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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深衣》之华夏衣冠的精神内涵
《深衣》是《禮記》的第三十九篇。鄭玄《禮記目錄》曰:"名曰《深衣》者,以其記深衣之制也。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礼记·深衣》之华夏衣冠的精神内涵的知识,欢迎阅读。
原文:
"《禮記·深衣》有雲:深衣"完且弗費.善衣之次也."關於深衣的形制,從東漢經學家鄭玄始至當代學者,歷來諸家聚訟不已,存在的主要分歧是"續衽鉤邊"的問題。歷代儒家學者但凡學有所成者,都對研究深衣形制十分有興趣,歷代經學家都有其見解和研究成果,其中比較出名的,有宋代大學者司馬光的"溫公深衣"(司馬光冊爵為溫國公),宋代理學大家朱熹研究的"朱子深衣",明代黃宗羲的"黃梨洲深衣",清代學者江永的《深衣考誤》和任大椿的《深衣釋例》中亦有他們對深衣的全面見解,有不少研究者認為他們兩位的研究成果是目前最博採眾長、考證精審的,但受限於清代統治者的壓制,兩位並無制衣實踐的機會。
古者深衣,蓋有制度,以應規、矩、繩、權、衡。短毋見膚,長毋被土。續衽,鉤邊。要縫半下;袼之高下,可以運肘;袂之長短,反詘之及肘。帶下毋厭髀,上毋厭脅,當無骨者。制: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袂圜以應規;曲袷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故規者,行舉手以為容;負繩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義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下齊如權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聖人服之。故規矩取其無私,繩取其直,權衡取其平,故先王貴之。故可以為文,可以為武,可以擯相,可以治軍旅,完且弗費,善衣之次也。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具父母,衣純以青。如孤子,衣純以素。純袂、緣、純邊,廣各寸半。
《禮記深衣說解》
作者:雲塵子丨繁體字來自WPS轉碼
原文:
古者深衣(1),蓋有制度(2),以應規、矩、繩、權衡(3)。
注釋:
(1)深衣:上衣和下裳相連在一起,用不同色彩的布料作為邊緣,能使身體深藏不露而且雍容典雅的一種禮服。(2)蓋:大概。制度:規定與尺度。(3)以:用來。應(yìng音映):與……相應,符合。規:圓規,測量圓形是否符合標準的工具。矩(jǔ):測量方形是否符合標準的工具。繩:測量直線是否符合標準的工具。權衡:權指秤錘,衡指秤桿,權衡指測量重量的工具。
譯文:
古時候的深衣,大概都有規定與尺度,以便與圓規、曲尺、墨繩、稱垂、衡杆相應。
說解:
經典當中說到“古者”如何如何,都是指自古以來相傳的情況如何如何。不是說要復古,而是說要繼承自古以來的傳統。自古以來就有深衣,那麼,深衣也就必然源遠流長了。究竟有多“古”呢?明代人馮複京《六家詩名物疏》第二十八卷中說:“《禮書》雲:虞夏商周養老皆以燕服。又周大夫、士之於私朝,朝玄端,夕深衣;庶人吉服,深衣而已。則深衣在虞爲燕服,在周以爲夕與喪服,大夫士庶人皆服焉。”因此,在虞舜、夏商時期已經有,而且與其他服裝區別開了。正史記載:“黃帝垂衣裳而治。”這裏所說的“衣裳”已經包括深衣,所以,黃帝時代就已經有深衣了。如果從黃帝時代算起,至今已經五千年之久;如果從夏代算起,也已經有四千年的歷史了。至於一般性的服裝,那是從距今大約有將近一萬年的伏羲氏時代就有了。
“深衣”是一種禮服,而不是作為一般性的普通服裝,所以,深衣總是與禮儀聯繫在一起。漢代鄭玄的解釋是:“深衣,連衣裳(cháng音常)而純(zhǔn音準)之以采者。”孔穎達《正義》進一步解釋說:“所以稱深衣者,以餘服則上衣下裳不相連,此深衣衣裳相連,被(pī音批)體深邃,故謂之深衣。”綜合起來說,可以這樣理解:深衣,是上衣和下裳相連在一起,用不同色彩的布料作為邊緣,能使身體深藏不露而且雍容典雅的一種禮服。如果衣服邊緣用白色素絹製作,叫做“長衣”;如果還有外衣套在外,它就叫做“中衣”。
作為一種禮服的深衣,當然要符合禮制;要符合禮制,當然要有規定與尺度。元代人毛應龍《周官集傳》第四卷引用林氏的話說:“前代君王指定衣服制度,豈是隨隨便便的!聽到衣服的名稱就能知道其中的含義;看到衣服的形制就能知道其中的禮義;人性與天命之禮,大道與盛德之義,就在其中體現出來。”宋代人劉克莊《有贈鄭寧文》詩中說:“箏笛焉能諧雅樂,綺羅原未識深衣。”把體現典雅的深衣與追求華麗的綺羅區別開來了。因此,華夏禮儀性服飾,絕不是只求實用性的服飾,絕不是只求華麗的服飾,而是具有深厚的文化內涵在內的服飾。
“規”是測量圓形是否符合標準的工具,用來象徵天道,因為天道圓融。“矩”是測量方形是否符合標準的工具,用來象徵地道,因為地道方靜。“繩”是測量直線是否符合標準的工具,用來象徵人道,因為人道正直。“權衡”指秤錘、秤桿,是測量重量的工具,秤桿是平而不動的,靠秤錘的來回移動來稱量物體的重量,權衡用來象徵原則與變通,因為任何事情都會有不變的原則與具體的變通。這些文化內涵在深衣之中都完美地體現了出來,我們還能把深衣只是當做一種普通的衣服來看待嗎?
原文:
短毋見膚(1),長毋被土(2);續衽鉤邊(3),要縫半下(4);袼之高下(5),可以運肘(6);袂之長短(7),反詘之及肘(8);帶(9),下毋厭髀(10),上毋厭脅(11),當無骨者(12)。
注釋:
(1)毋(wú):不要。見(xiàn音件)膚:露出肌膚。(2)被(pī音批)土:垂落到地面。(3)續衽(rèn音認):“續”是連接的意思;“衽”是下裳左邊部分斜裁出來的前後幅。“續衽”就是把下裳左邊斜裁出來的前後幅連接在一起。鉤邊:把下裳右邊斜裁出來的布幅邊上用帶子鉤連在一起。(4)要縫(yāo fèng音腰鳳):“要”通“腰”,“腰縫”指上衣與下裳相連接的下裳上端。半下:下裳上端四下端寬度的一半。(5)袼(gē音哥):上衣的腋下部分。高下:寬窄。(6)可以:可以用來。運肘(zhǒu音周上聲):使胳膊肘部運轉自如。(7)袂(mèi音妹):指衣袖部分。(8)反詘(qū音屈)之:指把衣袖比胳膊長出來的部分反折回去。“詘”通“屈”,指折疊。“之”指衣袖。及:達到。(9)帶:指腰間的大帶。(10)厭髀(yā bì音押閉):壓在大腿骨上。厭,通“壓”。(11)脅:胸部肋骨。(12)當(dāng音黨陰平聲):處在。無骨者:肋骨與大腿骨之間沒有骨頭的地方。
譯文:
短不至於露出體膚,長不至於覆住地面。縫合裳左邊的前後衽,在右後衽上加一鉤邊。腰縫部分的寬度是裳的下邊的一半。衣袖當腋下部分的寬度,可以運轉胳肘。袖子的長短,從袖口反折上來正好可達肘處。束帶的部分,下不要壓住大腿骨,上不要壓住肋骨,要正好在腰部無骨的地方。
說解:
禮服所講究的是莊重典雅,也不是不能短一點,但是,不能短到露出肌膚,否則便是喪服中的一種孝服了。這種對深衣的要求,而不是對所有漢服的要求,不過,即使在典雅的場合所穿的普通漢服,也不適合露出肌膚,還是能遮住手為好。因為禮服所重視的是莊重典雅,不能輕佻浮躁,同時也有保護肌膚之用。肌膚美好,也不值得炫耀;肌膚不好,不裸露更好。用禮服顯示出莊重典雅的一面,比裸露肌膚而顯示色相更好一些。深衣的特點在於能遮蔽住整個身體,所以,衣袖與下裳都比較長,但是,其長度不應該使下裳拖到地面上。這是為了避免衣服被弄髒。因此,下裳以能夠覆蓋住腳面而不拖地為宜。
對“續衽鉤邊”的解釋,歷來很紛雜,這裏採用清代人江永《深衣考誤》之中的說法。有的把“衽”解釋為衣襟,是泛指下裳的所有部分,範圍過大。有的解釋為下裳兩旁斜裁出來的布幅,實際上下裳的所有布幅都是斜裁出來的,也就是說上窄下寬。有的解釋為下裳左邊部分斜裁出來的前後幅。“續衽”就是把下裳左邊斜裁出來的前後幅連接在一起。普通的漢服下裳是前面三幅、後面四幅,深衣則是前後各六幅,每六幅連成一片,然後將兩片之間的左邊部分連接起來,而右邊的部分不連接在一起,而是鑲上衣緣。假如是直裾深衣,就在右側用細帶子系住;如果是曲裾深衣,可以做成鉤的形狀鉤連住,這樣,在解開大帶的時候,就不至於使下裳拖到地面弄髒了。
腰部部分當然要收起來,這樣使得腰部能夠緊束而且有變化,而不至於使衣服顯得臃腫和過於簡單。緊束的方法是,下裳的十二幅都裁製成上窄下寬的形狀,使得腰部部分的總長度是下擺部分總長度的一半。下擺總長度如果是一丈四尺四寸,那麼,上端的總長度就是七尺二寸。這樣,下擺寬鬆,使行動能夠自如,而不至於邁不開步。
深衣的腋下部分以及袖子應當寬大,寬大的程度以能夠使肘部靈活自如地運動為宜。人的上臂長度一般是恰好到腰部,因此,腋下部分以及袖子的主體部分,其寬度基本上與上衣的高度相等。袖子如此寬大,不僅使手臂在活動時不受拘束,使袖子不至於因此而起褶皺,而且在夏季有涼爽的效果。
深衣的衣袖長度也有標準,也就是要比整個手臂的長度再多出來三分之一,這樣,其中的三分之二是手臂長度,其餘三分之一恰好能夠折回來達到肘部。當我們把手掌也伸展開之後,仍然有相當於一只手掌長度的長度。至於袖口的寬度在此沒有規定,所以,後世的深衣有袖口與袖子同樣寬度的,也有袖口略有收減的,但即使收減也不能收得太窄,一般情況下,以收口者為多,這樣做事比較方便一點,而且在袖子中可以存放小件物品。
穿深衣的時候,腰間需要有大帶束住,其寬度的要求是,下端不至於壓住大腿骨,上面不至於壓到肋骨,恰好是在肋骨下端與大腿骨上端之間。這樣穿起來比較舒適,而且可以隨著身體的胖瘦變化而加以調整。大帶太窄或者太寬,都與全身不協調,而且不舒適。
原文:
制十有二幅(1),以應十有二月;袂圜以應規(2),曲袷如矩以應方(3);負繩及踝以應直(4),下齊如權衡以應平(5)。故規者,行舉手以為容(6);負繩抱方者(7),以直其政(8);方其義也(9)。故《易》曰:坤六二之動(10),直以方也(11)。下齊如權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12)。五法已施(13),故聖人服之(14)。故規矩取其無私,繩取其直,權衡取其平。故先王貴之(15)。
注釋:
(1)制:下裳的布幅規定。十有(yòu音又)二:即“十二”。(2)袂圜(mèi yuán音妹原):袖子呈圓形。應規:與圓規的標準相符合。圜,通“圓”。(3)曲袷(qū jié音屈潔):彎曲交叉的領口。應方:與方正的矩形標準相符合。(4)負繩及踝(huái音懷):背後從上至下由一條直線貫通到腳脖下麵。應直:與正直的標準相符合。(5)下齊:下裳下端齊整。應平:與公平的原則相符合。(6)行舉手:行揖讓之禮的時候。以為容:用來體現儀容。(7)負繩:指背後有縱向直線衣縫。抱方:指前面有左右交叉而成的方形領口。(8)直其政:使其政令正直。(9)方其義:方正而不妄動以便符合禮義。(10)坤六二之動:指《周易·坤》的六二爻(yáo音搖)辭:“直方大,不習無不利。”《象傳》解釋說:“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11)直以方:正直而且堅守道義不妄動。(12)以:用來。安志:使心志安定。平心:使內心平和。(13)五法:指下裳十二幅所代表的生生不息,袖口圓融所象徵的天道,交領所象徵的地道,背縫所代表的正直與貫通,下裳下端所象徵的公平等五種法則。已施:已經體現在深衣之中。(14)服之:穿這種深衣。(15)先王:以往歷代賢明的君王。
譯文:
裳制用十二幅布,以與一年的十二個月相應。衣袖作圓形以與圓規相應。衣領如同曲尺以與正方相應。衣背的中縫長到腳後跟以與正直相應,下裳下端齊整如同權衡以與公平的原則相符合。因此袖似圓規,象徵舉手行揖讓禮的容姿。背縫垂直而領子正方,以象徵政教不偏,義理公正。因此《易》說:“六二爻象的變動,正直而且堅守道義不妄動。”下邊齊平如稱垂和稱杆,以象徵志向安定而心地平和。五種法度都施用到深衣上,因此聖人穿它。符合圓規和曲尺是取它象徵公正無私之義,垂直如墨線是取它象徵正直之義,齊平如稱垂和稱杆是取它象徵公平之義,因此先王很看重深衣。
說解:
深衣下裳用十二幅布來做,因為上衣象徵天,下裳象徵地;日月運行於上天,而在地上體現為四季十二月,萬物生生不息就在其中進行,人道的一切也都遵循十二月來展開。就像《易經》的乾坤兩卦一樣,乾卦有六陽畫,坤卦有六陰畫,乾坤合在一起構成十二畫,其實,乾卦六陽畫的背後就是六陰畫,坤卦六陰畫的背後就是六陽畫,所以,當天道完善而達到極至的時候,地道也就在其中了;當地道完善而達到極至的時候,天道也就在其中了;人道效法天地之道,所以,人道也就在乾坤兩卦之中。乾卦代表剛健,坤卦代表柔順,剛健而又柔順貫通起來,大道也就得以體現出來了;乾卦以九五爻為主,爻辭為“飛龍在天,利見大人”,坤卦以六二爻為主,爻辭為“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兩者相合,還有什麼不利呢?
衣袖的圓口象徵著天道,圓融健動,自強不息;中間虛空,象徵著虛懷若谷。我們在行禮的時候,雙手弓起而呈圓形,兩手相平,虛花相向,就像兩個人相互在行揖讓之禮。人間能夠行此揖讓之禮,還怎麼會有那麼多的勾心鬥角、爾虞我詐?
衣領如同曲尺,在後面是連在一起的,在前面則是交叉在一起的,這種交叉形成了一個方形,象徵地道的柔順而又穩定寧靜。領後如天,領前如地,下垂而貫通全身上下,這就像大地相對靜止,而萬物以及人類就在其上生生不息。《周易》中說“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禮記·樂記》中說“地無私載”,大地就是這樣靜止地處於人類的腳下,無私地承載著一切。大地不是不動,但相對於人類來說,它卻是寧靜的,這就像人心應該堅持道義而永遠不動搖一樣,就像國家政令能夠堅持道義而不偏頗一樣。能夠如此,修身、治國還有什麼問題呢?
《論語·雍也》中記載孔子的話說:“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大學》中說:“身有所忿懥(fen zhi,怨恨憤怒之氣),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深衣背後的直線與下裳下端的齊平,也就象徵著“正直”與“平齊”。在人的修養之中,所謂“直”也就是要“忠”——發自真心而且合乎分寸,所謂“平”也就是要“恕”——將心比心而推己及人;在治國平天下的時候,所謂“直”也就是要不用欺騙、誘惑與威脅手段;所謂“平”也就是要行王道仁政。能夠如此,修身、治國還有什麼問題呢?
讀到這裏,誰還會認為深衣只是一件普通的衣服呢?當我們穿上它的時候,也就是在時刻告誡我們效法天道、地道、人道,時刻告誡我們要注意修身行政,所以,要修身而達到“內聖”的境界,要從征而達到“外王”的境界,都可以從深衣的這種文化內涵中得到啟示與勉勵。這樣說來,聖人怎麼會不穿深衣?賢明的君王怎麼會不重視深衣呢?
原文:
故可以為文(1),可以為武(2),可以擯相(3),可以治軍旅(4)。完且弗費(5),善衣之次也(6)。
注釋:
(1)可以為(wéi音圍)文:可以用來作為推行道德禮義的文官的服飾。文:本來指道德禮義,此指文官的服裝。(2)武:本來指用軍事手段維護和平、消除邪惡與暴亂,此指武官的服裝。(3)擯相(bìn xiàng音鬢象):本來指幫助舉行禮儀的司禮官員,此指司禮官員的服裝。(4)治軍旅:本來指治理軍隊,此指治理軍隊的官員的服裝。(5)完:完善而不易損壞。且:而且。弗費:只用白布製作,而不需要任何花紋錦繡。(6)善衣:指朝服和祭服。次:次等。
譯文:
所以,深衣可以作文服穿,也可以作武服穿,可以在擔任儐相時穿,也可以在治理軍隊時穿,完善而不易損壞,而且只用白布製作而不需要任何花紋錦繡。是除了朝服和祭服之外最好的衣服。
說解:
無論從事於什麼職業,無論做什麼事情,都需要道德禮義的修養和堅持道義原則,深衣所告誡和勉勵我們的,不是具體職業或事情的方式方法,而是無處無時都不可缺少的原則。因此,深衣可以作為文服、武服、禮服、軍服。從另一個方面來說,有因為深衣各方面都非常完美無缺,不易損壞,布料以及做工省事,所以,在深衣產生之後,一直到清朝之前,雖然漢服的變化形式很多,但是,深衣卻一直受到人們重視,甚至元朝時也仍然有深衣之制;所以,從諸侯以下,以及普通百姓,都是把深衣作為吉服來穿。朝服只是官員在朝見國君之時所穿,祭服只是直接主持或參與祭祀的人所穿,所以,雖然它們很好,卻不如深衣更加普遍適用。
原文:
具父母、大父母(1),衣純以繢(2);具父母,衣純以青(3);如孤子(4),衣純以素(5)。純袂、緣、純邊(6),廣各寸半(7)。
注釋:
(1)具父母:指父母尚在。大(tài音太)父母:指祖父母。(2)衣純(zhǔn音準):衣服的邊緣。以繢(huì音繪):用有圖案或花紋的布料。(3)青:深藍而接近於黑的一種顏色。(4)孤子:三十歲以下而失去父親的孩子。(5)素:白色生絹。(6)純袂(zhǔn mèi音準妹):袖口的邊緣。緣:下裳的邊緣。純(zhǔn音準)邊:衣服兩側的邊緣。(7)廣:指深衣邊緣的寬度。寸半:一寸半。
譯文:
父母、祖父母都健在,深衣就鑲帶花紋的邊。父母健在就鑲青邊。如果是孤子,深衣就鑲白色生絹的邊緣。袖口的邊緣、下裳的的邊緣和衣襟的側邊的邊緣,所鑲的邊緣寬度都是各一半寸。
說解:
一個人的父母和祖父母都還健在的時候,即使平時穿衣服,最好也不穿上下全是純白色或純黑色的服裝,因為在華夏禮儀和民俗之中,那是孝服的色彩,所以不吉祥。民間流傳這一句話:“要想俏,一身孝;要想美,一身黑。”一般說來,假如祖父母見到孫子、孫女穿這樣的衣服,雖然嘴上不說,心裏也會感覺到不舒服。深衣作為一種禮服,更講究遵守禮儀,所以,在華夏文化中,深衣沒有衣服面料和衣服邊緣都採用白色或黑色的,除了中衣、玄衣纁裳之外。即使是普通衣服,也不提倡全身都是白色或黑色。
深衣制度規定,有父母和祖父母的時候,深衣的邊緣要用有花紋圖案的布料來做,可以增加喜慶色彩、歡樂氣氛;祖父母不在了,只有父母還在,就穿青色邊緣的深衣,不是純白色,也不是純黑色,再說,青色與黑色畢竟還有所不同,否則,白色布料用黑色布料做邊緣也不適合。如果三十歲之前就失去了父親或母親,那麼,所穿的深衣應該用白色生絹做邊緣,需要注意的是,白色生絹的顏色和麵料顏色也不盡相同,因為深衣的面料按規定是採用細麻布,但不能用粗麻布,否則就接近喪服了。深衣邊緣的寬度都是採用一個標準,就是一寸半。過寬過窄都不協調,如果沒有邊緣也就不屬於深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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