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2016年辽宁省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是3月1日-31日,下面为大家提供的是2016年辽宁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通知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辽宁会计网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6〕54号)获悉,辽宁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从事会计工作,或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经济鉴证类工作,且具备会计师(或审计师,下同)资格及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的在职会计人员。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大专学历,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下同)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9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硕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6年以上;
5.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2年,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现从事会计工作、已取得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如申请转评高级会计师,需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除具备以上学历外,须具有会计师资格,会计工作年限可与其原有中级资格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上述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具体报名事宜详见:《关于2016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 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24号)的有关规定,9月将进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现就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从事会计工作,或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经济鉴证类工作,且具备会计师(或审计师,下同)资格及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的在职会计人员。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大专学历,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下同)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9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硕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6年以上;
5.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2年,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现从事会计工作、已取得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如申请转评高级会计师,需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除具备以上学历外,须具有会计师资格,会计工作年限可与其原有中级资格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上述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陆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网页右侧“高师考评”栏目下的“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在“报考点”勾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所在地,其中由省财政厅直接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勾选“省直”。经系统审核报名通过后,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3月1日-31日,考务费每人次65元。
准考证打印日期:8月20日-9月8日。
三、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2:30。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地点设在沈阳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成绩通过辽宁会计网查询。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财政厅负责颁发经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商定辽宁省2016年评审有效的省级使用标准,此标准只作为2016年参加评审人员的申报条件。
四、工作要求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是一项涉及会计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请各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和媒介,将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本地区进行通知和公告,使会计人员周知。同时,要做好报考政策的解释和相关服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顺利报考。
附件:全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联系电话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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