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时间:2024-11-25 13:34:27 晓丽 物业管理师 我要投稿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精选11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为居民创造安全、整洁、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住宅区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委托,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非业主的使用人。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城市旧住宅区,鼓励实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齐全的旧住宅区,由当地政府组织整治,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整治期间房产产权单位组织自治管理。

  第四条物业管理可以实行物业公司管理和业主自营式管理等多种管理模式。鼓励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第五条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县(市、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由本级政府确定。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业主的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活动,对服务活动有评议权;

  (四)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相应的服务及其他权利;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的义务:

  (一)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二)执行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三)按照物业管理合同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讯、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按照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每个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由设区市或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省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划定。

  第九条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举或撤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审议通过或者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讨论确定物业管理合同;

  (五)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其它重大事项;

  (六)讨论决定业主委员会专职、兼职人员的职数及报酬。

  第十条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成立业主委员会。设区市或者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业主大会应当有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出席。业主的`投票权数按一户一票权数计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首次以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百分之十以上业主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讨论业主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产生的业主自治组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大会负责。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业主的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二)草拟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和物业管理合同并报业主大会审查通过;

  (三)提出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方案;

  (四)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续筹方案,对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维修基金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制订的年度物业管理计划和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

  (六)收集和反映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支持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七)执行业主大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八)对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数量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一般由五人以上的奇数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和章程规定召开会议。会议必须由过半数成员出席,所做决定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通过。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的费用,经业主大会审核通过后,由全体业主分担。

  第十八条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及时公布,并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作为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对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具有同等约束力。新业主须在办理转让手续后三十日内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章物业管理企业与服务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一)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国家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二)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本省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劝阻、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并对妨碍正常的物业管理行为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四)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五)根据业主和使用人的需求依法开展多种经营和专项服务。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一)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听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工作;

  (三)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代管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四)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超越合同约定范围对业主有偿服务的,应当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特约服务,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都必须保证基本服务。特约服务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基本服务是指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事项,其标准由市或县政府制定。特约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双方约定。

  第二十三条新建住宅区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可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新建住宅出售时,购房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授权及时续聘或者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书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用招标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四)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五)合同的期限、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合同中应当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包括:

  (一)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日常维护;

  (二)住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住宅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等协助管理的事项;

  (六)车辆停放及场地管理;

  (七)业主和使用人委托的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应当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在综合验收时,应有房地产管理部门参加。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管理项目时,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物业档案资料:

  (一)工程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二)单体建筑、结构和设备竣工图;

  (三)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四)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五)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档案资料;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前款规定的物业档案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指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或者改变房屋外貌,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二)占用、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攀折花木,损坏园林艺术雕塑或者其他绿化美化设施;

  (五)随意堆放、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六)产生噪声的活动;

  (七)堆放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

  (八)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在建筑物、构筑物上开设门窗或者张贴、涂写、刻画;

  (九)违反物业管理制度摆设摊点,停放机动车辆;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因进行住宅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占用或者挖掘的,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协议,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二条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设置户外广告等经营性设施,应当征得有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向业主委员会缴纳相关费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相关设备设施,按规定应当由市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环卫、绿化等部门维修养护的,原有职责和养护渠道不变。相关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的,应当支付维修养护费用。

  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时,有关业主和使用人应予以配合。业主、使用人对住宅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时,不得影响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

  第三十五条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使用人,并对其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对不听劝告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从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动用维修基金需经业主大会决定。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物业管理费用及专用房屋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公平以及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特约服务费由双方约定。确定政府指导价,应当依法举行价格听证会,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缴纳费用的,从其约定,但业主负有最终缴纳责任。开发建设单位未售出、租出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房屋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条实行物业管理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费用,应当收费到每一住户或者使用人。上述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的,双方应当签订有偿服务合同。

  第四十一条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承担住宅的保修责任。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物业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的,应当按约定支付保修费用。维修责任人未委托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保修义务的履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人不能及时找到维修责任人的,可以约请物业管理企业维修,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受理,维修费用由保修义务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城市住宅区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移交的比例由各设区市政府确定。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按成本摊入商品房造价的,其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支付使用费。商业用房和住宅区内其他有经营收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对外租赁,由业主大会决定,其经营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用于补贴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或者损害公众利益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展活动或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改,由责任人承担责任,直至宣布解散、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四条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或者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时,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碍维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业主、使用人对住宅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时,影响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或者造成毗连房屋损坏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维修或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开发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由县级以上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或者缴纳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购买物业管理用房的价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维修基金或者造成维修基金损失的,应退还本息,赔偿 损失。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业主共用的住宅建筑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屋顶、楼板、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基础)、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垃圾道、烟道、排气孔道、公用门厅、内天井和设备层等;

  (二)住宅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锅炉、加压水泵、电梯、公用电视天线、供电线路、照明设施、锅炉、暖气管道、煤气管道、消防设施,以及绿地、道路、信报箱、传达室、公共厕所、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住宅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是指住宅建筑分户门及其以内的门、窗、屋面、内墙面、地面、非承重隔断墙、阳台,水、电、煤气的户表及其以内的管线、器具,暖气分户阀门及其以内的管道、暖气片等;独户住宅的院墙及其以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配套设备等。第五十一条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和集镇、村庄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以及非住宅物业的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2

  一、安全方面

  重点加强安全团队内部管理,提升客户直观感受

  1、客户出入较集中的时段,将巡逻岗临时固定在明显位置,随时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2、增强岗位的主动性,对认识的客户主动打招呼,面生的礼貌询问、身份核实;

  3、每周末下午客户集中时段,进行安全军事训练,提高客户对安全的直观感受;

  4、制作宣传画,在出入口摆放,引导住户进出小区时自觉刷卡,加强人员管控;

  5、定期上门统计出租户信息,消除安全隐患;

  6、定期开展安全日等活动,通过安全宣传展板或led屏播放进行宣传引导;

  7、编制岗位傻瓜式操作指引,强化新职员对岗位快速适应;

  8、对小区洋房地下车库梯间加装摄像头,保障人员出入受控;

  9、片区管家定期到安全班组开座谈会,与一线安全员分析案例,提升一线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公共设施维护

  重点提升公共设施完好性和维修及时性

  10、制定公共设施保养计划,实施预防性管理,在公共设施出现问题前及时整改;制定夜间巡查计划,夜间安管员、公共设施维护人员和片区安全主主管参与其中,重点检查夜间照明的完好性;

  11、以客户直观感受以及对客户日常生活影响程度为依据,制定公共设施维护时限表,责任人在接单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12、公共设施维护责任到人,建立日常巡查和维护机制;

  13、实行片区责任制,片区管家、安管人员和维修人员对所辖片区公共设施负责;对各片区公共设施维护状况进行评比,较好的进行鼓励,形成片区间的良性竞争氛围;

  14、对小区内实施的各项公共设施维护改造,都及时通过公示栏知会客户。

  三、环境卫生

  重点关注小区主干道、出入口和客户感受较明显的部位

  15、外包单位要针对各小区的差异,提供适合本小区的管理方案,包括人员招聘、培训、作业流程、考核办法等;

  16、标准化外包单位现场作业流程和礼节礼仪,制定统一的培训课件;

  17、物业公司定期评选外包单位优秀员工,给予一定奖励,提升外包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让其融入到团队当中,更好的服务于社区;

  18、每月与外包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召开工作会议,针对本月环境工作出现的问题,客户投诉等确定整改措施,共同制定下月工作重点;

  19、制定客户触点区域、时间段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让客户感觉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20、定期调整作业顺序和流程,如:楼道清洁人员定期调整清洁楼道的顺序,让每个早上定时出门的业主都能遇到现场清洁人员;每天下班前对楼道进行一次清洁巡查,确保业主晚间回家时楼道清洁干净;

  21、全员片区化管理,划分责任区域,避免死角存在;

  22、强调全体职员人过地净,要求安全固定岗负责方圆一百米的环境卫生,不能出现白色垃圾。

  四、绿化养护

  重点提升客户观感

  23、可保持客户集中区域和重点区域(如:主出入口、大堂、广场等区域)有时季节花美化;

  24、对不同特定区域可选择叶子颜色不同的植被搭配栽种,也可选择价格较便宜的开花植物栽种;

  25、开拓思维,外出学习,在小区内做一些标志性的植物造型;

  26、对路面左右草坪进行砍边、切边修饰;针对季节制定绿化养护计划,并落实到位;

  27、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掌握小区内植物的生长属性与养护要求,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

  28、每年制定乔木修剪计划,避免乔木过于茂盛而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

  29、为客户免费提供绿化养护知识的咨询,并对有需求的客户家中枯萎的花草进行施肥养护指导。

  五、交通秩序

  重点加强对乱停放车辆管理

  30、高峰期安排专人引导客户的进出与车辆停放,减少客户等待时间,及时处理冲突;岗位间形成互动,确保车辆驶入、引导、停放均有岗位跟进,缩短客户寻找车位的时间,规范车辆停放;

  31、针对管辖的区域进行人流分离管理,可加开原有消防通道;

  32、对经常违规的车主,各岗位必须熟知其信息,物业管理圈,从其一进入小区开始,车场岗就要进行提醒,还要定期采取电话提醒和上门进行沟通,直至此车主改变违规习惯;

  33、对于停车位不足的区域,要积极的与业户沟通探讨,寻求资源拓展车位,改善停车位不足情况〔如路面或广场〕;

  34、增强小区车位信息的透明度,如定期将项目内车位信息进行公示,加强与业主的沟通,提醒业主在买车前要充分考虑停车位的问题;

  35、定期举行专项宣传,如文明行车宣传月、小区交通秩序宣传月等,通过举行各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36、收集社区周边汽车维修服务单位紧急联系电话,采购简易更换汽车轮胎工具并根据需要协助助更换汽车轮胎。

  六、家庭维修

  重点关注维修的及时性、收费合理性及返修率

  37、制定落实客户投诉、家政维修回访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及时将回访情况汇总发送相关责任人;

  38、将家政维修服务流程标准化,重点为服务礼仪上,从接单准备物资,上门与客户沟通,完工后与客户沟通,遇到客户不在时如何处理等各方面流程标准化;

  39、家政维修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要求客服人员进行回访,维修效果不理想、客户有异议的,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工程办跟进处理;

  40、家庭维修回访情况每月形成报告,将当月发现的问题汇总分析,以便改善家庭维修服务;

  41、每季度组织家政维修人员经验分享会,分享家政服务创新办法、家政维修小窍门等;

  42、设置家政维修实操基地,强化技术人员专业技能提升;

  43、研究家政维修量化考核制度,激励技术人员工作主动性;

  44、家政维修人员根据社区客户家政维修的需求和家政量实行弹性工作制;

  45、定期和监控中心、片区管家/客服相关人员召开沟通交流会,发现并解决流程方面的问题;

  46、在维修任务完成后,主动咨询业主是否还有其他需求;

  47、将社区周围家电维修服务电话制成小卡片,送给客户;免费给客户提供清洗空调过滤网,教客户节电小窍门等服务。

  七、客户服务

  新业主,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

  48、销售现场强化客户对物业感受,如物业小故事、LED屏宣传;

  49、销售现场物业服务人员配置专业素养高的`人员,使顾客感受到安心、贴心的服务,同时加强案场服务人员培训资源的投入;

  50、在业主的入伙现场DV播放物业人员开荒时的场面,评估多家装修单位,供客户选择,以此感动客户;

  51、入伙手续办理前后,客服人员发短信给客户,感谢并欢迎业主成为雅居乐业主,并告知其物业助理的手机号,方便后期服务;

  52、印制装修提示单,标明装修注意事项,在客户办理装修手续时提示客户。物业管理圈。客户装修监理服务:建立客户装修清单;定期知会业主装修进程和装修存在问题;

  53、片区管家制定访谈计划和信息回馈跟进机制,在客户入住一周内进行客户关怀,恭喜客户入住小区,跟客户建立初期关系,告知其物业的服务范围及与物业的沟通渠道和方式。片区管家在出入较集中的路段在各大堂门口可安装服务名片,加深印象;

  54、将每月的管理费帐单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客户;

  55、在节假日发短信祝福客户,举行大型社区文化活动时发短信通知客户;

  56、保修期满前一个月,统一发短信提醒客户;

  57、针对业主入伙后的遗留问题进行整改,对遗留问题建档管理,实行首问责任制直至问题的解决;

  58、与返修办定期召开例会,了解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展,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办法,统一回复口径;

  59、通过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了解客户的兴趣爱好,建立关键客户、优质客户和重点客户信息库,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制定相应的客户服务及访谈计划;

  60、根据客户爱好不同,在举行社区文化活动时,主动通知客户参加;

  61、加大小区社团建设,通过开展不同的活动与社团成员建立良好关系,每年有计划的成立新的社团;

  62、建立社区文化人才库,挖掘小区内的特长人才,通过社区文化活动开展,与其建立良好关系;

  63、对满意度比较高的客户,要制定客户关怀和访谈计划,将这类客户培养成优质客户。如:短信关怀:节日、生日等重要日子里给客户送去温馨的祝福,包括业主家庭成员。上门关怀:生子、结婚、乔迁等喜事,可购买小礼物或鲜花,上门进行恭贺。特殊关怀:对有遗留问题的客户,向地产公司申请,与地产人员共同上门关怀;

  64、每月进行‘经理接待日’活动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65、每月有重点有主题的集中进行文明宣传和引导工作,如文明养犬宣传月、文明行车宣传月、杜绝高空抛物宣传月、物业服务宣传月等;

  66、印制各种卡片送给客户,如商户名录卡、节电小窍门、生活小常识、灭蚊妙方、文明养犬宣传卡等,根据客户需要发放给客户;

  67、创办社区刊物,通过报刊搭建物业与业主的沟通平台;

  68、客户服务专业细分:根据客户的生活习惯、性格特征、兴趣爱好、服务需求等要素对客户进行细分,以便及时调整客户服务的资源;

  69、检查客户沟通渠道是否畅通,是否有专人负责跟进处理,问题处理是否及时。通过模拟群诉等突发事件,梳理应急处理流程;

  70、以问答形式制定部门应知应会和投诉回复口径汇编,通过定期考试来提高各岗位对回复口径的熟悉度;

  71、每季度分片区举行客服人员恳谈会,交流经验,探讨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

  72、定期开展客服人员内部换岗位体验及外部交流学习;

  73、投诉每日盘点确定责任人,每天对投诉进行盘点,未完成的投诉要找出根源,并负责督促责任人尽快完成;

  74、每月部门例会中,进行投诉总结分析,做好投诉预警;

  75、每周召开部门例会时,将未及时完成的投诉分析原因,确定解决办法;

  76、严格前台及监控中心客户报事登记工作,做到事事有登记、有处理、有跟进、有结果、有回访。

  八、物业增值服务

  重点让业户充分感受我司服务

  77、针对原有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配置相应设施,给于业户方便与惊喜;

  78、针对不同客户的兴趣爱好开展,不同的活动;

  79、建立业户生日资料,组织开展业户生日晚会;

  80、联合社区,组织开展相应的活动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3

  一、20xx物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药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四)、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五)、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4

  一、物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门岗、巡逻岗位职责

  1、24小时严密监视护卫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处置,必要时相领导报告,且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2、掌握业主的来客动态,维护小区秩序;

  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者,应禁止其入内;

  4、熟悉小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

  5、做好执勤记录,接班人员未上岗,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职责明确;

  6、严格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

  7、对于进入小区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进行验证登记方可放行;

  8、对于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认真登记方可进入。

  二、物业管理的目标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经营人受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委托,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契约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物业行使管理权,以经济手段管理物业,并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先进的维护养护技术和先进的服务手段,为物业所有人或使用者提供综合的、优质的有偿服务,以满足使用者不同层次的需求,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物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化管理,就是为了克服旧体制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具体来说,是为了实现下述目标:

  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发挥物业最大的使用价值;

  使物业尽可能保值、增值。

  三、物业管理涉及的组织

  1、业主大会

  业主是指物业内房屋和相关设施的所有权人。业主大会则是由物业内的业主所组成的。

  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方能进行。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不满18周岁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席。

  业主大会的职权包括:

  选举、罢免管委会的组成人员。

  监督管委会的工作。

  听取和审查管委会的工作报告。

  决定物业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修改业主公约。

  改变和撤销管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管委会章程。

  2、管委会

  管委会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简称,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物业内的业主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内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房地产产权人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5

  为保证客户有一个舒适、优雅、整洁、安全的.环境,维护及树立企业形象,每位物业管理人员都应把自身形象与企业形象溶为一体,严格履行本管理手册所载各项条款,必须做到:

  服务态度,文明礼貌;

  服务行为,合理规范;

  服务效率,及时快捷;

  服务效果,完好满意。

  物业部负责客户之管理和公共地方的管理工作,在客户事物方面,首要任务是推动客户的教育,使他们进驻物业后明白要遵守公共规则、爱护公物、维护全体客户合法权益、及促进客户彼此间之睦邻关系。而作为业主之代理人亦有必要解释有关之设备及供应之能量,予客户认识。此外,亦要让客户明了水电费收费方法、电梯和手扶电梯之数量及使用方法、空调设备及其供应时间,加时空调费及大厦提供之基本设施。另外,亦要解释有关签署租赁合同后,需要办理之入住手续及退租程序等,编制成客户手册提供予客户参考,继而解释装修指南内之规定,物业部亦要兼顾公共地方清洁、卫生之维护及公共设施之养护,使管理能发挥其应有之功能。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6

  物业工程部材料管理制度是确保物业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材料采购、库存管理、领用发放、废料处理等多个方面,旨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内容概述:

  1.材料采购:明确采购流程,设定审批权限,确保采购的材料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2.库存管理:建立详细的`库存记录,定期盘点,防止物资积压或短缺。

  3.领用发放:规范领用程序,跟踪材料消耗,避免浪费和滥用。

  4.废料处理:制定废弃物处理规定,确保环保合规。

  5.维修保养:针对常用材料,设定定期维修和保养计划,延长材料使用寿命。

  6.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明确合同,规定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条款。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7

  物业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活动的核心,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行,提升服务质量,维护业主权益,以及保障物业资产的安全与增值。它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流程、设定标准,为物业公司的日常运营提供了指导和约束,也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促进和谐的'社区环境。

  内容概述:

  物业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综合管理: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确保各部门协同高效运作。

  2. 财务管理:涉及预算编制、费用收取、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保证物业经济活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 设施设备管理:涵盖设备维护保养、更新改造、故障处理等,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公共服务:包括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安全保卫、投诉处理等,提供优质的公共生活环境。

  5. 法规遵守:确保物业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6.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如火灾、自然灾害等,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8

  物业会所管理制度是一套详细规定了物业会所运营、管理和服务的各项规则和程序的体系,旨在确保会所设施的高效运行,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和使用者的权益。

  内容概述:

  1. 会所设施管理:涵盖设备维护、清洁保养、安全检查等方面,确保设施良好运行。

  2. 服务标准:明确员工服务态度、响应时间、投诉处理等规范,提升客户满意度。

  3. 营业时间:设定会所开放时间,兼顾业主生活需求和运营成本。

  4. 使用权限:规定业主、租户和其他使用者的`使用权,防止资源滥用。

  5. 活动策划:制定活动计划,促进社区凝聚力,丰富业主文化生活。

  6. 费用管理:包括会所运营费用的收取、使用和审计,保证财务透明。

  7. 安全规定:设立安全措施,如消防、急救、应急预案等,保障人员安全。

  8. 法规遵守:确保会所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9

  物业电工管理制度是规范物业管理中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及安全的重要准则,旨在确保小区或大厦的电力系统稳定、高效运作,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它通过明确电工的工作职责、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流程,提高电工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内容概述:

  1. 电工岗位职责:详细定义电工的日常工作任务,如设备检查、故障维修、电力设施保养等。

  2. 操作规程:规定电工进行电气作业时应遵循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

  3. 安全管理:设定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周期,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状况下能迅速响应。

  4.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电工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通过考核评估电工的专业能力。

  5. 设备管理:对电气设备进行登记、维护记录,跟踪设备状态,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6. 服务标准:设定电工对外服务的质量标准和响应时间,提升客户满意度。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10

  一、目的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各处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

  三、职责

  1、机电处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公司制定的《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收费评审。

  2、服务处员工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机电维修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

  3、机电处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四、程序要点

  1、住户报修

  (1)服务处员工在接到住户到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住户报修记录表》。

  (2)服务处员工在5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一式四联)相应栏目,并在两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取维修单,机电维修部领单人在《住户报修记录表》上签收,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二、三联)领回机电处。

  (3)机电处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①如住户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的中项目,住户要求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5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②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到来前5分钟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③对于不属于《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机电处主管在接单后15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住户是否可以维修,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交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4)机电处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

  (5)维修人员向住户出示收费标准、住户同意维修后开始维修;如住户不同意维修的应提醒住户考虑同意后再行报修,并及时返回机电处向机电主管说明情况,与机电主管一同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服务处备案。

  (6)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的,由维修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合格”“不合格”“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于验证不合格的材料,维修人员应主动提示住户使用不当材料的结果,但应注意尊重住户的选择。

  (7)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维修项目收费标准》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并请住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签名确认。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三联)交给住户作为缴费依据。

  (8)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二联)交回机电处主管确认后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联)送财务部作为计收服务费用的依据。

  (9)对业主的家庭维修可采取月底统一结算的形式进行扣款;对租户的家庭维修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天),由租户到财务部交款。

  2、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

  (1)服务处员工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信息后,应立即按《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要求填写报修内容,并在3分钟内将报修内容填入《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一式二联),在5分钟内通知机电处前来领单。

  (2)服务处员工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第二联)交给机电处,机电处维修人员应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上签收。

  (3)机电处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带齐维修工具及备件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4)完成维修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上注明维修有关事项。

  (5)维修人员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第一联)交机电处主管签名确认后返还服务处作为月底统计费用的依据。

  3、费用结算

  (1)服务处员工于每月月底前将当月《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费用分别统计在《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的相应栏目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内。

  (2)服务处员工将《住户报修记录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附在以上表格后,报服务处主管审核。审核无误后,服务处主管在《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内签名确认后报物业部经理审批。

  (3)服务处员工将物业部经理审批后的《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报财务部:

  ①财务部依据《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向业主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②财务部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存档备案。

  4、资料保存:《住户报修记录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由服务处负责保存,保存期两年;《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由财务部负责保存,保存期3年。

  五、记录

  1、《住户报修记录表》

  2、《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

  3、《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

  4、《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

  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11

  一、公园封闭建议

  目前山体公园与都市阳光之间还存在500米左右的长度未进行封闭隔离,随着山体公园的投入使用人流量必定会剧增,其中会有相当一部分为外来人员到山体公园活动,给都市阳光带来巨大的安全压力,建议地产尽快将此地段进行封闭以便控制外来人员通过此地段随意进入都市阳光小区,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二、康体健身器材配置建议

  根据对都市阳光客户群体的分析,小区内有较多的老人;并且小区内目前未安装任何健身器材,小区内老人健身活动缺少场地及器材,很多老人迫切希望有一处健身锻炼的场地;目前山体公园内设置有门球场根据目前管理处对客户的了解,对门球活动感兴趣的顾客群体相对教少;建议将目前门求活动场地安装老人活动使用的康体健身器材以供老人锻炼使用。

  三、增加阅览室建议

  目前山体公园共计有管理用房6间,其中预计物业作为管理用房使用2间;为增加小区的文化氛围,建立和谐社区;展现xx的人性化服务,为小区中老年群体沟通交流提供一个好场地,建议在山体公园管理用房中设立一间为图书阅览室,(备注:只对xx客户开放)配置书架一套,各类书刊、报纸、杂志等刊物预计费用为10000元左右。

  四、增加棋牌室建议

  为丰富xx社区顾客的业余活动,让顾客充分感受到作为xx客户的优越感及舒适感;建议在山体公园的管理用房中拿出两间开辟为棋牌室,只供xx物业都市阳光、世纪华府专用;预计配置各种棋牌桌椅板凳费用为5000元。

  xx地产品牌进入瓦房店房地产市场已有5、6年的时间,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及积累在瓦房店地区也积累一定的人脉关系。可以说,xx地产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瓦房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由于前期各个方面的问题瓦房店的客户也出现了部分对xx品牌存在一定偏见认识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升客户对xx品牌的信任及追随,是摆在我们xx人面前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多年来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超前的服务理念一直是深圳企业的优势,也是xx物业发展到今天进入国内物业管理行业前三甲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为此在山体公园的物业管理方案中xx物业充分体现一切为了客户,为客户一切的服务理念突出xx客户的尊贵感让客户充分感受到作为xx客户的优越感及舒适感。

  我们衷心希望:xx都市阳光、世纪华府,是xx品牌下地产与物业共同在瓦房店房地产市场打造和谐宜居住宅项目的第一家,让业主相信选择了xx就选对了家,项目成功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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