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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落在左手上读后感
写了16年诗的湖北诗人余秀华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人,她的作品行文质朴、感情浓烈,在微信圈中被反复传递,迅速被人熟知与谈论。过人的文字天赋、加身体残疾,更使余秀华和她的诗歌成了热门话题。她说,诗歌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她诗歌永恒的主题包含爱情、亲情、生活的困难与感悟,生活的瞬间的意义等感动。以下是由应届生毕业读后感网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希望您能喜欢。
诗人余秀华火得极为突然,就好像横空出世一样。借由互联网恐怖的传播力量,她的诗歌以及她苦难的身世一瞬间尽人皆知。不少人认为她的走红跟诗歌本身无关,比如作家沈浩波就认为,她的诗歌也就比那些烂诗好一些而已。而评论家李壮更是把她和另一个火爆人物庞麦郎相提并论,认为他们的走红只是迎合了大众的某种消费观念。
当然,平心而论,余秀华的走红的确和现代传播方式不无关系,比如她那首最著名的诗歌《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真的很难撇清标题党的嫌疑,而这首歌的质量也的确一般,就连余秀华自己都说,这首诗并不好。另外她的身世也的确赚足了同情分,出身乡下,脑瘫患者,不幸的婚姻……这些身世都构成了传播的元素。李壮说:“余秀华的作品温暖、抒情、可读,但本质上更像心灵鸡汤。她的走红满足了人们对底层人群的另一种想象。”
在互联网时代,这是难以避免的现象,即便是如今穿过大半个中国去采访她的媒体,也未尝不是想寻找一些诗歌之外的东西,比如树立个励志典型什么的。毕竟,这是个诗歌被边缘化的年代。但是,这样想当然地挥舞起“消费主义”的大棒子,直接下结论说庸众只是在满足自己的想象,余秀华也不过是心灵鸡汤,实在过于粗暴和表相了。我想除了再一次显示了作者的“睿智”,也再一次阻断了人们与诗歌的接触。说余秀华的文字温暖,大约作者只读过《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吧。
余秀华对自己的走红有着清醒的认识:“不用多久,我就会回归到以前的状态。之前我的博客只有200个粉丝,现在已经有2000多了。我会有越来越多的读者,但是真正理解我的人、懂我诗的人,全世界可能只有一两个。”她在博客中回应突然的走红称,自己的身份顺序应是女人,农民,诗人。“但是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问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她期待那些只为诗歌而来的纯粹的读者。其实把一切交给时间就好,所有的嘈杂最终都会消失,本质的东西会浮现出来,比如我们为什么喜欢余秀华的诗歌。
其实从网友的评价中我们就可以发现,猎奇和同情并非主流,对余秀华诗歌本身的欣赏才是主要的声音。 余秀华的诗歌最大的价值在于让我们这些诗歌门外汉有机会感受诗歌之美。我们能够感受到她的想象力、她的文字之美,她强烈的生命力,以及她那事无不可对人言的坦然。 人们对余秀华诗歌的追捧也折射了诗歌没落的现状,一方面,现代派、后现代派诗歌基本已经脱离了大众审美,人们失去了欣赏能力,简单地说,不懂啊。 而另一方面,那些屡获文学大奖的、离艺术更远但却离权力更近的诗歌,又倒足了人们的胃口,一方面阳春白雪到云端,一方面跌落尘埃到吃土,诗歌又怎能不式微。而余秀华则向我们展现了一种脱离了学院派和“歌德”派的更为本真和自由的创作。 我们欣赏,我想《死亡诗社》里的基廷老师也会欣赏。
至于余秀华的苦难,我们会同情,但更多的,我想是自惭形秽。把我们放到她所处的那个境地,我们会成为她吗?也许绝大多数人能做的就是抱怨上天的不公吧。相比于余秀华的诗歌才华,她的人格力量更让人动容。在苦难中生存的卑微的人,是很容易失去对生活的痛感的,人们会倾向于逆来顺受,倾向于麻木不仁,甚至有人会为虎作伥。这是更容易的生存方式,就像“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妥协了,或许还能获得幸福感。但总有些人拒绝麻木,他们选择保持对生活的痛感,而这种痛感,其实等于加害了自己,因为这痛苦会变得巨大清晰。但这些人选择正视惨淡的人生,对他们来说,这是对生命极限的体验,是对尊严的维护。就像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那句名言:“人是一枝有思想的芦苇。”他的意思是说,人的生命像芦苇一样脆弱,宇宙间任何东西都能置人于死地,可是,即使如此,人依然比宇宙间任何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人有能思想的灵魂。
在余秀华的诗歌里,你其实读不到热情的讴歌,但你也绝读不到悲情的控诉。 你读到的是对苦难的笑纳, 是对命运的不妥协。她写家庭暴力:“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她接着写道:“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我们可以把这个“他”理解为丈夫、命运……无论什么,他们对她无能为力。 在她的作品里,我们能够读到一个既残酷又倔强的诗意的世界。陀思妥耶夫斯基说:“我只担心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我所遭受的苦难。 ”在我眼里,余秀华和她的诗歌,配得上她所遭受的苦难。 其实不仅仅是余秀华,还有很多这样的作家,比如描写蹉跎坡的沈博爱老人, 比如描写阿勒泰的李娟,他们的文字有着共同的特点,我们能够读到悲伤、读到彷徨,却读不到仇恨、读不到偏狭。 还有写了一辈子诗,却从未打算发表的美国女诗人艾米丽·迪金森, 有人说余秀华是中国的艾米丽·迪金森, 余秀华笑着回答:我不认识她。
我觉得这是余秀华们的意义所在,不在于迎合读者,而在于文字本身的力量;不在于身处苦难,而在于面对苦难的姿态。这让我想起了电影《我在伊朗长大》里的那位老祖母,在主人公第一次出国前,祖母给了她几个忠告,其中一个是:“一生当中,你会碰到许多混蛋,他们伤害你,是因为他们愚蠢,你不必因此回应他们的恶意,世上最糟的就是自卑和报复心理。永远要维持自尊与诚实。”这话听起来,不也很像诗歌吗?
附:余秀华诗歌赏析一则
阳光好的院子里,麻雀扑腾细微而金黄的响声
枯萎的月季花叶子也是好的
时光有序。而生活总是给好的一面给人看
另外的一面,是要爱的
我会遇见最好的山水,最好的人
他们所在的地方都是我的祖国
是我能够听见星座之间对话的庙堂、
而我在这里,在这样的时辰里
世界把山水荡漾给我看
它有多大的秘密,就打开多大的天空
这个时候,我被秘密击中
流着泪,但是守口如瓶
我读到这首诗的时候竟然流泪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被击中了。我一直在想什么是爱情?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还是这一生不时想起来而泛上心头的哀愁?我永远是孤独的,唯有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世界才荡漾起来。爱得多深,生命就能有多么广阔的延伸,可我经历了那么多故事之后,只能带着一身的秘密行走余生。爱到底是恩赐还是报应?我为很多人截屏这首诗,他们都有自己的故事,自己不能为外人道的秘密,她替我,我替他们,道出了心声。余秀成出现的时候,已经写了好多好多的诗,足够在你发现她的那一刻就读好久。诗的美好在哪里?美好的意向,轻快的韵律,还是精妙的比喻?都是,都不仅仅是。一切触动人心的文字都是说出了你一直想说出的心情,描述了可以化开你心结的景象。甚至不必是美好的,美好太过甜腻。根本没必要是精致的,精致都显得做作。有人说违禁小说的优秀与否,不在情节是否真实,花样是否复杂,重口猎奇等等都不是,更不是文辞优美,描写细腻。而是腔调。好的腔调引人入胜又不令人生厌,是最最真实的生命力。诗更是这样。余秀成是个活在生活里的人,她诗中的意向都时刻出现她的身边。别的诗人所用的意向可能都是营建于脑中。我无法想象一个有着这样才情的女子,目睹了青春逝去,目睹了农事劳作,然后还在一遍遍的述说着爱情,热爱着生活。在恶俗的诗意里,遗世独立的女神要拥有最最真挚的爱情,然后伤害深深的写进生命,可一切都是美的。她们一生都惦着脚在刀尖上舞蹈。可在更好的诗意里,女人不过是命运选中的一只木桶,儿女装进来,哭声装进来,药装进来,她已斑驳,可生活依旧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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