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赤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2017年赤坎区秋季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16日,补报时间:2017年7月22日—23日。招生对象是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赤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希望大家喜欢!
一、招生对象
赤坎区属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并在赤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
(三)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赤坎区持有《房地产权证》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
(四)在赤坎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收入来源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符合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一)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人户一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安排入读对口学区学校,未能提供实际居住地相关证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人户分离(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安排入读对口学区学校。
(二)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并在赤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三)异地务工人员在赤坎区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有户籍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外市的须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纳税的随迁子女,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四)异地务工人员在赤坎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有户籍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外市的须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纳税的随迁子女,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在公办学位不能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的情况下,家长可到民办学校办理入学申请(“五年”、“半年”是指2017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五年”或“半年”)。
(五)军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组干[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赤坎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七)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八)持有赤坎区商品房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的非赤坎区户籍人员,权属人适龄子女入学,按照房产地址安排入读对口学区学校。但如果学区学校学位不足,则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持有非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房产份额不足100%)的,其适龄子女入学,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九) 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内容包括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由各民办学校制定,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16日
补报时间:2017年7月22日—23日
四、报名办法
家长须在指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的学校报名。家长只能选择1所学校报名,不能多校报名,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报名时,家长须填写《2017年赤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材料用A4复印纸,按指定顺序装订)。
赤坎区适龄儿童户口挂靠在亲戚或朋友户口上的,须回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学校报名,否则不予以录取。
五、入学证明材料
(一)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户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2.房产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购房发票和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3.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二)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其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户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2.赤坎区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保清单原件,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社保清单须提交原件)。
3.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三)异地务工人员在赤坎区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的随迁子女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户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2.居住证(外市的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3.赤坎区五年以上(含五年)社保清单原件,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社保清单须提交原件)。
4.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四)异地务工人员在赤坎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五年以下的随迁子女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户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2.居住证(外市的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3.赤坎区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保清单原件,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社保清单须提交原件)。
4.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五)在赤坎区持有完全或非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的,其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子女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户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2.房产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购房发票和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3.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六)符合有关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
家长须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赤坎区教育局教育股报名,教育股将证明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六、材料审核和责任追究
(一)学校审核
学校须分类整理入学证明材料,学校领导和经办人审核原件后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在指定时间内上报赤坎区教育局教育股。同时,学校须填写表格《2017年赤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信息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分类表格,并将其电子版发送到赤坎区教育局教育股邮箱(ckjygzs@126.com)。
(二)相关部门审核
赤坎区教育局收集、整理、进一步审核报名证明材料后,送相关部门核实。
1.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负责审核居住证和户口簿。
2.赤坎区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房产证或网签购房合同。
3.湛江市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社保清单。
4.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赤坎分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
相关部门将核实结果报赤坎区教育局,由该局在赤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kqjyj.gov.cn/)和学校公布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名单。
(三)责任追究
凡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视情况将相关人员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
审核材料人员在审核材料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视情况将相关人员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
七、录取办法和公布方式
(一)第一批录取
1.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能提供实际居住地相关证件的)。
2.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未能提供实际居住地相关证件的)。
学位安排:第1类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区直接录取;第2类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在赤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kqjyj.gov.cn/)和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及录取学校,同时公布“第一批录取”后学校剩余学位,开始“第二批录取”。
(二)第二批录取
3.持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权属人的适龄子女。
学位安排: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区直接录取。但如果学区学校学位不足,则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根据房地产权证的地址,在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中,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随机派位)。
(三)第三批录取
4.异地务工人员在赤坎区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其随迁子女。
5.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其非赤坎区户籍的适龄子女。
6.持有非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权属人的适龄子女。
学位安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家长在填写《申请表》时,须从以下四个片区学校中选择其中1个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片区学校参加随机派位。如果被选择的片区学校的学位已满,系统将自动转向其它学位未满的片区学校进行随机派位。
学校分片情况(“第三批录取”学校片区选择):
第一片区学校:二小 二十四小 二十九小
第二片区学校:三小 十五小 八小(旧校区)十六小 十九小
第三片区学校:四小 六小 十七小 二十一小 十五中
第四片区学校:八小(新校区) 三十二小 十七中 二十八中
以上学校在第一、第二批录取后,还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参加随机派位,录取满额则不再参加随机派位,届时以赤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kqjyj.gov.cn/)公布学校名单为准。
(四)第四批录取
7.异地务工人员在赤坎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五年以下,其随迁子女。
学位安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家长在填写《申请表》时,须从以下四个片区学校中选择其中1个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片区学校参加随机派位。
学校分片情况(“第四批录取”学校片区选择):
第一片区学校:二小 八小(新校区) 八小草苏校区
二十四小 二十九小 二十八中
第二片区学校:三小 八小(旧校区) 十五小 十六小
十六小新坡校区 十九小
十九小福建校区
第三片区学校:四小 四小东山校区 六小 十七小
二十一小 十五中
第四片区学校:三十二小 十七中 十九中 二十五中
以上学校在第一、第二、第三批录取后,还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参加随机派位,录取满额则不再参加随机派位,届时以赤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kqjyj.gov.cn/)公布学校名单为准。
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家长可到民办学校申请入学。
随机派位由赤坎区教育局组织,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区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现场邀请若干名家长参与监督,当场公布随机派位入围名单和录取学校名单,同时也在赤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kqjyj.gov.cn/)和学校公布。
八、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须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并在招生前报备赤坎区教育局。民办学校可与公办学校同时开始招生,也可提前进行,但不能突破招生计划。
2.凡经家长确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列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九、入学通知
家长须在8月20日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十、工作要求
1.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开始前,赤坎区教育局将通过赤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kqjyj.gov.cn/)、报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证明材料、招生程序、录取办法、咨询电话等)。
2.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责任及义务。各校要对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高度重视,动员赤坎区所有适龄儿童入学,确保适龄儿童100%入学。
3.学位安排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十一、工作机构
为使招生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运转、公正透明,成立赤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和协调招生工作;各学校成立由校长负总责、本校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工作。
十二、其它
1.招生工作咨询电话设在赤坎区教育局,电话号码是3328494;招生工作投诉电话设在赤坎区监察局,电话号码是8208087。
2.本实施意见由赤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实施意见未涵盖的情况,由赤坎区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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