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监理工程师知识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章节的知识点主要有:勘察、设计合同文本(四个)的名称及适用范围;设计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设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条件;设计人配合施工的工作内容;设计合同变更的规定; 违约责任,特别是有关的数据。下面一起和小编来复习一下!
第一节 勘察设计合同概述
一、核心知识点
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名称及适用范围
1、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勘察合同范本按照委托勘察任务的不同分为两个版本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GF-2000-0203]
范本适用于为设计提供勘察工作的委托任务,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 测量、工程物探等勘察。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GF-2000-0204]
该范本的委托工作内容仅涉及岩土工程,包括取得岩土工程的勘察资料、对项目的岩土 工程进行设计、治理和监测工作。
2、设计合同分为两个版本。
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GF-2000-0209] 范本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GF-2000-0210] 该合同范本适用于委托专业工程的设计。
第二节 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一、核心知识点
设计合同的订立
1、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3)工程勘察资料等。
2)项目设计要求
(1)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2)限额设计的要求; (3)设计依据的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2、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
(1)设计范围。合同内应明确建设规模,详细列出工程分项的名称、层数和建筑面积。
(2)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要求。
(3)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可能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 也可以是其中的某几个阶段。
(4)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 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5)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包括向发我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 关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事项。
第三节 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
一、核心知识点
一)合同的生效与设计期限
1)合同生效
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合同总价的 20%为定金。设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2)合同终止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或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完 成施工安装验收,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
二)发包人的责任
1)提供设计依据资料;
2)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3)外部协调工作
设计的阶段成果(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由发包人组织鉴定和 验收,并负责向发包人的上级或有管理资质的设计审批部门完成报批手续。
三)违约责任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延误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向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 1 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2)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 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 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1)设计错误。对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 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来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 计费。损失严重的,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范本中要 求设计人的赔偿责任按工程实际损失的百分比计算;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需在相关条款 内具体约定百分比的数额。
(2)设计人延误完成设计任务。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计资 料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每延误 l 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3)因设计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 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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