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0-08-16 08:33:55 国际中小学 我要投稿

2017鹰潭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以下是关于鹰潭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2017鹰潭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办法

  (一)划片招生

  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按照《鹰潭市城区初中小学学区划片规定》执行,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不划定具体学区。高新区、信江新区可按照本实施办法实施,也可按照教育部和省厅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具体招生办法,如遇与月湖区生源发生冲突的,须上报市中招办并与月湖区中招办区协调解决。

  (二)随机派位

  划片招生后,根据具体情况实行随机派位。

  一是片区内生源数大于各学校招生计划时,实行随机派位,随机派位后仍没有确认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将由市区中招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二是片区内生源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小学按隶属关系由中招办确定是否扩大招生,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下一年是否调整招生片区。初中学校实行随机派位,随机派位的对象为具有月湖行政区域户口,并在市区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随机派位程序:根据摸底情况确定实行随机派位的学校,学生按公布的学校填写入学志愿,按志愿进行随机派位,只派一次。随机派位没有确认就读学校的,有学区的回原学区就读,学区不明确的实行指定。

  随机派位工作由市、区两级中招办组织实施。市中招办确定随机派位电脑程序,邀请人大、政协、监察、学校、学生家长代表现场监督,请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三)指定招生

  随机派位后没有确认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和无月湖区户口(外来人员)子女采取指定学校就读。外来人员子女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适龄人口本人的身份证明。

  (四)自主招生

  社会力量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其招生方案必须报市、区中招办同意后执行。

  二、招生程序

  (一)调查摸底

  各学校按《鹰潭市城区初中小学学区划片规定》划定的学区范围,负责对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本校小学毕业生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属地关系交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招办)汇总,审核无误后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小学毕业生摸底6月2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摸底7月20日前完成),学生须提供的材料为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三种材料之一)或房管部门认可的公房租赁合同。

  (二)上报招生计划

  市区初中小学(含社会力量办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在6月10日之前上报学校2017—2018学年度招生计划。

  (三)新生录取

  一年级新生直接到相应学校报名,按隶属关系办理录取手续;七年级新生由小学审核后,报市、区中招办,按隶属关系,分别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顺序为:

  一是军人子女,有客商证的客商子女等符合政策规定的,可按本人意愿由市、区中招办确认后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二是按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多人共有产权的房屋3年内只能确定一位主产权人子女入学)、公租房(房管部门认可的公房租赁合同、水电费发票)等有关材料(即双证)确认学区,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具体确认方法:凡属本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①其家庭的'户口簿、房产证均在同一学区范围内的;②其父母没有单独住房该生和父母一直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并户口在同一本户口簿上三年以上,可以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及户口簿确认学区;③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地址,且没有住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而且持有房管部门认可的公房租赁合同(三年以上);④随父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城区的,经教育部门确认安排的适龄儿童。

  三是以上两类招生后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的中小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公房租赁合同)在本学区内的可报名登记(即单证),人数不大于学位数时,办理入学手续;人数超出学位数时,则实行随机派位。

  四是以上三类招生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将面向月湖行政区域户口,并在本市城区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实行随机派位,安排就读学校。

  五是随机派位后仍没有确认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将由市区中招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六是无本市城区户口又无学区内房产的(即外来人员)子女就学实行指定入学,视各校招生情况,就近安排进入学位有空余的中小学就学。

  三、招生时间

  调查摸底时间:

  一年级新生:6月20日—7月20日,7月20日前上报摸底情况。

  六年级毕业生:6月1日—6月20日,6月20日前上报摸底情况。

  新生录取时间:

  一年级新生:8月25日—8月30日。

  七年级新生:8月25日—8月30日。

  四、资格审查

  各学校要对新生资料认真审查,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学校应将学生档案退回中招办,重新确认就读学校。各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调查摸底时间为准:小学一年级新生为7月20日前,初中七年级新生为6月20日前。初中学校随机派位申请表上交时间为学校公布后5个工作日以内。

  学校不得擅自招收非学区范围内或外地新生。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鹰潭市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一是严把入学年龄。二是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年级每班原则上不超过45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1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6周岁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二是均衡编班教学。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所谓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双语班等,更不得以此名义收取任何费用。9月15日前,各中小学将一年级、七年级分班级新生花名册(学号、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家庭住址)上交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录入学籍系统,并将新生花名册以电子表格形式发至邮箱:jxytjw@163.com和ytjyjjjk@163.com,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市各小学班额控制、入学年龄等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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