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笔记

时间:2024-07-23 08:56:45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推荐)《围城》读书笔记1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现在你是否对读书笔记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围城》读书笔记15篇

《围城》读书笔记1

  钱钟书先生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深含人生哲理和艺术底蕴的杰作,作品刻画了一群年轻人为追求婚姻自由和人生理想而不懈抗争的故事,揭示了当时社会知识分子的生活道路和思想特征。

  小说以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生活为背景,展示了一幅当时知识分子从留学到回国、从失业到结婚的典型生活道路。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他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已故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期间并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方最终与苏、唐二人感情终结,苏嫁与诗人曹元朗,而赵也明白方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惺惺相惜。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与赵辛楣二人因私下刊印小报而犯法,被革职。在去三闾大学的途中,方鸿渐经历了中国战乱时期知识分子的生活艰辛与斗争。

  看完《围城》,突然让我想起钱钟书先生的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围城》里面的婚姻大多笼罩在一种悲剧的色彩,许许多多的人以爱情的名义结合在一起,但实际上他们并不懂得爱情。其实,不仅那个时代的人,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围城》是一幅充斥着讽刺意味的世相画,透析着人性的弱点。其中有很多耐人寻味的语句,比如:“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山上深秋的枫叶。”短短一句话,便将苏文纨虚伪、做作的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

  读完《围城》,让我明白婚姻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圣洁、美好,而是充斥着金钱、名誉和地位的世俗斗争。我们应该保持纯真的心对待另一半,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在婚姻生活里迷失自己。

  婚姻并不是一剂中药,没有正确的药引和调配方法,一味地喝下去只会苦到心底里。因此我们要在婚姻这门课上好好学习、认真思考,以便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药引和调配方法。

《围城》读书笔记2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的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挖苦,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表达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似是一个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挖苦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读书笔记3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身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首先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首先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身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含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身周围的一切,包含自身,包含自身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围城》读书笔记4

  我一直敬仰钱钟书先生,但从没百拜读过他的作品,这次借假期,正有机会一阅《围城》。

  《围城》是现代文学史上最著名长篇之一。创作于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动乱年代,但它展示的不是战火硝烟的世界,而是旧社会中上层知识分子的生活。

  围城讲了一个爱情故事:主人公方鸿渐在欧洲留学四年换了三所大学,最后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四年后回国。后来经历了很多事,与孙柔嘉结婚,后来又分手的事。小说之中大多内容是对话,用人与人之间的对话显示人的心理和性格。

  其实《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阐述了一个现象:每个人之间像是存在着无形的围墙。如小说中说到;“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人们煞费苦心的想进入别人的内心世界,抓住别人的把柄,借此利用甚至要挟别人。往往很多人却又在踏足这片圣域后急于离开。在围城外面人人希望表现自己最好的一面,举止谈吐多少都有些顾忌,不敢太招摇又不能显得懦弱,有时还要打肿脸充胖子。甚至拿一些不切实际、从未发生过的事情来掩饰自己的'滑稽。可我们又不能避免去展示一个更好的自我,因此一道道围墙硬生生的把人性隔开。即使如此,有很多人对自己密不透风的围墙还不满足,生怕别人看透自己,看清自己的迂腐。于是人们装出满腹经纶的伪现象,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完美。比如买*文凭,娶个洋太太,对其他人的阿谀奉承等,不胜枚举。

  《围城》是一部讽刺性质十足的小说,它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锺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原因。《围城》中的讽刺是基于中西文化冲突、碰撞的历史平台,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二是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比如方鸿渐著名的克莱登大学假博士,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欺诈、虚荣、软弱、对环境的无奈等等;又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举不胜举。读者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就好像我们在阿q的脸上看到自己的相貌特征一样。

  这就是《围城》,一步优秀的小说,它是20世纪中国和世界人文学术界对人类文化最重要的贡献之一,钱钟书先生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围城》读书笔记5

  《围城》一书你有看过吗?“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

  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围城》读书笔记6

  他是混沌时代欧洲留学归来的天之骄子,但是却常常胸无大志随波逐流最后一事无成。

  他是看似风度翩翩为人处世较为随意的洋学生,但是却总表现出来肤浅小气爱面子的一面。

  他深爱唐家小姐唐晓芙,却因为一场说不清的误会而负气离开上海从此再无缘分。

  他自诩清高与众不同,最后掉进孙柔嘉的婚姻圈套最后浑浑噩噩地过起了围城似的生活,有苦说不出。

  他有着太多一代中国人的影子:心怀希望却跌跌撞撞,为人处世度量不大却看不清自己的定位、能力不足却经常怨天尤人……

  他是方鸿渐,也是《围城》中的主人公。

  很多人知道《围城》这本书是因为里面有一句钱钟书很经典的话:婚姻是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去。

  在初读之时,以为《十月围城》与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是一本读物,心想是这大概是一本讲述清末民国的热血青年奔走救国的故事,甚至在读书的时候把演员钟汉良的形象代入到了方鸿渐的身上,后来逐渐发现围绕着主角多是一些家长里短、儿女情长的生活画面。

  后续一看,果然不是同一个故事,而且多少了解到本书是围绕主角方鸿渐的生活和情感来描述动荡时代下小人物的日常生活,此时往下读的欲望并不是很深了,大概是因为我喜欢快节奏或者剧情饱满的缘由吧。

  随着故事推进,此时对于钱老这位语言大师的崇拜之情也油然而生,在已经知道结局后支撑我读下去的就是他那幽默讽刺又入木三分的语言水平。

  总体来说,虽然全篇故事的时间线和轮廓看起来很脆弱,但是靠着细节的刻画和钱老深厚的语言风格,整篇文章却拥有极强的可读性。

  从故事的开头到中间,方鸿渐和鲍小姐、苏小姐、唐小姐陆续展开着暧昧,直到苏小姐与他讨厌的元朗成婚,唐小姐退回他的所有书信,他才开始在曾经的情敌李梅亭的帮助下离开家里,开始了自己的职业之旅——前往三闾大学就职。

  他和赵辛楣、李梅亭、顾尔谦还有孙小姐一起上路。一路上舟车劳顿,几个人在经过长期的碰撞后也都慢慢暴露出自己的本相。

  他看不起好色之徒李梅亭,瞧不上扣扣嗖嗖的顾尔谦,唯一看得上的李梅亭说他“不讨厌,但是全无用处”

  就这样,几个人在跌跌撞撞中成功到达目的地,然后到校任职,期间与校长、韩教授也相继发生着家长里短的故事。不得不说,钱老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真的是字字珠玑,寥寥几笔就把一个人的形象和欲望展示在面前。

  比如:辛楣忽然吞吞吐吐说:你注意到了么-汪太太的神情里有一点点像……像……苏文执。

  这句简单的`描述,一句已经预见了辛楣接下来的仓皇。他可以一眼看透孙柔嘉的本质,却看不透苏文执和汪太太。

  其实,在这本书中出过很多经典的语言:

  不识字的人被读书人骗,读过书的被印刷社骗。

  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能试验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劳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做朋友。

  结婚无需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一句够结婚的资本了。

  对于长得丑的人,细看是一种惩罚。

  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鱼里面的刺,给人一种猝不及防的伤痛。

  方鸿渐掉入孙文嘉的圈套中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慢慢,两个人婚前各自隐藏的面具也在一次次的吵架中逐渐揭露,两个人变成了婚姻的束缚者,彼此互相憎恨但是又互相依赖。

  也许最开始的时候他们是有爱情的,但是慢慢地变成了压迫,钱老想说的婚姻的意义也在于此吧。故事在他们又一次的吵架后方鸿渐决定离开上海去重庆再一次依靠赵辛楣结束。

  在他们最后一次吵完架的屋子里,满地狼藉的画面像极了方鸿渐的人生。

《围城》读书笔记7

  《围城》不得不说是一篇极好的小说,我感觉一遍是缺乏以理解的,必须再读,多读,才能更好的理解小说的意义。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梦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似成心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时机;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的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容许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唐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唐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惊讶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疑心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围城》读书笔记8

  看论坛上掐架,说的是鲁迅,王小波,钱钟书,架掐得没个所以然,自然最后又可以被人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无聊老话总结过。但是发现有人为鲁迅,王小波反驳,对于钱钟书说的却甚少,许是《围城》很多人看过,但若被人奉上一句不足够伟大,却也让人无话可说,而其他的东西如管锥之类,看得人比较少,真的有人出来挑三捡四,到也无从反驳。不过我自己是比较喜欢《围城》这本书,不是最喜欢,也足够写上两句,想想自己为什么喜欢《围城》的理由,和读到过的别人的感观却不大相同,于是记录下来,也算是一个迟到了十几年的读书笔记。

  很久很久以前,我那时候还读琼瑶小说,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做《秋歌》,里面有一段,我至今一直记得很清楚,一个富家男孩爱上了穷人家的女孩(这真是老掉牙的故事),有一天,男孩带女孩到他常去的一家餐厅去吃饭,然后就碰到了自己的姐姐和姐夫,姐姐和姐夫不知道女孩背景,很随意的打招呼,言语间对自己弟弟的女朋友,到也没什么怠慢之处,但是这个女孩立刻感觉浑身不自在,因为她观察到姐夫手里一直在玩一把高级跑车的车钥匙,那种漫不经心的随意姿态刺激了女孩,于是她回去和男孩就说我们不适合分手云云,后面的当然是琼瑶的大哭大闹的那一套,这里就可以不讲了,不过这是我人生我第一次意识到出身这种东西在一个人身上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对另外一个世界的人的微妙的刺激。当时的我,满心为女孩倔强自尊的姿态而着迷,直到后来的日子里,才渐渐懂得,她的反应实在是有些过度了,却不能说是她的错,有时候很多观念上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的是非,只是没有人能够选择自己生长在什么样的家庭里,所以没有对错,只有隔膜。

  萨特说,存在决定意识,虽然钱财是身外之物,但有时候这身外之物给人的一生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流淌在一个人的血液里,怎么也撇不清的,就像穷人,暴发户,和天生的富家子弟对待金钱势力的态度绝对不会一样,虽然穷人并非天生就该受鄙视,但是从个人角度而言,我往往会喜欢后者更多一些,我发现这些孩子心思总是要更单纯一些,因为他们在成长的岁月中,不需要练就很深的心机去抢夺生存资源。

  这也是我所以喜欢钱钟书了,其实知识也和钱财一样同样是身外之物,有趣的是,他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家学渊源的子弟身上所带有的那种纯粹干净的读书人的气质,就像贵族气质一样,不是猛读几本书就能够练就的,钱钟书抖落学识的姿态就像有钱人家的孩子玩车钥匙的姿态一样,有一种满不在乎的气质,随便抖抖,却也不是为了炫耀,因为没有人会很在乎的炫耀他从小浸淫的空气,那是只有暴发户才做得出来的事情,但就是这种满不在乎,也已经足够人诟病的了,特别是那种要靠很用功,很努力去读书,才能抬高自己一点点,才能抖落出来一点点东西的人,那些要靠读书,要靠抖落学识来赢得别人尊重的人,那些把读书当成很实用的比赛的工具的人,对他们来说,钱钟书这个老头,简直是可恶死了。所以就算不能在学识上批判他,就要尽可能的在其他方面批判他好了。

  我偷偷的把这种人,叫做知识暴发户,其实这并不是一种人,而是一种读书的心态,而这种读书的心态,在现在我生活的这片土地上,很多人的心里或多或少都是有的。他们并不是坏人,他们甚至是可爱的人,有的是我的朋友,有的把读书这件事看得很重要,当然,是很重要的.和人较量的工具。于是我就看着读书这么自我私密的事情,这么有趣的事情,有时候就成了论坛里互相贬低的由头,贬低得彼此又都无趣之极,成了肉博,若是碰到死磕的打法的,就互相背了大箩的书本,引经据典的一本一本朝对方的脑袋砸过去,若是碰到个剑走偏锋的打法的,除了读过点书还赚了点钱的,也出不了什么精彩来,无非就是卖狠卖得更厉害些,和穷酸书生比有钱,和有钱的比比读书罢了。总之就是要赢嘛,赢的是什么,也没个人知道。

  这都什么和什么呢?我看得无聊,反倒想起围城里的一群书生来,在国破家亡的日子里尚且还能保持优雅,当初觉得他们都很复杂,现在从头看来,和现实的读书人来对比,方鸿建也好,杜辛眉也好,其实都是很单纯善良的读书人,也就是钱钟书这样的人写得出这样的一群人来,他虽然嘲讽,却并无心机,其实这和他自己的主人公一样,可能是有趣而无用的,但在今天,就连这有趣,也成了一种奢侈品了。这种骨子里流淌着读书人的血液的优雅风度,经了一个49年,再经一次十年,对于这片土地来说,简直是一种奢侈品,中国没有贵族,甚至也没有精神贵族。钱钟书的风度,虽然不似海明威那种硬汉式的压力下的风度,却也别有一番中国式的举重若轻,谁若说这优雅很容易,去看看现在报纸上的论战满篇你死我活的政治调调,去看看论坛里动不动就问候老母的掐架,甚至看看别人在给他压力的时候他自己的反应,他就知道,优雅二字,是何其难得了。

  恶狠狠的读书,我有时候看到我身边带着痛苦的表情,读着好多艰深的大部头的书的朋友,就会想到这个词,其实爱读书的人会一不小心就成了知识暴发户,所以有钱钟书这样的人戳在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你会知道,你可以和人比掉书袋,可以和人比赛引经据典,比这些外在的东西,但是,一个读书人骨子里的干净和纯粹,那种浑然天成的优雅气质,和无所谓的态度,却不是一个心怀杂念的人能够比得了的。知道比不了,就可以放弃比较的心,炫耀的心了。就可以把读书这件事,放得低些,再低些,低到功利心都无趣了,褪去了,再看看自己还能不能读得下书,那时候,读书就反倒变成了快乐的事情了。而这个世界的很多快乐都是这样来的。

《围城》读书笔记9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经常可以听说在城市里生长的人想离开繁华故地到乡村生活,而生活在乡村的人却一个劲地想在城市里扎根。不会轻易满足,充满欲望的人们。

  “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对一本书的理解可能截然不同,但从好书中得到的.是一样的“正能量”。

  通过《围城》你得到了什么?我这样问着自己。或许那些无形的东西不能用“得到”来形容,《围城》改变了你什么?《围城》影响了你什么?

《围城》读书笔记10

  围城是著名文学家钱钟书的中篇小说,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读了这本书,让我感悟很深刻,尤其是对于教育和中国社会的观念问题的思考,很有想法,文学大师的作品里,简短的文字里却包含着丰富的'内涵,而反讽的手法让我拍案叫绝。

  摘抄好词:

  如痴如狂、如傻如狂、怅然若失、怅然有失、人穷志短、人穷智短、垂头丧气头垂气丧、众叛亲离、离亲叛众、囫囵吞枣、深不可测、快刀斩乱丝、空心萝卜、戏子说白、临死呓语、献殷勤、气概飞扬、似嗔似笑、无疾善终、生机透芽、按束不住、酗酒打架、势难两全、全无用处、全然不同、形诸词色、碰壁下野、自怅自悔、浑沌痴顽、以退为进、沉淀渣滓、事过境迁、顾影自怜、支颐扭颈、本相必现、人穷智短、潦草塞责

《围城》读书笔记11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

  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书中的对话也比较精彩,至少我认为对我是有教育意义的。

  与钱钟书相比,不少人会有相形见拙的感觉。大师毕竟是大师。

《围城》读书笔记12

  杨绛与钱钟书,可谓是近代文学史上的双子星座。他们二人既是夫妻,又是文学知己,共同创造了文学的辉煌。

  杨绛的笔触细腻而深邃,钱钟书的文字则充满着智慧和洞见。他们的作品,犹如一幅幅精致的画卷,既展示了人性的光辉与暗淡,又揭示了社会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在《围城》中,钱钟书以幽默犀利、讽刺辛辣的笔调,揭示了婚姻中的种种困境和无奈。而杨绛则在《我们仨》中,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家庭生活中的温馨和悲凉。

  他们的`作品不仅具有文学价值,更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社会批判。在阅读他们的作品时,我们不仅可以欣赏到优美的文字,还可以从中汲取到人生的智慧和力量。

  在杨绛与钱钟书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围城》。这部小说深刻地揭示了婚姻中的矛盾和困境,让人深思。而杨绛的《我们仨》则让我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悲凉,让我对家庭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总之,杨绛与钱钟书是我非常敬仰的作家。他们的作品不仅具有文学价值,更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社会批判。在阅读他们的作品时,我们不仅可以欣赏到优美的文字,还可以从中汲取到人生的智慧和力量。

《围城》读书笔记13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围城读书笔记500字6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出国留学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体现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像是一个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读书笔记14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

  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围城》读书笔记15

  《围城》说的是爱情与婚姻的悲凉,但这悲很含糊。它不是孟姜女哭长城的悲壮,不是陆游唐婉的那种哀怨,更不是“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徘徊一望人肠断。(拙弓:此典何处?为文不谨严。陆游唐婉之情事非如此。)它是“走着走着就散了”的心伤,是春华散落,仅剩长亭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苍凉,有着莫大的苍白无力的真实感。

  方鸿渐曾也是那样热热烈烈地求学、恋爱、生活。他曾博士归国、风光一时;爱上唐晓芙,生命的意义也曾被那美丽的女孩照亮;也曾受到大家闺秀——苏文纨的'垂青。却不想到了偏远的三闾大学,无可挽回地与孙柔嘉结合,浑浑噩噩地度日。在赵辛眉的提醒下蓦然明白了自己的境况,却也只能无奈地一声叹息,继续过活。难怪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事过境迁之后,昨日被时间漂白了,剩下的是苍白无力的人生,于是浑浑噩噩去过,只求活完这一世罢。即便猛然醒悟过来了,那又能怎样?最好的年代已经过去,回不去了,而今已有家事之累,就只当曾经是梦一场吧!仿佛是身陷囹圄的人,即便是悔悟了,却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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