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监理要点

时间:2024-10-17 13:57:37 监理工程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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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监理要点(汇总)

  进入21世纪,中国塔吊行业整体格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断有新的企业进入塔吊行业,那么塔吊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保险装置

  1.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勾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3.爬梯护圈

  (1)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附墙装置

  (1)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轨道式起重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并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3.夹轨钳。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应安装防风夹轨钳。

  4.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不锈钢焊条

  安装与拆卸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又危险的工作,再加上塔吊的类型较多,作业环境不同,安装队伍的熟悉程度不一,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专业队伍并取得市级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塔吊指挥

  1.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挠,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路基与轨道

  1.塔吊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3~15t)0.12~0.16MPa;重型塔(15t以上)>0.2MPa。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碴石,并有排水措施。

  2.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240、180×260等),枕木长度应至少比轨距尺寸大 1 200 mm。当使用一长两短枕木排列时,应每隔6m左右加设一根槽钢拉杆以确保轨距。枕木间距为600mm。当使用定型路基箱时,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3.轨道的两侧应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钉钉牢(或用压板压牢),不得缺少和松动。轨道的接头应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接头夹板应与轨道配套并应将螺栓全部装满、紧固。

  4.轨道水平偏差在纵横方向上不大于1/1000。(应使用水平仪,在两条轨道上,10m范围内,分别测不于于三点,取期平均值)。

  5.距轨道终端1m处,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止挡器),其高度应大于行走轮的半径,以阻挡住断电后滑行的塔吊不出轨。

  6.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

  电气安全

  1.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行走,应装设具有张紧装置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磨擦或被轨道上杂物缠绕发生事故。

  2.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置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3.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4.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再加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电气连接,轨与轨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

  5.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

  多塔作业

  1.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车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

  (1)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m。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2.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

  (1)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

  (2)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安装验收

  1.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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