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考务工作。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机构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相互协调,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等环节的有关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调整为相邻2个周末共4天,考试时间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附件1)。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8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9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
考生于2月21日9:00至3月6日17:00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进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报名页面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页面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使用该软件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接受,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谨慎操作。
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考生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查
全省实行考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查,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和《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完成情况表》(见附件4);
6.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2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不符合规定学历的人员需提供《主要技术资历与业绩登记表》(见附件5)和满足要求的设计图纸。
省直考生先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花名册》(见附件6),于3月7日携带花名册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资格审查(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于3月12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缴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计〔2016〕82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费按知识题(选择题)每科63元、作图题每科152元收取;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费按知识题(选择题)每科70元、作图题每科75元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3月17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网上缴纳考试费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5月2日16:00起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考生要认真阅读《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7)。
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查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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