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600字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在我很小的时候,姐姐就推荐我看,可那时候小,对于没有图画的书我一点都没有兴趣。可如今,拿起这本书,我总是看的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有一天,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人带到纽约。幸运的是,它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和它的主人玛利欧。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了个精光,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把自己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这两美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玛利欧家来说,它太贵重了。蟋蟀柴斯特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最后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书的`过程中,有时候,我很感动,感动于它们的真挚友情;有时候,我会替蟋蟀柴斯特失落,因为他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我也思念那样的生活;有时候,我会为之振奋,因为蟋蟀柴斯特的努力奋斗……读完故事,合上书本,心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和塔克助人为乐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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