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广场灯光的环境设计
灯光表现力是渲染空间气氛的重要因素,装饰与艺术照明时灯光表现力的手段就是利用灯光表现力来美化广场环境空间,利用灯具造型及其光色的协调,使环境空间具有某种气氛和意境,体现一定风格,增加城市广场的美感,使广场环境空间更加符合人们的心理和生理上的要求,从而得到美的享受和心理平衡。所以在广场照明设计中,应致力于利用灯光的表现力对环境空间进行艺术加工,以满足人们视觉的心理机能的要求。实践证明,由灯光显示出来的空间效果,利用灯光对广场建筑和物体造型的渲染,利用灯光做出的雕塑和图画,有着十分诱人的魅力,发挥了丰富的艺术效果。
1 灯光表现力的主要效用
1.1 丰富空间内容。
在现代照明设计中,运用灯光的扬抑、隐现、虚实、动静以及控制投光角度和范围,以建立光的构图、秩序、节奏等可以大大渲染空间的变幻效果,改善空间比例,限定空间范围,强调趣味中心,增加空间层次,明确空间导向。可以通过明暗对比,在一片环境亮度较低的背景中突出明视效应,以吸引人们的视觉注意力。
1.2 装饰空间艺术。
灯光的装饰效用可以通过灯具自身的造型、质感以及灯具的排列组合对空间起着点缀或强化艺术效果的作用。但是只有当灯具的选择与广场环境相协调时,才能更有效地体现出光的装饰表现力。灯饰在广场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照明灯具的艺术化处理,对广场环境起着锦上添花、画龙点睛的作用,使广场环境空间体现各种气氛和情趣,反映广场的风格。灯光的表现力除了与照明灯具的造型有关,也与广场空间的形体、色彩合为一体。当灯光照射在广场环境中的建筑物、水体、植物等环境设施时,借助于光影效果便将这些设施美的韵律揭示出来。如果进一步考虑光色因素,会使这种美的韵律增添神奇的意境。当灯光与广场流水、特别是与声控的喷泉相结合时,那闪烁万点的碎光和成串跃动的光珠,给广场空间平添奇丽多姿的艺术韵味。
2 城市广场灯光环境存在的问题
2.1 能源的紧缺限制了灯光环境的发展。
城市广场灯光环境规划设计形态与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密切相关。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的急速发展使城市广场的规模和空间形态发生急剧变化,由于人们的市场观念趋于成熟,人们对城市广场灯光环境的改造也日益强烈。
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仍处在发展时期,城市发展水平不均衡,在一些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允许的情况下,规划设计城市广场灯光环境从各方面来讲都受到制约。具体表现在城市广场灯光环境的资金投入大,而且它包含在整个城市灯光环境规划设计之中,仅仅是城市广场亮起来不能形成整体的美。城市灯光环境又需要消耗大量电力能源,在能源紧缺的今天,这似乎与节约能源这一国际性的社会主题相悖。因此有人认为城市广场灯光环境造成经济与能源的浪费,对城市广场灯光环境的改造、规划设计的必要性提出质疑。
2.2 单一的照明满足不了市民的需求。
目前,在我国许多城市中,广场夜空间环境仍以单一的照明功能为主,而忽略了广场主体――人的心理和生理需求,在有些城市,广场仅作为白天人们活动的场所,夜间照明也只是勉强照明,有时甚至连照明灯具的基本数量也不能保障,离现代城市夜景观环境质量要求相距甚远。而一些城市片面的认为,要提高夜晚经济,只要把商业街的灯光环境搞好就行了,于是使广大市民面临的是商业、闹市区明亮一片,广场却十分萧条,无形中造成市民夜间户外环境的单一。
2.3 灯光的使用不当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城市广场已经成为人们夜景生活的首选区域,而这些城市广场,即使已经“亮”起来了,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滥用或对光使用不当的情况。广场夜晚的光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夜生活质量。如今,形象建设的概念已深入人们的头脑,一些企业单位甚至一些政府和个人为了扩大自身形象的.知名度,毫无规划设计地竞相在城市广场树立自己的广告牌、广告塔,比大、比高、比亮,其组合起来的最终结果却是不自觉地损失了城市形象,污染了城市广场的夜环境,造成对市民的极大伤害。
2.4 整体规划的艺术效果欠佳。
国内若干城市虽然已经意识到开发广场夜晚景观的重要性,并做了许多实际工作。然而,我国过去的广场设计一般并不考虑广场的灯光环境,特别是灯光环境的艺术化。即使某些广场在夜晚进行了必要的照明,也是在广场主体完成后才添加的“身外物”。缺乏整体规划及艺术效果的设计与协调管理而自发、无序进行的开发会产生一些事与愿违的结果。如导致光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甚至影响交通安全。
2.5 市民破坏严重。
最初公共照明被引入城市地区,是作为减少对人身及财产犯罪的一种手段。今天,犯罪及破坏行为仍是许多公共场所及广场环境的一大问题。在许多城市广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行骗、偷窃、阴谋破坏甚至恐怖犯罪。即使是现代文明非常强的城市在公共场所和广场中都还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如在黄冈市某些广场由于灯光照度不够,人们在广场休息时,一不留神,就有被偷盗的可能。不少调查表明,良好的照明可减少这些社会生活的消极面。
3 城市广场环境设计目标
形象、功能、环境是现代广场灯光规划设计的基本内容。这是我们谈的所谓评价规划设计城市广场灯光环境时应该考虑的三个方面,我们在进行城市广场灯光环境设计过程中应当考虑的因素。首先是范围与规模。广场的形式不同,规模不同,灯光环境规划设计的方法也不一样。其次是现状、定位。定位主要指我们设计的城市广场灯光环境在城市或区域中所处的位置,是面向全市的还是面向一个区的?风格也是定位的一个内容。其实定位与功能、形象、风格等都有一些关系。定位中还包括一项内容即标准,是国际水准的,还是比较符合当地水准的功能,主要从人的使用来考虑;风格,包括是欧陆式的,还是比较传统的中国园林式的;是比较开场空旷的,还是比较封闭隐秘的。这些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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