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制造过程中的安全评价

时间:2024-07-21 18:14:01 安全评价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烟草制造过程中的安全评价

  为了有效控制风险,首先要对组织所有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加以识别,然后评价每种危害事件的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组织职业健康方针确定不可承受风险,对不可承受的风险加以控制: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落实运行控制;准备紧急应变措施;加强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通过监控机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从这条主线我们可以看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是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第一要素,是体系的主要输入,也是其运行的重要动力。换句话说,体系的几乎所有其他要素的运行均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结果作为重要依据。这也正是这一管理体系有别于传统安全管理体系,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控制的重要原因。

  一、抓好危害辨识人员培训是做好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基础

  GB18001标准,从方针到管理评审包含17个管理要素,其中核心要素是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响应、绩效监测,而第一要素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即对所辨识评价出的重大风险进行的控制。这也是这个管理体系有别于传统的管理,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控制的基础。

  为了做好危害辨识工作首先必须组建一个精干的工作组,其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危害辨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应包括:如何对以往的职业健康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如何对现有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度、规定及工作程序的充分、有效性进行评价;熟悉风险、危害因素的分类及内容;在工厂内开展危害辨识的主要内容;开展危害辨识工作的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如何填写危害因素普查表。

  我们在建立体系过程中,通过请老师到工厂讲课和送员工出去参加学习班等形式,先后对120余人进行了上述培训。通过培训,危害辨识人员既熟悉了危害辨识的基本知识,又具备了实际开展危害辨识的工作能力。

  二、危险源辨识问题与危险源分类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中,把危险源定义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的分类方法很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组织的定义不同或描述把握不准确,导致其找出的危险源五花八门。

  1.存在的问题

  (1)错把设备设施当作危险源。如在对危险源进行描述时,应明确危害在于设备的某些部位缺乏防护罩、某部位的安全阀失灵、法兰泄漏等,而不是设备、安全阀、法兰本身。

  (2)把一套工艺当作危险源。描述时应该明确危险源在于工艺的某一过程温度、压力超过设计值等。

  (3)对于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危险源未能及时加以识别。

  (4)遗漏可能导致疾病或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危险源,如高温、低温、振动等。

  2.危险源的分类

  事实上,对危险源、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是为了便于进行相关辨识和分析。根据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实践过程,我们认为,按下面两种分类方法进行,是比较合适的。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即按《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16-92)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分为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理心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和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等六大类、36小类。

  (2)参照事故类别、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首先参照《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危害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16类。

  其次,参照职业病的有关规定,将危险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其他危害因素。

  三、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

  危险源的识别是否充分,是困扰组织的一个难题,总担心在审核时会因此被开不符合项。事实上,危险源的多少不仅与企业的规模、复杂程度、工艺特点、设备的新旧程度、行业特点有关,还与员工的安全意识、能力水平及所处的地理环境等一系列复杂的因素有关。同等规模的企业,生产同样的产品其危险源的数量可以有很大的差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GB/T28001-2002)4.3.1.2意图条款中明确指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复杂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诸如组织规模、组织内工作场所状况、危险源的性质和复杂性以及重要性等因素。GB/T28001中4.3.1的目的并不是迫使危险源很有限的小组织也进行复杂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过程宜考虑执行这三个过程的成本和时间,以及能否获得可靠的资料。”即要抓主要矛盾,体现“抓大放小”,而并没有强求组织辨识出与各项业务活动有关的全部危害。因为所谓的全部危害是没有界限的,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组织,甚至不同的制度下的安全观念都可能不同,总会有一些轻微的危害不为人所重视,或者根本就没有必要去找出所有危害。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意识的转变,或者由于事故事件的警示,以前被忽略的一些危害会被重新认识和重视。比如,我厂厂前区的阳光广场,按整体设计效果,在大片的枣红色大理石中点缀了具有镜面效果的黑色大理石,雨后或水打湿后可能会造成人员摔伤,却又似乎很好防范,因而被忽视了。但当接二连三地有人摔伤时,就不能不重新认识它的危害了,因而才有了以后的一系列补救防范措施。

  四、关于重大危险源

  在《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均把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或者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或设施)。这表明关于重大危险源我国有明确的定义,并且是以法律条款的形式界定的。同时《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明文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另外,国家安监总局在《关于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中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应包括以下9类: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临界限值。就我厂的实际情况来看,辨识出来的危险源均没有达到这个规定限值,相信其他厂的情况也如此。因此,对于辨识出来的危险源,即便被评价为不可承受的风险,也不能轻易叫做重大危险源,只有符合上述定义中条件的才能叫做重大危险源。

  在建立体系之初,曾经把评价出的不可承受风险叫做重大危险源,并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这显然偏离了上述重大危险源和定义。随着认识的提高、对标准理解的加深,后来将危险源清单改名为风险清单,将以前定义的重大危险源重新定义,并按高风险、中度风险、轻微风险分级进行控制。这看似一个简单的改名,实际上是认识上的一个进步和提高。

  五、风险评价方法的适宜性

  在这方面我们走过一些弯路,体系建立之初,建立了班组、部门和厂的三级识别和评价机制,自下而上地进行危害辨识别和风险评价。但是在工厂集中评价重大风险时,由于只是简单片面地套用LEC法进行评价,使得我们评价出来的重大风险出现了较大偏差。一是辨识评价不充分,二是没有体现出企业和行业的特色,甚至还出现了重大漏项。这一度使我们感到很困惑,明明实践经验表明一些危害已经可以列为重大风险了,应该加以重点控制,但套用LEC公式计算时却不是这样。以致于我们在接受第三方第一阶段审核以后,都不得不反过头来进行第四次补充辨识评价工作。

  后来,在应用LEC法进行评价时又引入了“是非判断法”相结合,比如对锅炉缺水的识别评价。因此,从多种评价方法中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辨识与评价方法,建立自下而上的识别评价机制,在建立体系初期时尤为重要,这个环节的工作做好了,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成效。

【烟草制造过程中的安全评价】相关文章:

烟草的医用价值03-07

什么是安全评价师01-13

安全评价师考试03-21

什么是敏捷制造?09-19

安全评价师考后随感03-22

安全评价方法有哪些02-26

安全评价管理手册的编写03-09

事件营销怎么制造01-05

制造事件营销的方法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