行人的随意乱丢乱弃行为进行整治,切实落实商铺门店的“门前三包”责任。五是开展专项清除杂物行动。对主次干道、横街窄巷、公共场所、临时停车位等地方存在废旧的杂物随意乱堆放,利用废旧杂物霸占停车位,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影响市民的出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通过整治和清理,消除此类安全隐患,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六是工地围挡施工整治。重点对中心城区施工的工地、特别私人在建工地存在未按标准要求施工作业等不文明施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督促所有建筑工地按规定要求设置围墙、建造洗车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施工场地进出口进行硬化、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等措施。
(四)整治户外广告。一是“三乱广告”清理。参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管理要求,对城区内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包括对主次干道、横街窄巷以及开放公园、市政广场的地面、墙体立面、卷闸门、绿化树、花基、花坛、桥梁、灯柱、灯箱、栏杆、果皮箱、垃圾桶、亭、台、沿线各类建(构)筑物、市政设施上以及甲方临时指定地段的“三乱”广告进行彻底清除,不留任何痕迹。另对道路两边商铺张贴的招工、转让、促销小广告、乱拉挂横幅进行清理,下一步,将要求承包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确保市城区的每条大街小巷和住宅小区内不能出现“三乱”广告。
(五)狠抓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机械效能,人机结合。对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增加了清扫保洁密度和垃圾收集作业频次,主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次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同时结合快速电动保洁车对城区城中路、河滨路、南山路等主街道路段实施快速保洁作业,做到歇人不歇车,有效提升街道的干净整洁。
(六)细化城区河道保洁工作。对河道分段区保洁,在河道上中下及分支流等地段落实保洁人员,明确工作细则和责任,在每天7点至17点不断实施河道打捞,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七)加强城区公厕是管护工作。针对城区管辖区内的公共厕所,严格对照《公共厕所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逐项细化落实工作,强化公厕的管护,确保每座公厕实施设备完整无缺,环境干净整治。
(八)开展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组织环卫清洁队伍和车辆对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彻底清理乱堆放、“城市家具”、零星淤泥等。同时做好巡查监督工作,不定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背街小巷的干净卫生。
(九)推行环卫机械化作业,提升城区清洁度。推进环卫设备车辆的投入使用,现城区配置19辆平板车(其中承包方自备2辆),12辆洒水车(其中承包方自备1辆),6辆扫路车(其中3辆为电动扫路车),1辆吸污车,1辆抑尘车,5辆流动压缩车(其中承包方自备2辆)。充分发挥各类机械化环卫设备车辆“冲、刷、吸、扫”联合作业的高效能优势,提高城区街道的清洁度。
(十)加强环卫设施维护和管理。对城区果皮箱、垃圾桶、手推车、环卫运输车等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损坏缺少部分进行修复补缺,陈旧破损部分进行翻新更换等。规范环卫车辆停放,建立干净有序的管理。
(十一)生活垃圾压缩站管理。加强对城区5座生活垃圾压缩站和1座临时压缩点的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工人加强清扫、冲洗、消杀毒,减少沉淀污物挥发异味。对站内外沉沙池、管道、化粪池进行定期清理,其中沉沙池每日彻底清理1次,池、管道每周用高压水车冲洗疏通1次,化粪池每月抽吸1次。购置医用级消毒用品,要求该站工作人员在蚊虫滋生较多的季节,加强喷杀,工作时间内约2小时喷洒1次消毒水,抑制蚊虫滋生。
(十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去年共投入约400多万元用于垃圾分类宣传,示范点建设、分类收集设备及处置设施建设等。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已制定区级工作方案,通过政府动员、党员带头、社会参与的方式利用多媒体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以云城街和高峰街为示范片区,按照“1+2+2”目标(即完成1个政府大院、2个小住宅小区、2条自然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建设),试点内已建成一批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醒目宣传标语、放置分类垃圾桶等,云城区可回收资源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含厨余垃圾和大件家私处理设备)已建成并调试,下一步将重点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及完善分类收运系统,完成云城高峰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及公共机构全覆盖的任务。
(十三)制定长效管理责任机制。组建督查小组,每天全方位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巡查,落实区域及路段的责任人员,明确工作细则任务,通过日常的督查解决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按要求配足人员、设备,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职能互补,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成效明显。
(二)严管重治,建立秩序。要严格按照方案执行落实,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维护、长期追踪,建立规范的城市管理秩序。
(三)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要周密部署开展创建工作,齐心协力,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抓细各项工作。
(四)严格执法,实行问责。要以点带面,全面整治,逐一攻破,严防死守,跟踪管理,层级抓落实,出现问题追究责任。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城市建成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
三、整治内容
组织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共享单车、露天焚烧垃圾、渣土车“滴洒漏”、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等各项市容环境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违规饲养和沿街售卖宰杀活禽、共享单车乱停放等市容市貌违法行为纳入日常巡查范围,构建市、区、街道三级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种城市管理违法行为。
(二)严格执法整治。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计划》按时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并按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人,对屡教不改者、市民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
(三)组织督查考评。各单位要开展市容市貌管理问题自查自纠,防止整改后问题回潮。市局将不定期抽查相关工作情况,抽查成绩列入年度城市管理考评结果。
(四)形成共管共治。各单位要强化与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环保、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协调辖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整治工作;要通过城管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城市良好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宜居度。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整治信息收集整理,总结整治经验,提炼典型案例,形成长效化工作机制;要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整治工作,按时报送执法信息。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为深度推进“清爽开福开门纳福”全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掀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热潮,青竹湖街道工委、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开展“攻坚三十天清爽大城北”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城市管理乱象全部清零。为确保整治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清爽开福开门纳福”涉农街道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和《开福区“攻坚三十天清爽大城北”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部位,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辖区开展攻坚行动,实现全域市容环境提质提档、变脸变样。
二、组织领导
成立“攻坚三十天清爽大城北”青竹湖街道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总调度:
组长:
副组长:
三、整治内容
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调度下,由城管线牵头,各办配合,对辖区范围内市容环境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汇总后形成问题清单,由社区具体实施整改,社区难以处置的,由街道协助处理。
(一)拆除整治
1、摸排道路两厢违法建设情况,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2、组织拆除道路两厢各类违章搭建,以及确需拆除的小散乱污企业;
3、集中整治道路两厢违规设置广告招牌、灯箱横幅、发光字,对未经许可在绿化带、人行带等公共区域设置的'标识标牌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4、拆除废弃公共设施;
5、清理整治道路两厢各类堆物、堆场。
(二)整理规范
1、规范道路两厢菜地,清理白色垃圾,拆除违章窝棚;
2、清理道路两厢黑臭水体;
3、清理绿化带内白色垃圾,疏通道路沿线沟渠;
4、平整修补路面,更换、修复破、残、脏道路设施,规范管线井盖、隔离护栏、标识标牌、交通标线等配套设施的设置;
5、优化公共绿地特别是道路绿化带苗木配置,集中组织苗木补植、草皮补铺,因地制宜设置街角花园;
6、清洗清除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路面污染;
7、整理规范各类杆、线,需要迁移的督促权属单位进行迁移;
8、对道路两厢房屋破损部位进行修缮。
(三)长效维护
1、加强道路及配套设施的日常巡控,对破损部位进行修缮;
2、加强公共绿地、园林景观以及休闲设施的日常维护;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规范公共厕所、垃圾站点的日常管理;
4、加强巡查与管控,覆盖裸露黄土;
5、加强宣传引导,督促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6、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7、加强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保洁保障。
四、整治标准
1、主次干道两厢视线所及范围内:废品店、堆砂场必须全部取缔或迁移;堆物堆料必须全部清理;菜地窝棚必须全部拆除(规范种菜工具存放点位);板房必须一律整改;屋面乱象必须全面整改。
2、所有主次干道要按照“路面见底色、标识见白色”的要求,全面加强作业维护和设施提质。
3、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加力减少历史违建存量。
整治重点:青竹湖太阳山小区、植基小区周边。
五、任务分工
街道由党政领导坐镇联点社区,联点大办主任组织好本办干部全力支持社区整治工作。按线路由邓宜春牵头抓青竹湖路、严禹抓开福大道、周密抓芙蓉北路,涉及拆迁区域由余彬具体负责。
城管线加强市容环境管控和宣传引导,每周组织社区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按照“街道吹哨、部办社区报到”的工作机制,及时进行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具体分工如下:
1、辖区砂场、堆场移除及裸露黄土平整复绿等由刘纯武负责,城管执法中队给予支持;
2、废品店、轮胎店清理、迁移等由叶志负责;
3、对芙蓉北路、青竹湖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环境整治由周国恒负责;
4、数字化日常处置由彭阳负责。
六、工作程序
(一)全面摸排。20xx年10月29日前,街道对辖区道路及两厢市容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列出问题清单。
(二)确定范围。20xx年10月30日前,对街道摸排问题,社区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认领。
(三)集中整治。20xx年11月14日前,各社区全面展开环境卫生集中综合整治行动,对社区难以处置的,街道组织人员力量进行整治。
(四)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5日,城管线对社区整改情况进行验收,11月20日,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中组织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辖区市容环境整治是提升区域城市管理水平的有力措施。各社区要强化属地责任意识,社区书记要组织调度,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要求按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社区要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要广泛发动辖区机关单位、物业公司、街边门店、社会团体、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市容环境整治,引导全员参与。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领导小组将对推进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交办,并将通报结果与年终社区绩效奖金挂钩。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生活质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市容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原则
坚持宣传先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明确标准、综合整治、社会监督、长效管理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用一百天时间,在全市重点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车辆停放、违法建设、毁绿种菜、小区治理、环境污染”八大整治行动,坚持“严抓、严管、严查”,有效破解市容环境整治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水平提档升级,城市市容环境显著改善,城市文明形象总体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市容秩序整治行动
1.严厉查处占道经营。依法严厉查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维修、占道加工、机动车占道销售等行为,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商业中心、校园周边、市场周边的出店经营、马路工厂、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同步整治经营场所油渍污染路面、污水乱倒、垃圾废物随意堆放等行为。取缔非法设置的小吃摊点和露天烧烤摊点。科学审慎设置城区便民临时经营区域,规范有序进行管理。
2.规范整顿废品收购站点。对市区内废品收购站点存在的污水外流、废品散落、堆积超高、气味扰民、违章搭建、牌匾不规范、消防设施不健全、未封闭运行等问题进行治理,彻底取缔违建、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科学选址并启动建设再生资源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年底前建成运营,并对所有城区内废品收购站点进行迁移,统一管理。
3.加强早市、夜市管理。按照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积极引导、方便市民、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的原则,对早、夜市进行重新选址建设,严格规范管理,统一经营时段、统一经营范围、统一布局规范,力争年内完成。
4.严格治理广告、牌匾乱象。以市区主、次干道以及龙延路、龙和路为重点,全面清理店招店牌、橱窗广告、墙体广告、公路两侧大型广告等。拆除未经审批、破损陈旧、过期多时的广告牌匾,拆除乱牵滥挂的布标条幅,拆除临街门店一店多招的门店招牌,拆除违规设置的移动灯箱、指示牌、灯杆道旗广告、立面店招店牌等。严厉查处整治乱涂乱画、非法张贴、道路喷涂、公共设施上粘贴小广告以及擅自悬挂标语横幅等行为。
5.标准化设置景观围挡。在建筑工地、老旧房屋、拆迁现场、闲置空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点位,全面设置整洁美观、标准统一、坚固耐用的景观围挡,确保清爽规范、整齐划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围挡上陈旧破损的广告画面进行更换,修复损毁、歪斜的工地围挡。
6.修缮破损陈旧建筑物。对市区内重点路段的破损、陈旧建筑物墙体外立面及附属设施进行整治,通知产权人或权属部门及时进行粉刷、修复或者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7.强化门前“四包”管理。持续推进门前四包制度长效常态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签订责任书,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公路两侧平房区庭院管理,严禁庭院内乱堆乱放、违法搭建,做好庭院大门日常关闭管理。清理沿街、沿河两侧乱吊、乱挂、乱晒衣物,全面美化沿线环境。
8.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场所。按行业属性,对全市各经营场所进行摸排,甄选无证照经营场所予以取缔关停;对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营场所,严格限制其办理证照延续手续,待规范化整改后再行审批。
9.规范铁路周边环境。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联系,明确市区内铁路用房不得经营废品回收、洗车、二手车销售等业务,清理违规占用铁路用地停放大型车辆行为。
10.加快推进棚户区征收安置。限时完成各棚户区房屋征收、安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4月底前工农路连片棚户区拆除清运完毕,8月底前完成道路改造施工;6月底前花好悦园小区和龙明新村小区达到入住标准,12月底安置完毕;5月底前开工建设龙城品阁棚改项目,并同步启动安置工作,年内完成外部道路施工;明年年底前完成铁北电厂地块安置、拆除工作;龙江地块棚改逐步推进。
(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开展“裸露垃圾”歼灭行动。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地毯式”开展“裸露垃圾”排查,全方位清除裸露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
2.城市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进行精细化清扫保洁,机械清扫每日错开上下班高峰期进行2次,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人工清扫每日6:00 前完成一次大扫,全天清扫保洁时长不低于10小时,确保路面整洁,无垃圾杂物,路缘石无积泥、积沙,道路、人行道地面、交通标志线见底色。
3.标准化管理环卫设施。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箱、垃圾桶,并做到定点摆放。对现有环卫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洗、维护、消杀、除臭等,保证环卫设施完好整洁。
4.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加强生活垃圾收集与密闭运输转运,优化收运路线,加大巡回收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不满溢、无蚊蝇滋生,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洁,确保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加大城乡接合部环卫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界限,解决环卫作业空白区域的问题,确保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垃圾规范堆放。城乡接合部要做到每日一扫一保一清。
5.无害化提高公厕服务质量。严格推行“七净七无、三通一明”的城市公厕管理标准,落实专人保洁,重点区域一厕一人,解决公厕环境脏、粪便清理不及时的问题。逐厕摸底排查,落实维修人员,及时维修更换破损设施,解决部分公厕设施破损问题。高强度开展监督检查,提升公厕服务质量。
6.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加大私自倒卖餐厨垃圾查处力度,杜绝餐厨垃圾个人消纳运输行为,堵死利用餐厨垃圾饲养“泔水猪”、炼制“地沟油”的漏洞。实行餐厨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专人收集、运输,指定地点有效处置。
7.高压打击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对可能发生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区域、路线安装监控、设卡检查,同时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加强渣土和建筑垃圾管理,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市政设施整治行动
1.加强市政设施监管维护。开展城市道路隐患排查,保持城市道路无缺损、无沉陷、无碎裂,人行步道及台阶踏步铺砌平整、无松动、无破损。加大城市桥梁巡查维修力度,确保桥面平整,桥梁护栏、扶梯、踏步、遮篷等附属设施完好;对桥梁栏杆、扶梯等油漆脱落现象及时进行维护。加强路灯、景观灯、井盖、公共候车点、变电箱、道路指示牌等“城市家具”的维护管理,及时清除污渍,确保设施完好整洁、无损坏、无缺失。加强对各类市政施工开挖的审批和监管,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路面恢复,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2.抓好城市绿化带整治提升。解决绿化带垃圾暴露、苗木坏死、绿篱损坏、渣土裸露、乱牵滥挂问题。定期修剪各类绿化植物,保持美观整齐。及时清理树坑、绿带、绿篱、花池、绿地中的垃圾、杂物、杂草,保持干净、整洁。彻底清理绿化带、绿篱和花池中设置广告牌、乱挂杂物、乱拉线绳等现象。
3.精细化管理游园、广场。持续加强对已建成游园、广场的维修、维护工作,及时修复破损的景观、雕塑、舞台、座椅、游廊、路面、户外栏牌、亮化设施等,并定期进行全面清理、清洗,确保设施完好,无污迹、无乱涂滥画等现象。
4.全方位整治城市杆线“蜘蛛网”问题。城区各杆线产权单位要对所属范围的架空杆线开展集中整治改造。重点整治或拆除空中各类杂乱架空杆线,拆除私接乱拉、影响城市景观和安全的杆线,确保各类杆线安全美观。
5.落实消防设施管护。开展全市消防设施排查,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进行治理。依法对埋压、圈占、遮挡、破坏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及时对损坏的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进行维修。
(四)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1.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着力整治城区范围内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乱行驶、乱停放、占压人行便道、侵占广场绿地、挤占公交车道等行为,严格按照交通管理标志进行停放。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小区僵尸车及时督促车主进行整改,无法联系车主的,依法强制拖离。全面清理锥桶、地锁、绿植花盆、设置障碍物、设置隔离桩等占用停车泊位、改变停车泊位使用性质的行为。同时,合理增画公共停车泊位,规范工程建筑车辆及货运车辆停放秩序,科学选址设置停放场地,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2.开展交通设施隐患排查。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管护水平,确保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路标等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道路标线清晰。对遮挡交通标志的绿化植物,及时进行修剪、移除,确保标志明显可见。
3.整治非法营运三(四)轮车辆。本着文明执法原则,采取定点值守与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营运的电动、机动三(四)轮车进行教育和劝离,禁止占道营运;对于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的非法营运的电动、机动三(四)轮车坚决依法暂扣并严格处罚,确保市区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良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安全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五)违法建筑整治行动
1.强力拆除城区违法建筑。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按照“存量递减、增量为零”的铁腕治违工作方针,将违法建筑逐步清零。智新镇及各街道、社区要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搭滥建的亭棚、仓房、车库、油布篷等建(构)筑物,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责令其限期拆除。对规定时间内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2.公路两侧、铁路沿线拆违治理。围绕公路两侧和铁路沿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龙延路、龙和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私搭乱建”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协调铁路部门对市区内铁路沿线保护范围内及铁路路口的“私搭乱建”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六)毁绿种菜整治行动
1.治理街路两侧、公共场地毁绿种菜。对市区范围内街路两侧、公共场地、花坛、绿地、空地等区域进行的毁绿种菜、开荒种地行为进行排查,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减少违规群众损失。同时对取缔清理的土地及时进行绿化。
2.整治公路两侧、铁路沿线开荒种地。全面排查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公路用地范围和铁路道口两侧沿线安全范围内开荒种地行为,确保预留绿地、绿化用地、道路保护范围、桥涵保护范围内无开荒种地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宣传引导,坚决清除已耕种作物及蔬菜并及时进行复绿。
3.推进城市绿化管理提升。落实“全覆盖、全时段”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养护管理标准,完善绿化设施,使城市绿化管理再上新台阶。加强重点区域绿地设计和景观营造,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发展立体绿化。在城市重要街路、广场建设立体花坛、绿化雕塑。实施裸露土地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实现全面消除城市裸露土地目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组织召开全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对照任务清单,全面排查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整治方案。大力营造声势,全方位宣传告知,组织媒体深入现场,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导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社会效应,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百日攻坚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6月20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治任务和时间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协同配合,逐项整治,逐项销号,切实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7月10日)
各责任单位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巡查防控,主动发现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实打实解决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管护精细化模式,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梳理固化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复,巩固整治成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11日至7月20日)
在各责任单位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基础上,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对照工作要求和标准,逐项检查,逐项验收,并结合日常检查和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对在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年底绩效考核给予加分奖励;存在明显问题、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在市城管大队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组织协调、督促督查、考核讲评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 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调配精干力量,搭建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调度、亲自督查,带头走上街头找问题、抓细节、促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注重宣传引导
市委宣传部要牵头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各类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此次整治行动进展,推广报道好的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要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罗列问题清单,定期曝光脏点死角,曝光责任单位。要提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发动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学校、门店、社会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市容环境整治,打造“周末大扫除”、与媒体合办“随手拍专栏”等品牌项目,形成全员参与浓厚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兼信息员,负责对接日常联系、信息报送等事宜。
(三)严格暗访督查
由市督查室组织成立督查暗访组,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交办,对突出问题点名通报。建立督查暗访问题“清单交办、限期销号”制度,每周滚动向各责任单位推送整改督办清单,每半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实行“两图一表”(问题图片、销号图片、问题清单表)销号管理。
(四)强化考核考评
将市容环境整治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的年末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讲评”工作机制,市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形成专报,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每月进行专题会议调度和领导点评,强化比学赶超、“红脸出汗”氛围。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的由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造成行动延误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提请或移交有关部门问责处理。
(五)做好经费保障
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兜底保障的工作机制,投入必要的资金,重点解决市民身边基础设施破损严重和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完好率。合理利用城市管理的公共资源,通过经营城市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增加“造血功能”。
(六)保持社会稳定
健全城市管理执法安全保障机制,公安局负责处理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治安案件和暴力抗法事件。建立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妥善处理“百日攻坚”行动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事件,确保小事及时化解、大事限时解决,一切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信访维稳工作的合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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