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时间:2021-06-26 12:03:08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11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11篇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1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2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重返狼群读书笔记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3

  1894年,美国新墨西哥州有一匹名叫洛博的狼王警戒心极强,不但从不上猎人的当,还领着狼妻布兰卡和其他四只灰狼袭击牛羊充饥。他们似乎具有逃脱死亡的超自然力量,神出鬼没地游窜在大草原上。他们像是嘲笑人类般,不断破坏猎人精心设计的陷阱,并在其上留下粪便。洛博的智慧和冷静,换来了悬赏千金的猎杀令。

  终于有一天,布兰卡落入了陷阱,被猎人杀死。痛苦的洛博爬上山岭,对月哀嗥着,仿佛在祭奠他的亡妻。猎人们无比紧张,害怕在洛博的复仇烈火中无人可以幸免。没想到几天后,洛博愤然踏进了布置在牧场周围的钢夹陷阱中,而且连踩四个,一只脚爪一个狼夹,就那样神情冷漠地被锁在原地,淡然地望着夕阳下他曾经统治过的山脉……隔天早上,猎人们发现洛博已经断气,没有挣扎,没有外伤。就为了追随他挚爱的伴侣,洛博解散了他的另外四个伙伴,孤傲地死在布兰卡的身边。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4

  这是一个悲欢离合,而又乐观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凉,而被画家李微漪收养。但因种种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这样,一狼一人,便经历千辛万苦,踏破铁鞋,格林终于重返狼群。谱写了一个美丽的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动,并且我还学到了许多东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微漪与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为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他们忘记初心,因为这是一个坚定的初心。我们也因怀有一颗坚定的初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披荆斩棘,只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初心纯洁、热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时的责任与担当,是铅华尽染时的恪守与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坚持不息

  为了初心,我们就要坚持。李微漪与格林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饥荒,他们也不怕,坚持了下来。正因他们的坚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们应向他们学习,无论初心有多难,都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胜利贵在坚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坚持要锲而不舍、要顽强不息。变,才是命运;忍,才是历练;做,才是拥有;坚持,才有机会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马行千里食草,活鱼逆流而上,死鱼顺波逐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团结与你

  格林单凭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吗?难于上青天。李微漪与它合作,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很团结,合作挺了过去。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饥饿的人在荒漠上走着,他们遇到了一个人,他给予了两人一根鱼竿和一条鱼。他们两人各拿一物,朝着不同方向走。结果,拿鱼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鱼后,没过几天,就饿死了。而拿鱼竿的人,向大海走,当他看见大海准备钓鱼时,却饿死了。但如果他们一起合作去海边的话,或许结局会有所不同。可见,团结合作是多么重要。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是啊!人心齐,泰山移,团结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四、爱护环境

  南山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关于环境的话题。尽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但它的孩子们却因环境问题而相继死去。狼皮、狼牙、树木,书中人们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而疯狂的破坏环境。他们的行为,令人费解、令人发指、令人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数次自然灾害后,人们也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许多地方都得到了绿化。也许多少年后,将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环境,成功“重返狼群”。

  写到这儿,我仍然回味无穷。这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时,也教了我许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5

  经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6

  “狼妈”教子

  您会爱吗?会爱您的孩子吗?

  我知道您的答案是肯定的,希望文末的您也能骄傲的说:“我会爱。”

  “狼妈”薇漪带回小狼时,第一次是用奶瓶给小狼喂食鲜奶的。结果,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断,奶瓶也摔碎了。凶猛如狼,岂会如此斯文饮食,薇漪想到老牧民曾说过,哺乳的母狼没有一个乳房是完好无损的。

  这份坚持,这份忍耐,如果不是无私的爱还能做何解释?这一点,每个亲身哺乳的准妈妈都有体会。我亦曾,亲眼目睹,一朋友的小孩一口吮吸的那朋友瞬间满眼泪水打转。这个时候,每个妈妈都会爱,每一份爱都伟大。

  小狼稍长点时,有次“狼妈”把小狼单独留在了家中。结果,回来打开房门的瞬间,惊呆了:

  【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卫生间的卷纸被拖出来老长……洗衣机、电冰箱的电线被咬断了……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倒翻,滚在桌边上,一罐蜂蜜所剩无几……】

  面对四仰八叉的挺着大肚子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的小狼,“狼妈”无奈又溺宠的摇摇头,然后埋头整理。整理之后,已是深夜,精疲力尽,却还是费心的为格林准备着可口的爱之晚餐。

  这样的事情,很多准妈妈都有经历。她们闪着圣洁之光的母性,指引着她们会有和“狼妈”如初一辙的做法。这时候,爱是天性,这份爱是那么的顺其自然而让人愉悦。

  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一天天的长大。它能见到的活物,只有“狼妈”这个人,它狼的天性是它永远只忠于强者,攻于弱者。所以,它露出了锋利的爪牙,选择攻击这个救她、养它的母亲。“狼妈”是怎么做的呢?她知道这是狼的天性,她要让它成为狼,就不能用人性来要求狼性。所以,她没有骂它是白眼狼,没有剪掉它锋利的爪牙,而是把自己逼的像个正真的母狼一样,去战斗,去争夺,她狠狠的咬住狼的嘴筒,咬的一嘴狼毛,却也引得了这个狼子的俯首帖耳。

  您呢?可曾想到您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当您的孩子,第一次挑战您作为父亲或者母亲的家长权威时,您是火冒三丈,训斥打骂,口口声声念着:“竖子无礼”呢?还是冷静的分析、学习,在知道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经阶段时,耐心的开导,用心的等待呢?

  有多少的父母,打着家教的幌子逃避着自己懒惰的事实。他们可以用心的教会牙牙学语的孩子喊出并不怎么真切的“爸爸”、“妈妈”,却无法接受孩子成长中的必经阶段。只因为,前一种爱,自然、轻松而不需要习得。后一种爱,却需要克服懒惰去学习,去摸索。

  当“狼母”发现,小狼已经迫切到了需要交流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唤子的“呜呜声”已经不能再满足小狼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就让他顺其自然吧,活着已经很难得了。我想我会这样想,也会这样做的。可“狼妈”不啊,她找来狼谷狼山的现场录音,结合自己的已有知识比照分析,再反复的听,反复的学,反复的练习、实践,直到她这个人“狼妈”发出的狼嚎与音频曲线几乎一致。意料之中的,她的狼子骄傲的发出了第一声正真的狼嚎。

  您呢?当每一次看着孩子极低的测试成绩,您是怎么做的呢?训斥、打骂、抱怨?还是无奈的拉着脸,叹口气,已不自知的语言暴力道:“你就这个能耐了。”或者,虚伪的无所谓的笑笑,说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没事,下次一定能考好。”又或者,拿出一塌钱,立马风风火火的去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呢?这些都太容易去做了,因为多么顺其自然,合乎本性啊。

  如果一个弱女子,能教会一只狼发出标准的狼嚎。那么您,又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能帮助同为人的孩子提高一门成绩呢?你可曾,仔细翻翻孩子的课本,而不是以已经忘了,不会了来搪塞呢?你可曾,有认真看过孩子的试卷,仔细引导着孩子分析每一处的失分点呢?你可曾,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耐心的听孩子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你又可曾,为了孩子,愿放下你手中的手机,放弃你无用的社交,陪着她重新温习一遍自己已快要忘完的功课呢?

  这些可曾,您多半没有吧,因为您总有无数的理由来反驳每一个可曾。比如,您需要赚钱,您没有时间,您没有那个能力那个精力;又比如,您认为您的钱大可以让辅导班的老师来为您工作,您以为分析试卷那种事都该是学校老师的职责。可您是否想过,您的一个孩子您都可以找到这么多不去努力,逃避懒惰的原因,管着五六十甚至更多孩子的老师会不会找到更多的原因呢?

  当小狼的身体急速增长,“嗷呜———喔——呜—”的狼嚎夜夜在城市的上空响起时,“狼妈”的眉头再次皱紧。她知道,那个始终藏在心里的问题必须得面对了,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已经无处安放狼自由的灵魂,她必须得选择了。她找了动物保护组织,我们偌大的中国居然没有野狼救助和保护区,小狼要得到保护,必须漂洋过海送往英国;她去了动物园,刻当她看到那只被圈禁在小小牢笼中的老狼,一刻不停的在狼牢中跑着狼圈,厚重的玻璃上全是它的抓痕时,老狼悲哀、绝望、身不如死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心,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她绝对不能懒惰的,将小狼送进这个集中营而一了百了。所以,她选择了那条最艰难的路,第三次迁徙:带小狼重归故土,助小狼重返狼群。

  您呢?当孩子提心吊胆又小心翼翼的告诉您,自己无法适应所在的班级,所在的学校时,您是怎么做的呢?无所谓的一番无用的安慰,道之:“适应,你要适应环境,适应了就好了”呢?还是,认真的聆听孩子的内心,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再去学校拜访孩子的老师,咨询孩子的同学,考察孩子所处的环境,然后再做出最正确最适合孩子发展的决定呢?

  我们总说适应,可如果让一匹狼来适应人的生活,不说根本就适应不了,就算真的适应了,狼也已经不再是狼。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狼和藏獒这对天敌,总算是能和平共处了。茫茫草原,小狼再也不孤独。但这世间最大的问题,就是总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

  不久之后,“狼妈”悲哀的发现,本已能够娴熟捕食鼠兔的小狼,居然突然捉不到鼠兔了。原来,小狼生活在藏獒群中,耳濡目染的都是狗的行为习性。在捕食的关键时刻,本应屏住呼吸,禁声突袭之时,小狼却模仿着狗的做法,威慑骂阵,虚张声势,竖起狼毛大吼一声:“花”(狗叫声)。这哪里是捕食,根本就是报警嘛。

  “狼妈”再次心情沉重的考虑到小狼的未来。她意识到:

  养在獒群的小狼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学习和适应模仿的本领,小狼学了,却学歪了,适应了,但适应的不是它该面对的环境。现在,陪它脱离人群脱离獒群,进入严酷的草原,共同承担生存的压力,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已经迫在眉睫。

  于是,强悍的“狼妈”再次选择了危险重重的一条路“孤身携子投狼群。”这是“狼妈”的第四次迁徙——荒无人烟的严寒草原。

  您呢?想到什么了呢?您的孩子是否也曾在接受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身边聚集了很多不被您看好的狐朋狗友,沾染了很多抽烟、酗酒、沉迷网游的不良习惯呢?您又是怎么做的呢?是粗暴简单的暴力镇压呢,还是如“狼妈”一样透彻的分析问题,直面问题,刨根问底后再陪着孩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古有孟母三迁,今有“狼妈”四迁,您可会,为了您孩子的优秀和未来而选择一迁吗?

  鸟儿翅膀硬了,总要离巢。小狼长成了大狼,也要回归狼群。一路走来,“狼妈”携带着小狼躲父母、躲车辆、躲警察;离开小屋,离开天台,离开城市,离开人群;一起学习狼嚎,学习捕食,学习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更是一起忍冻挨饿,忍受病痛和环境的各种考验。要说不舍,“狼妈”最是不舍放小狼离去,要说不舍,小狼最是不舍离去“狼妈”。

  然而,“狼妈”是这样说的:

  “舍不得也要舍……狼不是宠物,人的陪伴绝不能取代它真正的同类,而且狼有自然交给它的使命……只要它能活的快乐,我有什么舍不得。”

  这一段,我读哭了,看的是别人的故事,哭的是自己的心酸。

  我知道,有很多如我这个年纪的同龄人读到这里,都会哭的。曾几何时,我们也如长大的小狼一样,梦想在自由的原野驰骋,可总有无数的舍不得,无数的各种道德框架,无数的人伦孝义,无数的哭泣,无数的恐吓,无数的示弱死死的将我们缠绕。直到,我们再也喘不过气;直到,我们疲惫的收起那颗自由的心,收起已经准备远行的脚步。然后,心知肚明的,以爱的名义圈禁自己的快乐,恰如离去又返回的小狼一样,收起锋利的爪牙,将自己的头颅摆正,等待爱的项圈来禁锢。只是,小狼“格林”多么幸运,她的“狼妈”最后还是忍痛割爱,收起了那已爱的名义编制的铁链,而给了它更无私的爱——自由。即使,一转身已是思念成灾;即使,一转身已知是永别。

  您呢?但愿,您在孩子需要展翅翱翔的时候,能不以爱的枷锁,使他负重前行;能不已爱的美名,冠名自己的懒惰。

  已是文末,您,还能骄傲的说“我会爱”吗?您,可也是,爱着爱着,就懒了呢?愿您不是,愿所有的父母都不是。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7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二年级作文。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8

  每日午后,斜倚桌边,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氲着热气,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阳温柔地洒在一页页精彩的书页上,我摩挲着页角,伴着周围美好的一切静静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与动物真实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书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画家主人公则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寻找到了那对狼夫妇留下的一窝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与作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者把格林带回了城市,那时的格林只有半个月大,作者就象母亲一样抚养着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毕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举报,作者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况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难与危险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为了格林决定试一试。她带着格林在獒场住下,慢慢寻找狼群,在獒场,格林结识了如父亲般慈爱威严的头獒“皇帝”,打败了高傲的泰桑并与它成为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头羊,在这个过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强,野性渐渐地被激发。为了让格林更好的捕猎,作者亲自学习狩猎技巧并教给格林,作为人类,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狼群是鬼诡而凶恶的存在,但作者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险却甘之若饴,我不禁对她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脚扭伤了,格林拽来了一匹马牵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粮食断绝的时候,格林每天打来了一只野兔,埋在浅雪中故意不吃,是为了留给李唯漪……

  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作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报给了作者。我想这就是人和动物最真挚最纯粹的感情吧。作者用爱抚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报了作者。都说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爱的、勇敢的吧。读后感。作者说如今高原草场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没有家了,人类捕杀狼群,破坏它们的家园却责怪它们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为吗?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别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爱给了格林一个只属于它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9

  爱你,小狼“格林”

  到底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

  最爱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论,书,倒是真没有好坏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这里有个前提,那便是“读书多了”。如果仅仅是一本书呢?我们又能从中受益什么呢?

  我以为,最好的书,莫过于你读过之后,心灵有所触动,行动有所改变。而《重返狼群》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1.

  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开怀大笑,亦有多次的皱眉、咬牙切齿,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触动呢!

  我震撼于“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居然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这样自残活命的勇气,处于食物链最顶端,有最高级之美称的我们,又有几个人具备呢?

  我震撼于,公狼死后,母狼发疯般的报复,夜夜泣血的哀嚎,无能为力、心焦力竭却只能忠贞不渝的自戕;

  震撼于,狼在战斗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们的身上的每一处伤口都让人尊敬,都让狼引以为傲,因为那每一道伤口,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

  震撼于,小狼“不自由,毋宁死”“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的作风;震撼于,狼强大的模仿与学习能力;

  震撼于,他们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铸就的自强独立的狼性;震撼于……太多太多,每一个震撼都铺洒在100万字的每一个字里行间,等待你去感受去发掘。

  当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长啸中悠悠转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泪。文字后面的我,也笑了,笑开了那团揪着的心;当作者带小狼入市时,“小狼一声不吭的躲在箱子里装死,即使车子再颠簸,即使有人敲拍纸箱他也悄无声息”我又笑了,为小狼的“合作”,为小狼的聪明和强大的忍耐力;

  当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满身都沾满吐出来的白泡泡,吓得作者魂不守舍,以为是狂犬病,却后发后觉原来是牙膏时,我再次的笑出了声,为小狼的调皮可爱;当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钻进去的洞穴,然后看准时机,自己喝饱水之后,将饲养员给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的藏獒们,优哉游哉的跑回避难所时,我惊呆了,随后哈哈大笑。这家伙,虽然做的好不地道,却是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绎了一遍;

  2

  皱眉时,咬牙切齿时,我真的宁愿自己是一只狼,因为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个样,人和人不一样。”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伤疤,是在对我们人类表示友好时留下的,也成了它终生的印迹,它的一个足趾从此缺少了一块。我不明白,那个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网上那些踩碎小猫脑袋的高跟鞋视频,一阵阵的反胃,痛时才惊觉,自己已经双拳紧握,手心已是满满的掐痕。

  当作者发现一头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给格林吃时,她礼貌的征求牧场主人的意见。结果,牧场主人出尔反尔的从不要钱,到要卖给作者,再到要卖的比活羊还贵,再到活羊不卖。还特意叫来帮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为了勒索作者的望远镜硬是将公羊信口雌黄的说成有身孕的母羊,终于恬不知耻又沾沾自喜的达到了自己猥琐的目的。农场主那张丑陋,令人作呕的嘴脸,真的让我好想反驳:他不是我的同类。可我,再清楚不过,这样的嘴脸又岂止这一个呢!除了咬牙切齿的恨意,除了不让我自己及周围的朋友变成这样,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么呢?似乎,还可以警示正在阅览本文的你,不要变成那令人讨厌的样子,愿你我始终是同一类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我都好想说:“我愿成为一只狼。”

  当藏獒群战时,作者将刚刚受伤还未痊愈的格林关在了笼中。格林将坚硬的狼头,在铁栏杆上碰的“当、当”作响,它的“颈毛根根树立……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和与此极不相称的痛苦、绝望、羞愤与凄然决绝。”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仿佛移情于我,我愿化身为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严无价,情义更无价。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没有哪个母亲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无奈、心痛的流泪;

  “格林安静沉默的,爬在受伤的藏獒黑虎的笼子旁边,警觉的看着门口……我小心翼翼的给黑虎去掉头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药和白药……格林抱着黑虎的头,用暖暖的舌头一遍一遍温柔地为他舔舐伤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这段,我再次泪崩。谁说最是狼狠?谁道最是狼无情?脑中再次浮现出作者的独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造就成了‘宿敌’”

  作者因为严重的肺水肿,不得不暂时离开草原,离开格林回成都治病时,格林红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响的牙齿,以及挣脱铁链在公路上发疯般的拼命追赶,这哪一个情景想来不让人潸然泪下?心如刀绞般的离别,或亲身经历或从书中读来,早已逐渐习惯、麻木,唯独这人狼之间的情谊来的太过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泪雨阑珊。

  从小便听腻了这个成语“狼子野心”,更是口口声传着东郭先生的故事,狼来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为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恶的动物。

  结果,作者以身犯险,向我们呈现出的真实却是:当作者以为格林被捕,回草原营救时,找了那么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弃的极限。而大狼格林从未露面,却是带着妻女,日复一日的将自己搏命猎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经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当大狼格林还是小狼时,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匮乏之时,当发现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压缩饼干时,舍命护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许久。之后,他居然每一次猎食之后,都将猎物藏在那个已经被发现的藏食点,然后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压缩饼干。

  这样狼和狼一样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吗?这个狼子格林,为何让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备的爱之心呢?即使他的母亲是人,是那类要将他们赶尽杀绝,让他们退避三舍的人类。试问,如果换换角色,如果是狼将我们逼到绝境,我们会是怎样的反应?不用问了,我们多少人不就已是见之怕之杀之了呢。

  3.

  真的好想化身为一匹狼,随着狼的族群,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够“不自由,毋宁死”,也能够为每一次的尊严和义气而抛头颅、洒热血,也能“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也能多情如格林,决绝如格林。

  梦醒,我还是我,格林却早已远去。但这个我,又已不是之前那个我。

  曾经,我讨厌一切猫狗,我不会残害他们,却也从未亲近。格林之后,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赶时间时我会对他们笑笑,闲暇时,我会买一些狗粮或者猫食,静静的蹲在一旁看他们进食。我甚至第一次,没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怀中的小猫;第一次,打车去看望一条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条陪伴了我们十年,离别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见,见面那一刻,虎子摇着尾巴冲向我,不断用舌头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还记得我——我,这个冷漠的,从未抚摸过他的主人。我的泪,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发上,有悔恨,有感动。

  曾经,我热衷于给母亲买皮草,热衷于那毛茸茸大领子。格林之后,我将格林的故事讲给所有家人听,并祈求他们和我一样从此拒绝皮草。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买卖,少一分杀戮。

  曾经,我的课堂只有考试会考到的应试内容,从不讲废话。如今,只要涉及到动物、环保的内容,我都会讲很多废话,讲格林的故事,讲《重返狼群》。领导不认可又怎样,不是优质课堂又如何,我自觉问心无愧。我为我是一名教师而自豪,因为我的学生爱我,他们愿意听我说,更会按照我说的去做。他们的背后有多少家庭呢?小手拉大手,总有一天,我相信,再读《重返狼群》我不会再皱眉,不会再有咬牙切齿的恨。

  所以说,美女作家李微漪,为我们呈现的记实小说《重返狼群》,真的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们每个人去阅读,这本书会让你重新定义狼这个聪慧的物种。我已读过,已感受过,已被触动,也已有所改变,有所行动。愿你,走进那个世界,去看看,归来之日,你讲,我听。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10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近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11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有一个叫李微漪的画家寻找到了小狼,把它带回了成都。她有个朋友叫亦风,亦风当爸爸,李微漪当了妈妈,他们给小狼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长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于是有了接下来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来越多了,草越来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盗猎者捕获了很多幼狼,整个草原变得生气又焦虑。

  在我心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它很勇敢、机智,没有好奇心有戒备心,是一种能力很强的动物。

  李微漪表现了妈妈对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啸,躲避危险,帮她成长,就像我们的妈妈教我们吃饭,吃饭一样。格林也像个孩子一样,因为她感受到了李妈妈的爱。我也被她们感动到了。

  我希望我们不要像盗猎者一样,大家都像牧民一样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这个法官给世界的规律,不要去破坏它,保护越来越少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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