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3000字(精选10篇)
青春的烟雨涤净岁月的纤尘,催醒了情感的春笋,同时,也催生出了奋斗的气息。钱钟书《围城》就是述说着这么一种爱情观,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收集整理好的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3000字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1
这几天心里烦,随手从书架上拿了本书来翻翻,正是钱钟书的《围城》。躺在床上看了几页,突然感到:为什么不能像方鸿渐那样活着呢?
方鸿渐人不笨,口才很好,加之又有海外留学的背景,关系网也很完善。就是放到现在,也该算个难得的人物。何况是在抗战时期呢?但事实是,方的事业很不顺利。回国之后,先是在旧丈人的银行里做了三个月事,闹翻了出来;之后是靠朋友的关系去了三闾大学,一年之后也被解聘;后来回到上海,做个报馆的资料室主任,闲差一个,一样的没有做长!对这些怎么解释呢?难道是方的能力不够?其实不然。方鸿渐自小接受过良好的传统教育,长大之后,也是在正规的大学学习,后来,还留欧几年。就算是没学到什么东西,看的也比别人多啊。况且,他学的是文科,多多游历并不是坏事。并不是说一定得有那么一张文凭的。从那时到现在,混文凭的人多了。有文凭不一定就是真有本事。方鸿渐不过是太随意了些,只是为了对热衷功名的老辈人有个交代,才不得不去买一张。在不同的职业经历中,比方鸿渐还差的人多了去了,可单单是方鸿渐总是被人搞了下来。这就只有一个解释了:性格决定命运!在方鸿渐的心中,还存留着古士大夫的那种高尚情操:不为五斗米折腰!这可要了命了。当你的身边都是李梅亭这样的小人,都是沈太太这样的汉奸,当此时也,你该何去何从呢?要么是同流合污站稳脚跟,然后削尖了脑袋往上爬;要么就是孤芳自赏,等着被排挤掉。没有中间道路的。可悲,在中国就是这样了,不是左就是右,不是右就是左!你要是不站一个队,肯定会遭到左右两派的共同排挤,难以做人了。咱们的方鸿渐是非左非右,从不知道去主动钻营,不知道靠上实权派人物,不知道打点上级,不知道笼络人心。不知道玩手段,搞阴谋。不知道厚着脸皮,黑着良心!这样的一介书生,让他去和无耻狡猾的李梅亭,高松年们斗法,其败亡逃遁,那是可以预期的了。
方鸿渐败就败在他自己的节操上,他不懂政治!在一个举世皆浊的环境中,不懂政治,安能不败?其实,他在三闾大学的时候,是“从龙派”的外围,他未尝不可以通过赵辛楣的关系,和校长高松年搞好关系,巴结巴结,拍拍马屁。那可就不只是龙身上的蜻蜓了,而是正儿八经的'核心成员。不仅不会被挤走,就是一年后转成正教授,那也不是不可能。还有在报馆时,他仍然是我行我素,不懂得利用有利的形势去交结权贵,傍上靠山。最后的结局就如在三闾大学一般,也就不奇怪了。就算这些都不算吧,他要是有心,横下心来娶了苏文纨,靠着裙带关系,搞个一官半职的也不是什么难事。也就不用最后再去靠朋友了。可叹啦,所说的这些,方鸿渐是没做过一件!他就是一个典型的知识份子。软弱,犹豫,患得患失。但是清高孤介不改,小人是不做的!好多人说起来,方鸿渐就像是一个供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可方鸿渐做错了什么没有?他又有什么地方可笑?没有!换了是我,未必有方鸿渐这样的节操。可内心里,我宁愿像他这样活着。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是一个洒脱的人。可能会有好多的女性朋友,看不上他在回国的船上和鲍小姐的那段经历。要我说,这没什么。这就是时下很流行的嘛,是个男人的话,都能够理解的。况且,鲍小姐还是引诱在先,自己都是有男朋友的人了,方鸿渐那时候还是单身呢!如果他要是能抵制住这种诱惑,我都觉得他不是个男人了。不仅不是男人,还是个伪君子,假道学!有的男人,并不就是个不懂爱情的男人。这从他对待苏文纨和唐晓芙可以看出来。对唐晓芙,那可真是刻骨铭心的爱情啊。这种爱情,是不会掺杂任何一点杂质的。也不会考虑是否有利于自己的前途事业之类,更不会考虑家世,财产,名望等等身外之物。爱情就是爱情。如果方鸿渐考虑到这些东东了,他娶的就会是大姥的女儿苏文纨,而不是孙柔嘉。男人是不能没有女人的,既然最爱的人得不到了,那换个什么样的女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孙柔嘉不是真正的上海人,可那脾气却和现在的有些上海白领女性一个模样。高傲,冷漠,精明强干而又自以为是。方鸿渐这样的乡绅人家出来的淳朴孩子,怎么能搞得定?他们的婚姻绝对是一个错误。方鸿渐自己也是不大乐意的。可他怎么玩得过这么一个上海小姐?软弱的方鸿渐是没有办法拒绝的。不过,换句话说了,女人嘛,还不都是一样?一个德性!最爱的人失去了,那爱谁谁吧。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方鸿渐的洒脱。真爱的人既然不可能,那就该及时转舵。难道真的出家去做和尚不成?那样的话,说是情痴,实际上是个变态。为人所不齿的。换了我是方鸿渐,在遭到失恋的打击之后,生活总还要继续的,肯定也是要结婚的。既然孙柔嘉贴了过来,那管她好不好呢?就是她了。和谁不是过一辈子呢?
方鸿渐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人。他不是什么英雄豪杰,只是一个有着很多烦恼,很多缺点的小人物。即便是事业不成,爱情也不成。可他从没想过要改变自己什么,他真实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宁愿也像他那样活着。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2
我读了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让我感觉颇多,在这里我想这样概括我的这些感受,如“婚姻围城”,“职业围城”,“心理围城”和“人生围城”等,这些都是人们都会讨论的。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围城》的内容简介。《围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这以后和孙柔嘉又在婚姻的“围城”里,过着好像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因为好像生活中只有他们自己,他们将婚姻当做了一座围城,想出来的和想进出的都很难。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而在这里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是绝大多数人看了《围城》之后的最大感受,那就是婚姻就是围城。其实第一次看《围城》的时候是同学推荐的,那时候我才19岁,看完之后也不太懂得故事的大致情节讲了些什么内容。现在再次翻阅此书,感觉有些不同了。主人公方鸿渐一个留洋的“海归”博士生出身的他对唐小芙一往情深,但由于苏的从中掺和,使得这段爱情宣布破产。后来在教书过程中遇见了孙柔嘉,并最后与她结婚,但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很幸福。这样一个故事如果发生在当代,也只能够说明主人公的婚姻生活和经历很不美满和顺畅。但在我看来,方鸿渐是一个很被动的男人,首先他在对于唐晓芙的爱情上就显得很被动,如果说一个主动的人,如果说真心爱对方的话,就应该不用去管那些流言蜚语,但我们在生活中往往做不到这一点,就是因为我们太在乎别人是怎么看的。虽然这样的想法很单纯,但是也很美好,为什么我们会被那些恶意的话所中伤,为什么我们不活的快乐一些,忘记过去的烦恼。所以我们在婚姻爱情上应该主动出击,男生尤其如此,女生也不必太过矜持,遇见喜欢的应该追到底为止。其次,我觉得婚姻是应该建立在两个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我会觉得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包括婚姻的前奏-----爱情也是一样的.,都应该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唐小姐对于方鸿渐就应该信任,无论苏小姐说了些什么;方鸿渐和孙柔嘉也应该彼此信任,才不会对对方产生这么大的误会。另外,我觉得我们现在对于婚姻和爱情要求的过多了,,其实爱情和婚姻都是最浪漫和最纯真的东西。在浪漫的法国,十几岁的孩子被问最多的是“你今天和女孩子说话了没”,“你交女朋友了没”,这好像在中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怎么这么样都是被动的形成了太多的不成文的规矩,如在学校里,特别是初中或者是高中,禁止学生谈恋爱等等过激的行为。最近还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择偶的标准,如“宝马轿车加上豪宅”,“非富二代不嫁”,这些是物质上的要求,还有在相貌上的,学历上的等等有太多的要求,其实这些都形成了我们现代社会中关于爱情和婚姻过“围墙”,也正是由于有这些限制范围的存在,才导致现在未婚人群的骤增,这是我从《围城》这本书中体会到的一点点浅薄的内容,暂且当做读后感吧。
第二,《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围城》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3
看论坛上掐架,说的是鲁迅,王小波,钱钟书,架掐得没个所以然,自然最后又可以被人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无聊老话总结过。但是发现有人为鲁迅,王小波反驳,对于钱钟书说的却甚少,许是《围城》很多人看过,但若被人奉上一句不足够伟大,却也让人无话可说,而其他的东西如管锥之类,看得人比较少,真的有人出来挑三捡四,到也无从反驳。不过我自己是比较喜欢《围城》这本书,不是最喜欢,也足够写上两句,想想自己为什么喜欢《围城》的理由,和读到过的别人的感观却不大相同,于是记录下来,也算是一个迟到了十几年的读书笔记。
很久很久以前,我那时候还读琼瑶小说,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做《秋歌》,里面有一段,我至今一直记得很清楚,一个富家男孩爱上了穷人家的女孩(这真是老掉牙的故事),有一天,男孩带女孩到他常去的一家餐厅去吃饭,然后就碰到了自己的姐姐和姐夫,姐姐和姐夫不知道女孩背景,很随意的打招呼,言语间对自己弟弟的女朋友,到也没什么怠慢之处,但是这个女孩立刻感觉浑身不自在,因为她观察到姐夫手里一直在玩一把高级跑车的车钥匙,那种漫不经心的随意姿态刺激了女孩,于是她回去和男孩就说我们不适合分手云云,后面的当然是琼瑶的大哭大闹的那一套,这里就可以不讲了,不过这是我人生我第一次意识到出身这种东西在一个人身上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对另外一个世界的人的微妙的刺激。当时的我,满心为女孩倔强自尊的姿态而着迷,直到后来的日子里,才渐渐懂得,她的反应实在是有些过度了,却不能说是她的错,有时候很多观念上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的是非,只是没有人能够选择自己生长在什么样的家庭里,所以没有对错,只有隔膜。
萨特说,存在决定意识,虽然钱财是身外之物,但有时候这身外之物给人的一生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流淌在一个人的血液里,怎么也撇不清的,就像穷人,暴发户,和天生的富家子弟对待金钱势力的态度绝对不会一样,虽然穷人并非天生就该受鄙视,但是从个人角度而言,我往往会喜欢后者更多一些,我发现这些孩子心思总是要更单纯一些,因为他们在成长的岁月中,不需要练就很深的心机去抢夺生存资源。
这也是我所以喜欢钱钟书了,其实知识也和钱财一样同样是身外之物,有趣的是,他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家学渊源的子弟身上所带有的那种纯粹干净的读书人的气质,就像贵族气质一样,不是猛读几本书就能够练就的,钱钟书抖落学识的姿态就像有钱人家的孩子玩车钥匙的姿态一样,有一种满不在乎的气质,随便抖抖,却也不是为了炫耀,因为没有人会很在乎的炫耀他从小浸淫的空气,那是只有暴发户才做得出来的事情,但就是这种满不在乎,也已经足够人诟病的了,特别是那种要靠很用功,很努力去读书,才能抬高自己一点点,才能抖落出来一点点东西的人,那些要靠读书,要靠抖落学识来赢得别人尊重的人,那些把读书当成很实用的比赛的工具的人,对他们来说,钱钟书这个老头,简直是可恶死了。所以就算不能在学识上批判他,就要尽可能的在其他方面批判他好了。
我偷偷的把这种人,叫做知识暴发户,其实这并不是一种人,而是一种读书的心态,而这种读书的心态,在现在我生活的这片土地上,很多人的心里或多或少都是有的。他们并不是坏人,他们甚至是可爱的人,有的是我的朋友,有的把读书这件事看得很重要,当然,是很重要的和人较量的工具。于是我就看着读书这么自我私密的事情,这么有趣的事情,有时候就成了论坛里互相贬低的由头,贬低得彼此又都无趣之极,成了肉博,若是碰到死磕的打法的,就互相背了大箩的书本,引经据典的一本一本朝对方的脑袋砸过去,若是碰到个剑走偏锋的打法的,除了读过点书还赚了点钱的,也出不了什么精彩来,无非就是卖狠卖得更厉害些,和穷酸书生比有钱,和有钱的比比读书罢了。总之就是要赢嘛,赢的是什么,也没个人知道。
这都什么和什么呢?我看得无聊,反倒想起围城里的一群书生来,在国破家亡的日子里尚且还能保持优雅,当初觉得他们都很复杂,现在从头看来,和现实的`读书人来对比,方鸿建也好,杜辛眉也好,其实都是很单纯善良的读书人,也就是钱钟书这样的人写得出这样的一群人来,他虽然嘲讽,却并无心机,其实这和他自己的主人公一样,可能是有趣而无用的,但在今天,就连这有趣,也成了一种奢侈品了。这种骨子里流淌着读书人的血液的优雅风度,经了一个49年,再经一次十年,对于这片土地来说,简直是一种奢侈品,中国没有贵族,甚至也没有精神贵族。钱钟书的风度,虽然不似海明威那种硬汉式的压力下的风度,却也别有一番中国式的举重若轻,谁若说这优雅很容易,去看看现在报纸上的论战满篇你死我活的政治调调,去看看论坛里动不动就问候老母的掐架,甚至看看别人在给他压力的时候他自己的反应,他就知道,优雅二字,是何其难得了。
恶狠狠的读书,我有时候看到我身边带着痛苦的表情,读着好多艰深的大部头的书的朋友,就会想到这个词,其实爱读书的人会一不小心就成了知识暴发户,所以有钱钟书这样的人戳在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你会知道,你可以和人比掉书袋,可以和人比赛引经据典,比这些外在的东西,但是,一个读书人骨子里的干净和纯粹,那种浑然天成的优雅气质,和无所谓的态度,却不是一个心怀杂念的人能够比得了的。知道比不了,就可以放弃比较的心,炫耀的心了。就可以把读书这件事,放得低些,再低些,低到功利心都无趣了,褪去了,再看看自己还能不能读得下书,那时候,读书就反倒变成了快乐的事情了。而这个世界的很多快乐都是这样来的。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4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5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6
故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旧式文人,也就自然拥有文人所具有的普遍特点,更准确的说是共性的缺点。他软弱、优柔寡断、自命清高,有时又天真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他在别人面前更多表现出的是自卑,但有时潜藏在灵魂深处的自负因子又会悄悄冒头,这种极度复杂,甚至矛盾的性格正是造成他爱情和事业悲剧的罪魁祸首。
先来谈谈他的爱情吧,曾经出席在他生命中的四个女人,鲍小姐是短暂的过客,苏纨文是个意外,唐晓芙是错过的挚爱,孙柔嘉最终成为他的妻,却并非心中所爱。
鲍小姐,可以说他们有缘却无分。有缘,因为他们相识在黑夜的海上,因旅途的寂寞而彼此亲近,方鸿渐自觉爱上了这个女人,因着她的活泼、乐观与开朗给他寂寞的旅途增添了安慰,就好像被黑夜包围的人,在百无聊赖中发现了一颗璀璨的流星,为它的光芒所吸引,情不自禁的选择靠近,然而这美丽的光芒转瞬即逝。在黑夜的`海上相遇的两条船,终归是各有个的方向。他的潜意识里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并不属于他,她有自己的爱情与生活,他们的交情不足以使彼此放弃各自的生活而相濡以沫。于是,他们在短暂的相依后就离开了彼此,就如两条直线,相交后又朝着各自的方向延伸,永不回头。没有人会对这次错过感到可惜,包括方鸿渐自己,因为他从未对这段感情认真,也就不会为鲍小姐的离去感到丝毫遗憾。
第二个出席在她生命中的女人是苏纨文,一个官家出身的小姐,留洋回来的女博士,求学的经历耗掉了她最宝贵的青春时光,令人艳羡的博士头衔却没能给她带来好的姻缘,恰恰相反,高的学历反而让很多男人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抱着大女恨嫁的心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选择鸿渐当做理想的结婚对象。而后者却对着意料之外的追求表示出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他不爱苏纨文,鸿渐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另一方面,他不想伤害这个女人,本着“道德上的懦夫”所应有的仁义,他始终未曾明确的拒绝她,却承受着心灵上的痛苦与愧疚,并最终为自己的软弱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明晓真相的苏纨文选择了报复,方鸿渐为此失去了他的挚爱,而获得了苏纨文一生的仇恨。哪怕多年后,当初的一代才女已变得庸俗不堪,没有了当初的才气与才情,仍无法对这段过往感到释怀。
其实,抛开爱情不说(因为爱情这东西无法强求)苏纨文未必不是一个理想的配偶,她与方鸿渐是大学同学,虽非相知甚深,至少知根知底。她的学历与鸿渐相配,官家的出身,更能为鸿渐谋一个好前程。本着虚荣的角度来说,这个女人的相貌无可厚非,带出去并不会丢男人的脸。至于她的年龄,更不值得介怀,因为每个女人都会有青春逝去的时候,而没有哪个男人会有那样的时间与精力,在妻子不再年轻后选择离婚再娶。或许多数有钱有势的男人会选择找一个或多个年轻貌美的情人,却不会选择与糟糠之妻离婚,并非他们有多长情,只是精明的男人会权衡得失,不想承担离婚所付出的名誉上和金钱上的损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未必不是女人的胜利。然而,当初少不更事的鸿渐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未经爱情洗礼的他将爱情看的太过重要,认为两个人相爱是相守的必要条件。若是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女人,虽不会获得令人羡慕的爱情,但至少会有一个与众相同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令人羡慕的远大前程。可惜,光阴从不会倒退,否则,这世上便少了多少憾事,多了多少圆满。
与苏纨文同时出现的是唐晓芙,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鸿渐理想的梦中情人,他为这个女孩子的美貌与青春活力所吸引,并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这段感情中。然而,他们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捉弄,因为苏纨文的离间和彼此的误会,他们最终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过客。这段感情的失败使方鸿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为此而无比痛苦,并选择远走他乡而忘却这伤痕。其实,爱情只是生命中短暂绽放的烟花,能陪你走过一段已然很好,又何必奢求太多?他们没有相守到白头,假若他们真的结婚,是否能幸福圆满,仍是一个未知数。伤痕深深的烙在鸿渐心底,感情却未能维系一生,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由刻意的回避变成久而久之自然地忘记。此生,他再未见过唐晓芙,正如每个人生命中都有的错过,遗憾总是不可避免,宛如鲜血淋漓的伤口,即使愈合了,不痛了,疤痕却还是会留下,并最终融为生命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离。
至于孙柔嘉,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美丽的容颜,没有过人的才华,甚至没有一点引以为傲的资本。然而她最终却成为了他的妻,并非因为他有多爱这个女人,只不过在某一天,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家,而她,恰好在那时出现。他们的婚后生活也自然向大多数人一样,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曾经所有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归于平静,选择用一座名叫婚姻的围城将自己围困。
这茫茫人海中的你我他,都曾年少轻狂,对爱情抱有美好的幻想。却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挚爱的人,而多数人发现这一点后,都选择走进婚姻,他们将他作为爱情的延续,却不知婚姻与爱情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件事,就好像一对异卵双胞胎,虽则出自用一个母体,其五官和脾气秉性却是千差万别。既然找不到爱的人,又何苦找一个陌生人陪你共度一生?不走进婚姻的人,他的爱情也许会一直沉睡,但永远不会死亡,因为它始终埋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与人的躯体一同生长、绽放、衰老,直至消亡,最后一同深深的埋进泥土,直孕育出永不消亡的美丽。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7
故事中的仆人公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旧式文人,也就自然拥有文人所具有的普遍特点,更精确的说是共性的缺点。他脆弱、优柔寡断、自命清高,有时又天真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他在别人面前更多表现出的是自卑,但有时潜藏在灵魂深处的自负因子又会悄悄冒头,这种极度简洁,甚至冲突的性格正是造成他爱情和事业悲剧的罪魁祸首。
先来谈谈他的爱情吧,曾经出席在他生命中的四个女人,鲍小姐是短暂的过客,苏纨文是个意外,唐晓芙是错过的挚爱,孙柔嘉最终成为他的妻,却并非心中所爱。
鲍小姐,可以说他们有缘却无分。有缘,由于他们相识在黑夜的海上,因旅途的孤独而彼此亲近,方鸿渐自觉爱上了这个女人,因着她的活泼、乐观与开朗给他孤独的旅途增加了劝慰,就好像被黑夜包围的人,在百无聊赖中发觉了一颗绚烂的流星,为它的光线所吸引,情不自禁的选择靠近,然而这美丽的光线转瞬即逝。在黑夜的海上相遇的两条船,终归是各有个的方向。他的潜意识里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并不属于他,她有自己的爱情与生活,他们的交情不足以使彼此放弃各自的生活而相濡以沫。于是,他们在短暂的相依后就离开了彼此,就如两条直线,相交后又朝着各自的方向延长,永不回头。没有人会对这次错过感到惋惜,包括方鸿渐自己,由于他从未对这段感情认真,也就不会为鲍小姐的离去感到丝毫圆满。
其次个出席在她生命中的女人是苏纨文,一个官家出身的小姐,留洋回来的女博士,求学的经受耗掉了她最宝贵的青春时间,令人艳羡的博士头衔却没能给她带来好的姻缘,恰恰相反,高的学历反而让很多男人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抱着大女恨嫁的心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选择鸿渐当做理想的结婚对象。而后者却对着意料之外的追求表示出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他不爱苏纨文,鸿渐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另一方面,他不想损害这个女人,本着“道德上的懦夫”所应有的仁义,他始终未曾明确的拒绝她,却承受着心灵上的苦痛与愧疚,并最终为自己的.脆弱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明晓真相的苏纨文选择了报复,方鸿渐为此失去了他的挚爱,而获得了苏纨文一生的仇恨。哪怕多年后,当时的一代才女已变得庸俗不堪,没有了当时的才气与才情,仍无法对这段过往感到释怀。
其实,抛开爱情不说(由于爱情这东西无法强求)苏纨文未必不是一个理想的配偶,她与方鸿渐是高校同学,虽非相知甚深,至少知根知底。她的学历与鸿渐相配,官家的出身,更能为鸿渐谋一个好前程。本着虚荣的角度来说,这个女人的相貌无可厚非,带出去并不会丢男人的脸。至于她的年龄,更不值得介怀,由于每个女人都会有青春逝去的时候,而没有哪个男人会有那样的时间与精力,在妻子不再年轻后选择离婚再娶。或许多数有钱有势的男人会选择找一个或多个年轻貌美的情人,却不会选择与糟糠之妻离婚,并非他们有多长情,只是精明的男人会权衡得失,不想担当离婚所付出的名誉上和金钱上的损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未必不是女人的胜利。然而,当时少不更事的鸿渐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未经爱情洗礼的他将爱情看的太过重要,认为两个人相爱是相守的必要条件。若是当时他选择了这个女人,虽不会获得令人艳羡的爱情,但至少会有一个与众相同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令人艳羡的远大前程。惋惜,光阴从不会倒退,否则,这世上便少了多少憾事,多了多少圆满。
与苏纨文同时消逝的是唐晓芙,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同学,鸿渐理想的梦中情人,他为这个女孩子的美貌与青春活力所吸引,并将全部的热忱投入到这段感情中。然而,他们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戏弄,由于苏纨文的离间和彼此的误会,他们最终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过客。这段感情的失败使方鸿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为此而无比苦痛,并选择远走他乡而忘却这伤痕。其实,爱情只是生命中短暂绽放的烟花,能陪你走过一段已然很好,又何必奢求太多?他们没有相守到白头,假如他们真的结婚,是否能幸福圆满,仍是一个未知数。伤痕深深的烙在鸿渐心底,感情却未能维系一生,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由刻意的回避变成久而久之自然地遗忘。此生,他再未见过唐晓芙,正如每个人生命中都有的错过,圆满总是不行避开,如同鲜血淋漓的伤口,即使愈合了,不痛了,疤痕却还是会留下,并最终融为生命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别。
至于孙柔嘉,这是个再一般不过的女子,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美丽的容颜,没有过人的才华,甚至没有一点引以为傲的资本。然而她最终却成为了他的妻,并非由于他有多爱这个女人,只不过在某一天,他突然觉得自己应当有个家,而她,恰好在那时消逝。他们的婚后生活也自然向大多数人一样,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曾经全部对爱情的奇妙幻想归于宁静,选择用一座名叫婚姻的围城将自己围困。
这茫茫人海中的你我他,都曾年少轻狂,对爱情抱有奇妙的幻想。却由于种种缘由错过了挚爱的人,而多数人发觉这一点后,都选择走进婚姻,他们将他作为爱情的连续,却不知婚姻与爱情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件事,就好像一对异卵双胞胎,虽则出自用一个母体,其五官和脾气秉性却是千差万别。既然找不到爱的人,又何苦找一个生疏人陪你共度一生?不走进婚姻的人,他的爱情或许会始终沉睡,但永久不会死亡,由于它始终埋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与人的躯体一同生长、绽放、年轻,直至消亡,最终一同深深的埋进泥土,直孕育出永不消亡的美丽。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8
《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挖苦。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锋利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处没什么用,但是像针灸似的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得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事嫉俗”不是把不适宜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但凡读过《围城》的人,都会对文中那生动有趣的挖苦记忆犹新,赞不绝口。文中出现的人物,除了唐晓芙外,剩下的人都可怜的被钱钟书那深厚的挖苦功力折磨了一番。其中,最有意思的就要当数范小姐了。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正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还在背后疑心孙柔嘉,假得不得了。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还说不好意思,她自己比谁都急,把自己涂得花枝招展的,想尽可能地吸引赵辛楣的注意。见过辛楣以后,正像文中所说那样“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范小姐像夫唱妇随似的赵辛楣说这闷,范小姐就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赵信没有说他崇拜草鱼,范小姐又抢着说:“赵先生,我真快乐,你跟我完全相同。”在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取,使范小姐的性格跃然纸上,十分有趣。
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锋利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挖苦。
钱钟书不但对人的挖苦很精彩,就连饭店里的饭菜也可以作为幽默挖苦对象,就如:方鸿渐与鲍小姐在回国途中上岸到西菜馆吃的一顿饭中“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把西菜馆的饭菜质量用诙谐的比喻描绘得淋漓尽致。挖苦了当时的经营者,当时的社会。有兴趣的同学不妨自己看看《围城》,你或许会发现更多令人忍俊不禁的地方。
与其说《围城》是一本小说,不如说它是一本人生哲学,我觉得《围城》具有一种神奇的“功能”,一种能让人审视自己的功能,它像一面镜子,可照镜的不是人,而是人的灵魂,它通过一些生活的琐事最直接反映着人性的善恶美丑,包含着人生百态,我惊诧于钱老先生的火眼精睛,他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的`观察,都是那么细腻、深刻,什么在他眼里都无所遁形。在这《围城》之中,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譬如谈话、吃饭、交友、工作、恋爱、家庭,全是些生活中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也正是这些琐事能更鲜活地展示人物形象,能更一针见血地看出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和人性的善恶。这笔风不禁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部名著——《红楼梦》,《红楼梦》中描写的是钟鸣鼎食之家的日常生活,而《围城》却展示了战乱时期相对安定的人情世态,这两本书显出了生活的真实,却又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人性美丑,世态炎凉,都跃然书中。不得不成认,这是一种高超的艺术。
书中不学无术的方鸿渐,附庸风雅的董斜川,城府深、心机重的孙柔嘉,庸俗无聊的曹元朗,轻浮浅薄的鲍小姐,这些人不都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人吗?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学校里的人情世故,大家庭里的口是心非,无不显出真实、深刻,这一切的一切,都不需要任何时代背景,换句话说,便是它具有普通性,这又是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
故事从头到尾都像是在围绕着方鸿渐的婚姻展开,但这书表达的含义和内容却不仅仅是指婚姻,钱先生其实是借着方鸿渐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看法,对世态的感悟。挖苦调侃的方式让人在苦笑中也不觉得苦涩,这也许是书的又一个高明之处吧!
读了《围城》,我有种感觉,好似跟方鸿渐在人生中穿梭,体验他的心中感受,体会这琐事中的人生哲学!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挖苦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开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9
第一次看《围城》,是两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弄来翻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其他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己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能看穿人性,洞察人情世态的,我想有二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这个大染缸里如鱼得水,“流氓皇帝”刘邦,“乞丐皇帝”朱元章,就是代表,这类人世故,圆滑,狡猾。还有一种是有大智慧的人,他们看透了人性、人生,但不随波流,冷眼旁观,独善其身。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是“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一种人生的智慧。显然,钱钟书就是后者。正经因为钟先生“入而能出”,所以能站在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上,清醒而明晰的剖析人性的种种,解剖纷纭的世态,举重若轻,包罗万有,呈现一幅刻画人性的“清明上河图”。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中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可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却是旷古炼今。表现生活的真实,却又超过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上升到人性和世态的层次和高度上,正是一种高超的艺术。
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这在某些人看来,是一种遗憾,甚至是病灶。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为目的,换言之他反映出了带普遍性,而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文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见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更不有说将婚姻喻为围城的永恒命题。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我们今天再读这些小说,多是从文学欣赏的角度上,并不能作为一种智慧之书来看,更不能让人看了后有审视自己的逼切和共鸣感。据称《红楼梦》是第一本将女人当人的小说,能不能说,《围城》是一本专门针对和审视“人作为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性”的书?鲁迅的《阿Q》是从个人方面着手刻画“中国人的劣根性”,那么,能不能说《围城》就是从社会的角度表现人性的共同点?
《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我觉得这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围城要表达的含义和内容与其是指婚姻,不如说是指人生!虽然故事从头就尾象是围绕着方渐鸿的婚姻展开,但钱先生其实是借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以讽刺调侃的方式,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读一次《围城》就象跟着方鸿渐游经一番,有了一次深刻的人生经历。《围城》中的文化讽刺更多的是基于中西文化冲突、碰撞的历史平台,而这正是钱锺书的着力点之一。一是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如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的迂腐,他推荐的线装书中“中国人品性方正所以说地是方的,洋人品性圆滑,所以主张地是圆的”之类。二是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丁,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如曹元朗摹仿“爱利恶德”(艾略特)《荒原》的《拚盘姘伴》诗,又如买办张先生式的洋泾滨。三是探讨对西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的吸收中的荒诞,如方鸿渐在家乡中学演讲时所说的,“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又如三闾大学中的“导师制”。
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比如方鸿渐著名的克莱登大学假博士,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欺诈、虚荣、软弱、对环境的无奈等等,又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举不胜举。读者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就好像我们在阿Q的脸上看到自己的相貌特征一样。
钱钟书是一位大学者,可惜他的主要学术作品《谈艺录》和《管锥篇》我没看过,没办法全面领略他的学识和智慧,如果没有《围城》,我们从哪里领略大学者的这种智慧和风趣?这让我想到英国的培根,他主要建树在哲学方面,是一个思想家,却有58篇的《随笔集》传世。培根的随笔,就如钱钟书的小说一样,都不是“专业著作”,但牛刀小试的结果却产生巨大的影响,让更多的人领略到大学者入世的智慧。如是没有《围城》,对钱钟书对我国文学也将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和损失!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10
第一次听到《围城》这部小说是在高中生活初期,老师在讲课的时候谈到的,当时我只是知道关于这部小说的几句话,现在深入去阅读它,了解它,才发现它是那么的精彩,深入人心。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 “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 又说像 “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 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 “ 围城 ” 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 “ 围城 ” 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 “ 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 ” 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 “ 围城 ” 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 “ 围城 ” 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 “ 围城 ” 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 —— 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 “ 围城 ” 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这部作品最让人觉得佩服的是它那犀利的讽刺。《围城》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
先说个体的原因。钱钟书是个不世出的天才,同时,他也是最纯粹的学者,对学问怀着最深挚的虔诚,在学术上他不能容忍一丁点儿的虚伪和取巧。这样使得一般的学者难以逃脱作者的讽刺,如 《围城》中的头号小丑李梅亭肯花力气去抄卡片,在我眼中,他已经是个值得表扬的人,但在作者眼中,他是个读书而没把知识装进脑的人,是个天大的笑话。
再说说时代的原因吧。在当时还是封建的社会,人的思想没有进步,如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的迂腐,他推荐的线装书中 “ 中国人品性方正所以说地是方的,洋人品性圆滑,所以主张地是圆的 ” 之类。方老先生正好像《家》中的那位大老爷一样受封建思想,变得顽固。
《围城》中的文化讽刺更多的是基于中西文化冲突、碰撞的历史平台,而这正是钱钟书的着力点之一。嘲讽对 西方文化 的生搬硬套, “ 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丁,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 ” ,如曹元朗摹仿 “ 爱利 恶魔(艾略特 )《荒原》的《拚盘姘伴》诗,又如买办张先生式的洋泾滨。三是探讨对西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的吸收中的荒诞,如方鸿渐在家乡中学演讲时所说的, “ 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 ” 又如三闾大学中的 “ 导师制 ” 。正好像方鸿渐回到本县探望自己的父母,听说方家留洋的博士回来了,当地的校长想请方鸿渐为学生们做一次演讲,谁知方鸿渐竟对学生们大讲特讲起鸦片和梅毒来,这让校长很尴尬。
小说里也少不了对人性的剖解。比如方鸿渐著名的克莱登大学假博士,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欺诈、虚荣、软弱、对环境的无奈等,还有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举不胜举。读者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就好像我们在阿 Q 的脸上看到自己的相貌特征一样。我们读书不只是为了了解更多,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做人,从中得到领悟。
我们老师经常说描写人物要注重细节,《围城》中作者对各人物的描写运用了成功的心理描写,把人物性格很好的表现出来。在方法上,一是以情节曲传心理,并且调动一切表面看来无助或破坏那中心情景的琐屑细节。如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 “ 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 ” 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 “ 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 ” 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 “ 背后糟蹋 ” 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 “ 不离而散 ” ,不欢而散。第二个常用方法是通过一系列的妙喻来曲传人物的心理,如赵辛楣与方鸿渐初次见面,赵“傲兀地把他从头到脚看一下,好像鸿渐是页一览而尽的大字幼稚园读本”,充分传达了赵对情敌方鸿渐的故作姿态的轻视。
《围城》塑造的人物性格现实、典型,心理描写的逼真、传神以至于读者们心灵感应。让我们觉得这些人好像真的存在,似乎在自己身边。我们不仅要记住他们,从他们身上学到东西或以其为教训,而且我们要知道他们背后的故事。
我读这本小说,让我印象挺深的除了方鸿渐之外,还有赵辛楣。
先说说赵辛楣吧。赵辛楣和文纨从小一起玩,辛楣对文纨一往情深,可苏文纨的心思却在方鸿渐身上,赵辛楣与方鸿渐初次见面,就产生醋意。赵辛楣也因此对方鸿渐产生了恨意,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扫方鸿渐面子的机会。在一次聚会上,赵辛楣故意将方鸿渐灌醉,让方鸿渐当着苏文纨的面出丑,可事情的发展没有如他所愿,苏小姐对方鸿渐表示关心,并送方鸿渐回家,这让赵辛楣感到很失望。之后赵辛楣因与中文系主任汪处厚的年轻太太有了越轨交往,而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就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离开三闾大学。他到了重庆进了国防委员会,颇为得意,比起出走时的狼狈,像换了一个人。这就是他的故事。
最后说说主人公方鸿渐吧,他在欧洲留学四年换了三所大学,仍学无所成,最后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四年后与苏文纨乘同一条船回国。
方鸿渐回到上海,出于礼貌去拜访苏文纨,在苏家认识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和赵辛楣。这是与赵辛楣的矛盾的开始,但方鸿渐无意与赵辛楣为敌,因为他并不爱苏小姐,他爱的是年轻漂亮、聪明活泼的唐晓芙。苏小姐明白了这一切之后,恼羞成怒,将方鸿渐以往买jia文凭、与鲍小姐鬼混等丑事添油加醋地告诉了唐晓芙。唐晓芙退回了方鸿渐写给她的情书,并要方鸿渐把她的信也全部退回。方鸿渐感到像从昏厥里醒过来,开始不住的心痛,就像因蜷曲而麻木的四肢,到伸直了血脉流通,就觉得刺痛。被心爱的人如此抛弃,他真应该反省自己以前做过什么。
我们也一样要时时刻刻反省一下,不要等到做错了才去后悔,我们要及时发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说回主人公吧。方鸿渐在报馆里的差使没了,赵辛楣为了让他远离苏文纨,介绍他到三闾大学去任教,但三闾大学是为了躲避战乱而重新组建的学校,学校只有一百五十八位学生,刚刚聘好的教授十之八 九托故不来了。因方鸿渐的学历中没有学位证书而被聘为中文系副教授。在一次宴会上听说有人追求孙柔嘉,他不知为什么下意识起了妒意,建议孙小姐将陆子潇的情书,不加任何答复地全部送还。在辞去教师职务后,与孙柔嘉结为了夫妻,但因婆媳关系不好,他们整天吵吵闹闹,犹如冤家相逢。一天,柔嘉让鸿渐到她姑母的厂里去做事,而鸿渐想到重庆去找赵辛楣,托辞了,两人为此事又大吵一顿,最后鸿渐离家出走。一个人在大街上闲逛,最后还是决定回家与柔嘉和好,等他到家时发现柔嘉已经走了。
方鸿渐最终悲剧收场,因为在结婚后他想冲出“围城” , 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可是他糊里糊涂地就进去了,他没有再走出来,这反映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
人类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也如“围城”困境;人一旦陷进这“围城”,你会想着出去,但出去后你又想回去,这困境是人需要面对。“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
“围城”这个让人熟悉,又让人陌生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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