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班额限定45人

时间:2021-03-13 15:49:34 我要投稿

2017年山东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班额限定45人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今年年底将是大限。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班额限定45人,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2017年山东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班额限定45人

  今天,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明确山东将建立大班额问题长效防控及监测工作机制,从今年起,全省所有学校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高中一年级不得超过50人。

  按照山东“十三五”规划,到今年底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按照各市与省级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如期完成学校建设、学位新增及教师补充工作任务。自今年起,所有学校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高中一年级不得超过50人。另外,继续坚持“市域统筹、以县为主、一县一策”的原则,制定2018-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巩固现有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成果,建立大班额问题的长效防控机制。

  班额如何监测?省教育厅明确,将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作为监测各中小学班额情况的主要依据,定期提取学籍系统数据,通报各地班额情况。学籍新注册,要确保基本信息准确、人校一致、人班一致。所有与真实信息不符的学生学籍要于今年7月1日前更正完毕。

  潍坊中小学招生政策

  公办学校

  新招生班额小学不突破45人,初中不突破50人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指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工作全市统一于7月15日之后开始。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具体招生时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15日至17日。其中,奎文区、潍城区和高新区今年试行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月5日至12日进行网络报名,7月15日至17日现场确认。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新招生班额,小学不突破45人,初中不突破50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各县市区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实际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弹性学区等多种适宜的划片方式,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因新建学校或居民小区,以及解决大班额等原因,需要对传统招生片区进行调整的,各县市区要按照依法治理的要求,坚持先听证后决策,听证会必须有片区内学生家长代表和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参加,切实增强划片调整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当地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的证明。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可凭户口簿和补偿协议到现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及居住证等材料;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的证明。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流出地就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置。各县市区要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保障工作;对不在学的留守儿童要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全面落实资助救助、“教师妈妈(爸爸)”等关爱帮扶政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要全部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室,配齐配全相关设施设备;乡镇寄宿制学校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优先安排解决留守儿童食宿问题。

  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分别面向全市招收视力和听力障碍学生;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要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的招生培养能力。加大融合教育力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确需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孤独症儿童,原则上奎文区户籍学生到奎文区辅读学校就读,其他区户籍的学生到潍坊盲童学校孤独症儿童义务教育班就读,各县市学生到辖区内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适龄残疾儿童进行科学教育安置。市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残疾儿童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3日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进行鉴定评估,根据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议,送子女到相关学校就读。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潍坊市荣誉市民、潍坊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落实。

  学校不得用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选拔学生

  任何学校不得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不得擅自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或滞后招生。

  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片区进行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9月上旬,要及时通过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有效形式向社区公开招收的新生报名编号、居住地(到小区、社区或村居即可)、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同时公布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泄露,严禁学校、教师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市、县两级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示情况纳入督学内容清单,进行专项督查,杜绝学校走过场、搞形式。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后,要均衡配备师资,随机编排教学班级。学校一律不得举办特长班、实验班。对非起始年级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学校要“一校一策”制定解决方案,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解决大班额问题。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问题。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管,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辍学学生保留学籍。

  民办学校

  7月5日至6日网上报名,7日至9日到校确认

  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则上立足于本县市区招生。位于中心城区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主要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其他县市区民办中小学招生范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在暑假开始后进行,可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面向社会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组织报名,严禁提前招生报名、常年招生报名;严禁雇佣招生中介招生;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招生;报考潍坊市中心城区民办初中的学生只能选取中心城区的一所民办初中报名,严禁中心区民办初中接收已参加中心区其他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谈及“电脑派位”。

  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取消审批后,实行事后备案管理;面向县(市区)范围招生的简章和广告到生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面向潍坊市范围内及以外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到潍坊市教育局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在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开,公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使用规范学校名称,必须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发现违规招生宣传,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违规招生宣传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视情节轻重做出通报批评、限制招生等处分;对情节严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严禁通过任何形式的测试学科文化知识的方式录取学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严禁依据学科竞赛成绩录取学生;严禁通过幼儿园或小学推荐“学科特长生”方式录取学生;严禁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学科考试成绩单、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和等级考试证书等标志性成果材料;严禁用测试学生家长的方法录取学生;严禁通过培训机构等组织变相招生考试,严禁民办学校到幼儿园、小学利用不正当手段选拔录取学生。

  民办学校组织面谈,要在学生(中心区初中网上)报名后到招生学校现场确认时一并进行,现场确认时要带家庭户口簿。民办学校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面谈交流,对学生的身体状况、思想行为、学习能力等进行了解。民办学校要制定规范的面谈方案,面谈及“电脑派位”过程要向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公开,有条件的学校要现场录像,留存资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民办学校在校生数要控制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招生规模要与自身办学条件相适用,严禁超出自身培养能力超规模招生;民办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民办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鼓励支持小班额特色办学。

  潍坊市中心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www.wfmbzxx.cn)。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至6日,现场到学校确认时间为7月7日至9日,学生不方便在家网上报名的可到招生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当日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公布录取结果。潍坊市中心城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至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公布录取结果。

  变化

  中心三区

  试行网络报名

  今年市教育局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有哪些新的要求?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以下新的要求。

  一是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解决家长集中排队、过长时间等待的问题,今年支持奎文区、潍城区和高新区三个区试行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家长于7月5日至12日进行网络报名;7月15日至17日,根据各区学校通知的相应时间段,合理安排时间,到学校确认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办理有关手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不用担心报不上名,不用焦虑排队。

  二是关于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读小学一年级学生的截止出生年月,由各县市区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保障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基于全面解决大班额工作实际,今年入学年龄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县市区须经过听证后方可实行。

  三是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高新区招生工作跟往年相比,又有哪些新的变化呢?

  高新区今年有两所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分别是东明学校的东方校区和北海学校的大观校区。这两所新建学校的投入使用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东明学校和北海学校起始年级的入学压力,为大班额破解预留出空间。另外,为方便学生家长报名,高新区今年启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可以通过扫描学校的二维码或登录网站进行报名登记,然后根据提示的具体时间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即可,不用排队等候。

  当日,记者还从潍城区教育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更加方便家长,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潍城区自行研发了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网站实现电子化招生全记录,个人信息自动辩别真伪,家长服务信息时时提醒,操作流程专业指引。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潍坊市潍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www.weichengzhaosheng.com)或关注公众号“潍城招生服务”网上报名,家长可随时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关注报名进度,潍城区教育局将通过短信方式将重要提示发到家长手机上。有关招生政策和信息,潍城区教育局也将在潍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及时发布。详细情况可拨打潍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8188709。

  奎文区

  家长需扫描学校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接收能够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7月17日)为准。

  对于非奎文区户口学生。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入学后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根据规定,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现有教育资源应首先满足学区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今年试行网上预约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报名。新生家长需扫描二维码(见各学校招生简章)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报名,进行材料审核。

  奎文户口学生报名时需提供:小学新生报名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接种防疫的证明等材料;初中新生报名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毕业升学登记表等材料。报名所需材料须以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非奎文户口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新生报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1年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小学新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的证明,初中新生还需提供毕业升学登记表。报名所需材料须以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

  潍城区

  确保2011年5月底前出生的儿童入学

  小学招生确保2011年5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最大限度招收六周岁(2011年8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初中招生确保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

  潍城区户口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必须至少随父母一方,户口与实际住址一致且房产主为父母一方;两套或以上住房者以常住房为准且户口在该住房上。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为准。

  非潍城区户口学生,学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小区物业证明);潍城区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需提供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资明细),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

  对个别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集中报名时段内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中小学要妥善处理。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潍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www.weichengzhaosheng.com)或关注公众号“潍城招生服务”网上报名,于7月14日至15日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查询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根据时间安排带子女持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所属片区学校审核报名材料。经招生学校审查、潍城区教育局复核通过后,发放盖有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高新区

  小学约招3000人,初中约招2000人

  实行按地段划分学(片)区、按学(片)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学(片)区内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条件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学(片)区内户籍学生(学片区范围是学片区内住宅,不含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不含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多套房产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毕业学生。具体分为以下两类: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学生(以下简称“户籍学生”),非高新区户籍的学生(以下简称“非户籍学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也可向学(片)区内学校申请。

  高新区小学招生约3000人,初中招生约200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确保100%。严格控制班额,并逐步实现小班化。

  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月12日,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二维码或网站地址,依据提示完成网上报名,也可到现场学校报名。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7日。

  高新区户籍学生,小学由监护人带领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接种防疫证等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片区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初中由家长或学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及小学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片区的公办初中报名登记。非高新区户口的随迁子女入学由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学校就近报名(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由高新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

  高新双语学校民办招生面向高新区部分区域,按照由近到远的原则进行录取。由于区划原因,原来属高新区现属于外区的学生原则上回学生户籍所在区就读;未经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划片区域以外的学生。住房以实际居住为准,没有实际居住或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如果房屋不动产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以上(含),可按照划片条件入学,其他情况不作为入学依据。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或房地(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后(7月17日),但在开学前的(9月1日),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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