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书笔记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间读书笔记1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过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流浪,和搬运工人、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后来,他在面包店找到工作,向工人们传播革命理想,参加了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罢工。俄国的腐朽和个人的困境使他自杀未遂而受伤。伤愈后,他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喀山,重新走上流浪的道路。
在人间读书笔记2
有这样一种美丽,逾越漫长的时空,仍旧定格在回眸的瞬间。有这样种智慧,绕过激荡的暗流,徜徉在安稳的岁月静思。她走过北平的晨烟,穿过康桥的夜雾,遥望远方时,便落进徐志摩的诗页。她着一件青衫,在古雅的庙殿,虔诚晚祷时,便绘入梁思成的图纸。她和学界泰斗金岳霖的情谊被赞为“人与人关系臻于最美最崇高的境界”。她不仅有美丽的外貌,更有理智幽默的谈吐,优雅迷人的气质,她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一个入木三分的评论家,更是一个卓有成就的建筑学家,她是一个让人神魂颠倒的情人,一个让人如沐春风的朋友,更是一个可以患难与共的妻子,她对任何美的景、美的人、美的事都会兴奋……她,就是中国近百年的文化史上“才貌双全”的集佳话、传奇、才艺、品学、美貌于一身的林微因!
带着崇拜之情翻开书页,读着前辈们留下的优秀诗篇,但也仅仅是读,没有任何的想法,感受不到大家所说的那种美好,体会不到诗人所要表达的情感,读罢没有任何的回味,脑海中没有留下任何的只言片语。对于轻微强迫症患者的我而言,还真是有些恐慌!尤其是想到曾经看到过这样的对话:人为什么要读诗?因为读诗可以让人心灵不死。不是很懂这里的意思,但是把当时的心情和这句话结合在一起,整个人都不好了。
仔细想想,归根结底就是读书太少了。大学毕业,名义上是读了十几年的书,可是,真正去读的书又有多少?纯属是为了读书而读书,带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读了十几年书,最后发现,其实什么都不记得,什么都没留下。看似可怜,实则可恨。虚度了这十几年的大好光阴。如果还不去改变,那么多年以后的我遇见了现在的我,定会先来一记重重的耳光。
在人间读书笔记3
十二岁的女孩虎娃聪明过人,却经常因为有一个土里土气的名字遭到周围许多人的嘲笑。除此之外,“与众不同”的智障双亲更是成为了虎娃与其他人交朋友的障碍——迟钝的父母时不时会闹出许多笑话,而这些笑话往往变成了虎娃与同学们相处的尴尬。
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料理打点着家中的一切,铁哥们儿杰西陪伴左右。然而,不久后外婆的猝死几乎让虎娃的内心世界崩溃了。向来就是家里的顶梁柱的外婆一走,整个家就乱了套,就好像是断了线的风筝,远远地偏离了原来的节奏和轨道。
没过多久,在派登如旭市两天一夜的'短暂停留让虎娃重又高兴起来——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赛特镇,跟随多丽姨妈到迷人的大城市去生活。这样一来,虎娃就可以永远告别原来的自己和生活了:她可以改名字,这样就不会有人取笑她;她可以逍遥自在地享受大都市的繁华,无忧无虑地做自己在小镇里想都不敢想的事;她可以远离家乡,不用照顾父母,也不用担心他们会闹出什么天大的笑话……( )
然而,成行前的一场暴风雨却让虎娃改变了想法。她深切地感受到了父母的爱。虽然妈妈的智商永远像个六岁小孩,高兴就笑,伤心就哭,爸爸呆头呆脑,除了田地工作别的什么也学不会,但是他们并不是不关心自己的孩子,只是他们表达爱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没错,爱不一定能在一举一动中轻易感受到。虎娃父母给予周围人的爱就是在生活的一点一滴中不经意地流露出来的。这种爱很简单,就像急速流动的河水一样,轻轻松松地从他们心里流出来。
风雨过后就是彩虹,飓风过后也一定会有晴天。在这个温馨又处处散发着乡村生活气息的小镇里,湛蓝悠远的天空下,无边绿毯一般的田野间,这种简单纯粹的爱,也许比起那种轰轰烈烈、所谓的被称为“感人大事记”的爱来说,要来得更直接、更能打动心弦。
在人间读书笔记4
我虚渺的妄念变本加厉,似无止境。这个我——贫穷、丑陋、区区一介工匠的我——在空想世界中化身为优雅的贵公子,坐在亲手制作的奢华椅子上。总是现身梦中的漂亮女子娇羞地微笑着,乖巧地坐在一旁聆听我说的每一句话,甚至与我十指交握,彼此呢喃着爱的甜言蜜语。
然而,无论何时,我这乐陶陶的粉色美梦总是被一阵邻家大婶的刺耳话声,或附近病童歇斯底里的哭叫声打破,丑恶的现实又在我面前展露出灰色的身躯,回到现实,看见与梦中贵公子毫无共同之处、丑陋得可悲的自己,哪儿还有方才那个可人儿的倩影?附近一天到晚累得灰头土脸的'小保姆,都不屑看我一眼。只有我精心制作的椅子孤零零呆立原地,仿若美梦的残骸碎片。可就连这把椅子,不久后也将搬到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去,不是吗?
暗无天日,甚至举动维艰的皮革天地,构成一个妖异魅惑的世界!在这里,人类与平日肉眼所见完全不同,是一种奇妙的生物。他们不过是声音、鼻息、脚步声、衣物摩擦声及几个浑圆富于弹力的肉块罢了。我能够以肌肤触感取代视觉识别每个人。有些人又肥又胖,犹如碰触腐烂的鱼肉;相反的,有的人骨瘦如柴,简直像具骸骨。此外,综合背脊弯度、肩胛骨间距、手臂长度、大腿粗细或尾椎骨长短来看,就算身材再相似,人和人也必定有所差异。除了容貌和指纹,人类绝对可以凭触摸全身逐一区别。
所谓恶魔的呢喃,大概就是指这样的事吧!尽管如梦般荒唐无稽、骇人无比,但仍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魅力蛊惑我。
在人间读书笔记5
王静安的《人间词话》问世以来,一直脍炙人口,他的词话所标举的“境界”一词,文学评论者多奉为圭臬。“境界”一词的提出,盖欲取代严羽的“兴趣”,王士祯的“神韵”,王静安并自负此为“探其本”的发现。
《人间词话》卷上云:
然沧浪所谓“兴趣”,阮亭所谓“神韵”,犹不过其面目,不若鄙人拈出“境界”二字为探其本也。
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
其实,这里的意境一词,依旧是沧浪所谓的兴趣,阮亭所谓的神韵,只不过说法不同而已。而王氏的境界说,以为词之有无境界的关键,便是自然,也就是真。
前人有言:论词者之所谓自然,盖有二义。如王灼《碧鸡漫志》所主的自然,是不待锤炼之自然,他举《敕勒歌》和《易水歌》为例来说明自然是“变徵换羽于立谈间”,是出口成章,挥笔成文的;这和刘勰的“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钟嵘《诗品序》所标举的'“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等说法较为近似,这是一类;另如彭孙遹、王鹏运、况周颐等所主张的自然,而是绚烂之极复归平淡的自然。前者主吟咏情性,不待雕饰,故特别注重天才;后者因主“自然从追琢中来,”所以除了天才,他们还重视学识,甚至于认为学识可以弥补天才之不足。而王静安的境界说,可肯定是属于前者,是重视天才,主创造而不主因袭的,即“其辞脱口而出,无娇柔妆束之态,”“不使吏事之句,不用粉饰之字。”
《人间词话》卷上云:
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照此一说,可知“自然”也是“真”的含义之一,并为达到“真”的必备条件。则王静安以为纳兰词的好处,是在自然也就是像李后主一样,都是阅历浅而有赤子之心的人。所谓赤子之心,其含义究竟如何?王静安在《人间词话》中并没有明确的界说,但他在《叔本华与尼采》一文中曾引尼采《察拉图斯德拉》的一段文字,“赤子若狂也,自然之轮也,第一运动也,神圣之自尊也。”如是,王氏所谓的“赤子之心,”似乎是一种纯依智力不受意志左右,纯依主观不受客观影响,纯依直观不杂概念的心理状态;但就艺术而言,唯有天才具备此种心态。具备此种纯真无染的赤子之心,则诗人词人,就能“以自然之眼观物,”以直观去领受这个世界,做到妙手造文,能使纷沓之情思,以极自然之表现,望之不啻真实之暴露,而修辞的自然,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不待追琢锤炼了。
其实,以上的“自然”一论,在王静安的境界说中,是就写作技巧而言,是说表现要恰到好处,不可过于雕琢;而所谓真,是就作品内容而言,是要感情真挚,不可虚浮。
谈到这里,就要说一说境界的内容。《人间词话》卷上云:
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据此,我们晓得所谓境界是统意与境二者而言的,境界也就是情趣和意象。情趣是属于情感的,而意象是属于景物的,因此境界有造境与写境之分。《人间词话》又说:
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宝帘闲挂小银钩”,何遽不若“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也。
可见,据王静安的看法,境界又有大小之分。但我们细读全书,可以发现这和他所说的造境、写境与有我之境、无我之境深相关联。盖据康德说,优美乃无我之境所表现的形式,往往确定而有限;而壮美乃有我之境因只存于我们的思想之中,不见于实际自然界,因此达于无穷。所以无我之境界较小,而有我之境者境界较大。
以上就王静安的观点,将境界说的要点,作了一个概括的说明,现在谈谈笔者个人意见,参考各家说法,评论其得失。
先说境界说的好处,前人曾推许王静安为“文学革命的先驱者”,此话并无过誉之处,王氏确可当之无愧。其一,与旧有词话相比,王氏没有摘句之弊,其论词又能以哲学、美学观点来分析申论,不落俗套;其二,晚晴词风多主南宋且竞相效仿,因袭陈故者甚繁,而开创新意者少,故王静安转变风气,实在可说是独具慧眼,虽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处,却亦能切中时弊,为后来的文学革命开一先河;其三,王静安主真切,重自然,此乃千古文学不易之定理,而王静安除此之外,尚且要求在真切之余,能够表现人生,美化人生。他的词话所以叫做《人间词话》,都可以晓得他是有意描写人生的,这点和历代那些评论诗词的人,就其对人生的体验而言,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再说《人间词话》的一些缺点。盖《人间词话》乃王氏早年之作,因此我们实在不必以此来责备他。不过,就《人间词话》论《人间词话》,我暂且归纳了下列几个缺点:其一,体例为臻完善,编排秩序也没有系统,因而论点错杂间出,没有统一感,这恐怕与他采用札记笔记方式的评论有关;其二,有些理论说得不透彻,容易令人发生误会,如“隔与不隔”的问题,如“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的问题等;其三,太过于自信主观。譬如他太注重先天的才力而忽视了后天的人力,这是颇为值得商榷的;其四,论词太偏重文章而忽略声律。词由乐府诗演化而来,原来是合律可歌的,张炎谓其先父《瑞鹤仙》词的“粉蝶儿扑定花心不去,闲了寻香两翅,”所以要将“扑”改为“守”;《惜花香》词的“琐窗深”所以要将“深”改为“幽”,又改为“明”,就是为了要合律的缘故。在讲究声律的词人来看,词的音律效果是要重于文字效果的,这点王静安似乎没有留意,因而不能对某些词人——譬如南宋的吴梦窗、王碧山、姜白石、张玉田诸家,予以适当的评价。
在人间读书笔记6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主人公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主人公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主人公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主人公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主人公阿廖沙的画纸上,叫主人公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主人公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主人公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主人公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主人公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主人公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主人公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在人间读书笔记7
翻开高尔基的三部曲,我的心便随着故事情节起起伏伏,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发出耀人的光芒,让我沉醉其中。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记录了高尔基二十岁以前的坎坷经历。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在人间》,因为它记录了高尔基一生中最艰难的独立谋生的故事。因为外祖父家破产,年仅十岁的高尔基来到人间,为了生存,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饱尝人间苦难。但他却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坚持游到底。
在外婆妹妹家当学徒的日子里,他只能睡在厨房和厕所正对门。厨房炉灶散发出来的热气使他满头大汗,而从台阶下面吹进来的过堂风又把他的双脚冻得冰冷,因此,每当他躺下睡觉时,总要把门口所有的擦脚垫都盖在腿上。虽说是来学艺,但制图工具他也只碰过一次,他要干女仆、保姆的活,一刻都不能休息,可女主人仍对他横眉冷对。
小小年纪,就要背上这么重的担子,他只是个孩子啊!在需要被疼爱照顾的年龄,却经历着贫穷劳苦,被俄国社会压弯了背脊,但他坚强刚毅,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迎难而上,他改变不了现实,只能慢慢地适应社会,适应贫穷。
再回头来看看我自己,平时在家,只知道在空调房里吃着零食,看着电视,什么家务都不做,做什么事都不能坚持,不能自立,在吃苦耐劳、独立自强方面我的确远远不如高尔基。
但是,高尔基的生活并不全是暗淡无光的,一些美好的插曲也一直伴随着他。他遇到了像柳德米拉,玛尔戈王后,裁缝师傅的妻子和斯穆雷这些爱读书的人。他们就好像一盏盏灯,照进高尔基的世界,为他暗淡的人生带来丝丝光亮。他们帮助高尔基看书学习,把他引进了知识的殿堂。高尔基就在那时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晚上没有灯,他就把滴在桌上的蜡油收集起来再次利用。如果书中有他不理解的'词汇,他就无法思考别的事情,会想方设法地把它弄明白。这种求知若渴的精神着实令我佩服。
看看我的书架,书到是不少,可一本本都是崭新的,连一个手印,一点折痕都没有,闲置了太久,有的都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了,可见我平时有多懒。最初看这本书只是为了写观后感,可看完之后才发现看书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而且高尔基的读书精神更激发了我的阅读欲,是时候增加自己的阅读量啦。
在人间谋生的高尔基就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就算波涛再汹涌,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方向,和沿途的同伴们一起逆流而上,执着追求。
在生活中,我也要做这样一条固执的鱼,逆着挫折的洋流,一路向前!
在人间读书笔记8
《在人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而是一个步入社会的青年。他已经不能接受其他人的供给,必须自力更生,寻找一份工作以谋取生路。而阿廖沙的经历并不顺利,从当绘图师的学徒开始,四处奔波,遇到了行行色色的人物。但也正是这样的经历,使阿廖沙学会了人际交往、生活经验,认知了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树立起坚强的意志。
有人会说,阿廖沙青年时期的生活是虚度年华,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许多人把毕生精力都用在了读书和学习上,而缺乏良好的处事和社交能力,没有一定的生活经验。这样的`人走入社会之后不会因为学历而受到重用。如果一个人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一定的学识,无数职业和岗位将会为他敞开大门。
尽管在黑暗的封建社会中,主人公阿廖沙仍有学习浓郁的兴趣,他在这段时间没有放弃阅读,尽管受到重重阻挠,但仍有着一颗学习、向上的心,这在当时难能可贵。也正是这种精神,使年轻的阿廖沙最终成为一名著名作家。可见,一个人的成就是从小一点一滴的习惯与行动培养的。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一次对学生说:“今天我们只学一件最简单也是最容易的事,每个人都把胳膊尽量往前甩,然后再尽量往后甩,每天做300下,大家能做到吗?”学生们都表示能做到。第二天,苏格拉底问学生:“谁昨天甩胳膊三百下?做到的人请举手!”几十名学生的手都举了起来。一周后,苏格拉底如前所问,有一大半的学生举手。过了一个月后,苏格拉底问学生:“哪些学生坚持了?”有九成的学生举起了手。一年后,苏格拉底再一次问大家:“请告诉我,最简单的甩手动作还有哪几位同学坚持了?”这时,整个教室里,只有一个学生举起了手,这个学生后来成为古希腊另一位伟大哲学家的柏拉图。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哲学并创建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培养出了堪称西方孔夫子的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可见,一个小小的细节会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如果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与行为习惯,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在人间读书笔记9
我阅读了由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是自传体三部曲。高尔基是一个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第一个伟大的代表。
本书写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基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世界的典型。
高尔基在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的家里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还要忍受舅舅们的嘲讽,外祖父的打骂,哥哥们的白眼以及东家的辱骂。只有外祖母对他一心一意,对他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是外祖母给了他力量。高尔基爱阅读,他向小裁缝妻子借书,向“玛丽皇后”借书,向卖书的小贩借书。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学习的机会。十六岁时,他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抗争中他深入社会基层,饱尝生活之艰辛,从而不断丰富自己的社会知识……
读完本书,我感悟颇多。高尔基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还能抓紧一
切时间学习着,阅读书籍。而我们作为父母捧在手心拍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儿童,却对学习不以为然,只是漫不经心的应付着老师和家长。我们的父母,给我们创造了优秀的学习环境,我们难道就不可以好好学习,拼搏进取,天天向上,报答老师和父母吗让我们一起向高尔基学习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人间读书笔记10
主要资料: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超多书籍。生活阅历和超多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读书收获:高尔基的名著,高尔基(1868—1936年),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文学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在人间》是这套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讲述的`是少年高尔基走进社会,工作(实际上是童工)之后的种种丰富多彩的经历。高尔基十来岁就开始到鞋店做学徒,之后又到轮船上做洗碟工,到一个绘图员亲戚家做助手兼佣人,到圣品店做店员也在建筑包工头手下做助手,并相继接触了一些上层人物,看到了许许多多或美或丑、或奸或愚的社会现象。高尔基透过回忆他少年的经历,向读者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的种种社会现象。
我想说的话:走出童年,走进人间,当我们正坐在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在一齐,享受家人的恩宠的时候;当我们和朋友在一齐,激荡的快乐时,你是否尝试过当学徒的滋味;是否有打杂的感受;是否有到建筑当监工的感受呢?这些我们都不曾有过,而阿廖沙却经历过,我们生在一个好时代,就就应去珍惜,让先辈的血不白流!
在人间读书笔记11
此时午夜12:43分,我从南部回家,在只有两节车厢的火车上读完此书。挪威的极昼让黑夜无黑。一个人的旅行也变得明亮起来。我远离所谓的束缚,世人认为的自私,就这样按自己的意愿走走停停看看。像木心先生说的散步到远方。身在远方,心在这本书上。
我不认为太宰治丧。这个认为是后来被改观的。我读他的'第一本书是《小丑之花》,那时我认为他丧,还给按了个高级丧。可越读越发现他根本不丧,只不过是我们强加给他的,或许是我们强加给自己的。生活如果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就开始否定。我们是先否定别人,而太宰治是先否定自己。
这个男人毫不犹豫地爱着,但又是及其恐惧的怕着。应了那句得到即失去。他了解女人,生活,自己,他人,同样也不是百分之百了解。如果是,他为何结束自己的生命。来人间一趟啊,一定不要失格。哪怕别人再伤害自己,再看低,再否定自己。
此书结束,对你的爱和痛也暂时中断。还会回来继续阅读太宰治的其它作品。在悲痛中乐观,哪怕自己受委屈,也愿意。
在人间读书笔记12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干燥的冬天顶着酸涩的鼻腔翻开了这本书,看到这句话时不由得浑身打了个寒战,内心像有一股暗流在涌动,在发声,在共鸣。
太宰治的文字是那样的平静忧伤却又如明镜一般令人自省。《人间失格》充满了对自我的否定,但绝对不是颓唐的消极主义,而是过于高尚而面向破碎的理想主义。
全文的触动,我想多半是来自叶藏那封闭的内心。叶藏从出生就开始掩藏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他一直用虚假表演的外表去迎合他人,迎合这个世界。“因为我更像一个怪物,很想普普通通活着像个人,但社会一直把我当成怪物。”把叶藏内心的那股无力感展现得淋漓尽致。他那般小心翼翼地活着,用这种作戏的方式,保住他那颗纯粹的圣洁的心。这是被死亡之海的无尽歌曲所环绕的灿亮的生命之岛啊!这股黑暗社会中的清流亦在做着奋力的抵抗——生错了世界——错的不是出生者,而是这个世界。
正如许多人说的那般,《人间失格》短短几万字却充满消极,但是我们每个人又能在细微处找到自己的影子。长恨此生非我有,每个人都会有一些悲观的情绪,所以我们能和叶藏产生共鸣。短观其一生,他追求美好却始终不得,灰色的人生仿佛从幼时就已然确定,他虽然有良好的异性缘,可是他却懦弱到能被幸福所伤。如此一来,他又终是寂寞的。在我看来,寂寞其实是生命永恒的主题,是无法超脱于外的感受,是与所有爱恨相伴的,最久远的感情。而敏感,加重了这种寂寞,一个敏感的人不管有多少可以依赖的东西,都还是感觉无望,无望,无望。而无望就是无所依赖。这就好像叶藏说罪与罚,是冰炭不同器,水火不相容。全书充斥着这样的矛盾,书中的`世界亦然。格格不入的叶藏终究被吞噬。
生而为人,我们终是要去面对被允许的消极,始终快乐很难,但是我们一刻也不能停下去寻找生活中的希望,永远也不能放弃。因为放弃的人,永远不会再有机会挣扎,不会再有更幸福的机会。但是好在,我们是幸运的,我们生在逢时,生在逢世,我们既不会因为幽闭的内心而自导自演,也不会因为死亡之歌的环绕而自暴自弃,更没有书中描绘的那无尽黑暗的苦痛萦绕。我们应该珍惜所有,虽消极被允许,但也绝不能被吞噬。我们都有着光的前程,道路尚有温存。
生而为人,何必道歉。
在人间读书笔记13
这是一本有温度的书,有美食的诱惑,更有人间烟火的味道。因作者在北京谋生的原因,书中对北京美食描述很多,可惜时隔多年,很多餐馆可能已经没有了,不然可以带上这本书在北京旅行时胡吃海喝过一把涕泪挥洒的嘴瘾。
我是个女的,对吃一点也不像我的性别那样细腻,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我妈做饭从来都是很粗犷的,就像每年春节集中吃手工饺子那几天,我爸总是调侃我妈包的饺子像包子那么大,饺子皮厚的比肉有嚼劲。也因此养成了我像个男孩子一样不羁的性格。除了跟我爱人在一起,我可能就忘了性别。个人认为美食最爽的吃法,是手抓鸡腿或猪蹄配大碗的酒,虽然酒量差,但是一大碗饮料也能让我喝出酒的感觉来,几个朋友推心置腹谈笑风生,就是一种快意人生了。而最好吃的美食除了街头小吃,比如作者提到的那些不要太辣的都是我的最爱,还有一种书中没有提到,那是我家乡的风俗,只有男女婚嫁的时候才会出现,北方有些朋友可能知道流水席,在结婚之前的两三天男方家就开始张罗席面的菜了,到结婚那天女方亲戚在11点左右参观完新人拜天地就可以入席了,席面是四方桌子,配四条宽板凳,八个人一桌,这些家伙事儿包括盘子、碗、筷子都是村委会统一管理的,用的时候去借就行,照例席面都摆在男方家里,好天气也会摆在院子里,亲戚多席面多摆不开的就往邻居家摆,大喇叭喜庆的音乐或戏曲从嚎到晚,大院子里忙碌的人们进进出出,很热闹。入席后盛盘的喜糖、瓜子、花生先垫肚子,随后凉菜拼盘几样,再依次主菜、主汤、主食,中间穿插各式菜,煎炒烹炸煮炖蒸溜基本全了,都是温和菜,每一样单独亮出来都不够特别,尤其是做法并不是特别复杂,非常家常,但是样样都好吃,都喜庆。吃到中间有半小时休息,主人家打扫了满桌一地的空盘或残羹之后,再入席继续开动到下午4点才散场。早些年一个姐姐结婚,男方家的厨子烧菜实在是好吃,我感觉食物都吃到嗓子眼了,实在吃不下就跑到门口去消食了,真是可恨自己胃太小。往事成追忆,这已经是我初中往前的时候了,在外上学之后就没有机会再参加这种婚礼,而工作之后家乡这种结婚在自己家招待客人的方式也基本绝迹了,因为物质条件变好,各家的亲戚们也都奔外谋生,很不容易聚拢,为图省事,都时兴下馆子,这是相当浪费的,饭店厨子知道婚礼就是走形式,很少有好好做席面的',一大桌子看着摞的像小洋楼一样高的大鱼大肉,味同嚼蜡,更少了那种喜悦的温存感,自然就没有食欲,一桌子菜能吃掉一半以上就算厨师积德行善了。眼看着扔掉那么多食物,有种深深的罪恶感。
对于美食我想起来就愤怒,主要对那些朝思暮想吃不到的日常食物有种急迫,这是一个没有螺蛳粉,没有正宗羊汤、没有像样卤煮、没有糖糕菜角、连炒饼…都没有的地方,街头鸡蛋灌饼都不动手和面,从塑料袋里拿出码放整齐现成的面皮在锅里烤一下就起泡,倒入鸡蛋液…看见过学生们捧着这种没有灵魂的小吃,我觉得我们那时候吃的鸡蛋灌饼才是人吃的东西。也知道这个地方肯定有美食,多是本地土著习以为常的辣口味,对于不爱吃辣的人真的很难转变,或许是需要深挖,或许还需要过些年,才能找到对我有温度的食物。感谢陈晓卿的作品,让人在美食面前更加洒脱,很多所谓“抖机灵”的段落实在是幽默,读着让人忍不住大笑,在深情的食物面前又忍不住眼眶里蒙上一层水雾。陈老师揶揄人的功夫很有水平,以幽默的风格阐述情绪,像一波浪花打过来瞬间又退去,有趣而平淡。
在人间读书笔记14
感悟:
早就因为白落梅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而知晓了民国才女林徽因。
《你是人间四月天》看了好久才看完的一本书,也是读了好久才读懂的一本书——林徽因——你是人间四月天。四月天,是我最喜欢的天,四月里花儿开放,四月里鸟儿歌唱,四月里温和舒适,四月里万物复苏。只因四月是湖南的春天,没有夏天的炎热,没有秋天的萧瑟,没有冬天的寒冷。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1920年,16岁的林徽因随父亲远赴欧洲到达英国,在英国学习期间,在一位女建筑师房东的影响下,她立志献身于建筑事业,因为父亲的关系,林徽因结识了众多名流,其中包括徐志摩。她的美丽与才华,使徐志摩对她展开了极其热烈的求爱行动,因为林徽因父亲的婉拒,两个人没能走到一起。之后她与梁启超之子梁思成结为连理,并一同赴美,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就读于美术系。可以说,在这里她的才华与美丽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林徽因之所以成为林徽因,并不仅仅在于她美丽的容貌或者那些传奇的恋爱故事,而是因为她卓尔不群的才华。
她的诗清澈,单纯,却富于智性之美,包含着深沉的哲思。一洗一般女诗人柔弱纤细的脂粉气,美丽中藏着哀愁,虚无里却又将希望点燃,显示出诗人对生命的大智慧,大领悟。著名批评家李健吾对她的诗赞言不已:“一个女性的细密而慰藉的情感,一切在这里轻轻地弹起共鸣,却又和粼粼的水纹一样轻轻地滑开。用最快利的明净的镜头,摄来了人生的一个短片,而且缩在这样短小的纸张上。”
《你是人间四月天》收录了林徽因几乎所有的诗歌、散文、小说。包括诗歌《谁爱这不息的变幻》《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激昂》,散文《悼志摩》《一片阳光》,小说《九十九度中》《模影零篇》等脍炙人口的名篇,内容含量大且丰富,一本书即可了解全部的.林徽因。
摘抄:
1、就像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一旦有了缘分,彼此欢喜的执着就再道不出缘由了。
2、人的一生会遭遇无数次相逢,有些人是你看过便忘的风景,有些人则在你的心里生根抽芽,那些无法诠释的感觉都是没由来的缘分,缘深缘浅,早有分晓。
3、我认为我们这写诗的动机既如前面所说那么简单愚诚,因在某一时,或某一刻敏锐地接触到生活上的锋芒,或偶然地触遇到立项峰巅上云彩星霞,不由得不在我们所习惯的语言中,编缀出一两串近于音乐的句子来,慰藉自己,解放自己,去追求超实际的真美。
4、死是悲剧的一章,生则更是一场悲剧的主干!我们这一群剧中的角色自身性格与性格矛盾;理智与情感两不相容;理想与现实当面冲突;侧面或反面激成悲哀。日子一天一天向前转,昨日和昨日堆垒起来混成一片不可避脱的背景,做成我们周遭的墙壁或气氲,那么结实又那么缥缈,使我们每一人站在每一天的每一个时候里都是那么主要,又是那么渺小无能为!此刻我几乎找不出一句话来说,因为,真的,我只是个完全的糊涂;感到生和死一样的不可解,不可懂。
在人间读书笔记15
这次,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母亲去世后离开外祖父家的生活。他在鞋店当过学徒;在姨婆家学习绘图、搞卫生;去船上当洗碗工赚钱;在船上的厨师斯穆雷、裁缝的妻子、“玛尔戈王后”的帮忙下,阿廖沙爱上了阅读,一有机会他就读书,经常在老婆子睡觉时偷看书;他还在圣像作坊里做过学徒,虽然他都经历了各种困难,但最终都风平浪静了,因为它克服了。
之后,他怀着上大学的期望去了喀山。读完的时候,我的感想有很多。当时的苏联那么乱,阿廖沙能这样平稳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我喜欢他坚强的品质;我很厌恶也很反感阿廖沙的'姨婆(老婆子),她说话总是带着一种训斥的语气,为人不和谐,比外祖父还坏,她还用木头抽过阿廖沙一顿但阿廖沙没有记仇于老婆子,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依旧我行我素。我觉得绘
图师人也不错,有时会为阿廖沙打抱不平,他教阿廖沙绘图(画画),他做事很耐心,很厌恶妻子天天向他“撒娇”(为一点小事打抱不平)。在这部曲中,外祖母有时会出现,她没有变,依旧是关心人的,呵护人的,可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老婆子是外祖母妹妹,她总是当着阿廖沙的面大声训斥、奚落外祖母,她凭什么呀,说难听点,就是缺德。
这部曲总体来讲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等着大家去阅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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