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舞在中国的现状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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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正值美国街舞的第一次热潮,街舞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地下一下子冒出地面,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出现在《国家地理》的封面和各大电视台的黄金时段,连里根总统都现场观看霹雳舞表演。街舞电影、电视片纷纷出笼,仅1984年一年里就有7部街舞电影问世。而整个街舞狂热的最高峰发生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闭幕式上。当莱昂纳尔·里奇演唱歌曲《一整夜》时,在焰火的映照下,来自10多个团体的200名舞者面对10万观众跳起街舞,多名舞者同时打起头转(霹雳舞中一个高难度的力量动作),数百万的观众在电视机前看到了这激动人心的一幕。
在中国,那个时候录像机刚开始进入家庭,《霹雳舞》的录像带通过各种途径传递到中国青少年的手中,那些最早拥有电视机录像机的青少年家庭成为霹雳舞的传播中心。满大街一时间出现了许多头扎花布、脚蹬回力球鞋的“马达”(《霹雳舞》中的主角之一,名叫布加洛·施林普,街舞历史上著名的舞者)们,他们就像大脑出了毛病一样一会儿一只手到另一只手“传电”,一会儿前后左右地走起“太空步”,一会儿又对着空气“擦玻璃”。其实,连当时美国的媒体在第一次街舞狂热中也搞晕了头,他们把霹雳舞这个纽约的舞蹈名称安在西岸舞蹈身上。电影《霹雳舞》应该叫做《疯克舞》或者《锁舞和爆舞》,因为它在加州拍摄,基本上反映的是西海岸的舞蹈。但是不论如何,《霹雳舞》对中国的影响巨大,中国内地因之几乎与美国同步地出现了一大批街舞者,而且水平也相当高。已故青年舞蹈家陶金是当时知名的学习、实践街舞的专业舞者。
可惜的是,到了八十年代末霹雳舞在中国迅速地消失了。这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美国的影响。自1986年开始,街舞热在美国逐渐降温,过度的商业炒作使街舞很快成为大众口中嚼剩的口香糖,流行艺人迅速窃取街舞成果将之重新包装成更易为大众所接受的流行产品,真正的街舞却遭到抛弃:二是“霹雳舞”没有为社会所正确认识。跳“霹雳舞”的年轻人,除了艺术专业的以外,大都是不爱学习、贪玩好动的学生或社会闲散青年,其中许多人是当时被称为“痞子”的不良少年;三是“霹雳舞”在当时没有得以成长和发展的市场环境。美国的第一波街舞热潮建立于大规模的商业宣传和商业开发之上,八十年代中的中国连广告都很少,根本谈不上对街舞的商业包装和开发。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街舞在美国得到复兴,这主要归功于街舞以及整个嘻哈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流行。八十年代纽约嘻哈艺人曾努力地向全世界推广这种文化,他们的嘻哈巡回演出走遍美国,走到法国和英国,并且在1984年来到日本。到了九十年代,作为一种新兴的、时尚的文化形式和生活方式,嘻哈在全世界迅速发展起来。1990年德国举办了第一届“Battle of the Year”街舞比赛,现在成为全世界最重要的年度街舞赛事。日本青少年凭着努力、聪慧和创造力,很快便掌握了并发展了街舞。日本街舞者的成就得到美国人的`认可,他们把这种文化传向韩国、台湾等周边地区。自九十年代中开始,街舞在中国大陆以广州、上海、北京三个城市为中心,逐步传播开来。
受香港、台湾的影响,广州的街舞及其嘻哈文化出现较早,并且迅速在全省普及。街舞一词就是最早在广东地区传播开的。其实在美国并没有一个词语来统称嘻哈文化中的舞蹈,街舞(Street Dance)只是美国西海岸的叫法,在纽约人们只称呼具体舞种的名字:Hip-Hop、Breaking、Popping等。是中国人统一了嘻哈舞蹈的名称。而倾向于东岸的嘻哈人士,比如B-Boy们就不太喜欢用街舞这个称谓了。广东的街舞深受纽约风格的影响,以霹雳舞为主,也有一批高水平的爆舞者。由于出现得早,经济基础又好,所以广东的街舞水平一直领先全国,直到后来上海和北京的崛起。由于多年来街舞团体之间的恶性竞争,近几年来广东的街舞市场一直在衰退。舞者们普遍存在严重的地域思想,不愿跨足南岭以北与其他地区的团队比赛交流,孤芳自赏甚至夜郎自大,但广东仍是全国街舞甚至嘻哈文化基础最好的地区之一。
从美国到中国,街舞培训的发展坎坷曲折,度过了30多个年头。尽管街舞在日本已经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辉煌,令美国人刮目相看;街舞在韩国成为全民运动,在世界上拿回一个又一个冠军,但是在中国依然处在萌芽中,时刻会被摧残得面目全非。但是街舞在中国也遇到了些问题。
中国街舞文化呈现的矛盾
考察街舞文化在中国的现状,我们会发现很多诸多有意思的情形:一方面街舞作为时尚潮流的代名词,通过电视广告,明星伴舞,MV演出等,频频出现在大众的面前;一方面大众对这种曝光视若无睹,多数人对街舞的认知还停留在霹雳舞、太空步的阶段,或者干脆把街舞中一个小种类breaking,当成是街舞的全部,而把大量的DANCER默认为隐形,看热闹的人多,而懂得欣赏街舞,会看门道的,却只限于少数圈内人。于是第一个矛盾,街舞的大众潮流性与小众隐匿性竟然奇迹般的结合了。
第二个矛盾,街舞,既蕴含着大的商业性价值,又始终保持着反商业化姿态。因为时尚,潮流与极具标志特色又个性化的装扮,街舞,一直受到商家热烈的追捧,商业价值非常高。而真正的街舞舞者,对于这种追捧,一直保持着清醒的态度,并适度的远离。一些商业性的比赛和表演,始终只是街舞舞者谋生的手段之一,他们真正看重的,是那些地下性质的圈内小派对,小比赛中自己的表现。甚至作为HIPHOP文化中的另外一个分支,RAP,如果太过商业化,也是会被圈内人诟病甚至唾弃的。
第三个矛盾,即是HIPHOP文化的主流性与边缘性。我们打开电视,发现荧屏上各类歌唱伴舞,从西方到东方,从美国,到日本到韩国,到中国,借用到HIPHOP元素占到80%以上。世界一体化,HIPHOP文化早已经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成为各类潮流文化中的主打和主流,另一方面,HIPHOP文化以其特立独行,个性张扬的表达方式,对主流文化进行抨击和诟病。反主流的先锋性是HIPHOP文化中核心内容之一,HIPHOP甚至也包含着永远的,对自我的否定,并在自我否定中前行。于是哪怕是占据了主流的地位,HIPHOP文化会自动自觉的自我边缘化。顺便提一句,HIPHOP文化的上述特质,也暗合了哲学世界时下流行的后现代解构主义特征。
第四个矛盾,即街舞的高度艺术性与文艺界极度漠视之间的矛盾.。列夫·托尔斯泰把艺术定义为人类生活的条件之一,以为不应该再将之看成享乐工具。他认为艺术和语言都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人们利用语言传递思想,但是利用艺术来传达情感。艺术活动通过感情感染,直接冲击人们内心。在这一点上,街舞具有比其他类型舞蹈艺术更大的优势。他们来源于街头,来自我们日常生活,但是绝对不是日常生活的肤浅表示,而是高度的艺术总结。Speed crew 的阿牙(周任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那就是“舞蹈即是我们的生活。”可能正因为街舞的街头性和平民性,使得一些自以为正统,位居高雅艺术殿堂的舞蹈家、评论家对这个历史并不悠久的舞种及其舞者抱有傲慢与偏见。在中国这种傲慢与偏见尤甚。譬如国内举办了多年的央视,都是放在体育频道播出。随着被称为中国街舞王子的黄景行的归来,我们期待街舞在中国有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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