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时间:2024-09-07 17:15:21 国际中小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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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津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目前,江津区教委发布了2017年几江、鼎山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是关于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希望可以帮助各位家长和学生!

  6月10日起

  入学登记通告

  根据方案,6月10日起,江津区教委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6月17至18日前

  摸底调查

  各城区小学于6月17-18日前完成摸底调查。常住人口适龄入学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地证明等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预登记。(相关内容6月10日起发布)

  6月21至22日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记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于2017年6月21-22日集中在几江学区登记,对未按要求登记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6月28日前

  划片、公示

  区教委根据摸底后掌握的城区生源分布、各小学招生计划等情况进行部分学区划分,并于6月28日前公布各学校招生范围,进行预报名,同时,各小学将招生名册进行张榜公示。

  7月20日前

  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

  公示无异议后,各小学于7月2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到入学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手中,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报到。

  登记须知

  针对几江、鼎山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根据几江、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容量,对常住户口且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登记。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五举小学、高牙小学、圣泉学校招生仍按2015年确定的招生办法执行。

  针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由于城区小学学位紧张,根据区政府2017年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江津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今年几江、鼎山城区小学校仍不接收德感、双福办事处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其余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将根据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到几江、鼎山城区学位相对宽松的小学,或协调到德感学区的学校入学。随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江津区适龄儿童、少年异地接受义务教育申请表》,并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登记。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市外户籍)或居住证明(市内户籍)等有关材料。

  3.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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