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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执业医师考点: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呈世界性分布,在我国归属于法定丙类传染病,全年均可发病,以冬春季为高峰,多发于儿童,呈散发或流行,在集体儿童机构中可形成暴发流行。临床以唾液腺急性非化脓性肿胀为特征,常伴发脑膜炎、胰腺炎及睾丸炎等。为更好地指导防治工作,特制定本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机构对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报告和处理。
二、诊断原则
主要依靠流行病学史、腮腺和/或其他唾液腺肿大等特征作出临床诊断,确诊须通过血清学及病原学检查。
三、诊断标准
3.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3周有与流行性腮腺炎患者接触史或当地有本病流行。
3.2症状体征
3.2.1腮腺或其他唾液腺非化脓性肿胀。含食酸性食物胀痛加剧。
3.2.2剧烈头痛、嗜睡、呕吐、脑膜刺激征阳性。脑脊液呈非化脓性改变(与其他病毒性脑炎相似)。
3.2.3恶心呕吐、伴中上腹部疼痛与压痛,局部肌紧张。
3.2.4睾丸肿痛(常为单侧)。
3.3实验室检测
3.3.11个月内未接种过腮腺炎减毒活疫苗,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
3.3.2双份血清(间隔2~4周)IgG抗体效价呈4倍或4倍以上增高。
3.3.3唾液、尿、脑脊液、血中分离到腮腺炎病毒。
3.4病例分类
3.4.1疑似病例:
a)具备3.2.1或伴3.2.2或3.2.3或3.2.4;
b)具备3.2.2或3.2.3或3.2.4项加3.1。
3.4.2临床诊断病例:3.4.1.1加3.1。
3.4.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加3.3.1或3.3.2或3.3.3。
四、处理原则
4.1一般治疗与对症处理
4.1.1注意口腔清洁,清淡饮食,忌酸性食物,多饮水保证入量。
4.1.2对高热、头痛、呕吐者给予解热止痛、脱水剂等对症治疗。
4.2中药治疗
4.2.1清热解毒,软坚消痛中药制剂口服。
4.2.2局部用药消肿止痛。
4.3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主要用于重症或同时伴有脑膜炎或睾丸炎者。
4.4预防
4.4.1及早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接触者一般不需检疫,可疑患者应暂时隔离。
4.4.2腮腺炎减毒活疫苗或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疫苗可对易感人群实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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