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7〕140号)要求,国家旅游局定于2017年11月—12月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一)重庆市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导考办)负责组织实施重庆地区的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市导考办设在市旅游局人事处。
(二)市导考办委托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承办报名、审核等考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重庆地区201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国家旅游局官方的网站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二)现场审核
1.时间
考生于网上报名完成后,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审核日期为6月19日至8月31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2.地点
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江北区建新北路26号光宇大厦14楼)
为方便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审核资料及交费,本次考试同时在万州区旅游局(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56号4楼404)、黔江区旅游局(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路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143)、涪陵区旅游局(涪陵区新华中路53号)设立定点审核点,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以上审核点审核资料及交费。
(三)交费
依据《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确定导游人员和中级导游员资格考试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8〕393号)文件核定收费标准执行,每科50元。按照财政局非税收费相关规定,考生缴费须使用银行借记卡支付考试费用。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6:00。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办理资料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
2.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
4.体检表或健康证;
5.加试外语者须出示有效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
(五)准考证下载
请考生于11月10日9:00起至考试前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大纲:201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访问国家旅游局官方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考试大纲。
(一)笔试时间
(二)面试
1. 考试模式
面试采取室内模拟形式进行。
2. 面试内容
现场考试分为两部分:导游讲解能力和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导游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景区(点)知识的熟悉程度。讲解范围:
(1)中文类(12个题目)
长江三峡、大足石刻、武隆天生三硚、南川金佛山、合川钓鱼城、涪陵白鹤梁、山水都市、温泉之都、江津四面山、万盛黑山谷、酉阳桃花源、奉节白帝城
(2)外语类(5个题目)
长江三峡、大足石刻、武隆天生三硚、山水都市、温泉之都。
“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应对和处置旅游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等。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语言参加面试。
3. 面试时间
11月25—26日、12月2—3日(星期六、星期日)。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六、成绩公布及查询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18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四)其他详情可关注微信的公众号“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十、联系方式
(一)市导考办
联系人: 陈秋华
联系电话:63236185
(二)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赵有君、钟晴
联系电话:67860025
(三)万州区旅游局
联系电话:58244539
(四)黔江区旅游局
联系电话:79237986
(五)涪陵区旅游局
联系电话:7228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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