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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哈密市特岗教师面试复审通知
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即将进入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培训等环节,为切实做好哈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招聘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下午16:30开始),具体详见附件面试安排表。
2、面试地点:伊州区第八中学(原哈密市八中)
(二)面试人员确定及要求
1、从笔试成绩通过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中,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未达到要求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照面试和安检要求,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入场(如:包、手机等)。
4、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
5、对在面试中有作弊、替考行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备案上报,三年内不准参加自治区教师招聘考试。
(三)面试比重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不再计算总成绩。
(四)面试内容、方式及评分
面试以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中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超半数的面试考官认定考生不能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的,实行一票否决,面试成绩为不合格。
1、幼儿园教师岗位
面试分为两部分,试讲答辩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现场试讲50分,答辩5分,幼教专业技能测试45分。
试讲答辩。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由考生事先自行准备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共5节教学活动设计,要求涉及三个年龄段和五个领域(教学活动设计不得写考生姓名,只写准考证号)。现场由考官在5节教学活动设计中任意抽取一节试讲,试讲完毕后,考官根据现场试讲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45分。考试形式分为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各15分。自弹自唱,考生在指定的10首幼儿作品中,现场抽取其中一首弹唱。考场提供电子琴和手风琴,考生可在这两种乐器中自选一种乐器弹唱,不得使用其他乐器。舞蹈,考生可自行提前准备一段3分钟内的幼儿舞蹈,进行现场表演。(考场提供多媒体设备,考生可自带U盘,自带的U盘中只能拷贝考试的舞蹈曲目,不得有其他乐曲)简笔画,要求考生根据该场次考试既定的具体题目进行现场绘画,在2分钟内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考场提供专用纸张,所需画笔考生自行准备)
2、中小学教师岗位
面试总分150分,其中试讲120分,答辩3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等学科考生需进行专业测试,其中试讲70分,答辩20分,专业测试60分。
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教案不得写考生姓名,只写准考证号),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考官根据现场试讲情况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体育专业加试:1.速度测试:400米,男子在1分10秒内,女子在1分20秒内,15分;2.力量测试:男子引体向上不少于15个,女子俯卧撑不少于10个,15分;3.技术测试:篮球基本技术,15分,乒乓球基本技术,15分。
音乐专业加试:1.读谱测试:视唱指定的五线谱和简谱,发音准确,乐感较强,15分;2.声乐测试:演唱指定歌曲和自备歌曲各一首,15分;3.乐器测试:演奏手风琴或电子琴、热瓦甫,30分。(手风琴、电子琴考场准备,热瓦甫考生自行准备)
美术专业加试:1.速写测试:半小时内进行指定的场景速写,20分;2.素描测试:两个小时静物铅笔素描,20分;3.创作测试:在规定时间进行简单美术构思创作,要求用水粉或者水彩绘画,20分。(专业加试所需画笔、颜料等用具均有考生自行准备)
信息技术专业加试:1.计算机基本知识,windows操作系统基本知识,20分;2.office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使用能力,20分;3.网络知识和网络使用能力,20分。
(五)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哈密市教育局、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面试完毕,每位考官须各自填写“面试评分表”,给出分数并在评分表上签字,最后以所有考官的平均分确定考生最终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重分,可保留三位小数),所有考官在面试评分汇总表中签名,组长签字确认,则成绩有效。核定面试结果交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离场。
二、公布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考生于7月25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登陆哈密市政府网站进行查询总成绩(网址:http://www.hami.gov.cn/)。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当天请空腹前往。
3、政审。哈密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政审工作将于2017年7月31日-8月3日进行。请入围体检、政审环节考生本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两张1寸免冠照片前往哈密市教育局领取体检表(政审表在哈密市政府网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网址:http://www.hami.gov.cn/),考生7月30日下午16::30领取体检表,逾期未领取体检表和未参加体检、政审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空岗调剂
1、调剂工作于8月4日-5日,由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哈密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
2、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的原则,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相同学段、相同(相近)学科的空缺岗位。
3、被调剂考生由哈密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调剂录取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调剂。
五、公示
哈密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哈密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岗前培训
1、岗前培训8月18-28日,各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各校(幼儿园)新聘教师参加伊州区教育局组织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民族团结、新疆地方史、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
2、被录取考生必须于8月17日前,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等证件到所报考岗位各县(区)教育局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录取资格。
3、新聘教师培训合格后,于9月1日前到报考岗位各县(区)教育局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902—2253059 225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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