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减资

时间:2024-05-13 09:39:25 注册会计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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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减资

  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所以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减资

  知识点:公司减资

  1.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地修改公司章程。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

  【扩展注册会计师考试阅读】

  制度发展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只是通过考试,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是会计行业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成立于1988年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财政部领导下的一个全国性协会,也是中国唯一的会计执业团体,我国从1991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2010年底,累计已有近15.4万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而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说明:为境外专业人士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提供了便利,更为在全球范围内吸引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机制。2006年11月14日,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第十七届世界会计师大会期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签署协议,委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代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的考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首次在欧洲设立考区,此次考区是在中国境外设立,面向境外考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一个境外考区,第一次考试于2007年1月26日至28日举行,考点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考试大纲采用中国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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