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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竹溪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7]4号)文件精神,现将竹溪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
按照2017年全省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分类别(省新机制、地方财政)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
二、审查时间
2017年6月12日至13日(星期一、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三、审查地点
竹溪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办公楼四楼大会议室,办公电话:0719-2731147)
四、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单;
2、二代身份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及报考地方财政教师的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地方财政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报考地方财政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证书;报考地方财政中小学体、音、美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需专业对口,其中应届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正式聘用报到时需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已经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打印本人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所有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低段岗位,持有低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段岗位。对报考地方财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面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5、与笔试准考证上相同的照片2张(小2寸彩照)。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发放《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并缴纳面试费50元/人。
(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公告面试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注明事由,报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同类别、学段、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