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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案火灾损失财产价格鉴证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火灾案件的频频发生,火灾损失财产价格鉴证在涉案财产价格鉴证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加,涉案金额也往往占据各类案件榜首。如此形势之下,火灾损失财产价格鉴证工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可小觑,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价格认证中心在社会上的公信力、影响力。因此,进一步规范火灾财产价格鉴证工作的委托程序、办理程序、鉴证方法、法律依据,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规范涉案火灾损失财产价格鉴证的重要性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火灾财产损失统计,最关键的第一步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指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核对和统计,一直是火灾案件中最关键,也往往是最难攻克的一步。由于火灾案件的特殊性,对价格鉴证的首要条件就是一个字“快”。火灾猛于虎,带来的破坏性是瞬间性的,要在第一时间能够搜集到有价值的信息。价格鉴证人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快速、精准的损失统计,是日后完成火灾财产损失价格鉴证的必要条件。
但是,在火灾案件中,鉴证标的的存在形态并不是单一的,往往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实物存在的形态:物品经过火烧、烟熏、水渍、碰撞、污染等,仍能看到有实物存在。这种情况下统计工作就相对比较简单,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当事人的陪同下,逐一清点,把物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登记造册。
2、有实物残骸存在的形态:物品经过火灾后,有部分实物形态已经烧损,但是在火灾现场仍能看到部分实物,并经过价格鉴证人员仔细观察后,基本能够恢复其原貌。今年认证中心就遇到此类案件,位于市中心的小商品市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1300平方米,造成损失的全部是市场经营户的库存物资,其中包括旅游商品、不锈钢家具、餐具、各种塑料制品等等,品种多达千余种。在现场勘查时,一部分烧损物品烧为灰烬,还有大部分商品留有残骸。但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数量清单和票据来看,数目都相当大,不可能全部堆放在现场,存在虚报数量的情况。为准确统计财产损失,鉴证人员深入火灾现场调查走访,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现场勘查,尽可能的一一还原受损物品原貌,在对残骸清点完毕之后,又在市场上找了几家类似规模的经营户,对其的库存物资、商品经营数量进行比对,经过鉴证人员科学核算后,根据该商铺的经营能力,确定了最后的烧损物品数量。
3、完全灭失的形态:火灾过后,没有任何实物形式的存在,只能根据当事人的描述,来进行损失数量的统计。这往往是火灾案件价格鉴证的难点和争议最大的地方。因此,价格鉴证人员统计好数量之后,必须由当事人、公安消防人员、价格鉴证人员三方同时签字确认,以免日后出现异议无证可举。这类案件认证中心也遇到过,一家生产塑料加工的企业,专门生产各类汽车用塑料脚垫、车牌架等。发生火灾后,现场已经一片狼藉,尽数化为灰烬。然而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数量相当大,为确保统计数量的真实性,价格鉴证人员根据该企业设备加工情况、生产销售情况、仓库存储量,经过几个方面的综合核算,该企业不可能有这么多原材料和半成品堆放在企业内。最后通过价格鉴证人员准确的判断,在当事人申报的数量上至少减去了几十吨。
二、规范火灾损失财产价格鉴证流程
火灾损失财产价格鉴证是价格鉴证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不仅能为公安消防机构建立火灾损失统计依据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有利保障,也是受害者作为民事赔偿的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要进一步做好火灾损失财产价格鉴证,加强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价格鉴证工作的管理,规范鉴证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1、明确委托机关和事由。火灾发生后,凡初步测算直接经济损失可能超过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即50万元的,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托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鉴证,并作为办理火灾刑事案件的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托价格鉴证的,应当出具价格鉴证委托书,并载明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范围及相关情况、价格鉴证的目的和要求、价格鉴证基准日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规范现场查勘程序。价格认证中心接受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委托后,须立即前往现场查勘。价格鉴证人员须在公安消防机构的陪同下,成立至少不少于两人的鉴证小组(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者专业人员协助勘查)。对火灾现场的残骸要进行科学查询及测算分析,不能盲目的进行查勘,从而导致标的物被移动、被破坏,为下次取证、复验带来难度。因此,在勘验火灾现场时应当遵循火灾现场勘验规则,采取现场照相或者录像、录音,制作现场笔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方法记录现场的情况,尽可能少的破坏现场。对火灾现场的直接损失进行逐项查勘,对消防机关提供的财产损失清单进行核对清点,做好清点记录。最后,由鉴证人员、公安消防机构人员和事故当事人三方人员签字确认,以此确定损失范围,防止今后出现异议。
3、科学鉴证,出具鉴证报告。2014年发布的GA185-2014代替了GA185-1998,与GA185-1998相比,进行了多处技术变化。价格鉴证人员可以根据GA185-201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进行科学核算,才能出具最科学、准确、合理的价格鉴证结论书。在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分类中,包括建筑类损失、装置装备及设备损失、家庭物品累损失、汽车类损失、产品类损失、商品类损失、保护类财产损失及其他财产损失。建筑物的火灾直接损失额的核定,以当时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乘以建筑物的成新率、烧损率计算;机器设备可以修复的,按修复费用计算,不可修复的,其损失额等于机器重置成本乘以成新率再扣除残值计算;家电、家具的火灾直接损失核算,用其重置成本乘以成新率再扣除残值计算;衣服、日常用品的火灾直接损失核算,按烧损前财产总量的30%核算;金银饰品等财产损失,按照当时当地的加工费计算。
4、完善火灾价格鉴证归档工作。价格认证中心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后,所有资料连同价格鉴证结论书一并实行一案一卷档案制度。由于此项工作的实践机会不多,鉴证人员欠缺经验,再加上火灾案件的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对价格鉴证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从业实践经验要求很高,因此,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为日后经验积累,不断完善自身专业知识、掌握有关火灾价格鉴证业务知识有着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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