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20-10-30 11:38:34 建筑师 我要投稿

湖南省2017年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省2017年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条件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见附件1、2)对首次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原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3、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4。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5)。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4)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4)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9:00—3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

  照片上传成功后,选择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按属地原则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区市和资格审查的市州,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到其他未结束报名省区市报考。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且在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月

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

7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5月

13日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14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

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

7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科目及代码见附件6。

  五、考试方式

  (一)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二)报考人员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7。

  (三)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作图题草稿纸备专用A2草图纸,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7年度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日9:00 — 5月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进入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录后,报考人员须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文件规定,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3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每科1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152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10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每科2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7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5元)。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结束两个月后,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考试用书及成绩有效期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不变,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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