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的权益问题开始走进我们的生活,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欢迎阅读参考: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消费维权,努力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督促和推动社会有关方面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在淮河文化广场设立主会场,各县、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下同)分别设立分会场。市工商质监局、消保委、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委、交通局、农林委、商务外事局、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等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等宣传和咨询活动。
(二)市工商质监局、消保委、发改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等单位对大中型商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三)配合和参与省消保委开展的3·15纪念活动。
(四)编辑出版3·15专刊,编发3·15宣传单。
(五)畅通市工商质监、消保委、发改(物价)、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盐务等单位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六)公布2016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和市工商质监、消保委系统受理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三、相关要求
(一)成立市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秦武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市工商质监局局长张晓静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委、交通局、农林委、商务外事局、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质监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分管负责同志和市消保委秘书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保委,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钱扬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会业、杨宝鼎、姜在义、曹桂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
(二)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3·15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总结材料报市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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