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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科目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包括实践技能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一)医学综合笔试部分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临床综合和专业综合三部分。具体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附:2015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含实践技能、综合笔试两部分)注:本大纲自2013年起使用。2013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如下:
2015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见下表:
科目类别 比例 科目
基础综合 20% 生物化学、生理学、药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临床综合 10% 疾病(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女性生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儿科、传染病、性传播疾病、其他)
专业综合 70%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妇女保健学、儿童保健学、社会医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注: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满分:300,详见2014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应持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二)实践技能考试部分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具体组织形式和内容分别以《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和《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实践技能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基本技能的考试。也是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六部分。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考生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准考证》应考,并根据准考证上所注携带必需物品(如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和着装要求(公共卫生类的考生请勿穿裙装和高跟鞋参加考试)。考试基地设候考厅,考生在候考厅等待考试,等待考试过程中不得外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考试基地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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