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译考试诗歌翻译技巧

时间:2024-09-08 15:12:11 英语笔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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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译考试诗歌翻译技巧

  什么是诗歌呢?有学者收集了欧美诗人对诗的看法,整理出如下10条定义:1、约翰逊博士说:诗是把乐趣和真理融合为一的艺术。2、华兹华斯说:好诗是强烈的感情自然的流露。3、科尔律治说:诗是绝妙好词的绝妙安排。4、雪莱说:诗记录了最美好、最幸福的心灵度过的最美好、最幸福的时光。5、卡奈尔说:诗是音乐性的思想。6、亚诺德说:诗是对生活的批判。7、布朗宁说:诗用有限显示无限。8、弗洛斯说:诗说一指二。9、叶芝说:诗是心血、想像、智慧的交流。10、瓦雷里说:散文是走路,诗是跳舞。

笔译考试诗歌翻译技巧

  诗歌作为一种高级的文学艺术形式,它是否可译,现在翻译界都没有达成一致。不管怎样,每年都有大量的诗歌被译入和译出。诗歌具有三美:音乐美、建筑美、美术美,即音韵美、形式美和意象美。诗歌的神韵需要一定的形式来表现,甚至一些诗,其形式的表现力可以超过内容的表现力。神寓于形,形之不存,神将焉附?所以英诗翻译应该在恰如其分地传达原诗神韵的同时,尽可能地忠于原诗的形式。

  关于英诗汉译的形式问题大致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主张把英诗译成“中国诗”,即译成中国固有的诗歌形式;另一种主张译诗应该连同原诗的形式一起移过来,使它尽量接近原作。诗歌到底要怎么译呢?

  中国当代译诗的大家许渊冲先生提出的“译诗六论” 很有借鉴意义。它们是:

  1译者一也(Identification)

  翻译是译文和原文矛盾的统一。统一有不同的层次:词汇和词组层次上统一;句子层面上统一;段落和全诗的层面上统一。

  2 译者艺也(Re-creation)

  文学翻译是艺术,诗歌翻译更是艺术。英语是形合的语言,往往表意比较精确;中文是意合的语言,比较模糊,说一指二,两种语言互译时,常常难以统一,这时就需要译者艺术地创新。

  3 译者异也(Innovation)

  诗歌翻译可以创新,创新就难免会标新立异。有时立异是必须的,特别是对年代久远的诗,可能在原语中的理解都已经不能确定了,不立异就不能翻译。

  4 译者依也(Imitation)

  前面说译者异也,但是异不能脱离原文的依据,这就是所谓的译者依也。也就是说,“异”指的是译文脱离原文的程度,“依”则是指译文接近原文的程度。

  5 译者怡也(Recreation)

  所谓“怡”,就是翻译的诗歌应该怡性悦情,使人得到乐趣。一首诗艺术上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启示义的有无,一首译诗的优劣,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启示义译得如何。

  6 译者易也(Rendition)

  翻译是换易语言形式,无论如何使用和选择上述的五论,易是总论。

  我们来看拜伦“这一天我满三十六岁”一诗第二节的翻译:

  原文:

  The days are in the yellow leaf,

  The flowers and fruits of love are gone,

  The worm, the canker, and the grief

  Are mine alone.

  译文1:

  年华黄叶秋,

  花实空悠悠。

  多情徒自苦,

  残泪带愁流。(译者不详)

  如果不对照原诗,译诗读来琅琅上口,是很复合中国传统审美的诗。但是对照原诗来看,译诗的风格和拜伦的风格则相去甚远,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翻译。而杨德豫的翻译,基本按照原诗的用词和形式得来,则更能让中文读者看到拜伦的真面目:

  译文2:

  我的岁月似深秋的黄叶,

  爱情的香花甜果已凋残;

  只有蛀虫、病毒和灾孽,

  是我的财产。

  此段译文流畅自然,第一句以明喻替代原诗的暗喻,第二句根据语意添加“香、甜”两字,第四句则用一个暗喻译原诗的直陈句;译诗与原诗句式长短相当,形式相似,用韵也与原诗一致,同为abab式。原诗中的一切形象,如黄叶、香花、甜果、蛀虫、病毒、灾孽,一件不漏,可谓较好地保留了原诗的音、形、意三美,读来确有拜伦的韵味和风格。所以我们可以说,译文2和原诗的统一度比译文1高。

  再来看苏格兰农民诗人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的《我的爱像朵红红的玫瑰》的译本:

  原文:

  O my Luve’s like a red red rose

  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

  O my Luve’s like the melodie

  That’s sweetly played in tune.

  ……

  And fare thee weel, my only Luve!

  And fare thee awhile!

  And I will come again, my Luve,

  Tho’it were ten thousand mile.

  译文:

  呵,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

  六月里迎风初开;

  呵,我的爱人像支甜甜的曲子,

  奏得和谐又合拍。

  ……

  再见吧,我唯一的爱人,

  我和你小别片刻。

  我要回来的,亲爱的,

  即使是万里相隔。

  [分析] 罗伯特·彭斯自幼受民歌熏陶,他的诗富有乡土气息和民歌风味,语言通俗,音乐性强,读来流畅自然,朗朗上口。译诗所选的首尾两节是直译过来的,句法未变,字面意义也未作任何变更,正是奉行了“译者依也”的原则。而不变是相对的,第一句根据 sprung 表现的情态增加了“迎风”;第三句给 melodie 加上了“甜甜的”修饰。这些“异”都是译者的“艺”,增添了原诗深层意蕴所有而表层意蕴所无的内容,因而更深层次地传达了原诗的意境,达到了“怡”的效果。第二节中将my Luve译为意义相同的两个称呼“我的爱人”和“亲爱的”,展现了诗人深沉的情感和依依不舍的心情。而“小别”和“相隔”两词用得更是精当优美,与此节一、三句相呼应,进一步表现出诗人真挚深切的感情。此“易”使原诗和译诗达到了统一。如果以音、形、意三美的标准来衡量,译诗也是相当成功的:第一,它完全保留了原诗的意义和意境;第二,基本保留了跟原诗相当的形式,每节同为四行,句子长短也较整齐;第三,节奏自然,偶句押韵,读来颇有原诗的神韵和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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