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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习语的相关翻译方法
在任何一种语言中,习语都是通用词汇中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而且是文化信息特别集中的一些词组或句子,在习语运用方面出现的问题是译者最常遇到的难题之一,下面是小编收集的英汉习语的翻译方法,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直译法
直译,指在不违背译文语言规范以及不引起错误联想的条件下,在译文中保留原习语的民族色彩、语言风格和比喻形象的方法。例如汉语中的“纸老虎”直译成“paper tiger”,外国人看起来不但深明其义,而且觉得很是传神,所以该词现已成为英美民族的正式语言。另外,汉语口语中的“丢脸”被直译为“lose face”,“功夫”则音译成“kung fu”等等。当原习语的隐含意义很明显或很容易推断时,读者则可以通过字面领悟它的含义,直译字面意义。如:“All roads lead to Rome.”译成“条条大道通罗马”;“A gentleman's agreement”译成“君子协定”;“雪中送炭”译成“To offer fuel in snowy weather”;“竹篮打水一场空”译成“To draw water in a bamboo basket”。类似这样的习语译文,读者只要用心体会一下,就会明白其隐含意义,不但保留了原文的形象,而且增加了阅读的趣味。
二、意译法
有些习语由于文化因素的影响,在翻译时无法保留原本语句的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也无法找到同义的习语借用,这时可将原文的形象更换成读者所熟悉的另一个译文形象,从而转达出原文的语用目的,译出隐含意义。例如汉语中的“落花流水”通常是指被打得大败,译成英文便是“to be shattered to pieces”;“乌烟瘴气”形容情形混乱不堪,则可用“chaos”一个词来表达;“望子成龙”在英译时不能译出其形象,那么翻译成英文时就应该用简短的语句来形容该词的含义:“to expect one's son to become an outstanding personage”;又如:“The dog that will fetch a bone will carry a bone.”在译成汉语时,其中的字面形象dog、bone都不能直译,只能舍弃它的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译出隐含意义:“对你说别人坏话的人,也会说你的坏话”。同类的例子还有“fight like cat and dog”,如果按字面意义直译成汉语,虽保留了原文形象,但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所以可以根据该习语在文中的意思进行意译,例如:“We still love each other very much ,but we fight like cats and dogs.”译文:“我们常吵吵闹闹,但仍很相爱。”
三、借用法
由于人类在感情、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及社会经历等方面不免存在相似之处,所以英汉习语中存在着少量相同或近似的习语,这些习语字面意义、形象意义相同或近似,隐含意义则完全相同。也就是说,此类习语的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所传达出的文化信息是相同的,这样的习语则可以采用“借用法”进行互译。如英语中的“Practice makes perfect.”与汉语中的“熟能生巧”、“Example is better than precept.”与“身教胜于言传”、“Easy come, easy go.”与“来得容易,去得快”、“Strike while the iron is hot.”与“趁热打铁”等句子词汇都可在英汉之间有所对应;同理,如汉语中的“隔墙有耳”一词,英语中则有“Walls have ears.”与之对应。这些相同的句意、相似的用法有时是因为词语有着相似的来源,例如:汉语成语“破釜沉舟”与英语“burn one's boats”都源于两国的军事策略,因此用法和含义都相同。综上所述,能应用“借用法”的两个习语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通常近似,即使略有差别,隐含意义也是大同小异。大家在平常的英语学习中,也可不断总结一些此类习语,掌握习语翻译的“借用法”,翻译出的译文就既能达到准确无误,又不失生动活泼。
四、还原法
“还原法”实际上是在常规翻译方法无效时使用的一种特殊翻译手法,它使用一种淡化原语言色彩的手段进行语际间交流。英语中许多含有独特形象的比喻、历史典故、结构性修辞习语都只宜采用“还原法”进行翻译。例如:“have an ax to grind(别有用心)”这个习语的字面意义和形象翻译就很难被中国人所理解。此语直译应该是“有一把斧子要磨”。据说,其源于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少年生活:一名男子想磨斧子,但他却自称不知如何使用磨石,于是年幼的富兰克林便用尽全力帮助他把重达100多公斤的“grindstone”推转了很多次。此间,那个男子连连夸奖富兰克林。可是,斧子一磨好,他就嘲笑富兰克林说:“我是故意让你这样干的。”说罢转身就走了。后来此语便渐渐转喻为“心怀叵测,别有用心”之意。与此同时,汉语中的大量习语在翻译过程中则更需要采用这一方法,因为相对而言,我们对西方文化的理解要比西方人对东方文化的理解熟悉得多。由此可见,习语翻译还要求我们对中西方文化背景稔熟于心,不能简单地断章取义,也不能想当然地望文生义。
五、节译法
在汉语习语中,常有并列的对偶结构,即用两个不同的喻体表达相同的喻意,前后含义重复。遇到这种情况就可用节译法来处理,省去并列重复的部分,保留基本喻意以免产生画蛇添足之感。例如“铜墙铁壁”可译成“wall of bronze”,而无须说成“wall of copper and iron”;“愁眉苦脸”可直接译为“gloomy faces”;“长吁短叹”的“长吁”和“短叹”都表示同一个概念,故可用“节译法”译为“sighing deeply”。
六、增补法
“增补法”是翻译中最重要的变通手段之一,在翻译中可以同时兼顾习语的字面意义、形象意义和隐含意义。一些习语按字面意义被翻译成别的语言后,往往因其文化、社会、历史内涵而令人费解或产生混淆,但若单译其隐含意义又会失去其本义上的形象比喻和丰富色彩,这时就应该采用“增补翻译法”。例如“树倒猢狲散”这个习语可译成:“Once the tree falls,the monkeys on it will flee helter-skelter.”其中helter-skelter(慌慌张张),是翻译时增添的成分,原文虽无其字而含其义,添加部分可使译文形象突出、有声有色。再如:“盲人骑瞎马”可译成:“A blind man on a blind horse — rushing headlong to disaster.”而英文习语“to get blood from stone”则可用“增补法”译成“石中取血——做不可能的事”。另外,英语习语还常以缩略语的形式出现,如:Jack of all trades and master of none(杂而不精的人)。常常用Jack of all trades来表示;“Where there's smoke”则是“Where there's smoke, there's fire(有烟必有火).”的简化表达,如果翻译时拘泥于原文的简化形式而译成“只要有烟”或“有烟的地方”,许多读者就会不知所云。
七、注释法
注释法是指为了保留原文的民族特色和地方色彩,对于一些含有典故的习语,翻译时必须对其本身的文化背景有所加注,以明确原意。例如:仅仅把“To carry coals to Newcastle”译为“运煤到纽卡斯尔,多此一举”是不够的,因为这里虽然已有“多此一举”来解释前半部分的喻义,但读者还是不能理解“纽卡斯尔”的含义,因此必须加注,说明因为“纽卡斯尔”是英国的一个产煤中心,所以运煤到纽卡斯尔实属多余。同理,在汉译英中,也要对一些汉语文化背景进行具体注释以辅助译文。例如:“司马昭之心”若单译为:“Sima Zhao trick”会使人难以理解,所以需加注:Sima Zhao was a prime minister of Wei (220~265) who nursed a secret ambition to usurp(篡夺) the throne. The emperor once remarked:“Sima Zhao's intention is obvious to every man in the street.”以对此背景进行解释。
避免“中国味”的英语翻译的方法
我一个网友,将“我们经理点头表示同意”这句话翻译为下面第一行。这样翻译,显然是受汉语的影响,汉语中有“点头”,英语中就有nod,汉语中有“表示”,英语中就有express,等等,汉语有什么,英语也有什么,一一对应,成双成对,这是最典型的一种“中国味”。其实nod既可以当作不及物动词,意思是“点头”,也可以当作及物动词,意思是“点头表示...”,因此,没有“中国味”的英语译文应当是下面第二行。
①Our manager nodded to express his approval.
②Our manager nodded approval.
我在初学英语时,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我的解决方法是:在翻译一个句子之后,把这个句子的主要动词找出来,如果是很常用、很熟悉的动词,比如come、go、have、take等,那就算了,如果是不常用、不熟悉的动词,比如nod,我就查一下《英汉词典》,看看nod在词典例句中的用法,与我自己的用法是否一致,如果一致,说明我的用法是正确的,如果不一致,我就仿照词典例句的用法,将我的句子改正过来。这种方法,虽然当时要花费一点时间,但对今后正确使用英语,是有很大帮助的。
还有一个网友,将“新郎新娘给他们的父母鞠躬”这句话翻译为下面第一句。这句译文,如果不仔细琢磨,是看不出毛病的,它的毛病就是:在汉语中,我们习惯先说新郎,后说新娘,但在英语中,顺序正好相反,应当先说bride,后说bridegroom,因此第一句应当改写为第二句。按照汉语顺序排列英语单词,是另外一种常见的“中国味”,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东西、南北、老少、新旧”等,在英语中应当改成“西东、北南、少老、旧新”等。
①Bridegroom and bride bowed to their parents.
②Bride and bridegroom bowed to their parents.
对于这种小毛病,我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解决方法,我看只有多读书,特别是读一些介绍英语小常识、小典故的书,以增加自己对英语各方面知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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