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金沙县县直单位考调公告
根据金沙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具体的考试报名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选岗、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考调单位、职位及人数详见《金沙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2010年4月13日前从乡(镇、街道)借用且2017年2月28日前作出书面承诺、自愿参与全县中心工作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含县垂直管理单位、派驻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考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个人身份与职位条件符合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要求;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职位一览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17年4月19日至4月20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全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职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全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五、考试
1.考试内容:履行职位职责所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及教材。
2.考试方式为笔试,分值100分:
3.《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0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考察
根据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抽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通过考察,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定性结论。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有举报经查实不影响考调的,进入选岗环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八、选岗
选岗采取组织安排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组织安排优先的原则。
1.首选借用单位岗位,再选熟悉领域岗位,最后选择其他岗位。
2.所选岗位应不构成回避关系。
3.末位并列的.均列入选岗,需增加的岗位由组织统筹安排。
选岗方案另行制定。
九、调动审批
选岗后的人员为拟调人员,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县委政府要求统筹安排工作,试用期至2017年12月31日。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回原乡(镇、街道)工作。
十、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在考调工作中,如报考人员放弃某一环节,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选岗时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考调资格。
2.报考人员因资格审查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取消考调资格的,依次递补。
3.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本实施方案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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