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高级经济师申报有新要求
2016年申报高级经济师同往年一样,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下文为大家分享的是浙江省2016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最新要求及申报工作通知全文!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52号),对浙江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提出一系列新要求,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实行“间隔申报”。从2016年度起,对连续2年未通过评审的人员,暂停下一年度申报资格。也就是说,今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明年仍未通过的,后年就无法申报了。
二、从严控制财务、研究人员申报。从事财务会计或经济研究的实务类申报人员,应参加会计、审计或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此类人员仍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的,将严格限制其通过率。
三、强化审核公示环节。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核对原件并盖章后方能上报。
四、细化企业家业绩指标。要求企业家提供企业盈利增长、纳税、个人持股等情况,作为评价其能力业绩的重要参考指标。
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2016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
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余的提供毕业生登记表。装订在学历学位证书后面。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培训的通知》(丽人社〔2014〕119号)精神,2016年凡参加职称评审、初定、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取得2个科目的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当年参加培训考核不少于1个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结果填写在《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供评委会评审时参考。
相关附件材料已附浙人社函〔2016〕52号附件,也可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申报高级经济师的综合表和花名册与其他系列略有不同,请注意区分。
2016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仍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公示后于6月30日前报我局人才开发管理科审核,同时提交电子文档(EXCEL格式)《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表》,每人交纳高级经济师评审费280元,推荐费150元。
附件:浙人社函〔2016〕52号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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