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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读书随笔 毛姆
黎戈在博里就这本书写了一个笔记:“我亲爱的毛姆叔叔”。这本毛姆叔叔的书我虽然比她看得早,却一直没动笔。头一次觉得她没说透,可能是自己此时此地的视觉不太一样的缘故。
毛姆写了六十五年的畅销书,对市场信息特别敏感,写东西也特别刻苦。据说,成名以后,某一天经过大剧院,那里正在上演他的一出戏,听到观众在落幕时雷鸣般的掌声,他老先生对着落日长长舒了一口气:“这下我终于可以从容地欣赏落日,而不用挖空心思想着如何优美地描写它了”。
因为有这些杂碎打底,书就读得比较另类。譬如他在书的开篇写“读书是一种享受”时,说“你最好还是随你自己的兴趣来读,我甚至都不认为你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另一本。我自己就喜欢同时读四五本书,历史、散文、评论、传记、诗等等分开时段来读……”他这么写固然不错,但显然,他还是从大家都喜欢的视角在写。你看,他介绍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自己读了三遍,然后又说,我打算承认,他的书并非每部分都很有价值的,读者可以对其受当时思潮影响而表述冗长的那部分抛掉,真是蛮体贴人的。
随笔分三部分。第一部分 “关于读书”,第二部分 “哲学与人生”,哲学与伦理学方面读书的影响,第三部分介绍“作家与作品”。第二部分里,毛姆先生写“真、美、善”的视角非常独特,也特别耐人寻味。
人们要使生活过得有意义,“真、美、善”是可以能达至这一目的的三种价值观。
“真”虽然排在最前面,占一席之地却是出于修辞方面的缘故。人们把一些道德品质,勇敢、荣誉感、独立精神等,划入真的范畴。毛姆先生对此嗤之以鼻。他认为这些品质大多只是人们为求“真”而自我表现而已,与“真”本身无多大关联。如果“真”是一种价值,那只因为它是真的,而并非因为说出“真”来是“勇敢”。若说“真”是一种判断呢,人们往往误以为其价值更多在其判断的独特,并不在乎它的“真”本身。就譬如说连接两座城市的桥,要比连接两块荒地的桥来得重要一样。若说“真”是一种终极价值呢,哲学家、历史学家往往争论不休,他们各持已见,相互攻讦。历来的事实是,说真话未必聪明,人为了虚荣、安乐和利益,总是不顾“真”的。大多人的理想主义,不过想借“真”的名义弄虚作假。写了一辈子畅销书的毛姆谈论“真”的笔墨最少,取了他简单陈述事实的观点。也由此可以窥见,他在这里所说的,也未必就是真的,他得考虑市场的视角。
“美”:美的情况稍好一点。在一位杰出小说家的眼里,美首先是一个句号。因之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完美无缺是乏味的。完美无缺就好比高山的峰巅,你一旦爬到山顶,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是再爬下来而已了。这也是现实生活中处处皆在的小讽刺:我们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虽然完美无缺是人人追求的目标。毛姆在随笔中引介的所有小说大作,没有一部是完美无缺的。说到题外,若要说完美无缺,我们的“红楼梦”堪称完美了,可是却也只有前八十回,就也算是有憾,不致于等读者爬到山顶后,仅止于爬下来而已了。
对美的评判从来没有固定标准,人的审美情感非常复杂。美感固然愉悦,是一种智性又充满感性的激越之情,让人宁静、温柔,充满幸福感喟,然而毛姆先生的最终观点,还是落脚到实用的功效。美感除非能提高人的品性而且能使人有更多的能力去做好事,否则,再大的欣喜也是毫无意义的。他的观点就不是典型美学家指称的“为艺术而艺术”了。倾向于认为个人的审美陶冶,最好有利于性格培养,从而更适宜做出正确的行为。而艺术作品本身呢,“蜜蜂只为自己生产蜂蜡,并不知道人们会拿它去做其它事情”。
三种价值观里,善最有大众性,因而也可能才最具实用性。其实。盲目的善,也是很害人的。毛姆将善与爱合在一起。纯粹的爱与单纯的爱,亦即性爱与仁慈之爱很难精确区分。人生的大悲剧不是因为人会死,而是因为人会停止爱。两个情人之间也总是一个爱、一个被爱,正是因为这种不和谐,人们将永远不可能获得幸福圆满的爱情。爱情能带来人所能得到的最大幸福,爱情却难得无忧无虑。就好比人们常常在拥抱自己锁链的同时又怀恨在心。可是仁慈之爱就不然了。善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宣称有其自身目标的价值,德行就是它自身的回报。善和美不同,永远不会达到尽善而使人厌倦。善比爱伟大,从正确的行为中表现出来。那么作为个人,正确的行为究意是怎样的呢?毛姆用一位16世纪西班牙宗教诗人的话作结,虽说人脆弱,也勿需将其视为畏途。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顺其性情,做好分内之事。
在毛姆的笔下,他所引介的作品,个性却是要首先考虑的最重要因素。看完他介绍的作家与作品后,无疑会让读者在读其介绍的读本时有相当大的指导与启发作用。首先,寥寥几笔,他就把作品的个性全部勾勒出来了。而且,作品的精彩与缺陷也全在他的笔下一一道来。再引介到作者其人时,你会知道何以作品会如此。当然,最有裨益的,莫过于他告诉你那本书要怎么去读,对那些写得不好的冗长无用的部分如何略过去,他知道作家何以至此的来龙去脉,读来自然是特别有趣味些。而他视角的客观与无情也让人读来倍感独特精彩。
他写巴尔札克文笔粗俗、为人粗俗,粗俗甚至也是他天才的一部分。巴尔札克极其单纯,不是一个有趣的人,甚至都说不上聪明,思想平庸而肤浅。然而,他却有一种非凡的创造才能,像自然力一样的创造才能。他极端自私,不讲道德,同时又不够坦率。然而,他要是很有节制、很有心计又很俭朴的话,又成不了一个作家了。他爱炫耀,喜欢奢华。他像牛一样地苦干,拚命写作,想挣钱还清债务,然而,还没等还清旧债,他又借上了新债。最有趣的事实是:他只有在债务的压力下才能专心致志地写作。
可是,这一切都不妨碍毛姆依然如故的观点: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札克,最伟大的小说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战争与和平》是部史诗样的作品。小说主人公彼埃尔和安德烈公爵,同时代表了托尔斯泰矛盾性格中的两个对立面。大凡有独创性的作家,其作品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内心某种遭压制的本能、欲望、白日梦的升华,而当他们以文学的形式表现了这些东西之后,既然内心压力已经释放,往往也没有进一步行动的必要了。在毛姆的笔下,读者也能看到托尔斯泰的缺点与局陷。然而就是这样,才是一个小说家笔下的非常客观的作家与作品。
毛姆除了介绍到大部分伟大、激情的故事之书与其作者,他的“简.奥斯汀与《傲慢与偏见》”也写得非常漂亮。简.奥斯汀没有写浪漫故事的才能,也不打算往这个方向努力。她出色的观察力和生动的幽默感使她从不耽于幻想,她感兴趣的不是不平常的事件,而是平凡的日常生活。可是没有迭宕的事件,却丝豪不妨碍作品本身很强的可读性----比一些更杰出更著名的小说更有可读性。小说描写的只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心感情和许多错综复杂的琐事,小说中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事,可当你读完一页仍然情不自禁地翻过一页,迫切地想知道下文如何。作品能处理至此也算是最有才能的小说家了。
毛姆先生认为,很多伟大的小说家都有趣味性、文笔和语法方面的缺陷,文笔精美并不是小说家应有的基本素养,对小说家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像力、大胆的创造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理解。
时下的日子,在读了毛姆介绍的二十多部外国文学作品后,翻完读书随笔掩卷思索,你不得不承认,他对作家与作品的客观视角对读者会有一种特别深的触动。于个人的癖好,也许会重新找来奥斯汀的作品细细品读,把《呼啸山庄》一口气看下去,把普鲁斯特的那本大书看完。不过最迫切想做的的,可能还是要把毛姆的《刀锋》找来一读,最好是原版。《面纱》已然写得很是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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