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读书笔记作文合集10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最早看俗世奇人,是在高中时候的阅读题中。于一片程式化枯燥无味的文章中,看见了一篇清流一般的风趣文章,于是暗暗记下了文章末尾冯骥才先生的大名。后来上了大学,渐渐忘了这件事。直到前段时间群里提起,于是又兴冲冲找来看。
《俗世奇人》是一本神奇的书,虽然是薄薄一本,却住下了整个天津卫。每篇文章就介绍了那么一个人的那么一件事,却又好像记下来他长长的一生。每一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毫不起眼的小人物,却又像帝王一般活出自己的精彩。
我想,冯骥才先生有一双怎样敏锐的眼睛,又有一支怎样锋利笔尖,明明只是千百来字,笔笔精准传神,这个人的性子模样跃然纸上。清末民初的年代,山河破败,战火纷飞,人人自危,哪有功夫去管别人的事。偏偏有这样一个人,不去管世事纷扰,专门写这些小人物的百态。
其实这样看着,也是有些许感动的。信息获得这么方便的今天,接触到的资讯总是那些赫赫有名的人,乔布斯,雷军,李笑来,诸如此类。我们有了比那个时代的人更多的机会接触的这些楷模的信息,他们的光环被无限放大,于是不知不觉,看着别人的成功渐渐滋长出浮躁,好像我们不如这些牛人厉害,我们的人生就一无是处,从而忘记了小人物的一生也应当是精彩的一生。
刷子李不过是个油漆工,但凭刷技好,就成了无可替代的传奇。苏七块不过是个医生,却因为自己的原则和行医救人的心肠,让人津津乐道。好嘴杨巴是卖茶汤的,没什么让人佩服的气节,只是一张伶牙俐齿的嘴,也让人拍案叫绝。
他们放在工业化社会的今天,不过是千千万万底层人民的一员,离中产阶级甚至都尚有一段距离。放在励志鸡汤的宣传中,这些俗世的奇人们,理应当焦虑起来奋斗起来,怎么能活得那么不疾不徐悠然自在。
也许这就是社会结构改变的一个悲哀,人们越来越像一个集成化生产链的一个螺丝钉,在一个分工很具体的岗位上做着程序化的工作。
然而不得不承认,只有这样高度分工合作,才能以更加高效的方式生产,才能够让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才能显著提高。小农经济和小手工艺人的生产模式已经不适合今天的社会了,那些俗世的奇人们,已经没有多少可复制性。
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快手刘》,作者写了一个不同于以往故事的结局。快手刘年轻时可以变出神乎其神的戏法儿,作者后来回到家乡时,看到垂垂老矣的快手刘,只能变出错漏百出的戏法儿。他变得消瘦笨拙,曾经引以为傲的手艺,显得那么滑稽和悲哀。这样的结局,似乎也印证着小手工艺人的衰落。
这一个个手艺人,兴盛时如同山壁上俊秀的松树,傲立于天地间,衰微时如同枯木坠落。我神往于那个时代的传奇和浪漫,却也庆幸我活在今天。
虽然他们只是那个动荡年代的小小幸存者,不曾在历史舞台上扮演过什么厉害角色,但也或多或少精彩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借着这样一本有意思的书去往天津卫游历一番,合上书,我依然活在我所在的时代里。我想我能做的,就是脚踏实地,戒骄戒躁,少喝鸡汤多吃菜,安安静静做好自己的事,努力把一颗螺丝钉的日子过出一颗螺丝钉的精彩。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在写了一文后,我陆续收到一些朋友的来信,希望多写一些读书方面的感受,以更高效地获取知识。另外,暑假到了,很多家长也希望辅导孩子读书,但不知道如何让孩子的读书效率更高。我在这篇文章中,分别谈一点感受,如果能有一点点用处,也就非常欣慰了。
(一)高效率的读书方式
读书是获取知识、活跃思维、提高自我的捷径。
我从小读书深受表哥的影响,以古今文学名著为主。那个时候差不多能够读到的书,也基本上都是文学类的(文学是那个时候的主流,作家最吃香,连人找对象都强调自己“爱好文学”)。由于借的书往往催得紧,书读得也快,我读书快很大程度上是这种“倒逼机制”所致。如果不能按时还书,失去信誉,以后借书就会面临很大困难。所以,必须高效率地吸收书中的知识。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很快,时间显得很宝贵,如何在短时间内高效率地读书,尤为重要。
现在,我基本上保持每周两本书的阅读量。乘坐飞机的之前,我喜欢就近买本书,上机后阅读,等飞机降落基本也就看完了。
怎么读书呢?
每个人的情况不同,适合自己的方式可能也有所区别,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可能还是比较接近的。
我读书是这样的:
拿到书的时候,根据题目,先想想:这本书如果我写,大概会是怎样的观点,会以怎样的思路展开。然后,看一下简单的介绍及序言等,如果介绍的主要观点与自己的想法相同,章节的布局也没有新鲜之处,那么,这本书就可以不读或者只是粗略地看翻一下。反之,就买下来阅读。如果作者观点新颖,或者观点与自己接近但章节中体现出来的思路,有比自己深入、系统和完善之处,也买下来,重点读那些体现出作者深入思考的章节。
所以,我读书的时候,一般都会先看目录。目录是提纲挈领,是作者思路的高度概括。通过目录,知道作者的一个大概思路,沿着作者的思路一路走下去,会让你的思路和逻辑越来越系统、严谨和清晰。因为,读书不仅获取知识,开阔视野,更重要的是,开打思路,学会更深入地、更多角度的思考。
带着一个清晰的框架去读书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不仅在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在和作者一起思考和洞悉事物的本质,甚至,你是在和作者一起写作。这会让你更清晰地感受到作者的独到之处,也帮你发现作者的不足或欠缺之处。这样,你读一本书,远远超过以普通方式读十本书获取的收益。
由于此前已经知道哪些部分是自己最关注的,也就知道了哪些应该粗读、哪些应该细读(当然,我现在基本上不分那么清楚了,因为读书效率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选择已经不需要了,在阅读中就可以自动做这种筛选),就可以更好地分配时间。
读书的时候,一定要有一支笔,把精彩的观点或阐述划上线,或把自己的感受随时写下来。因为,看别人观点的同时,实际上是在与作者对话,注意,读书是与作者对话!你不自然地会有一些感悟,把它记录下来非常非常重要。当你养成这种习惯,你会发现你的获取知识的速度会更快,效率会更高,思维会更加活跃。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拒绝你非常厌恶的观点,只要对方能够自圆其说,你不妨也了解一下。中国人的局限性是:会认为与自己观点差异大的观点是荒谬的!往往从道德层面加以谴责,而完全不理会对方的逻辑关系。其实,荒谬的观点不一定没有道理。我们应该学会通过交流和辩论,让道理越来越清晰,而不是通过情绪化的宣泄让本来可以讨论的话题变得越来越模糊。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这个问题。我也在努力修正自己的这个缺点。
我在证券报社工作,证券行业是一个大熔炉,本职工作中不仅涉及证券、投资、理财、财务、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知识,还牵涉到宏观经济、微观经济;金融、财政、税收、福利、房地产、建筑、土地、工业、农业、人口学、新能源、贸易、交通、资源、环境、社会、人文、历史等等方面的知识,这逼着我广泛阅读,并且以高效率的方式阅读。
我现在多采用组合阅读的方式。即把几本甚至十几本关于同一问题的书,摆放在一起阅读。这样,如同召开一次座谈会,每个作者分别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些权威人士的观点互相碰撞或者补充,让你更深入地更全面地洞悉这一问题的实质。这种阅读方式是我的最爱!但出行的时候不方便,毕竟,一摞书是很沉重的。
读书是极其重要的。尤其对于当今在校生而言。
说实在话,中国的大学毁人不倦,很多优秀的孩子到了这样的环境也就慢慢被抹杀了。目前的教育方式和腐败、堕落的环境,在加剧优秀人才的毁灭。因此,我所知道的几位国内有影响的人,都没有把孩子送到这样的环境中遭受摧残,而是自己教育孩子,或者把孩子送到国外读书。这种悲凉而无奈的选择,是当今现实的一个缩影。如何克服这一点?读书!如果一个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能够坚持读书,在书海中畅游,那么,他就会变得更优秀而不 是被毁灭掉。
知识是硬件。再好看的学历如果没有真才实学作为基础,也只是一张纸而已。
相对而言,在国外受过教育的孩子,更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在我最近的几次演讲中,每次都遇到从国外赶来的研究生,他们通过这种交流的方式,获取经过提炼和高度概括的知识。这也是一种捷径。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经常会有朋友来信,让帮助推荐一些书。
我过去的确做过这方面的推荐,但每个人的知识结构不一样,需求差异很大,推荐好书其实很难。所以,我想谈一下自己的读书经历,与大家分享一下。
小时候读书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关键是找不到书——在偏僻的农村,能够接触到的书非常有限。我记得我买的第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连环画中的一本,是我把家里的废铁废铜(有的其实还有用,并非真正的“废”)卖掉,用得到的零钱买的——那一年我7岁。那个时候读书基本上没有太多选择,能够遇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尽管如此,差不多到小学5年级的时候,四大古典名著都看过了,又陆陆续续读到一些世界名著。
当时阅读最多的是文学类书籍和杂志。有时候听说谁有一本好书,要跑很远去借,借书就需要在短时间归还,逼迫着争分夺秒地阅读。这也帮我培养起了快速阅读的习惯。我曾经在一个晚上读完了一本小说集,因为第二天天亮人家就要求还,而我绝对要认真维护这种信用。 我读书和写作受表哥的影响很大。他酷爱写作,立志成为作家——这也是当时很多人的理想,当时的人听到带着作家头衔的人,常常流露出仰慕之清,连年轻人找对象都在简历中注明“爱好文学”之类的。表哥那里是一个书籍交换站,很多人把书借给他,也从他那里借书,这大大方便了我的阅读。
书籍帮我打开了一个窗口,一个广阔的世界。我小时候对做农活之类的没有任何兴趣,经常在农忙时还手捧着书看,以至于大人常取笑我,说读书读傻了将来可能讨不来媳妇。 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莎士比亚戏剧、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等书,是我当时很喜欢的书。《约翰·克里斯多夫》让我感受到音乐世界的奇妙和震撼,它唤起我对音乐的热爱。莎士比亚戏剧中,美妙绝伦的语言,常常让我爱不释手,以至于能够大段大段的背诵里面的对白。
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对我的影响是深植于灵魂的。土地、民族、挣扎、苦难、悲怆、奋争、爱情、死亡??这些绝非几个关键词所能涵盖。它促使我阅读有关我们这个民族的历史,那是更深的苦难??说起来有点荒诞,是《静静的顿河》而非那些空洞的说教,让我深切地爱这片土地,爱这个民族。有关这一点,我在《抄家事件——故乡记忆》第9节《静静的土地》中写过。
对于《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当时还不大懂,等后来再读的时候,爱不释手,在书上密密麻麻地写了很多感悟。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以至于书中的空间被我的评语占满。这样的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典。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寒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我觉得十分好看。
这本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有一个愿望,就是把他们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是命运却捉弄了她。她的第一个培养目标——黑仔,体格健壮,勇气十足,却被金雕吃了;第二个培养目标——蓝魂儿,充满野性,头脑灵活,却没有逃过敌人的捕兽夹;最后一个培养目标——双毛,性格冲动,觉得自己不应被任何人管制,自己才是最强大的领袖,却被凌厉的狼王一声威严的嚎叫击退了自信,自己也成为饥饿的狼群的食物。结果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与可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大竹子选的插图,觉得十分恰当:
既冷酷又深情。
这本书的主角虽然是紫岚,但我还是喜欢蓝魂儿。因为它胆识超群,成熟很早,身强体壮,头脑机智,并且在冬天的时候用自己灵活的身躯与过人的智慧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这本书的主角紫岚,走的每一步都让人非常震撼:
紫岚和女儿媚媚在炎夏发现了一些泉水,却不让双毛喝,还把泉水弄脏了,以激发双毛的野性。结果双毛果然狼性大发,把妈妈紫岚推到了乱石之间,紫岚变成了跛脚狼;为了让自己的狼孙成为狼王,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不惜丢掉自己的性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作为一个母亲,她曾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耗尽心血培养的超狼,一个个死去,而无能为力;尤其是看到自己的儿子被捕兽夹抓住,为自己不能代替儿子痛苦而心痛万分,而且为了自己的孩子死得不那么痛苦,还亲自杀死自己的孩子。
这个妈妈为了孩子成为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忍受丧子的巨大悲痛,刚强坚韧,结果却以失败告终。太可怜了!而同时,我对她又致以诚挚的敬意。
但是我又觉得她有点自私: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明知自己的孩子有可能会付出血的代价,却还想让孩子替自己和丈夫完成自己无法完成的愿望。我对天下和紫岚的儿子一样、身上承受着父母望子成龙的希望,自己却不能成为一条伟大的龙的孩子们怀有深深的怜悯和同情。(但我却不是这样。)
至少,有梦想并为之努力总是好的。祝愿我们每个人都找到自己的梦想,并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我喜欢读《简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nue待,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nue待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简爱有一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是我远不如她的地方。我一直觉得自己数学成绩差,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第一反应就是问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独立解决。有次遇到一道这样的题目:华氏温度=摄氏温度乘以1.8加上3.2,当时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觉得它很复杂,想都没想直接喊:“妈——妈——妈”.听了的妈妈的分析,我才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是没有简爱那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我想,以后,我再遇到困难,我会从哪里跌倒的,再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我要感谢《简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坚持不懈,才有成功的希望!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萧红是一个命运悲苦的女性,然而她却以柔弱多病的身躯面对世俗,经历了叛逆,觉醒和抗争一次又一次生命的搏击。祖国的灾难,故乡的沦亡,个人遭遇的坎坷,使她的作品中带着一丝丝凄苦和愤世,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乡愁。
小学期间,我们上了萧红的《火烧云》和《祖父的园子》,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萧红小时候居住的呼兰河城是如此的奇妙与可爱,使人不禁向往它……可今天,我读了这本书,却明显地体会到了这个年代到百姓们的无奈与痛苦,也读懂了一个懵懂小女孩的心。
萧红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可谓是生机勃勃,丰富多彩,语香烂姿,鸟花绚多。花园里的一花一草,一景一物都让我感到神奇,新鲜。特别是那会呼叫,会冒烟,叶子会发光的大榆树,让我感到十分羡慕和惊讶。
萧红说,花园中的植物,动物简直是应有尽有。“蜜蜂则嗡嗡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小花上,胖乎乎,圆滚滚,就像一个小毛球,落到上面一动不动了。”这句话让我仿佛看到了一只毛茸茸的小蜜蜂嗡嗡飞着,落到一朵芳香四溢的花儿上,一动不动,似乎在回味着这无限乐趣。看,多有诗意呀!这,就是语言的魅力。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天真淘气的萧红竟趁外祖父拔草时,将一朵朵红彤彤的玫瑰插在祖父的草帽上,一边插还一边笑。祖父更是可爱,不知真相,说了句:“今年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真香,二里路哪怕闻得到的。”我当时在喝茶,看了这句话,突然笑得哆嗦起来,实在憋不住,一口水从我嘴里喷了出来,地上顿时湿了一大片。
这,就是童心。
这,就是童趣。
同学们,好好读读这本《呼兰河传》吧,此时此刻,你马上就会领略到萧红那纯洁的,又痛苦的童年!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六一儿童节我看了《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时英国社会堕落与xx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书笔记作文 篇8
1、海德格尔在“此在的存在论分析”一节中说:“应当在此在的平均的日常状态中显示这个存在者。我们就日常状态提供出来的东西不应是某些任意的偶然的结构,而应是本质的结构。”
文学理解:现实诸多作家及日趋炽热的新闻行业,致力于追踪日常状态下的非常存在,譬如:吸纳存在者——人的眼球的灰色新闻、新奇事件,没有时间把捉存在者存在方式的平均日常状态。特别是80后的文学创作者,借多元化文学趋势,意造出诸多凭空的脱离存在者平均日常状态下诸多存在的存在事件,借以猎奇,换取人的脱离日常状态下的思维方式。诚然,倘若臆断出《蜘蛛侠》似的科幻伦理道德,仍然值得赞赏。《诛仙》有种科幻成分,只可惜平均日常状态的成人描述化匮乏了一些,只能限于一种特殊人群阅读。存在者存在的细节,即自古统一的平均日常状态的关系,被褥夺了,只留下了“面向事情本身”的假象、病理现相、单纯现相。存在者此在的细节结构锻造,理应是文学创作家们极端关注的平均日常状态的周围世界。无论在什么场境下,平均日常状态的细节描述,势必成为一部文学作品或者说一部小说中至关重要的内涵,也就是海德可尔所说的“本质结构”。
2、海德格尔对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这样解释:“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某些别具一格的存在领域曾映入眼帘并在此后主导着问题的提法(笛卡尔的我思、主体、我、精神、人格);但同时,与始终耽搁了存在问题的情况相适应,人们从没有就它们的存在及其存在结构发问。”“就笛卡尔来说,事情还不止限于耽搁了此事因而使(思执,无论其为心智还是精灵)在存在论上陷入全无规定之境。”
哲学理解:“我思故我在”着重强调“我思”的主宰性,将存在的导因,划入“我思”这个唯质、唯一的循环之中,唯心成为存在的全部核质。就此在而言,此在物的发现这一事实在哲学上已经一无所获。而就哲学研究的终极目标而言,更是糟糕透顶,“我思故我在”,“在”的目的论被扼杀,“在”的对象、方式以及场境再现的周围世界,全然被“思”给遮蔽掉,此在的时间概念、此在的形体将是一无所有的虚幻物,作为存在者存在的人的本体此在需求不知何踪,依此存在者内在的本质特性存在,亦被“思”遮蔽,也就是说,“人性”一词,全被“我思”遮蔽掉。倘若这种理性的命题,一旦沾上统治者驾驭的政治、道德、阶级化的锁链,存在者的人的存在,亦被幻化为一种工具。我统治、我道德、我善、我恶,皆由“我思”套上一道美丽的诱人光环。一切真实的谎言,也就有了真实的理论的依据。
3、海德格尔在“在周围世界中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一节中,使用了“上手状态”一词,他拿“用具”作为参照物,“用具的整体性一向先于人别用具就被揭示了”。他说:“上手状态乃是在世界内首先揭示的'存在者的存在方式,甚至证明上手状态对纯粹在手状态的源始性。”
哲学理解:海德格尔所说的“上手状态的源始性”,事实上就是哲学家们所说的事物的普遍联系性。譬如其“整体性”,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人、房子,人、房子作为人的首先上手状态,继而联想:人的衣物、头发、皮肤,联想到人体结构内的五脏六腑。房子是首先印入眼帘的,房子里的家具,家具内的饰物等等,均会形成一种上手状态的链条存在。我们使用锤子敲打石头,锤子是首先的上手状态物,锤把,锤把所需的木头,依此类推,一些隐藏的上手状态了然一胸。如此说来,海德格尔继承了这样一种哲学基础命题,那就是:世界是相互联系、通达、牵绊的,由此及彼,关系是存在的核心。这个命题的存在,从意义上说,人的存在有着其相互牵绊的存在物,有着系列牵绊的存在链条,抽掉其中一部分,将成为断裂的日常状态,人的日常生活状态的每一个过程的存在,都要相互联系的上手状态存在,打乱一个环节,其它的均会可能断裂。那么作为人的存在、活着,为其“整体性”活着,就是一个积极的命题了。对于文学创作,亦然,创作中产生一种存在的上手状态,就必须为其准备系列的隐藏的随时让读者可观的可思的上手状态存在着。
读书笔记作文 篇9
斗转星移,草木荣枯,多少回茫然失措,多少次艰难跋涉,我一刻也未曾停留,只因心中那片绿地。
总以为“金钱”是万能的,曾天真地想把心灵栖息在那片舒适安逸的“绿地”上,但是,不,巴尔扎克演给我看的那一幕幕“人间喜剧”真让人怵目惊心。在金钱面前,笑容是那样的狰狞恐怖,言语是那样的虚伪冷漠,亲情是那样的淡薄苍白。贪婪撕扯着我,冷酷冰冻着我,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袭上心头,在罪恶的深渊前,我拔腿逃离。因为我知道,那不是我的心能够栖息的绿地。
曾以为“权利”能让人震慑,使人臣服,能享受唯我独尊的优越感,能让心灵绿意盎然。可是,不,那开创贞观盛世局面的李世民不也留下了玄武门之变的丑闻吗?那足迹遍布欧亚大陆、一心想建立独裁统治的希特勒不是死无葬身之地吗?权利就像毒瘤蚕食着心灵枯槁的人,让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去满足那一时的虚荣。在权利面前,尊严被踩在脚底,道德被抛向九霄,人格也近乎沦丧,原本简单而纯洁的幸福渐行渐远。我明白,我心中的绿地不在那。
我曾彷徨,我心中的那片绿地究竟在哪里?我的心应该在哪里滋长?
历史的画卷毫不吝啬地为我展开,历史的废墟里总有一片片绿地,让那些鲜活的生命栖息。
史铁生从那座历经四百多年沧桑的古园里获得启示,汲取顽强生活的力量,用豪气抒写着别样人生;霍金坚持用惟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时间”的道路上“横冲直撞”,用顽强揭秘“时间简史”,他们用坚定的信念,用一生的时光,坚守着自己的理想,永不言弃。那勇往直前的斗志震撼着我,那永不屈服的执着感动着我,他们为我拨开生活的迷雾,为我指明了通往桃源仙境的渡口。是的,我的心应如他们那般热爱生活——不管命运如何。
那汨罗江畔的声声叹息,那渣滓洞里的斗牛之气,总随着时光流淌到我的心田,告诉我那些或卑微或伟大的先辈,用生命浇灌着这片土地,用最质朴、最纯真、最饱满的热情,为这片土地贡献了自己的所有,而我们——千百万年来的华夏儿女的心灵就栖息在那片浓浓的绿地里,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我的心猛地一颤,顿悟我的心应为这片绿地默默耕耘啊!
在权势面前大义凛然,用睿智的头脑和必胜的信心与邪恶作斗争;在诱惑面前不为所动,用敏锐的眼睛分辨着美与丑、善与恶;用真诚的微笑回报复杂的社会,用乐观的态度面对多难的生活;怀抱豁达与宽容,给误入歧途的盲者以暖人的鼓励,这些都让我尽享无穷的静谧与幸福,我突然明白,我心中的那片绿地是对真善美的追求。
终于不再彷徨,漂泊的心总算有了栖息之所,年少的我意气风发,而催我奋然前行的正是心中的那片绿地!
读书笔记作文 篇10
相对于很多人看过《骆驼祥子》不同,我接触老舍的第一部作品却是《茶馆》,这薄薄的几页纸竟是让我迷上老舍的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作为当代青年,我对戏剧并不是很在意,如果不是世界性的歌舞剧或者音乐剧,不愿意走进剧院看那种夸张的表演。但是惟独一部《茶馆》让我看几遍都欲罢不能,我没法形容我对这部戏剧的深爱。不管是原著,或是电影,甚至电视剧,我都看,看到伤心处,眼泪不分次数的往下掉。
整部剧目里一个大茶馆,经过三个时代的变迁,两代人的挣扎。在那个馄饨的年代,好人没了活计,坏人发了横财,好坏颠倒,正邪倒置。从最底层到最顶层的北平人,都被剥削,被欺辱。老实敦厚的底层人被中国渣滓欺负,最顶层的老佛爷被洋人欺负。好好地一个大清朝,眼睁睁的在北平人眼中倒下。随之倒下的是北平人的骄傲和自信。外面兵荒马乱,就连锁上门都有可能被偷,被骗。不开门吧,吃什么?怎么活着?贵族开始卖家当,老百姓开始卖儿女,自食其力的又时不时被“王法”绑了去。煎熬啊!可就在这年月北平人也少不了礼节。好一个“北平人”。皇城脚下的皇上身边的福泽之地,怎么会这样脆弱。渐渐的这里的人们开始明白了“我爱我的国呀!可谁爱我呢?”一句话,怎一个心酸了得!
那样老实与世无争的松二爷饿死了,到死都不懂得怨恨是个什么模样;那样争强好胜的秦二爷落得一无所有,实业救国也好,实业为己也罢,原来自己的远见还不如一碗烂肉面的见识来的实惠,多悲哀的结论;水灵灵的大姑娘嫁给个无恶不作的老太监,为了一碗饭,丢了一辈子的人,见惯了一座深宅大院里的狗咬狗,能被赶出来也算是一种幸运,只是一辈子都注定的悲剧,程度的深浅还有谁会有暇顾及呢!拖拉着破鞋的唐铁嘴和不招人待见刘麻子倒赚了个肚儿肥,一个半仙儿算了一辈子卦,救不了别人也救不了自己,更救不了大清国;买卖人口是个缺德到家的营生,厚着脸皮发财,比那买人口的还可恶。宋恩子吴祥子凭着那官家的“本事”倒不愁吃穿,这些人自己作恶不够,教各自的后人也继续着他们的“风范”。……最后一个开了七八十年的大茶馆白白地成了人家的!上那说理去?没处说理。混乱的年代,政权的更迭,不停地改革,也许老大中国是到了该注入新血液的时候了,可是每一次的改变苦的是百姓,即便是这样容易满足安于现状的北平人也眼睁睁见证了流血的年代,是不允许安逸存在的。就连那说数来宝的都为这满眼狼籍质问苍天,您睁开眼看看吧!天朝的子民们正遭受怎样的践踏和欺辱!!
老舍先生的文字不如鲁迅先生的那样直白犀利,反倒给我这个相对比较脆弱的心一个缓冲的机会,我喜欢小人物的生活,即便他们是那样愚钝,那样不争气,那样平淡无奇,在鲁迅笔下也许那就是该永远批判的罪人,是中华民族的糟杷,除之而后快。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他们是那样可怜,就算知道那是错的,我也难免要同情一番,最后竟从他们的角度考虑他们的问题了。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老舍先生的本意,但是我确实没法不这样,读老舍,读《茶馆》,软化了我日渐被城市的风吹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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