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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000字(通用20篇)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法律规章是维系国家、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同学们就要遵守国法,遵守校规。下文小编为大家分享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范文。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1
法律是衡量每个公民行为的一杆秤,是裁决孰是孰非的一台天平。它用公平的准则,以规范的制度,去约束我们的行为,纠正我们的错误。因为它无数的心灵得到净化,因为它祖国的前景变得辉煌。以前幼稚的我一直片面地认为法律只是惩治恶徒的一种手段罢了,但是今天的报告会使我懂得了法律不是用来毁人前程的,而是用来造福犯人未来的。
今天我们学校举办的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主题的报告会,令我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场报告会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四位少年犯的自述,他们阐述了自己从一个怀揣梦想,努力拼搏的青年,到现在误入歧途,锒铛入狱的罪犯,所经历的过程。从他们的演讲中我听得出高墙外亲人声嘶力竭地呼喊;我看得见铁牢里他们追悔莫及的泪水;我想得到他们对窗户外湛蓝天空的渴望;我读得懂他们对监狱里人生道路的迷惘。我不难想象,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失去自由,被思想和身体的双重枷锁所禁锢;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丧失信心,被生活中的挫折和失落所打击。而导致他们今天这悲惨下场的重要原因就是不能克制生活中形形色色的诱惑。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敌人,它隐藏在人心中的阴暗面里,它就是——欲望。人对享乐的欲望,对不劳而获的欲望,促使他想占有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一旦这种贪婪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他内心的愤恨,嫉妒就会冲破他人性的底线。到那时他会对拥有他想要的东西的人产生憎恨的心里,最终让欲望操控了自己,不择手段的去掠夺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时,可以说他便不再是“人”,而只是用来满足自己欲望的一个机器罢了。
从他们身上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少年犯都有许多共同点,比如说:他们都沉浸在父母爱的海洋,都曾经是学校的.优秀生,在犯法时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等等……但这些本该在人生的蓝图上谱写出自己理想诗篇的青少年如今却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只是因为他们一次次的被欲望所摆布,而当他们的良心试图去唤醒自己的主人时,他们得侥幸心理却再次将他们拉入歧途,最后被欲望之海所淹没,无法自拔。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我想今天的四面“镜子”,就是我们青少年的“前车之鉴”,能很好的教育我们的言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为和他们的作对比,以此来反省自己,端正自己的内心。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我们每个人一开始就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也就是说上天给予我们的一切都是相等的,这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人生道路的黑暗与光明都是靠我们自己来抉择的。要想不重倒他们的覆辙,挥洒出自己金色的理想,就必须控制住自己的贪欲,不能让欲望占据了我们的心灵。在社会生活中难免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诱惑,而这些不良诱惑便是我们心中欲望的激发剂。如果不能遏制主他们的话,我们心中的良知就会被泯灭,人性的光辉就会悄然熄灭。你如果克制不住自己,让你的内心被欲望的黑洞所吞噬,那么当你蓦然回首时,你会发现你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遥遥无期的刑期中“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了吧。
这些少年犯的例子无时无刻不在生动的教育我们不能丧失人生的方向。我们应该很庆幸,还能从他们的失败中得到教训,及时改过自新。我们现在应该很清楚,如果循着他们的道路走下去,那么等待着我们的将是法律无情的惩罚。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2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邓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3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显然,领导干部带头遵章守纪,即是先进性的标准,也是普遍性的要求。
一、领导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就要“晓之以理、明之以纪、学法懂法”
法律是治国的根本,制度是执政的准绳。领导干部是担纲履责的“领头雁”,应该明白法律、制度对于治国兴邦、安民富民的重要性,特别是对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所倡导的“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真理箴言,更应该晓之以理、明之以纪、自觉遵守。再就是领导干部是部属的“旗帜”和“方向”,做决策、定制度、抓落实、做指导等,只有做到“打铁自身硬”,熟悉各种法规、掌握执法依据,才能严格要求部属和管理所属人员,防止“权大于法”、“盲目执政”和“人情执法”的现象。因此说,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行政许可法,也应了然在胸、驾轻就熟。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遵章守纪的“明白人”和“行里人”。
二、领导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就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清朝金兰生在《格言联璧·从政》里说:“执法如山,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去蠹如仇”意思是说,做为执政者,只有执法从严,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并仇视坏人和各种不良风气,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领导干部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在平时的工作和执法过程中,就要不徇私情、不分亲疏、不分远近,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要求,特别是司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更要严格要求、严于律己、严肃纪律,自觉做到“不管他是什么人,原则不开方便门;不管能得多少利,不拿原则做交易”。带头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十恶不赦的'“保护伞”,要敢于较真;对那些罪大恶极的当事人,要敢于碰硬;对那些热衷于钻法律空子的“双面人”,要敢于揭穿。用严明的制度和严格的执法,树立党员干部的浩然正气。
三、领导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就要“制度管心、教育净心、责任强心”
思想教育非常重要,制度建设绝不可少。对于各级干部来说,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权力的具体象征,没有严明的制度来监督和约束、没有管用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没有高度的责任和使命,久而久之,就很容易导致“权力异化”、“道德滑坡”和“信仰危机”等不良倾向的发生。为此,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权力监督、责任追究、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制度与法律法规,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止责任淡漠、权钱交易等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反对和克服为官主义,增强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反对和克服消极腐朽现象,树立廉洁勤政观念;反对和克服主观主义,树立实事求是观念;反对和克服“特权”主义,树立人人平等观念。不断赋予领导干部以新的责任,督促他们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的要求和根本任务,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4
“国不可一日无法”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作为二十一世纪接班人的我们,作为共青团的一员,我们更要做一个遵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但在这个法治社会每天就会消失近一个班的学生,而这样骇人听闻,触目惊心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难道这还不足以警醒那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吗?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的规矩是用来管理和约束我们的行为规范的。雪白的墙壁上挂着《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行为规范》,但真正深层认识和了解的人却不少。上次做一份调查,第一道题目就是写出《中学生守则》中一句话,结果难倒了不少人,就连中学生应该做到的行为规范都少有人知。可在校园生活中,能真正做到的人也少之又少。一下课,狭窄的楼道就挤满了人,有的互相追逐打闹,很有可能撞到别人;有的半个身子趴在楼台上,随时都有危险发生:更有甚者从楼上向下扔纸屑,还有不小心把矿泉水瓶子扔下去的,这样的行为既害人又害己啊。上课时,如果老师没有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安静地等待老师到来或者听从课代表的安排。但我们非但没有这样做,反而和其他同学互相打闹,大声喧哗影响别的班级上课,这难道就是作为一个中学生所应该做的事情吗?还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看到一群高年级的学生把一个比他们矮一个头的孩子堵在一个黑暗狭窄的通道里索要钱财,那几个学生手里还有管制刀具,对孩子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为是第一次亲眼看见这种事情的发生,我的心里也有一点慌乱,但我随即找到路边群众借来手机拨打了110,还好警察及时赶到现场,事态还没有发展的太严重。古人云:“勿以恶下而为之”如若不改正自己不良的行为习惯,任由其发展,那就会一步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放学尽量不走偏僻阴暗的道路,最好与同学或路人同行,随时保持警惕,及时回家。
生活中的不良行为,随时都可能让危险发生。咱们小时候“红灯停,绿灯行……”这样的歌声仅仅在大家的耳朵里,而没有真正到每个公民的心里。上下班高峰期,大家急着去接送孩子的心情能够理解,但也不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冒险啊。那天我在一个路口等红绿灯,红灯大约有40秒,可当离绿灯还有20秒的时候,就有一部分人耐不住性子了,在车流中穿梭,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还在等候的人中,一部分见他们都没有事安全的过去了,于是在还有几秒的时候也跟了上去,而在这些人中还不免有带着孩子的老人。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强,这样的行为会在孩子脑中形成潜意识,成为孩子以后的不良行为。但有些开车的人也想要在这短短几秒的绿灯时间冲过去,一辆电瓶车过红绿灯一半时,红灯就亮了,而这位车主并没有停下而是加足了马力横穿公路,差点与人群相撞,险些酿成惨剧。只有等到绿灯亮时才通行,才是对自己生命也是对别人生命的尊重。多等几秒钟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又何必为那几秒种付出血的代价呢。只有遵守交通法则,才能真正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才能杜绝安全隐患。
我们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如今青少年犯罪情况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近日,在某地发生一起偷窃案,作案手法娴熟,被盗金额重大,警方立刻展开调查。由于这群团伙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使警察办案难度加大,但警方通过多方调查和现场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和快锁定了嫌疑人,并在一间网吧将其抓获。可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实施,这起犯罪团伙竟然全部都是由几个未成年的高中生组成的。他们正值青春的大好年华,却因为自己错误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考虑到几名犯罪人未成年,法院最终决定减轻处罚,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原本这几个孩子听话,孝敬父母,但由于受到一些同学的影响,他们频繁进入网吧,还染上了抽烟喝酒的恶习。由于家人长期在外很少打电话回来,这几个孩子心里变得孤独,变得更加得叛逆。从刚开始收“保护费”到打群架最后发展到偷东西,这都是由于自身对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家人对孩子的漠不关心以及学校社会对他们法制教育的缺乏导致的。现在的留守儿童越来越多,家长们应该在忙于工作之余多打电话,多回家看看。学校社会也应该对这些孩子伸出温暖关爱的手,让这些孩子感到家的温暖。同时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才是最为关键的。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用我们的良好行为创造属于大家的美好法制社会。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5
古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当今世界,要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创造强大的物质文明,而且要保持强大的精神力量。引导全社会形成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礼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势在必行。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爱国情感。开展知礼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加强信用建设。开展知礼向善教育,优化人际环境等。这些内容都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
(一)爱国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十二道金牌,如暴发的山洪,以眼境蛇毒般的迅速及毒性,带着皇族不可亵渎的龙颜,向着岳飞马不停蹄的涌来。转眼沙场,岳家军正以倒江洪流之势,与金军对战。眼见胜利只在眨眼之间,然而皇族的神圣又是不容反判的。岳飞居于二者之间,里外难做人。最终逼于无耐,放弃了十年的功绩,班师回朝。只恨秦桧的阴险狡诈,岳飞心中直叹可惜呀!十年的逐金功绩毁于秦桧一张臭嘴。放眼当今,谁不为岳飞可惜呢?但是又是什么促使岳飞坚持十年而毫不动摇的驱逐金军呢?又是什么放任他握到第十二道金牌时才肯收军呢?难道他就不知道有一天他会战死沙场?也不知道违抗圣旨,人头不保吗?不,这些简单的道理他都懂,只因为爱国主义的树苗,已深深扎根于他的心底,为了祖国,他宁愿付出宝贵的生命,也不容金军的铁骑踏入祖国半步。换作他人,纵有爱国之心,也不见得能像岳飞那样,几十年如一日,为报国而无视圣旨的神圣。中国之所以千百年来,历尽苍桑而不倒,根本就在于有这样一种爱国主义情感和爱国主义信念作为基础,他是每个中国人成就其人格的根本报复所在。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关注祖国的前途和命,维护国家的独立统一、安全和尊严,维护祖国的历史文化和民族优良传统。为此,大力加强我们学生的爱国主义信念教育,培养我们的爱国主义情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让我们更好的投身于祖国伟大的复兴之路,是何等的重要
(二)守法
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守法,是一个现代国家对公民的起码要求;也是一个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制国家,我们强调依法治国,不仅要立好法、执好法,还在于守好法。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鼓励、培养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的光荣、正义的行为;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所不容的`、不正当的行为。法制是制度化的东西,而制度是相对稳定的、长远的、管根本的,不容松动,人人必须遵守。“守法”与“爱国”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爱国”是守法的前提和核心;如果一个人不爱国,他就不可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公民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守法”首先要有坚定的法律信仰,了解法律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良法。不要以为“我不违法、我不犯法”就离法律很远,不了解法就像走路不懂红绿灯一样,不遵守法律就是不听红绿灯指挥,肯定会乱了套。我们要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要求。当个守法公民,对社会各个层面要有不同要求。对领导干部不能同于一般老百姓,他们应当把遵纪守法和实践执政为民结合起来,作为普通公民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不违法乱纪”,应当把爱国、诚信、知礼乃至奉献作为自身要求,这才是现代公民。
(三)诚信
以诚信为关键。所谓诚信,就是要诚实守信,说话算数不骗人。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何谓诚,信也;意思是说要有信用。诚信之道,古而存之,诚则成,虚则败。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立木取信”,终而“商鞅变法”闻名于世;季布“一诺千金”使他免遭祸殃;但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却致身死国亡。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我们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仍然要以诚信为本,取古之精华,舍古之糟粕。在全国号召建设和谐社会的潮流下,我们始终坚持和谐为本,诚信为根。无论在人文社科方面,还是在经济方面,我们的诚信仍然主导着时代的先锋,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故此,构建和谐,诚信关键。在社会人文舆论的:学生诚信危机。
也不是空穴来风的。当今学生确实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诚信危机,我们应该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在事情实处,我们应该反思我们的所想,所为,所事。特别在我们的人生事业上,我们应该尊重诚信这个不成文的客观规律上来。尤其我们作为人民健康的维护者,为民诚信,真正做到医药救人,真正落实好我们的卫生事业。诚信待人,诚信事事,诚信为人。做时代诚信的学生。
(四)知礼
中国,自古以来被世人称为“文明之都,礼仪之邦”。五千年来中国传统礼仪文化源远流长,哺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华夏儿女。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我们更应该让优良的传统美德在我们手中发扬光大及兴旺的传承下去。所以,要大力加强知礼教育,增强荣辱廉耻意识,培养好学厚德、谦恭礼让、尊长爱幼、团结友爱、谅解宽容、与人为善等方面的文明素质。让我们做一个知书达礼的文明人。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树立新时期的道德观必须将爱国守法知礼诚信走进内心,融化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中,从自己做起。加强自身修养,加强人格锻炼,为弘扬社会新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尽职尽力。我们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更要学法知法,与法同行,共铸诚信,共创文明,和睦互助,友爱向善等道德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来回报可亲可敬的母亲。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筑强大的精神支柱,与时代同步,与人民齐奋斗,与祖国共奋进。
还等什么?就让我们对着课室里庄严神圣的国旗立下不朽誓言:作为中华儿女的我们,应全力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全面开展、接受文明素质教育,坚决按“爱国为核心、守法为重点、诚信为关键、知礼为基础”的文明宗旨做,使自己真真正正做一个文明人,不求所图的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和文明强大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6
诚信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品质。“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言必信,行必果。”唯有诚信才会取信于人,唯有诚信才会成就大业。
合作需要诚信去呵护,诚信需要合作区培育。合作、诚信道出了社会的呼唤,说出了人们的向往。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培育合作精神与诚信品质,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所谓“诚”,主要是指“诚实”、“真诚”、和“忠诚”,要心里想的和实际做的一致,也就是古人所说的“诚于中,形于外”,就要“勿欺人”。所谓“信”主要是指“信守诺言”,强调一个人要“言必信”,要“言而有信”等。东汉的许慎在他所著的《说文解字》中说,“诚,信也,”“信,诚也”,用“诚”来解释“信”,用“信”来解释“诚”。因此,后来“诚”与“信”逐渐连用,形成“诚信”一词。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与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人贵诚信。诚信是为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孔子把诚信视为做人的首要之德,他说:“人之所以立,信、智、勇也。”一个人一旦失信,在社会上就无法立足,他也许会得到一时,但终究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守信的人具有良好的声誉,这笔无形的财富能为个人带来直接的利益,能促进个人事业的成果。
做诚实的人,必须对人守信。重诺守信是诚实人的做事准则,也是衡量一个人心里成熟的标尺。古人说:“一诺千金。”向别人许诺是一件严肃的事,一旦许诺就应当实践诺言。实践诺言,就是维护自己的尊严,保持人格的完整。只有言必信,行必果,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
人们都有一些属于不宜公开或者不愿公开的“小秘密”,如生理上的缺陷、隐疾,个人的心理活动,私人日记等。诚信并不等于放弃自己的隐私权,并不意味着要公开自己的全部秘密。隐私,也就是个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所谓隐私权,指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我们要善于确定自己的秘密哪些可以告诉别人,哪些不可以告诉别人,学会礼貌地维护自己的隐私权。也要维护别人的隐私权。
人要讲真话,实话实说,但有些时候实话实说也是会伤害自己和别人,因此有时人们在交往中不得不说一些出于爱心的、真心的“诺言”。这种“善意的谎言”有时候能使人们的感情变得更融洽,能使复杂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但是,即使出于真心爱心,隐瞒事实的真相,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意的谎言”虽然出于良好的愿望,但在特定的条件下,不一定会产生好的结果,有时甚至会造成不良后果。
为人处世,以诚为本,一实为要。诚,使自己坦然,心如明镜;实,使自己坚稳,富有力量。让我们从自己做起,共同创建一个诚信美好的社会。
法律是每个人都应该遵从的责任,是规章,纪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正是古人对后代的告诫,教育。
一个社会的形成,最重要的就是约束力。有了约束,社会才会稳定,民生才会安乐。可以说,强大的约束力,正是一个社会是否能安定的根本。
约束力则是普遍存在的。小到家规,大到国法;这些都是对我们的约束,管制。如果失去了这些大大小小的`规矩,那么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无法想象。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虽然有着明确的规章制度,但总还是有那么一群人出于各种缘由触犯了法律。这时候,法律的威严就显露了出来,如罚款,拘留,监禁等。遵纪守法并不是对人的约束,而是一种强大的保护。我们在一条条规则中生根发芽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着面对社会毫无抵抗力的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组成了我们人生路上的一道道护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着我们生活的舒适程度。
可以说,遵纪守法是每个人脑海里都应该有的原则,因为它对我们是利大于弊的。虽然它限制了人民的自由,但限制的部分是完全符合常理的,是让社会这台庞大的机器运转下去的保障。作为祖国新一代的接班人,社会的新鲜血液,国家未来的中流砥柱,我们有必要遵纪守法,更有责任遵纪守法!
要做到这点,我们首先要了解法律的章程。我国犯罪案例中,有部分犯罪并非是故意为之,而是公民对法律的认知不深刻而导致的:2010年11月14日,湛江东方八所一小学三名学生外出购物,被五名少年挟持到一块菜地进行殴打并捆绑搜身抢劫到22.5元用于上网玩水果机。嫌疑人于2010年11月18日,被东方警方抓获。其中最大的15岁,最小仅有12岁。据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阿涛’交代“我们真的不知道这是犯法,没钱上网,吃饭了,就去找那些农村来上学的学生要钱”可见认识法律的重要性。所以学习法律是遵守法律的前提。作为新一代的进步青年,我们要做到熟知法律。将其化为护盾,化为利剑,成为我们立足的基石。
作为祖国未来的中流砥柱,遵守法律是我们必须做到的,不仅自己要做到,还要教导提醒周边不懂法律的公民。更要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且不同流合污。
其次,我们需要尊重法纪。作为做人的行标,法纪自从人类具有社会行为诞生,演变至今。我们的法纪经历了世世代代的文化历程。古时,每一个统治者无不绞尽脑汁修改它,完善它,以此来巩固自己的政权。法纪,它是人类文化历史宝贵的结晶,我们不枉尊重它!
遵纪守法不是一句口头禅,它代表着我们对社会的承诺,对党的忠诚,及对国家的责任!我们必须承担起它,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7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这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保尔柯察金发自内心的一句话。的确,生命是宝贵的,我们的世界也因为有了生命而变得精彩。然而,生命有时又是那么的脆弱,那些潜伏在我们身边的“暴风雨”,随时可以将我们宝贵的生命变得比昙花一现还要短暂。
我们是小学生,身边的“暴风雨”更是如影随形、不计其数。有时候,一池深水,可使我们从亲人身边无声地消失;有时,一个小小的插座,能把我们送入死神的怀抱;有时,一辆奔驰的汽车,就将我们推向死亡的深渊……就在上一个星期……
那天,我正等在十字路口准备过马路。一位明目清秀的阿姨行色匆匆地来到我的身边,看她的样子,好像有什么急事。她抬头看见正好是红灯,急得又跺脚有转圈。等了几秒钟后,她竟不顾一切地开始过马路!“啊,这多危险!”我心理暗暗惊呼。幸好,当时来往的车子较少。正当她快穿过马路时,一辆小面包车一个急转弯,直向那阿姨驶去。我吓得闭上了双眼,脑袋里立刻浮现出那惨不忍睹的画面。“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我慢慢地睁开眼睛,啊,好险!司机及时刹住了车,小面包车就在离阿姨仅约十厘米的地方停了下来。阿姨显然也被这惊险的一幕吓坏了,脸色惨白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跟一座雕像似的。路人见了,都纷纷指责她的不是。“宁等三分钟,不抢一秒钟。阿姨,为了他人和自己,请遵守交通安全,请珍爱自己的生命。”望着马路对面的那一群人,我喃喃自语。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姨婆家隔壁的姐姐一起玩电脑游戏。玩了一会儿,姐姐说:“咱们今天都带钱了,不如一起去发联超市买些零食吧!”我欣然同意:“没问题!”当我们告诉家长后,就准备过马路。但是斑马线不在家门口,还要向前走上一百多米才能到斑马线的位置。姐姐看到还要走那么远就急了,说她不想走斑马线,准备直接穿过车来车往的大马路。我一看,这怎么行呢,那多危险呀!因此我就赶紧劝她说:“平时爸爸、妈妈和老师不是经常告诉我们宁走千里远,不冒一步险吗?这样横穿马路实在是太危险了,我们还是遵守交通法规走斑马线吧!”姐姐看到我的坚持,并且很有道理,犹豫再三,终于决定走斑马线过去。
当我们一起高高兴兴地走过斑马线的那一瞬间,我的心中不禁升起了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因为我知道,在我的坚持和劝说之下,很有可能就避免了一场惨剧的'发生。
同学们,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让交通法规在我们心中生根吧,让我们牢牢记住: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爱生命!
爸爸是个电视迷,我也跟着爸爸看电视。每当我们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比我大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如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六年级,小顾读五年级。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到校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是啊,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作出如何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学生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好学生。同时我们要慎重交友,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聊天、交流。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8
我相信每个人都幻想过属于自己的平行宇宙:自由的遨游,为所欲为,毫无顾忌。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平行宇宙终是幻想的存在。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无处不无名与利的争夺,爱与恨的纠缠。幸好,有那最厉害的武器:法律。控制了坏人们的野心与邪恶,让世界保持美好。
我记得那天,妈妈因工作原因去参观了女子监狱。里面有着大大小小犯了罪的人们,他们过着忏悔的生活,专心改造。妈妈说,她在她们的眼睛里看到了后悔与未消失的善良。只有认真悔过,他们才有获得自由的可能。妈妈说,法律,是可亲的,可敬的。
我记得那天,电视里的《今日说法》播放着一个令人痛心的新闻:儿子杀死双亲。这引起了我的深思:如果法律观念更早的树立在他心中,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天了?如果他树立好道德观念,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天了。电视上的专家说:法律是具有约束力,是具有惩罚性的。
我记得那天,同学告诉我:在人潮拥挤,车辆川流不息的街头,一位老太太被人砸了摊子,打得鼻青脸肿。当大家都大喊抓住肇事者的时候,他却逃之夭夭。过了几个小时,警察们最终把他找到。他依法赔付了损失与医药费。警察叔叔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既然法律它是可亲的,可敬的、是具有约束力,是具有惩罚性的,是对受害人有保护作用及安抚作用的。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遵守呢?
我们,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小学生,作为一名致力于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的小学生,应时刻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遵守学校的一规一纪。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校园里,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同学之间,我们也要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
在家里,勤劳俭朴,孝敬长辈。多与父母沟通,多帮他们做事。照顾比自己幼小的兄弟姊妹,不以大欺小,不打架,不拌嘴。
在外面,任何时候维护国家荣誉、见义智为,与他人友好相处;不勾搭结伴去营业性歌舞厅,网吧,酒吧;多合作,多交流与学习有关的事情。
法律是把双刃剑,它既可维护个人的权利,也会约束个人的行为。若每个人都遵纪守法,和平与他人共处。那么每个人都会感受到法律的可亲可敬。这就是法律的神圣。
因此,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从我们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遵守,维护那神圣,可亲又可敬的法律吧。让我们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古国继续延续下去,越来越好吧!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条件。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人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下面就有这样一则故事:
刘民有个让人羡慕的家庭,父亲是县教委主任,母亲是小学校长、优秀教师。刘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和周围同学相比,他的成长条件算很好的了,父母都懂得一些教育孩子的知识,又疼爱他,家庭经济条件也好。刘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所以父母对他的要求相当严格,给他订了许多规矩:不允许他出去玩,不允许他交朋友,不允许他看电视、听广播,每天都是复习、预习、写作业、背英语……在父母的严格管教下,刘民终于考取了一所重点高中。父母特别高兴,他们仿佛看到了希望。但刘民的心情却不怎么好,在学校里,他发现他和别的同学不一样,别人知道的东西他都不知道,而且一下子离开父母自己独立生活,有点手足无措,又没有朋友可以倾诉心中的痛苦。因此,在新环境里,刘民感到异常孤独。就在这个时候,刘民认识了一个本校的同乡,他叫张小宾,比刘民高一年级。也许是同乡的缘故吧,张小宾待刘民特别好。张小宾不太爱学习,对各种游戏可是非常精通,经常带刘民出去混,会朋友。一次,张小宾在学校抽烟被罚款了,他们几个都没钱交,后来决定到郊区人少的地方去要,去抢。刘民听后有点胆怯,不想去,但在他们的“劝说”下也去了,不过只壮胆,不动手。他们选择了半夜抢劫那些热恋中的`恋人。前两次很快得手,当他们准备向第三对恋人下手时,警察突然站在他们面前,三个当场被擒。
刘民的父母对他的管教是严格的,从小就给他定了好多规矩。可是,为什么刘民还犯了法呢?原来他的父母一心只想让刘民学习好,却忽略了对刘民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当刘民的父母听说儿子犯了罪,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见到法官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法官,您是不是搞错了?”刘民的母亲还把儿子从小到大获得的各种获奖证书都拿出来了,她想证明儿子是无罪的。可是,法律无情!
很多事实都证明,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遵纪守法的人更容易被社会接纳,更容易得到身边人的喜爱,而那些违法乱纪、不遵守纪律的人,无论他多么有才能,不仅不招人喜欢,而且还让人痛恨、厌恶,也会被人们和社会所遗弃。
大家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9
大家知道:法律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律和道德是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遵纪守法也是中学生形成良好品德的保证,并且“法律能够创造集体的美。”(马卡连柯语)。因此我们说:一个人对组织纪律,社会法律的遵守情况如何,是衡量他思想政治觉悟和社会公德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一个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的人,一定会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往往也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许多伟人和革命前辈处处严格要求自己,都自觉遵守法律的优秀品质。罗瑞卿大将是我国的第一人公安部长,他是执法的领导同志,也是守法的普通公民。有一次,罗瑞卿同志在火车站接客人,因为时间太晚没来得及买站台票。随行的同志对检票员说:“我们是公安部的,来接客人的!”说罢,就领着罗瑞卿同志进了站。在回来的路上罗瑞卿同志突然问随行的同志
“进站买站台票了吗?”
“没有时间啦!”
“那么,出站时,为什么不补票?”
“这。”随行的同志面红耳赤,答不上来。等把客人送到住处之后,罗瑞卿同志对那位随行的同志说:“现在你坐车到车站去,补交三张站台票钱!公安人民应当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能有特权思想!中国有句古话:‘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要‘防微杜渐’嘛!”
前辈们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我们就应该像他们那样自觉遵守法律。但事实上很多人却不以为然,没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中。什么骑车带人,乱闯红灯,抢黄灯,私拉乱扯电线,盗电等等。然而他们却没有意识到当他们做这些事时,可能给自己,给他人,给家庭,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伤害,严重危及个人和他人以及国家的利益。其实法律是为保护人民合法权益,需让我们自觉遵守。
要培养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就应该从点滴的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首先要学会自我叫,加强自我训练,时刻不忘遵守学校和社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先要了解这些规章制度的内容,然后严格按这些规则的要求去约束自己的行为。尤其是在没有熟人在场的时候,更应自我监督,自觉遵纪守法。其次,要经常反省自觉的行为,用学校的规章制度,社会的法律法规去对照。同时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积极态度去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切记“讳疾忌医”。再次,要培养自己的坚强意志。要有坚持性,要抵制外界的不良环境,不为外界的诱因所干扰。遵纪守法时可能有冷言冷语,你要坚持正确的选择。“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只要你坚持去做,你就会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好习惯。在你品德修养的天平上,也就会增加一个高尚的砝码!
法律是安定团结的保障,在我们的生活中,它无处不在。我们走路、吃饭、上学等等,即使你没有在心中时刻想着它,但它时时刻刻伴随着在我们身边,并一直在提醒着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必须从我做起。
那么我们身边的法律法制体现在哪里呢?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同学们平时进出入校园时,总会看到在校门口上贴着《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平时同学们总是看都不看一眼,就走过去。其实这正是约束我们的坏习惯,如:有些同学每天下午放学先先玩再回家,这是不好的现象。万一家里人不知道你在哪,很着急怎么办?你只想到你自己,却没有想到自己的父母担心和着急,要知道你不仅仅是你一个人,你的任何一种个人行为都牵动着整个家庭。因此,我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第一,每天背一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时时刻刻都要牢记着,每时每刻都要约束着自己。第二,在学校时,要时刻记着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第三,不能擅自行动,任何行为都要先告知父母家人,得到许可,方能实施。同学们,我们身边都有法,这些法都是来约束我们自己的。我们只有遵守它们,才能有条不絮的生活,生存下去。
再拿过马路例子说一说。人们走在马路上行走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是受法律的控制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这是我们人人都知道的,但并不是人人都做到的。在十字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那就是有人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就在g228国道刚通车不久,由于s226省道是我们的主干道,再加上没有在交叉口设计红绿灯,人们交通意识淡薄,所以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昨天上午,一辆拉满货物的大货车沿着g228国道自西向东行驶,一辆三轮车沿着s226省道自北向南行驶,结果在十字路口相撞了。且不说责任在谁,看着翻倒的车子和地上的一滩血迹,真是触目惊心呀!
法制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小偷在行窃时被摄像头拍摄了下来,失窃的人后来向公安局报了案,我问妈妈,如果警察叔叔将小偷抓住了会怎么样呢?妈妈跟我说:“小偷就会被关进牢房里进行改造,因为偷窃属于非法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是违法行为,我们可不能学他哦!”对!小偷干了坏事就应该受到惩罚。
有了法制,才会有和平和安全。我虽是小学生,但也应该随时随地遵守规则,遵守法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则也是从小事做起的,从你、我、他做起,让我们一起大声呐喊:“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10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很多的规则来管束大家,例如:玩游戏时,大家都是有规则,要是没有规则,我们的游戏就玩不下来了。
但是,玩游戏时的规则只有游戏中时才可以充分发挥,而可以长期,乃至是永久性充分发挥的规则大约就仅有法律了。很多人见到法律二字时都是会问,法律究竟是什么?法律,实际上便是一种规则,告知大家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它意味着的是老百姓的权利,列宁曾说过,宪法,便是一张写着老百姓支配权的纸。
法律,也是很重要的。假如一个国家沒有法律,那这一国家也就相当于沒有创建,唐朝的吴兢就在《贞观政要公平》记述:法,国之衡量也,时之准绳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秤是判断轻和重的,不可以有一点儿误差,准绳是用于改正弯折的,都不可以有一点儿误差。法律,如同社会发展和国家的准绳和秤一样,是公平、公平、公布的。
而大家的义务便是严苛依照法律办事,不做违反规定的事,不打法律擦边球。有时,违反规定和遵纪守法只在一念之间,基本上每个人了解,喝酒后是不可以驾车,可每一年還是有很多人由于酒后驾车而缺失珍贵的性命,难道说她们不清楚酒后驾车是肯定不好的吗?不,每一个驾驶员在学开车时都学习培训过与驾车密切相关的安全常识,在其中就包含了不可以酒后驾车的专业知识。难道说是她们忘记了?不,她们也没有忘记。她们仅仅为了更好地考虑自身一时的口腹之欲,而全然不顾自身和和别人的安危。因此,在家里有车(包含电瓶车和摩托)的同学们和家人出门用餐时一定要留意提示驾车的家人不可以饮酒,一定要保证驾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也有,我们在书本上也可以常常见到一些法律短故事,如:早上8点多,张女士刚醒来,就听到楼底下院里一片噪杂。原来是她们庭院一个老爷子因为岁数已高,反映稍慢,骑单车压了他人的一条小狗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要逼老爷子赔付。实际上都没有问题,便是稍微碰了那条狗一下!张女士见到这类状况就穿衣服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時间后;对那个人说:第一;大家想要你提供合理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時间不对,辽宁相关法律要求是晚7点之后至第二天早7点以前!第三;您应当幸运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爷子晃摔了,不然不良影响您自身累计吧!听了张女士得话,牵狗人也主动理亏,搭话了一两句就离开了。而这种短故事也可以使我们从初中到很多专业知识,例如这篇短故事就告知了大家,多把握一点儿法律基本常识,是能够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地。
总得来说,我们都是共和国的中国公民,就应当遵循国家的制订的法律。
你是光明的'化身,正义的使者,公平的代言!你手挥利剑不惧一丝黑暗,你变作清泉洗涤灵魂,你化作明灯照亮人身之路,你就是法。你如影随形,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坚实屏障。
小时候,我曾不止一次地自问,法到底是什么?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爱上了老师推荐的“今日说法”栏目,逐渐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它帮我解决了生活中的不少问题呢。
前几天,我看到了一则新闻:“6月20日,南京友谊河路与石杨路交叉路口,一辆陕西牌照宝马闯红灯,将一辆马自达轿车撞出10几米远,马自达车上的一男一女当场死亡。撞散马自达车零部件飞出,殃及正在等红灯的3辆出租车和一辆奔驰轿车。据检测,宝马时速竟达195.2km/h!”更可怕的是,“宝马车竟是被查封车,多次转手抵债后王季进私下购得使用,并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肇事司机已被警方逮捕,据说不光是交通肇事罪,可能还会涉及妨碍公共安全罪。这都是不守法酿成的大祸。假如宝马车司机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随意使用被查封车,这两死一伤的惨剧就不会发生。可见,学法、守法何等重要!
假如说新闻离我们的生活太远,那爸爸的教训可谓深刻!记得那天早晨,天气寒冷,爸爸驾驶着刚买的新车,带着我和妈妈回老家。道路两旁,枯黄的树叶在寒风中簌簌发抖,行人都裹着着鼓鼓囊囊的厚衣,在寒风中艰难前行。车内开着暖气,温暖如春。爸爸得意地说;“你看咱们多幸福啊!冬暖夏凉,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就连太阳也躲着我们!”爸爸边握着方向盘便随着车载CD发出的优美旋律摇头晃脑。得意之余,连安全带都解了。我想起《今日说法》中的忠告:安全带可保司机平安!于是,我着急地说:“爸爸,快把安全带系上,要不,一个急刹车你就可能飞出去!”爸爸瞥了我一眼,毫不在乎地说:“儿子,放心吧!你爸的驾驶技术好着呢!马路上行人少、没交警,没事的!”正说着,前方突然窜出一条狗,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爸爸差点撞在前挡风玻璃上。我的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车的右前方赫然立着一个标语牌,刺眼的红字映入我的眼帘:“车祸一秒钟,痛苦一辈子”。我连忙指给爸爸看,爸爸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说:“哎,还是你说的对。”他停稳车,系上安全带。
法无处不在,只有我们心中有法、懂法,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才能维护国家的尊严!未来的社会是法制社会,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必须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将把“法”字牢记心头,才能成为一个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时代的中华好少年。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11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八荣八耻中有这么一句话。可是什么才是遵纪守法呢?是执法为民的楷模——任长霞阿姨?还是愿“大义灭亲”把自己亲生父亲拉上法庭的军人——唐荣开?或许我们还小,做不了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以身边的事警醒自己,不要为了小小的诱惑而犯罪,那岂不是很不值?其实那些一毁我们前途的,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事有许多,有的甚至就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小时侯我们常常背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等待,过马路走斑马线,走路走人行横道线……”,可是,即使现在杭州的马路又宽又便利,人们就是不走斑马线,看见了红灯照样横穿马路。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周围飞驰而过的汽车。在路边立着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显而易见的:“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但人们和车辆似乎有深仇大恨似的你不让我,那我也不让你。开车的人明明看见斑马线上有行人,还是装作没看见。而马路上的一些人们见汽车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样子,也“大摇大摆”的走到对面去。就是如此悲剧才会发生!
我们可不能就这样轻易那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啊!就在前不久,在杭州的一些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行人手里都举着一个红色的牌子,这个牌子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孩子们手里拿的指示牌,正中央是个大大的“慢”字,而另一面是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交警们把这个牌子取名为“谦让牌”。当孩子们高举牌子过马路时,一些机动车离人行横道线很远就开始减速了。这些“谦让”牌是采用具备夜光功能的材质制作的,平时都放在人行横道两边的专用箱子里,人们举牌过完马路后,再放回到箱子中就可以了。
但是没有交警值班的时候,几乎没有车辆主动避让拿牌子的行人。到了傍晚下班高峰的时候,“谦让”牌则干脆不管用了。有时甚至离斑马线的行人只有5cm的距离是才停下来,这是多么危险啊!记得前几天在武林路上,一辆公交车轧了一个行人,那个行人从老年大学出来已经是17:00多,50多岁的她急着回家给她80多岁的`母亲烧饭,她自以为斑马线上很安全,但是,她就是疏忽了“一停二看三通过”这样简单的程序。车子缓慢地前进,竟把她轧了?!只要一想起,她那80多岁的母亲没人照顾,那是多么令人痛心啊!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了!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面对飞速发展的汽车工业,汽车、道路、行人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建立一个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青少年就应该自尊、自律、自强,加强自我防范,赢得社会保护。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12
社会在进步,祖国在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西方思想的不断渗入,中西方观念的激烈冲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人经受不住考验,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就在这时候胡锦涛爷爷及时提出了“八荣八耻”。它像一把准确、直观的道德标尺摆在了我们面前。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一切自由,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人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长大了就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我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遵纪守法,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文明的青少年!
所谓“遵纪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做好自己的本分。但不做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坏事,就是遵纪守法。我认为,既然要做好,那就得从小事做起。
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故犯。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还有在我们学校里的游乐场,游乐场外面明明写了应该遵守的规则,可有些人视而不见,结果造成了跌倒受伤,腿骨折,这就是不遵守规则的后果,所以我们身边有许多小事情,都是有规则的,如果不遵守规则,常常使我们受伤,发生交通事故。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良好制序。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不要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13
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黑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作为教师我们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做到“讲诚信,懂规则,守法纪”这样才能做好“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角色。
首先,无论面对怎样迷离的尘世,更应始终是一面诚信的大旗!我们教师要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让全社会满意;家长把一个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交给我们培养,这是对我们的极大信任。我们一定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尽职尽责让每一个家长放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看看他们的眼睛,如星星般明亮,如泉水般清澈。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坚定。在这样的纯洁面前,哪怕说错一句话都是对他们的亵渎;在这样的坚定里,更多的是对老师的执着和无比的信任。所以我们庄严宣誓:任尔东西南北风,咬住“诚信”不放松,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歧视不体罚,以自己的诚信去洁净千万学生的心灵。然而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尤其是暂差学生,做家长的都有这样的体会:孩子犯错会一犯再犯;有时会偏偏在你强调之后闯红灯;而有时又恰恰在不应该的场合捅娄子做一个孩子的家长如此,更何况是整天面对五十多个学生的老师呢?但神圣的职责不允许有丝毫懈怠。所以我们教育系统及时赋予诚信服务新的内涵:“让微笑走进课堂,让学生快乐成长!”让微笑走进课堂,虽然只有七个字。却包含着太多太多,老师是凡人,也有七情六欲,所以当老师因种种原因而心情索然时,却仍带着微笑走进课堂,这是对教育事业多么的忠诚,当你苦口婆心辛勤教育的学生又惹起是非时,你依然满脸微笑循循善诱,这时的微笑是对学生多么深厚的爱呀!让微笑走进课堂,抒写着老师对学生的关怀,让微笑走进课堂,更包含着学生对老师的呼唤
其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生活在法治社会人人都要秉承规则意识,维护法律尊严,在本职岗位上履行应尽的义务、珍惜应有的权利,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运用法律武器表达诉求,真正使规则意识在人们的头脑中扎根、在实践中体现。近几年,虽然教师在不断地加强师德修养,但个别教师为“治病救人”而忽略了法律的存在,常常不自觉地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班上有同学的钱被偷了,老师也给学生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最终还是没学生承认。性急的老师听取了学生的建议,把学生分成几组,搜了学生的`书包,又搜学生的身。学生不懂法,教师也不懂法吗?原本是“治病救人”,结果“适得其反”。误导了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人参自由权。犯错是学生的权利,教育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可是有些教师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学生不是积极想办法说服教育,而是简单地让学生“面壁思过”或“蹲马步”,如此对学生不是教育,而是对罪犯进行“改造”,可是我们的孩子何罪之有?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又哪去呢?老师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能以压抑学生主体意识、剥夺学生合法权益为代价。
否则,我们只能培养出一代代缺乏主体意识的“奴仆”。
青少年时代是意识最脆弱的时候,在我们上思品课的时候,老师多次说过:“在众多犯罪的青少年中,大多数是因为抵抗不了诱惑,以及自己没有培养出一种坚韧的心理才走上了不归路,所以我提醒大家在社交方面一定要注意”这是发自于老师内心的呼吁,也是对我们最有益的忠告。
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说脏话,无故旷课,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作为一名小学生,在遵纪守法方面,我们能做什么呢?就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健康、茁壮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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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作为教师,更应该知法守法,为学生做好表率,教育我们的接班人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有人说:“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的甚至影响学生一辈子。因此,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自己要率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等,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要让学生知道法律不会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就对你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你不懂事而忽视你的罪过。只有在学校中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各种条约,规定,才能受法律的保护。
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一所学校的校风校貌与教师的行为表现息息相关,一个教师的师德好坏对教风、学风影响极大。应该承认,目前,敬业乐教、无私奉献于教坛的教师是绝大多数,他们在工作繁重,生活清贫的情况下以自身高尚的师德与良好的师表行为影响与培育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学生,的确令人可敬可贺,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也有少数教师表现出失德的行为,在学生中、社会上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如有的工作消极,纪律涣散;有的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有的赌博成性,作风下劣;有的吃喝玩乐,贪图享受;有的计得患失,事必讲报酬。如此种种,都玷污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因此,提倡“身教重于言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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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小学生,更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国家法律、《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等。这几天,老师发了一本法制书《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给我们阅读。我看了之后,很惭愧,因为我时常有违反纪律的情况出现。
升国旗时不守规矩。一天早上,学校的国歌突然响起时,我正拿着做清洁的工具走到教室中间,只好放下手下的工具对着国旗敬礼。当国歌响到一半时,,我悄悄瞅了一眼教室,发现老师不在教室,心想:“这下好了,老师看不见。”我飞快地跑到卫生角放下工具开始玩了。如今我读了《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本书才深深地知道国旗代表国家的尊严,这种不尊重国旗的行为就是不热爱我们的国家,是一个耻辱。同时我也知道了孟子说过的一句话:“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道理。
触犯了别人的隐私权。那天,我们班的雷鹏正在一边骂我,我一忍再忍终于忍不住了,就赶紧放下乒乓球,拿起乒乓拍就追了上去。这家伙的速度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快”,从二楼追到篮球场的边缘时我连他的一根毛也没抓到。正当我要抓住他时,他像看准了目标似的直倒在沙坑的绿毯上,我也扑上去终于抓住他,我上气不接下气儿,他也累得像条哈巴狗。等我休息得差不多时便把他揪起来说:“还骂不骂我了?”他笑着直摇头。我一下把他按在毯子上挠他的痒痒,挠了好一会才放开他又问:“还骂不骂我了?”他说:“不骂了。”我便放了他,可他一跑开,马上又骂了起来。我又冲了上去,把他打在地上,坐在他身上,气恼地开始脱他的裤子,映入眼帘的是一条蓝色的内裤。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大笑不已。我当时只是想捉弄一下他,也认为很搞笑,而如今读了这本书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触犯了雷鹏的隐私权多么可耻。原来不只是大人,连小孩也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公共设施要爱护。一天早晨,校长在主席台上又一次提出了要爱护学校的公共用品和外面的'公共用品。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知道啦!校长,你已经讲了几百遍了!耳朵起茧啦!”
中午我到四楼去找一个小朋友玩。突然,在走廊发现几个孩子蹲在安全标志前玩耍,我也没太在意就走了。回来时,我发现有七八个小朋友都抢着去按安全标志上的按扭,一按就会滴地叫一声。他们玩得不亦乐乎,不一会儿,人越聚越多。我想:这样下去一定会被他们按坏的,而且校长今天早上才说过要爱护公共设施的我怎么忘了呢?于是我上前对他们说:“你们如果再按安全标志就会坏了。”他们听了有的不好意思地走了,可还有几个忍不住又按了一下。它没叫了,我心想:完了它已经坏了。上课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我也来不及想那么多就回教室了。如今我读了这本书才,非常后悔:如果我先就去阻止他们,这个安全标志也不会被他们弄坏的。
违法搜个人物品。那天下午我放学后马上去新华书店买《导学精要》。当我把付了钱的《导学精要》放到书包里准备出门时保险门就滴地响了一下,保安马上把我拦了下来,我顿时傻了眼,心想:我这个《导学精要》付了钱的呀!这破门怎么还叫啊!保安叔叔问我:“是不是没有付钱?”我摇了摇头。他不信,准备抢我的书包,我的力气没他大,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拿过我的书包。他翻了又翻,一下子就把我的书全倒出来。突然,他拿起一本我在重庆图书馆借的《鲁滨孙漂流记》,拿到保险门那里一测,便“滴——”的叫了起来,他嘀咕了一句:“图书馆借的书?”
“对!”我大声的说。之后,他把书递给了我,满不在乎地说:“走吧。”我匆匆装好了书,便离开了。
如今,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他这样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现在我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恨不得让那保安把这本书统统背下来。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我觉得值得我们每个学生品读、学习。
虽然我们现在还小,但是我们也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假以时日,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真正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到那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转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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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红蓝相间炫目的光辉闪烁,尖锐犀利的鸣笛呼啸而过,我从妈妈背后地伸出小脑袋,望着绝尘而去的汽车怯生生地问妈妈,“妈妈,那是什么车啊?那么神气!”妈妈温柔的将我抱起,告诉我,“宝宝,那是警车,是警察叔叔抓坏人的车。”“哦,坏人,会被警察叔叔抓起来!”我心里暗暗嘀咕,“我要当好人,不当坏人!”我下定了决心!那一年,我两岁。
当妈妈穿上笔挺的制服,娇娇小小温柔如水的妈妈霎时变得意气风发英姿飒爽。摸着妈妈帅气的衣服,我满心的崇拜:“妈妈,这是什么衣服啊,那么帅,我也想要!”妈妈蹲下身,微笑着望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宝贝,这是警服,妈妈是警察的老师,要教会大哥哥大姐姐知识,他们当了警察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法纪,惩恶扬善”。望着妈妈坚毅的笑容,摸着妈妈臂章上庄严的国徽,我暗暗下定决心,长大了,我一定要做好人,要维护法纪,要惩恶扬善!那一年,我四岁。
当爸爸在法庭上侃侃而谈,有理有据,铿锵有力地将对方辩护人驳得哑口无言的时候,我在旁听席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激动的问妈妈:“妈妈、妈妈,爸爸好酷啊,爸爸的工作到底是干什么的啊?”妈妈拍拍我的头,示意我小声,却也止不住自豪的微笑着悄悄告诉我,“宝宝,你看,法庭上方悬挂的标志,中间的天平,代表的是公平,天平中间插着的宝剑,代表的是正义。坐在中间穿黑袍的叔叔是法官,爸爸是律师,他们都是公平正义的执行者,是法律法规的守护者。”“爸爸是律师,能够守护公平正义,能够维护法律法规,等我长大了,也要成为爸爸那样的人”我心里默默思忖着,下定了决心!那一年,我七岁。
当我姗姗学步,妈妈牵着我的小手,第一次教会我“垃圾桶才是垃圾的家”,要把垃圾丢进垃圾桶里的时候;当我第一次过马路,妈妈教会我认识红绿灯,要“红灯停绿灯行”的时候;当我将小手伸向美丽的花朵,妈妈及时制止并且告诉我“花儿也有生命,宝宝摘花,花儿也会疼”的时候;当我上公交车想往前挤,妈妈拉住我让我学会排队的时候;当我忍不住想就在路边小便,妈妈一定坚持要我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就开始成为了“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然后,我上学了,成为了小学生。当我严格按照小学生守则严格要求自己的时候;当我想睡懒觉赖床,却想到上学不能迟到而挣扎着起床的时候;当我在公交车上主动给老爷爷老奶奶让座的时候;当我主动将教室里的垃圾清扫干净的时候;当我善意的提醒上课讲话的同学遵守纪律的时候;当我将捡到的`东西交到大队部的时候;当我送走失的小朋友回家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遵纪守法”小公民。
纪律与法律,规章与制度,貌似约束我们的行为,限制我们的自由,而实则是保护我们的屏障。随意逾越,便会将我们井然有序的世界搅得混沌不堪;细心呵护,则能成就我们的千古文明;纪律与法律,规章与制度,看似高不可攀难以企及,而实则只是源于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信手拈来,犹如漆黑夜空中的北极星,在你迷途的时候为你指引正确的航向。
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不乱丢垃圾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乱穿马路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损坏公物中,学会遵纪守法;在不插队不拥挤中,学会遵纪守法;从不违反课堂纪律中,学会遵纪守法。这时,你会发现,在法律和规则的桎梏里,其实有一扇精巧的门,在每个人都自觉维护法律规则的过程中,人们其实可以秩序井然地走出去,走向更为广阔更为安全更为自由的康庄大道,走向更为和谐更为美好的文明世界。
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点点遵守纪律,滴滴维护法律,这点点滴滴终将聚沙成塔,这涓涓细流终将汇集成海。当小礼貌遍布各处,闪耀着璀璨光芒的时候;当小文明洒满大地,散发着清新芬芳气息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也会在—个姹紫嫣红的春天,变得更加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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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纪”这个名词,大家不陌生,但你是否感觉到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它重要的作用,维持着国家地区的长久安宁呢?假如没有法纪的规限,任由人们随心所欲,那最终引发的是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当遵纪守法已经渗入了你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你的习惯,那么一切的平安顺意,幸福快乐就会降临。社会就会安定,人民就会快乐。而在学校同样有着各种规章制度,它们有着重要意义,它保证着我们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受干扰,让每个学生感到安全,而且可以明白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让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充分享受教育的权利。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中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东莞是一座新兴的城市,东莞市也正在打造“文明东莞”的城市品牌,是使东莞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让东莞真正成为一座民风朴实,民情温和,民意文明的具有国际吸引力的花园城市。东莞的经济可以创造无比优美的生活环境,但要塑造具有高尚品格,高度文明意识的市民,还需长久的努力。在场的各位,我们应该努力地让法纪观念,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管理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管理的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文化知识的保障。因此,做文明的`小学生首先要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律自强;诚实守法,文明礼貌;遵守公德,爱护公物。
同学们,我们已经步入人生最美的“花季”,青春的花朵已经在我们的生命之树开始绽开,阳光是我们的,希望是我们的,世界也是我们的!歌德说过:“要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总要从青春时代做起。”那么,面对美好的青春年华,面对美好的明天,作为小学生的我们该准备做些什么呢?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要做到遵纪守法,做现代文明的小学生。要学会守法。同学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遵守交通安全法制等,在学校也不要玩危险游戏,更不要追逐打闹。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其次,要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维持公共秩序等,这些都是社会公德。比如:在教室里,在马路上,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果皮、纸屑。在公共场所不能大喊大叫,最近学校里追跑喊叫的现象较为严重,妨碍了其他人学习、工作或休息,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形象;不能在建筑物上或课桌椅上乱刻乱画。
还有,我们不仅要做到自己爱护,而且还应当劝阻、制止有些人破坏公共财物的不文明行为。争做一个讲文明、懂礼仪的好学生。遇到师长、来宾,主动敬礼问好;上下楼梯,注意谦让。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马路。形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别是不乱丢乱扔。
古人云:“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人不可能一次就犯很大的错误,而是一次犯一点,一次犯一点,慢慢积累,就会犯大错误。因此,同学们,让我们在道德行为方面,言行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保护环境,一言一行都以《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做文明小学生。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使美丽的校园成为求知的乐园,快乐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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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何以屹立世界民族之林数千年不倒,中国何以在当今世界演绎大国崛起的神话,不只是因为我们有占世界近五分之一的庞大的人口数量,不只是因为我们有辽阔的土地,不只是因为四大发明对世界近代科技不灭的影响,还因为,因为我们有5千年--甚至更久远的历史,因为这5千年中从未间断的文明,还有这5千年的中华文明中亘古久远的民族精神--中华魂!
中华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
中华魂,是以“作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的强烈的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基础,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充实、与时俱进的我们的民族精神。她使得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辉煌的历史、灿烂的文明,而且生生不息,连绵不绝,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魂,是伯夷、叔齐的“不食周粟”,是霍去病的“匈奴未灭,何以为家”,是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是岳飞的“精忠报国”;是文天祥的慷慨就义,“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故事,体现了中国人强烈的精忠爱国精神。中华魂,是热爱祖国,是精忠报国。
“一个人在私人生活中,无论怎样富裕,如果他的国家被破坏的话,也一定会牵入普遍的毁灭中;但是只要国家本身安全的话,个人就有更多的机会从私人的不幸中恢复过来。 ”(伯利克里)祖国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家庭的平安离不开祖国的和平,个人的富足离不开祖国的繁荣,只有把个人与祖国的利益、祖国的未来联系起来,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前途才会有保障,才会有意义。
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对于自己祖国挚爱的深厚情感。她表现为对祖国和家乡的热爱和深切的眷恋,对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强烈期盼,对祖国繁荣昌盛的坚定信念,对祖国主权和尊严的坚决捍卫,对卖国求荣的无比鄙视,对爱国志士的无比崇敬。
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中华魂,是越王勾践为复国而卧薪尝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内忧外患时的埋头苦干一心搞生产是刘翔为争夺男子110米跨栏而努力训练。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唯有自强不息,我们方能锐意进取,方能日益接近我们心中最初设想的那个理想的人,成为当代社会中令人艳羡的白领.骨干.精英。一段一段蜿蜒千里的长城是中华魂的集中体现,她雄浑、坚强,屹立千年不倒。她挺立着自己的'脊梁,也支撑着华夏儿女的傲骨,生生不息,流传不灭。中华魂以她独特的方式汹涌着不绝的热切,流动着滚烫的激情中国人民的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长城为依托,以黄河为韧带,千世万世永虎厂港断蕃登歌券攻猾恒长存。
人世沉浮如电光石火,盛衰起伏,变幻难测。勤奋可使天才如虎添翼,也可使庸者赢得一切。命运掌握在那些勤勤恳恳工作的人手中。许多意志坚强、持之以恒而智力平平乃至稍稍迟钝的人都会超过那些只有天赋而没有毅力的人。推动世界前进的人并不是那些严格意义上的天才,而是那些智力平平而又非常勤奋、埋头苦干的人;不是那些天资卓越、才华四射的天才,而是那些不论在哪一个行业都勤勤恳恳、劳作不息的人们。天赋超常而没有毅力和恒心的人只会成为转瞬即逝的火花。
只有艰苦奋斗,才能自觉克服学习不钻、生活不俭、境界不高的陋习;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面对各种思想诱惑,坚守做人的道德防线;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防止各种享乐思想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保持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强自立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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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作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规则。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作为21世纪的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是我们人生追求的较高境界,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则是我们行为的最底线。只有在法制社会下,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所谓法制社会,就是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使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法制”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身边,并一直提醒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安全伴我一生。”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法律制度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也逐渐升高。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以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责来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现在我来向大家讲两则法律故事吧!
第一则故事:某中学的三名学生,因犯抢劫罪而被判无期徒刑。他们都还是十三、四岁的学生,最大的也只有十五岁。他们作案没有任何动机,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一天,最大的学生说:“我们去抢银行吧!能得到很多的钱!”
本来另外两个学生是不同意的,但是他不断诱惑他们:“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抢劫是不判死刑的!”另外两个学生也想尝试一下,便同意了。
他们从容淡定的走进了银行,看见了一个取了许多钱的妇人准备把钱塞进钱包里,就飞快地冲上去抢走了她的挎包。妇人赶紧报了警,警方根据录像当天就把他们给逮住了送进了少管所。
你看!就跟我们年龄差不多的孩子,却因为抢劫罪被判十年的有期徒刑,要在监狱里劳动改造,浪费他们的美好青春。这就是因为不懂法,才为一生留下了深深的遗憾、永远的污点!他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养育他们,盼望孩子成才!可是,他们却用这种特殊的方式来“报答”父母,辜负了父母这么多年来的心血,不是让他们伤心欲绝吗?这不仅是毁灭了他自己,也是毁灭整个家庭呀!
第二则故事:十六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的点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他的学费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以周末要补习费索取各种费用。
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已经半年多没有上学。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时,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一百元,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同学们!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你们记住了吗?
其实法律是把双面刃,当你受到别人的侵犯时,这把刃的那一面会帮你讨回你应有的损失;但是你一旦侵犯了别人的利益,那么这把刃的这一面会让你为所做的一切付出高昂的代价!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在湛蓝的晴空下宣誓: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祖国的明天,多学习法律知识!让我们不再成为迷路的小羔羊,而是成为一个有责任的栋梁之才吧!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20
中国有一句古语:“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它告诫着我们要遵守规则。就像十字路上的红绿灯一样,所有的过往车辆,行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社会生活也同样如此,只有遵守各种法纪规则,社会秩序才能井然有序,社会治安才能得以维护,人民生活才能安居乐业,和谐美满,,所以这句古语还告诫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都少不了法律的保护。当然,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当懂法律,守法律,不违法。法律是我们行为规范,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的规章制度。法律就像是一双鹰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我们,监督着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会看见这要一种现象,在马路边只要凑齐一堆人便可以横穿马路,这就是“中国式过马路”。然而这种行为是可耻的,这体现了人们的道德意识比较低下,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从过马路这件小小的事情上,我们就应该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有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有没有遵守法律?或者说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我们学生应不应该盲目跟从?作为学生的我们,现在正处于分不清是非的年纪,所以我们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而网络则是大部分青少年开始犯罪的原因。在电视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青少年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而厌倦学习。甚至为了有足够的钱上网,开始敲诈勒索低年级的同学,对家长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渐渐走向犯罪的深渊,到了那个时候才开始后悔。如果早一点醒悟,远离网络游戏,那么就不会犯罪?这个故事提醒我们要管理好自己,要让自己时时刻刻都遵纪守法。不要让我们幼小的.心灵蒙尘,在心中留下阴影,我们应该有一个快乐健康的童年生活。
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规则。“律”则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法律的公平正义给予了人们最大的利益。就像当年轰动全国的呼格吉勒图案,一九九六年,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冤枉成杀人案的嫌疑人,处以死刑。直到二零零五年,真凶才落入法网,二零一四年呼格吉勒图才被宣布无罪。这让我们明白有了法律,人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我们不仅要遵纪守法,更要了解法律。要让遵纪守法,从自身做起。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只有人人守纪律,凡是依法纪,则社会安宁,国家的经济才能发展。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而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记住我们的生命和法律是分不开的。生命如树,法律如根,树有了根才能枝繁叶茂;生命如花,法律如叶,花有了叶的衬托才能显得更美妙;生命如鱼,法律如水,鱼儿有水才能在水里悠闲的游走。不要以为我们天天在学校,法律离我们似乎还很遥远,其实我们身边处处是法律,现在我们作为学生在学校学习,班上的班规就是法律;学校的校规就是法律。以后我们长大了出身社会国家也有国家的法律,那是我们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里的每个人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
所以,遵纪守法应该从每个人做起,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就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携手共创美好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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