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人放“飞单”技巧

时间:2024-07-08 14:44:25 房产经纪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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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人放“飞单”技巧

  一般来说,都是因为利益的驱使。因为不管是什么行业的飞单,基本上都是由公司销售业务员与公司在分配制度上未达成共识造成的。这其中不能说全是因为业务员的贪婪,但是不管怎么说飞单还是不能放到台面上的业务,属于灰色收入。

房产经纪人放“飞单”技巧

  购房人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却绕过经纪人,私下与卖房人办理了过户手续,感觉被欺骗的经纪人十分恼火,想各种办法让客户“不舒服”。几天前,市民鲁先生致电本报,希望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引起社会关注房地产中介行业的“飞单”现象。

    客户撇开中介私下过户房产

    鲁先生是武汉市顺道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汉阳店的负责人,他说,前不久,他到市房地局办事,无意中撞见两个熟人:一位是托他买房的刘女士,另一位是托他卖房的孔女士。“当时两人明显是在办过户手续,嘴上还不承认,后来我想办法看到了他们的过户凭证。”

    鲁先生气愤地说,上月,长期借住在汉阳亲戚家的刘女士到他店里来看二手房源。他带着对方先看了几处,结果都不满意,后来他把刘女士领到附近小区看一套两居室,哪知刘女士和房东孔女士一见面,就直呼姓名打起了招呼,他才晓得两家是熟人。鲁先生记得,刘女士看完房后只说“要回家商量一下”,他担心有“飞单”的可能,国庆节期间还打电话给双方确认,两边都否认了私下交易。又过了一周还没有消息,鲁先生便打电话给孔女士推荐其他的看房人,结果孔女士说房子已经卖了。不久就发生了上文提到的戏剧性的一幕。

    事后,鲁先生越想越气:“如果他们坦诚地说是熟人想降点中介费,也是可以商量的,为什么直到被撞见,他们还矢口否认私下交易呢。鲁先生认为,按客户的需求匹配房源信息、再带客户看房最后双方达成了交易,他才算提供了中介服务,要收中介费,现在这一程序没有走完,不收中介费,客户也要付点信息费。最让他后悔的是,因为考虑到街坊关系,他领刘女士看房时并未要求她在看房确认书上签字,谈话也没有录音,现在手头的证据只有手机通话清单,打官司很可能证据不足,他一气之下“就在卖方房门的锁芯里灌了502胶水”。

    “被飞单”在业内较为普遍

    鲁先生还翻拍了刘、孔两人二手房买卖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证实两人的确到房地局办了过户手续。

    “你不诚信,我有的是办法对付你。”鲁先生说,他从业五六年,每年都会遇到几张“飞单”,虽然钱不多就一两万元,但他受不了被欺骗。刚开始他会采取不违法的手段“吓唬”对方,比如有一次他起早跟踪一名“飞单”客户到其单位外面,再打电话扬言“闹到单位不好看”,对方果然心虚马上支付了几千元。一般情况下他都不想闹到法院去,除非中介费特别高、客户的态度又很强硬。

    前年,他公司的一名新进员工被客户“飞单”,气得几天都没有睡好,他便出面到法院申请调解,还拿出了卖方的出售委托书和买方签过字的看房确认书,以及手机通话清单、通话录音和人证等一系列证据,客户这才同意协商,后来付了2万多元。

    “我承认行业里有些不好的做法,导致中介给大家留下了负面印象,但有些客户免费享受了我们的服务,一走了之,同样是不诚信的表现。”鲁先生说,中介要靠良好的口碑和信誉立足于市场,他真心不想做出格的事情,希望客户也坦诚相见,但目前“飞单”在行业内是普遍现象,几乎每一家中介都吃过哑巴亏,这次“飞单”促使他想为同行讨个说法。

    中介提供服务要保留证据

    昨天,记者到汉口惠济一路某房地产中介公司暗访,经纪人杨凯告诉记者,走完了看房、签约、代办过户及贷款等一系列流程才算完成了代理业务,他才会收取中介费。单纯的提供房源信息和看房都是免费的,因为不排除客户在其他中介或网站也挂了信息,所以,他一般不会因为客户从自己这里得到了信息却私下交易而扯皮。为了杜绝客户看好房源后找别家中介议价和代办过户,他通常会跟客户约定议价的期限,在此期间客户如果“跳槽飞单”,他才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大多数客户都是诚信的,但‘飞单’的情况还是杜绝不了,运气不好一个月能碰到二三起。”供职于另一家大型置业公司的高级职业经纪人杨磊透露,有经验的资深经纪人能从客户的行为举止中看出端倪,事先就要防患于未然,因为一旦遭遇“飞单”又没有保留证据,中介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客户为什么屡屡飞单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得到的答复大多是:“在网上或通过熟人找到个人进行双方交易,一进中介,就要多出几万块钱,划不来。”

    中介费不收 但可收信息服务费

    客户看房后“飞单”,需不需要交费?武汉市房地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合同法》规定,中介机构只有完成签订居间合同(俗称“三方协议”)才可收取中介费。像鲁先生这样,只是带客户去看了房后,客户就“飞单”了,鲁先生是可以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务费的,但目前由于相关条款没有细化到如此程度,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因此,很多客户都未主动交这笔服务费,使得中介的相关劳动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

    我市已经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有700余家,行业从业人员约4万人。该负责人坦言,中介行业的确存在超标准收费、打包收费、超出经营范围等违规行为,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后,该中介也会在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但有序运转的市场需要供需双方以诚信作为保证,虽然目前尚没有针对房产买卖方的诚信记录,但被服务方因个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推进,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傅玲玲说,从服务的角度来讲,房源信息是房地产经纪人最重要的资源,替不同客户找到与之相匹配的房源,需要经纪人大量的信息采集、收纳和整合,这是需要经纪人付出一定的精力和时间,因此,为客户提供了房源信息,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合情合理,也是现代人契约精神的一种体现。

    另外,无论是代理还是居间业务,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经纪机构及旗下的经纪人员,所拥有的执业水准和专业技能以及宝贵的实践经营,尤其是在交易中面临各种突发因素的应变能力,是一般市民所不具备的。因此,她建议,市民不要单纯因“省中介费”而“飞单”,找个信誉好的中介,虽要多付中介费,但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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