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鲁滨逊漂流记》优秀读后感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生活中,我又重新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这本书在小学的时候其实是读过的,记得好像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第一次读它,当时它是作为一篇很简短的课文出现在我的课本中。那时候并没有多仔细的去阅读,现在再一次读它的时候理解了更多的东西。之前读《鲁滨逊漂流记》的时候只认为这是一篇危机重重的冒险小说,本来就不喜欢读冒险小说的我更对这本小说提不起兴趣来。那时候只觉得鲁滨逊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他完全不顾父亲的期望,甚至违抗父亲的命令,对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也无动于衷,执着的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为此,鲁滨逊和父亲有过多次的争执,但他还是我行我素的.登上了一艘开往伦敦的船。他们的船一驶出恒比尔河就刮出了大风,风助浪势,煞是吓人。那是他第一次出海,他感到难过的要命又怕得要死,那时他对他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了。我还记得书中他说的一句话:“我这个不孝之子,背弃父母,不尽天职,老天就这么快惩罚我了,真是天公地道。”我想,他当时也认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所以才会如此的后悔、自责,不仅谴责起自己来。但这次航海中,风暴的袭击使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他被海浪冲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初到荒岛时,鲁滨逊看见的一只甲壳虫,这个细节使鲁滨逊印象很深。刚刚遇难的他绝望之际看到了沙滩上的一只甲壳虫,他抓起一把又一把的沙子把甲壳虫拦住,可一会儿甲壳虫又会重新爬出来,正是因为看到了甲壳虫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才有勇气和信心在荒岛上生活了35年之久。刚来到荒岛,没见到一个人。因为没有人和他说话,所以他怕自己把人类的语言忘却,因此他只能每天和小狗说话使自己不忘记人类的语言。他坚持每天和小狗说话,久而久之,那只小狗成为了他唯一的伙伴。一直到某一天,他从一群野人手里救下了一个人,因为当天是星期五,因此他给其取名星期五。他要星期五完全的服从他,成为他忠实的奴仆以及朋友。他们在岛上过着充实的生活,一直到某一天,他们遇上了路过的船。他们在岛上招手,吸引船队过来。他们上了船,离开了荒岛。经过他的努力以及凭借着他十分有经商天赋的头脑,荒岛变成了一片世外桃源。
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他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他在逆境中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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